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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去了?!X现在? ...

  •   人类真的可以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束缚,穿越时空吗?
      四维时空真的存在吗?空间真的可以弯曲吗?
      牛顿时空观认为空间是平直的、各向同性的和各点同性的的三维空间,时间是独立于空间的单独一维(因而也是绝对的)。
      而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则认为空间和时间并不相互独立,而是一个统一的四维时空整体,并不存在绝对的空间和时间。
      而在他的广义相对论中,根据等效原理,爱因斯坦把狭义相对性原理推广为广义相对性原理,即物理定律的形式在一切参考系都是不变的。物体的运动方程即该参考系中的测地线方程。测地线方程与物体自身故有性质无关,只取决于时空局域几何性质。而引力正是时空局域几何性质的表现。物质质量的存在会造成时空的弯曲,在弯曲的时空中,物体仍然顺着最短距离进行运动(即沿着测地线运动——在欧氏空间中即是直线运动),如地球在太阳造成的弯曲时空中的测地线运动,实际是绕着太阳转,造成引力作用效应。正如在弯曲的地球表面上,如果以直线运动,实际是绕着地球表面的大圆走。
      将相对论简而言之,就是时间相对,长度相对,相对时间变慢,长度被压缩,质量变大,速度无限接近光速时,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便会产生扭曲。
      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时空扭曲的情况下,人们常说的穿越时空的现象才有可能存在。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空间扭曲时,人类的□□无法承受在无限接近光速中的力,从而粉身碎骨。也就是说,即使人类穿过了扭曲的空间,到达另一个空间时,也只是一堆碎肉。
      这种假设迄今为止,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证实。
      于是,空间还是那个空间,时间还是那个时间。
      至于爱因斯坦所说的相对空间和相对时间,现在我们只能将他做为一个大胆的设想。

      人死后会怎样?
      是灵魂随着身体的消亡而灰飞湮灭呢?还是灵魂将与身体分开,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人的灵魂真的存在吗?
      如果存在的话,那么灵魂与身体分开后,去到的世界又是个什么样子呢?
      对此,科学家们争论不休。
      他们通过药物催眠等各种方法,让人体进入假死状态。
      有些人看到了骨山中的血海,有些人看到了白云深处的古堡。有些人看到了长着黑色蝙蝠翼青面獠牙的怪物,有些人则看到了金发碧眼白色羽翼的美人。有些人走在落英缤纷铺满了鲜花的大道上,美妙的铃铛声在耳边依稀响起。有些人却置身黑暗中,无边无际……
      这个实验的初衷或许是有理可寻的,过程或许也是可圈可点的,但结果却……
      100个人有100种答案。到底哪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呢?
      他们所看到的是死后的世界呢?又或者只是他们的凭空想象?
      得出的结论是:不知道。
      于是,争论还在继续。

      对于所谓的灵魂,所谓的时空穿越,她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具体来说,她是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兴趣。或者说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东西能激起她的兴趣。
      唯一的愿望也只是希望她的那些笨蛋下属们做报告的时候能够言简意赅。说一个字能解决问题的就不要说两个字,发一个音节能了事的绝不要发一个半。最好能够“眉目传情”,达到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当然了,如果他们能够一辈子呆在她的总裁室外当化石的话,她也一点不介意。
      每当她被那些笨蛋属下们如老太婆般繁冗的报告激起不耐时,她常会对他们投去提醒的一瞥。意思很明显,就是让他们速战速决,别磨磨蹭蹭。
      可让她搞不懂的是,每次他们都会脸红耳赤,冷汗直流,全身抖得跟得了禽流感的鹌鹑似的。好象她投过去的不是一瞥,而是杀伤性武器。
      她有那么可怕吗?
      她不过是智商比他们高了那么一两百个百分点而已。充其量也就是记忆强了点,学习快了点,处理事情面面俱到了一点,外加手段霹雳了一点。
      比起他们这些久经杀场,枪林弹雨里爬出来的狠角色们,她可以说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雏。
      况且,比起他们,她的身上可是少了一样据大多数人说是很重要的东西。
      说起来有点丢脸,那就是她脑袋里少根筋。
      少根筋是比较通俗的说法,说得专业一点就是心理学上称之为情感缺乏症。而且还是与生俱来的。
      瞧瞧!情感缺乏症耶!
