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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林桃其人 原来这林桃 ...

  •   门铃响起,我以为乔安回来了,打开门却看见林桃一脸笑容地站在我面前。

      “Surprise!”她从背后拿出两瓶香槟酒,大声欢呼道。

      如果说程启华是我天敌的话,那林桃就是我的克星了。要不我怎么刚被Laura炒鱿鱼,她就抱两瓶香槟来庆祝?恭贺我终于失业是吧!

      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林桃,并没有表现出邀请她进门的意思,问:“什么事值得你这么兴师动众,跑来给我庆祝?”

      “当然是庆祝你写的小说被改编成电影啊!”

      林桃一边说一边侧身,避开我,轻盈地迈进屋里,全然不考虑我这个挡在她面前的女主人,根本没拿她自己当外人。

      她把香槟放在茶几上,又在柜子里找到了乔安买回来的高脚杯,从冰箱里拿出冰块装进小铁桶,动作麻溜顺畅得就像住在这里一样。

      看着林桃这样堂而皇之的在“我家”客厅走来走去,我居然没有产生丝毫违和感,反倒有种奇怪的错觉,恍惚感觉眼前这个走来走去的女孩就是短发版的乔安。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身材瘦小,骨子里却蕴藏着一股强大的能量。那是与生俱来的坚毅,只需看一眼她们那挺拔的背脊,就能清楚明了这样的女孩,不、好、惹。

      不过,林桃和乔安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乔安不会亲自找酒杯和启子,她从来都是支使我去倒酒。当我倒好酒递给她时,乔安从不会对我说声谢谢,而看我的眼神,就跟看她家菲佣的眼神一模一样。

      而林桃呢,她端着杯子笑盈盈走到我面前,傍晚淡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斜斜照进来,刚好洒在她的酒窝上,恍然间我觉得,这大概是世上最平凡却最温暖人心的、属于姐姐的微笑了吧——尽管我没有姐姐,她也让我产生了姐姐的错觉。

      这就是林桃和乔安不一样的地方。乔安的美,是高傲的美,她像只黑天鹅一样高高仰着脖子,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孤高气息。一旦有人靠近,红色警报便瞬间拉响。

      而林桃虽然漂亮,却并不孤傲。好似她身体上每一个细胞都带有亲切的基因,让人恨不起来——即使对于我来说,她曾是抢走慕天齐的“小三”——即使我反复在心里面警告自己,可我真的恨不起她来。

      所以,恨不起她的我,对于林桃擅闯我家的行为,也只能默默认了,并且还接过香槟杯,跟她交谈起来。我问林桃:“你怎么知道这件事?”

      林桃笑呵呵地说:“我哥就是制片人啊。昨天我去外地拍广告,他去我家,发现那个小说的作者居然跟我是邻居,马上就打电话跟我说了。你说这也太巧了吧?真是缘分呐。”

      她一讲完,我马上激动地叫起来:“卧槽,程启华跟你居然是兄妹!我还以为你是他包养的二奶!”

      林桃听我这样一吼,原先还和煦的笑容就有点僵硬了,表情变得尴尬起来。饶是脾气再好的人,听我这样讲也会有操刀砍人的冲动的,可林桃居然忍住没把手里的香槟泼我脸上。我突然有点佩服起她的涵养来。

      我连忙摆手,抱歉道:“啊,口误口误,你这长相怎么可能当别人二奶呢!”

      林桃一脸幽怨地看着我说:“你的意思是……我长得丑咯?”

      我急忙道:“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这长相,哪里像被人包养的二奶,怎么也得是包养别人的富婆啊!”

      然后,林桃看我的眼神更加幽怨了。

      得,多说多错,我还是闭嘴吧。最近跟程启华相处久了,磁场都混乱了。

      正不知道怎么化解尴尬,门外突然响起了狗叫声,半开的门口冒进一只哈士奇的脑袋,一双透亮的冰蓝色眼睛瞪着我,像个皱起眉头的小孩子。

      林桃看见,放下酒杯喊了声“哈哈”,那只哈士奇“哧溜”一下跑进来,蹲到林桃脚边,一动不动。

      林桃把它抱起来,中型大的哈士奇被她圈在怀里,林桃却一点也不显得吃力。我惊讶林桃看起来很瘦,力气却这般大。

      林桃抱着哈哈,握着它的爪子跟我招手,说:“哈哈,给姐姐打招呼。”

      哈士奇眨了眨眼,就像翻了个白眼似的,一脸不屑。它不耐烦地挣开林桃怀抱,跳到地上来。

      哈士奇一脸严肃地蹲坐在我面前。我也蹲下来伸手摸他的头。我摸一下他的头,它的眼睛就瞪得更圆。我觉得好笑,还想去摸,他居然挥起爪子把我的手挡开。那神情,就像柯南从动画片里钻出来,站我面前严肃地跟我交涉:“虽然我是小学生,但男人的脑袋,可不是随便能摸的啊!”