      这绝对不是那些缺胳膊少腿的人能比的。况且缺胳膊少腿的还有希望补回去,但情感这种东西要补回去的话貌似只能把她砍成碎片塞回妈妈的肚子里再把她重新组合之后生出来。
      比起被这种连她智商300的脑袋瓜都想不出解决方法的“残疾”困扰了整整20年的她,这些站在她面前胳膊腿都不缺的笨蛋属下们是多么的幸运啊!
      虽说他们比她少了几十亿个脑细胞,可细胞可以循环再生不是?而且还是越生越多不是?
      而她呢?
      除了仰天长叹垂胸顿足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所以说,该郁闷该自卑该害怕的应该是她好不好?
      可她还不是每天坚持面带微笑,“笑”看人生吗?
      虽然每次她笑得越欢,他们就抖得越厉害。
      有必要这样吗?
      果然都是笨蛋。

      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她也一天天地长大。
      当然,她的笑容也在磨练中一天天完美,她的处世也一天天的圆滑,手腕也一天天的高超……
      但为什么?不光是那些笨蛋属下们,连认识她的人都出现同样的症状了。
      这个……
      她抬头四顾,貌似她周围方圆一公里之内已经鸟兽绝迹了。就连那些扎根地底的植物们也有僵硬枯黄的趋势。
      真是……绝了……
      不过,有一个人是例外。
      唯一一个见了她不但不胆怯,还嘻嘻哈哈像块牛皮糖般粘着她的人——司徒哥哥。
      叫他哥哥倒不是因为她跟他特别要好或是特别亲近。而是她老是记不住他的名字。就算是他的姓,她也是看在两家是世交的份上,为了避免在长辈面前失礼才勉为其难地记下来的。
      究其原因,这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她不看重的人事物,她能不记就不记。电脑硬盘也有个记忆极限,何况是人的脑袋瓜。她的脑袋还要留点空间给重要的事物,比如她的生意,比如她的那些笨蛋属下,比如她办公桌上的仙人掌……
      不过,出乎她意料的是,这个在她面前老是笑得一脸无害的男人,这个她从来都不放在眼里的男人,这个即使她不将他放在眼里还是会常常出现在她周围的男人,竟是竟是将她送入地狱的人。
      一刀穿心。
      说刀其实不是很形象,准确地说应该是一把匕首——一把柄跟鞘上都雕刻着三只眼睛的漂亮匕首。
      她还记得这把匕首,是她七岁那年随父亲到缅甸边境谈判时,当地的土著送给她的。
      同年,她将这把匕首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他——她的司徒哥哥。
      而现在,在事隔了13年后的今天……
      她顺着鲜血淋漓的匕首向上看去,出现在她眼中的是一只白皙的手掌,肌理匀称,手指修长,连指甲也如樱花贝般闪耀着淡粉色的光泽。
      再向上,是被染红的衬衫袖子。
      然后是剧烈起伏的胸膛。
      颈间一两丝不羁的黑发。
      坚毅的下巴。
      颤抖的嘴唇。
      深深吸气的秀美鼻子。
      还有一双被绝望粉碎了的黑眸……
      “我恨你!恨你……”男人将脸埋入她的颈项低低地嘶吼。
      恨她?
      她不懂。她好象没有招他惹他,更不可能得罪他吧。
      他们两家是世交,但却没有什么生意来往,更不可能有什么利益冲突。
      她家世代走私军火,他家世代贩卖毒品。
      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才对呀。哪来的恨一说呢?
      仔细想想,他们认识也有20年了吧。
      她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站在她摇篮旁笑得一脸白痴的小男孩貌似是他。
      她第一次蹒跚走路,走在她旁边一脸戏谑的小男孩好象是他。
      她第一次开口说话,坐在她面前一脸惊奇的小男孩可能也是他。
      她第一天上学,走在她身旁一副老成持重宛如邻家大哥哥般的大男孩又是他。
      ……
      她第一次病得迷迷糊糊,守在她病床旁端茶倒水,急得团团转的还是他。
      ……
      她第一次订婚,在婚礼上与她的未婚夫大打出手的是他。
      啊……
      她想起来了。
      那场订婚典礼,便是他们交恶的开始……
      从那以后,他处处与她作对,只要是她接手的生意,无论白道□□他都要掺上一脚。
      于是,纽约世贸大厦的谈判桌上,对面常常会出现他的身影。
      老挝边境的废弃仓库里,谈判椅上也常常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抢了她表面上的正当生意,坏了她背地里的军火买卖,这些她都可以忍耐。
      毕竟,狭路相逢强者胜。
      但,为什么,连她的终生大事他也要横插一杠呢?
      她的20岁生日,也是她的婚礼。
      这一天,她披上白色的婚纱,将要迈向她更加辉煌的人生。
      她的准丈夫是大国政界要员的儿子。
      虽然,有些政治婚姻的味道,但对于叱仛黑白两道的端木家族掌权人来说,这样的婚姻再现实不过了。
      不难想象,这场婚姻将给端木家族带来巨大的利益。
      而她,端木忆冬——端木家族的现任掌权人,也将在婚礼之后,因将端木家族带入另一个高度而被载入家族的史册。
      可是,她的司徒哥哥却对此颇有微词。
      在她看来,要抹杀一个人。最好的办法便是亲近他,跟他做最好的朋友,然后在他放松警惕的那一刻一击击杀。
      这样的话,两年前的订婚典礼之前不是有很多的机会吗?
      为什么他要选择两年后的今天,在他处处跟她作对后,她对他有所警惕的时候呢?
      而且还将杀她的地点定在人来人往的市中心公园呢?
      是要在她面前夸耀他的强大吗?是要嘲讽她即使对他有所警惕也躲不开他的毒手吗?
      狭路相逢强者胜。
      有时候,智商高的人不一定就是强者。
      可惜,她明白得太晚了。
      她头顶的那片天空依旧瓦蓝瓦蓝的,白云朵朵悠闲地漂浮其间。
      午后的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下来,反射出一片红光。
      那是什么?
      红光里,是他白皙而又形状优美的手掌。
      她胸膛中的鲜血星星点点喷洒其上,犹如白雪中的红梅花瓣,艳丽得让人睁不开眼。
      虽然在此时用这种比喻有点不合时宜,但她竟疯狂的有一种她的血液跟他的手掌是绝配的想法。
      死到临头了,她肯定是疯了。
      “别……走……太快,等……我……。”男人在她的耳边低吟。
      什么?他说什么?听觉丧失了吗?
      还有,她都快死了,他干吗还要咬她的嘴唇啊?再咬也不会疼了呀。
      这混蛋,他不知道,他的口水很咸吗?
      还有,如果不是这两年他处处跟她作对,她也不会被逼无奈不得不将婚礼提前来巩固她的势力。本来,她是想将这场婚礼拖到100年后的。
      最重要的是,她不是躲不开那把穿心的匕首,而是不想躲开。
      不过,到如今,这些事情已经无关紧要了吧。
      颈项间湿湿的。
      这混蛋,嫌她死得不够壮烈,咬破她的喉咙了吗?
      反正,她的痛觉神经已经麻木了。随便他吧。
      视线越来越模糊了,神志也濒临崩溃。
      弥留间,好象有低沉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记住我的名字……司徒……飞雪……
      司徒飞雪。
      她想起来了,她的司徒哥哥名叫飞雪……

      淅淅沥沥……
      似乎是水滴拍打石阶的声音。
      下雨了吗?
      她最讨厌阴阴湿湿的雨天了。
      今天赖床算了。急死那些笨蛋属下。
      可是,就算急死了那些个“太监”,该她做的事情还是会一件不拉地堆到她的办公桌上。
      她去晚一分钟,桌上的待处理文件就会多一本。
      真希望公司偶尔招一个笨蛋清洁工,把她桌上的文件也当垃圾倒了。当然了,如果能顺便把在她办公室里挺尸的笨蛋属下们也一并扫地出门的话,那她就更欢了。
      可另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公司里上上下下一堆笨蛋,为什么就只有打扫她办公室的清洁工是天才NO.2呢?
      不但从来不犯错,还会将她不慎掉落在地的文件捡起来放回原处。连在桌子沙发底下躺了3天的都能给她找出来。
      这天才两个字,这家伙认第二,还只有她敢认第一。
      所以说,只要公司有这位清洁工叔叔的存在,她就永远也别想有好日子过。
      决定了,她今天一定要找个理由(就算找不到理由也要创造理由),把他开了。
      然后找个近视5000度的傻冒来接手清洁工这个“光荣”的岗位。
      再然后,文件进了垃圾处理站。
      再再然后,生意吹了。
      再再再然后,公司倒了。
      再再再再然后,军火生意也给人抢了。
      最后,她这个总裁光荣下岗。
      从此睡觉睡到自然醒。
      最激动人心的是,她再也不用因为看到那些笨蛋属下们的蠢样而吃饭犯恶心了,而那些笨蛋们也不必每次看到她就像在看顶级恐怖片似的了。
      皆大欢喜。
      GAME OVER。
      说到GAME OVER,她貌似已经死了吧?