      都说哈士奇是犬类中最二最可爱的狗狗,这回我是真被它萌到了。

      我随手拿起桌子上的奥利奥,放了块饼干在地板上。哈士奇好奇地上前闻了闻,又拿鼻子耸了耸,抬头看了我一眼。见我面带笑容、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哈士奇撇了撇嘴,退后一步,镇定地站在原地,丝毫不受美食的诱惑。

      我站起来跟林桃说:“这是条有骨气的狗。”

      林桃笑起来,“哪里有什么骨气啊!”她用眼神示意我再去看。

      我低下头,正好看见哈士奇从地上叼起那块饼干,飞快地吞下。原来刚才那股“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清高劲,全是装的。

      发现我在看它,哈士奇呆呆的一愣,抬爪抹了抹嘴巴,悠闲地走回林桃脚边,看都不看我一眼。那模样仿佛在说:跟哥没关系,哥不知道那块饼干怎么消失的。

      我忍俊不禁,呵呵笑起来。

      我对林桃说:“你这狗傻得可爱啊,什么时候买的?”

      “不是我的狗,是我哥的狗。”林桃说。

      “程启华的狗?”我惊讶地说。像程启华那种冷血禽兽,居然还有爱心养小动物,真是没想到。

      我的脑海里自动浮现出程启华下班回家后,哈士奇一路欢腾小跑扑到程启华怀里的画面。

      画面自动定格到程启华那充满善意的脸庞——笑眯眯的眼睛,上扬的嘴角,温柔的语调——Oh no!

      一想到这样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浑身泛起鸡皮疙瘩。在我印象里,程启华从没笑过。这样也好,要是他笑起来,那该是怎样可怕的一个表情啊!我光是想象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估计上帝是为了全人类的身心健康着想,才让程启华成了个“面瘫”脸吧。

      林桃仿佛能猜中我心中所想似的,她摸着哈士奇的头,表情温和地看着哈士奇,嘴里却对我说:“我听我哥说了些你们之间的误会。其实我哥这人刀子嘴豆腐心,表面看起来刀枪不入,像个刺猬似的,对谁都拒之千里,其实心里柔软得不得了,你只要稍微对他有过一丁点的帮助,他能立马为你两肋插刀。”

      我不相信地撇撇嘴,嘀咕道:“就程启华?”

      林桃抬起头来,笑着说:“你别不信,我哥真是这样的人。人与人相处,难免受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影响。你们之间一开始就有误会,当然彼此看不顺眼了。我哥昨天打电话跟我说起你的时候,就提到过你贪图荣华,不是个好人,可真实的你完全不是这个样子啊!同理,我哥也不一定是你认为的那样。”

      原来这林桃除了长得漂亮,性格随和亲切,还巧舌如簧啊!

      我被她说得有点动摇了。

      可能是我从小喜欢跟男孩子玩的缘故吧,性格大大咧咧,心胸也像男生一样宽广,不像有的女生那样百转千回弯弯绕绕的。虽然我有时候火气大,但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也是个比较讲道理的人,所以听完林桃这番说辞,心里面对程启华的怨念消散了大半。

      其实程启华除了嘴贱以外,真没什么特别突出的毛病了。

      可是,为什么林桃要突然跑来跟我说这些呢?难道是程启华浪子回头,翻然悔悟,觉得之前对我说过的那些话过分了,又不好意思亲自跟我道歉,所以叫他妹妹林桃帮忙缓解我跟他之间的关系?

      我越想越佩服自己的聪明,越想越觉得这就是真相,越想越觉得自己就是这场我跟程启华之间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胜利的人。

      我不禁洋洋得意起来。

      “是程启华叫你来的吧?”我看着林桃问她,嘴角情不自禁地弯起上扬的弧度。

      林桃一愣,“不是。”

      我也一愣。

      聪明如林桃,她会心一笑,问:“你怎么会觉得是我哥叫我来的呢?”

      肾上腺素飙升,我的脸瞬间绯红,烫得可以煮鸡蛋了。

      我别开脸,故作镇定地端起酒杯喝酒,假装云淡风轻地说:“我开玩笑的,你真没有幽默感。”

      林桃浅浅一笑,并不拆穿我。

      我对着虚空挤眉弄眼,表情纠结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

      一时沉默,客厅里静悄悄的。半晌,林桃轻咳一声,说:“其实我还有个小事,想拜托你帮下忙。”

      我问:“什么事?”

      林桃说:“刚才看你对‘哈哈’挺热情的,你也喜欢狗吧?”

      “对啊,蛮喜欢的。”我看了眼哈士奇,它正无聊地躺在地上打滚。

      林桃好似松了口气,继续说:“能麻烦你帮我照顾哈哈几天吗?本来我哥明天要去上海跟投资方开会,我答应帮我哥照顾哈哈的,结果今天回来的时候临时接到公司安排,让我明天出国拍新广告,没办法,只能托你暂时照料哈哈了。”

      “没问题,交给我吧。”

      我看了眼二二的哈哈,拍着胸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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