      闪着寒光的匕首锋利无比,毫不犹豫的穿过她的避弹衣滑入她的心脏。
      那种感觉她还记忆犹新。
      怎么说呢?
      很奇妙。
      就好象她小时候得了蛀牙到医院求医,牙科医生给她打上麻药之后将蛀牙整个拔出的感觉。
      麻麻的,疼疼的。
      拔掉牙齿的地方空空的,怪怪的。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
      虽然,匕首刺入心脏不是很痛,但却是致命的。
      至少迄今为止,她还没听说过有人能顶着颗有漏洞的心脏过活的。
      所以,她绝对已经死了。
      可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她的眼睛有点酸酸涩涩的?为什么她浑身懒洋洋的使不上劲?为什么头昏昏沉沉的?
      这分明就是她每天早上起床时想赖床又没有赖床的理由而产生的低血糖嘛。
      到底是怎么回事?
      做梦?
      又或是……
      带着疑惑和好奇,她尝试着睁开眼睛。
      入目的竟是一派古色古香。
      遒劲古朴、曲直相济的壶门床塌,造型大气、工艺精致的乌木紫檀桌椅,镶嵌了象牙、玉石、珐琅、翡翠的琉璃屏风,床前的铜制香炉正焚出阵阵檀香。
      她瞪大了眼,倏地坐起身。
      纱幔重重,香烟潆潆。
      这种摆设雍容华贵、装饰奢侈华丽的古朴房间分明就是古代贵族小姐的闺房啊。
      她使劲的眨眨眼,再眨眨眼,不该存在的依然存在,该消失的依然没有消失。
      老天……
      伸出右手,想要习惯性地抚额长叹。可就在手指接触额头的瞬间,她的身体就如同被点穴一般僵直得动都不能动。
      这只手……
      绵绵软软、肤若凝脂,指甲修剪得一丝不苟,掌中没有一丝老茧,掌背还带着婴儿肥。
      这明显就不是她的手。
      她的手虽然肤若凝脂,但长期拿刀握枪,掌中不可能没有一丝的老茧,更不可能带着柔软的婴儿肥。最重要的是,她的手不可能那么小。
      如同4、5岁稚儿的小手,连鸡蛋都握不住,最多也就能抓个鹌鹑蛋。
      看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对四维空间的论述是对的,而科学家们对于灵魂的存在的猜测也是正确的。
      “呵呵……”
      她稚嫩的笑声回荡在空落落的房间里,透着兴奋和无奈。
      兴奋的是她借尸还魂重回人间,无奈的是她可能再也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了。

      房内的她笑得肆无忌惮,却不想惊动了房外之人。
      只听房门“吱嘎”一声,走进一位二八模样的妙龄小婢来。
      只见她身着青色窄袖短襦,下着同色曳地长裙,裙腰系在腋下用丝带系扎,显得体态苗条而修长。
      上襦下裙,典型的唐代女子打扮。
      再看她的发式,头发从顶中分两大股,往两侧乎梳,并系结于两侧,再挽结成两大髻,使其对称放置在两侧。
      这种双丫髻,也可称为称结鬟缘于秦汉,为历代沿用,一直至清朝仍是不变。
      “小姐。”见她家小姐虽然停止了大笑,却盯着她眼珠都不动一下,小婢走进一步,抬起头来怯生生地唤了一声。
      声音虽轻,却打断了她的沉思,也顺利地引起了她的注意。
      好一个俏丽的小婢。
      初时只道她身形婀娜,却不想她圆脸粉嫩,俏鼻樱唇,弯弯的柳眉下是一双会说话的如水黑眸。加之唇上的一点胭脂,眉间的一点绛红花黄,衬得她更加的灵动鲜活。
      花黄起源于魏晋南北朝,也就是说可以排除魏晋南北朝之前的朝代了。
      而从小婢的整体服饰发饰以及房间摆设中的壶门床塌来分析,基本可以定论,这个世界的时间是隋唐时期。
      可是,四维空间的理论,不只涉及了时间的扭曲,更涉及了空间的扭曲。
      也就是说即使这里的人文风俗都像极了隋唐期间,但不可以排除此地只是形似而非就是她常识中的世界。
      所以,在没有得到更肯定的证实之前,武断的推测是不可取的。
      “嗯……”有很多问题萦绕心间,却不知道要怎样开口。难道要傻傻地问眼前的小婢你是谁,再顺便问问我是谁?
      无缘无故闹失忆,这不是找抽吗?
      上辈子的经历告诉她,任何时候都要慎言、慎行。
      她初来乍道,对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不知道该相信谁,该提防谁。
      眼前之人虽然看似温文,却难保不是扮猪吃老虎之辈。
      眼前的小婢,可以自由出入她的房间,应该就是所谓的贴身丫鬟。
      面对贴身丫鬟之流,以前这个身体怎样去与之相处,现在已经无法考证。
      幸好这个身体的年龄尚小,性格还未定型,即使有所改变也只会被认为是性子古怪或性情多变。
      而她,作为在这个小身体里复活的灵魂,第一步便是要知己知彼。
      “咳咳……”她清了清喉咙,带上她引以为傲的“和善”笑容,准备和眼前的小婢开始一场愉快的谈话。
      不过,她的笑容好象不但没有拉进与小婢的距离,反而让人哆嗦了一下倒退了一步。
      黑线!
      换了个身体怎么还是同样的效果?
      难不成她借的这个身体是个黄头黑色的丑八怪?
      管它呢。
      反正自己又看不到自己的长相。大不了以后都不照镜子了。
      “那个……”她将嘴角弯起的弧度向上提升了一个层次,声音尽量地放柔,道:“你在我身边服侍了也有不少日子了吧。小姐我今儿个就考考你,看你是否对小姐我的事还有这府里的事上心。”
      “是。小……小姐请……请问。”
      怎么哆嗦的更厉害了,连说话都不利索了。更可气的是,这小丫头刚才偷偷抬头瞄了她一眼,可就是这一眼之后,这丫头就好象是被猫盯死的老鼠一般,死命低头颤抖,额头和鼻尖甚至冒出了细细的汗珠。
      她皱眉,这种状况应该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
      难道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是母夜叉?
      “小姐我漂不漂亮?”
      “诶?!”听了她这种让人摸不着北的问题,小丫头身体一僵,一脸惊讶地抬头看了她一眼。不过也就一瞬间的工夫,又迅速低下头,恭顺地答道:“回……回小姐,漂亮。”
      “小姐我对你好不好?”
      刚刚因为惊讶而有些僵直的身体又开始重复颤抖的动作了,头上的冷汗也有些滚滚而下的趋势。小丫头使劲咽了口唾沫,用好似被小猫咬到的舌头答道:“回……回……小姐,好……好……。”
      看来是不好了。
      “小姐我今年几岁了?”
      “回小姐,小姐刚满5岁。”
      “小姐我爹姓什么?”
      “回小姐,大人姓端木。官拜当朝宰相。”
      宰相?姓端木?跟她上辈子一个姓!唐代有姓端木的宰相吗?
      没有。那么这里确实是异世界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身体的老爹居然是百官之首?
      仕农工商。除了少数的皇宫贵胄,他老爹岂不是独领风骚?
      她习惯性地摸摸下巴。
      上辈子她家世代走私军火,这辈子她考虑是不是要从她这一代起世代倒卖官印了。
      “最后一个问题,小姐我的闺名叫什么?”
      本来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哪知她话音刚落,就听“扑通”一声,小丫头跪到在地哆嗦地哭道:“小姐……小……小姐饶命啊!奴……奴婢不敢……不敢直呼小姐……的闺名。小姐饶命啊……”
      喂喂喂……
      你不想说就别说嘛,干吗搞得跟抽风似的?
      “我说……”她揉揉眉心,正准备挥手让眼前这个嚎得正欢的蠢蛋滚出去的时候,只听“哐当”一声,虚掩的门被人从外面一脚揣了开来。
      “端木忆冬,不要太嚣张了。”
      伴随着一声娇喝,一抹红色的娇俏身影从门外窜了进来。
      来人十四五岁的年纪。上着红色的宽袖纱罗衫、下著深红曳地纱裙、腰垂堇色绦带,手臂间旋绕着两米见长的堇色簿纱披帛。
      头发用丝线分股拢结系起,盘叠成螺状放置在头顶两侧,配以翡翠花钗和零星珠花,颇有些“青螺如髻秀堪餐”的味道。
      再加上她眉间绯红的花子和画得高而上扬的浓晕蛾翅眉,真可谓是“眉黛夺得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
      只是此时,这个火红的妙人正双手叉腰,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地对着她骂骂有词:“端木忆冬,你他奶奶的欠教训是不是?别以为爹疼你就尾巴翘上天了。有爹养没娘教的小贱人!上次被子里的那条蛇没让你长记性吗?竟敢到爹面前告我的状,害我被爹禁足。我要是在这府里鳖出了病,我就要你好看。别以为爹能一直护着你。我警告你,再不识好歹,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说罢,呼哧呼哧地喘了两口气,三两步跨到乌木檀香桌前,那起茶壶就着壶嘴就往口里灌。
      这下好了。
      她不用再跟小婢进行“一问一答的智力游戏”了。眼前不请自来的姐姐已经将她所需的信息“豪爽”地提供给她了。
      端木忆冬。
      换了个身体,换了个环境,换了个世界,她还是姓端木名忆冬。
      不是喝过孟婆汤时候的重生,而是带着记忆的借尸。
      神到底意欲何为?是要她在这个世界继续她被打断的人生吗?
      真是有够无聊。
      不过,还好。神给她送来了有聊的东西。
      她抬眼看向举止豪放的“姐姐”。
      自以为是,放荡不羁。而且还艳若桃李,心如蛇蝎。
      被子里的蛇吗?
      以后可真是有得玩了。

      看着依旧跪坐在地却已经不再颤抖的小婢和猛灌茶水的豪放女,端木忆冬的心情没来由的一阵烦躁。
      “出去。”她带着微笑谈谈地命令道。该得到的信息已经得到了,也就意味着不该在她眼前晃的人也可以消失了。
      她的命令是善意的、不带一丝情绪的,但偏偏有人不领情。
      端木忆冬话音刚落,那位心思正放在茶水上的豪放女便柳眉一挑,放下茶壶,右手背一拭嘴角,眼含轻蔑地嘲道:“啧啧……,几如不见,胆子见长啊!你这是对姐姐的态度吗?嗯?”言罢右手一扫,只听得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桌上的茶壶茶杯已经一个不剩地“陈尸”地上,四分五裂了。
      茶壶中未尽的茶水在大理石地面飘荡开来,几片嫩绿的茶叶正在其中做着“垂死的挣扎”。鼻端飘入一股茶香,和着香炉中袅袅的檀香,沁人心脾,闻之欲醉。
      可惜了,一把精致的古董茶壶,还有里面上好的茶水。
      “记得拿一套新的茶具到我房里来,还有你们都可以出去了。”视线停驻在飘来荡去的茶叶上,端木忆冬依然不带情绪地道。
      房里的其余两人俱都一震。
      小婢似乎心理的承受能力比较低下,听了她的话,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她,僵在了当场。
      而她那位“姐姐”在一震一呆之后,眼中的怒气积聚,银牙咬得“咯咯”作响。
      “你他奶奶的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老虎不发威,你当我端木思秋是病猫啊!敢跟你姑奶奶这么说话,小心全京城的蛇都跑到你床上来!”端木思秋摞着袖子,三步两步冲到了她的面前,抓住她的手臂,一把将她从床上拖了下来。
      五岁的身体毫无反抗之力。“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端木忆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理石地面离她越来越进,然后只听“嗵”的一声,从膝盖处传来一阵剧痛,让她不禁呻吟出声。
      好痛!身体小就是麻烦。
      端木思秋听她呼痛,面上一慌,但见周围无人,眼中的慌张一瞬间被暴戾所代替,且右手也高高举起,作势欲打。“装什么死!快给我起来。”
      而正在此时,跪在一旁的小婢听到了她的呻吟声,亦见到了她的惨状,一震之后慌忙站起身,蹒跚着有些麻木的双腿冲了过来,然后双手一挡,将她护在了身后。
      “二小姐,三小姐前儿个刚受了惊吓,如今还没大好。您这一巴掌打下来,怕是三小姐受不住。到时候老爷怪罪下来,怕是……。况且,三小姐虽与您不同母却同父。再怎么说也是您的姐妹,何况她只有五岁,您这样传出去怕是不好吧。”面对着端木思秋,小婢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番话说得咄咄逼人,哪还有先前怯懦的影子?
      小婢的一番话有情有理,却听得端木思秋脸色阵红阵青。“拿我爹来唬我,你找死啊!让开!”高举的手掌还是落了下了,“啪啪”几声,在小婢的两颊留下了数道红痕。
      小婢不为所动,依旧跪坐于地将她护在身后,口中恭顺道:“请二小姐恕罪,老爷吩咐奴婢好好照看三小姐,老爷的话奴婢不敢不听。”
      “你……,你们……”两巴掌明显解不了凌思秋的心头之火。但打又打不到正主,骂又不解气。一时间,直气得这位“二小姐”头顶冒烟地原地打转。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门外闪进一绿衣小婢,鬼鬼祟祟地凑到端木思秋耳边低语了几句。
      声音太轻,听不真切。但从端木忆冬的角度,正好能看到绿衣小婢的口形:“老爷回府了……”
      哈……救星回来了。看来闹剧也是收场的时候了。
      果然,一听到这句话,端木思秋脸色大变。虽然心有不甘,但“爹”显然是她的“克星”。她狠狠地瞪了端木忆冬和小婢两眼,跺了跺脚转身走了出去。临出门时还不忘撂下一句:“不许告诉爹我来过,不然我把全京城的蛇都放到你床上。”
      端木思秋一走,周围顿时冷清了下来。
      抬头看向门外,远处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在烟雨中如梦似幻。近处,是被细雨冲刷得光鉴可人的青石小径。园中是一派喜人的姹紫嫣红,特别是那一丛假山旁黄绿相间的迎春,在雨中轻轻摇摆,无比的闲适。
      再看向房中,一片狼藉的地面、东倒西歪的桌椅和被门外的暖风吹起的帷幔。
      门里门外的一切,竟让端木忆冬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凄凉之感。
      她端木忆冬也会有这一天,真是此一时而彼一时。
      呆楞中,她身前的小婢已经小心地扶起了她。
      “小姐,您穿的单薄,而且身体还没大好,小心着凉。苹儿还是扶你到床上休息吧。”
      原来这小丫头叫苹儿啊!
      明明瘦瘦弱弱的,脸上还红一道紫一道的,但看着她的眼睛里却没有一丝委屈,有的只是担忧和胆怯,扶着她的手也是轻柔而小心翼翼的,好似她是个易碎的瓷娃娃。
      她对这丫头有些刮目相看了。
      “小姐,奴婢扶小姐上床休息,可好?”苹儿虽然搀起了她,但却不敢在没有她的命令之前有所动作,只敢在原地小心翼翼地确认。
      “好。”得到了她的首肯之后,苹儿才将她扶到了床上,并替她盖好了被子。之后,还忙东忙西地收拾房间,并给她拭身擦药。当然,做一切事情之前,苹儿都会得到她的同意。如果她一时不回答,苹儿就会长时间地站在她身旁,直到得到她的回答为止。
      那么怕她吗?或是怕她身后的势力?
      端木忆冬选择后者。五岁的孩子有什么好怕的?五岁孩子身后的背景才让人害怕。
      而且她的“背景”不是她现在那个做宰相的爹,因为苹儿根本就没把那个“二小姐”放在眼里。
      啧啧……看来她以后都不会寂寞了呢。
      “小姐,如果没有别的吩咐,那苹儿就不打扰小姐休息了。”小丫头毕恭毕敬地站在床旁,眼中贴着十二万分的小心。
      “去吧。”她谈谈的吩咐似乎让苹儿松了口气。“那苹儿告退了。”苹儿福了一福,便转身快步而去。
      “苹儿。”低低的一声,却让苹儿一个趔趄。“小小……小……小姐。有何……吩……吩咐……咐?”又开始结巴了,这小丫头真是可爱的紧。
      “你的脸,也快去擦药吧。有痕迹,很难看。”
      “小……小姐。”一句谈谈的、毫无感情在内的话语却让小丫头感动得热泪盈眶。这让端木忆冬肯定了一件事,就是这个叫苹儿的丫头比她以前的笨蛋属下还菜。
      以前的“她”脑袋一定是被驴踢了,才会去欺负这个比笨蛋还菜的丫头。
      “去吧。”
      “是。”
      “吱嘎”一声,暖风、百花都被关在了门外。
      帷幔重重,香烟潆潆。房内依旧是一片清冷。
      安静,好安静。安静得令她昏昏欲睡。
      淅淅沥沥……
      窗外的雨依旧下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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