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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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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放学后,任随风走在路上,正准备走向饭店,却在隔饭店没多远的一个拐角处遇上了一人,不是别人,正是前几天想看他笑话的凌越!
其实那天的打架纯粹是那群人来找茬 。任随风好好地上学,他们无缘无故在校门口堵他,还想揍他,他想想就不爽,既然想揍他,就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自己也不是好惹的料!于是任随风倒也不反抗,就跟着他们进了小树林。想不到竟然是因为女生的问题!
原来,那群人中的一个男生是远程高中的,其他几个是那男生的社会上的哥们儿,那男生跟远程高中的一个女生告白,没想到那女生却说“宁愿喜欢搞同性恋的任随风,也不喜欢你!”于是,男生气不过,又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竟然拿自己和一个同性恋比较?这才找人来打任随风,争争面子!
回到此时。
“嗨,我们又见面了!”凌越笑嘻嘻地对任随风说。
说着一拳就砸向了任随风,任随风虽然没有反应过来,但凭着本能,他身体微低,并快速地向凌越的面门一拳挥去,凌越下蹲身体,同时一脚踢向任随风的膝盖,两人就这样打得不可开交。两句年轻的躯体,在此处打得热火朝天,再加上两人都是帅气的样子,若有人在旁观看的话,会发现无比地赏心悦目。
任随风倒是不想跟凌越打,奈何凌越不放过他啊,总不能站着挨打吧?那就速战速决吧,待会还有事做呢!如此一想,倒是放开了手脚打。
凌越很高兴,看到任随风和他打得很认真,本来只是想先试探试探,这时到也认真了起来,棋逢对手,不容易啊!
打了大概半个小时,两人终于停了下来,躺在地上气喘吁吁,此时都身上挂彩连连,身上的衣服倒是没破,不过皱得不成样子。凌越的右眼眶处一团青黑,左肩膀被踢的麻木,左腿膝盖在地上差点儿蹭出血来,身上其他地方的伤更是大大小小地数不清楚。任随风此时也好不到哪儿去,下巴上被揍得差点脱臼,左手肘到现在还提不起力来,胸口被撞得气闷,右脚踝疼痛的要命,身上也有其他伤痕。
“任随风,想不到你能和我打个平手,嘿嘿,我还以为我会打赢你呢!也不枉我花费心思从别人那里查到你的信息!”
“哼!”
“诶,下次我们再打,我会打赢你的!”
“无……嘶……”任随风揉了揉受伤的下巴,“无聊!没事别惹我,我才没有时间陪你浪费!”说着从地上摇摇晃晃地起来。拍拍身上的灰。任随风怎么也想不到,凌越竟然会无聊地等在他放学的路上,就为了和他打一架,难道所谓的恶霸都这么无聊吗?
“我说真的,我好久没遇到你这么厉害的对手了!”凌越也跟着站了起来。
“我有很多事要做的。”任随风把头转向凌越,挂彩的脸依旧俊朗。
“额……你要做什么啊?”凌越停顿了一下,“我们是朋友了,我会帮你的!”
“呵,我们什么时候是朋友了?”说完后饶有兴味地盯着凌越看,眼睛里满是戏娱的味道。
“你……和我做朋友又不会丢你的脸,为什么不呢?”凌越固执地说道。
“我真的很忙,没什么时间陪朋友!”任随风笑着说道,就是不知道那笑是真是假,脸色晦暗不明。只怕你知道我的事后就不会想和我做朋友了,我又何必自取其辱?
“你一个高中生有什么好忙的啊……”凌越突然想起了什么,不住笑了起来,向前用手臂勾着任随风脖子,用他常对着女人的温柔目光看着任随风,故意把声音放得低哑,说着:“我们交往吧?我想要你陪我……”
凌越只是想,既让你没时间陪朋友,那么,总有时间陪情人吧?以后不和你打架,想想都难受!
倒不是没人陪他打架,只是和知道他身份的人打,他们束手束脚的,哪有今天那么过瘾?不知道他身份的人,又有几个打得好的?
这转变也太快了吧?
任随风哪里受过这架势?自从他知道自己喜欢同性后,就一直和同性保持着距离,不会让别人轻易地挨近他,此时凌越在他耳边说话,低哑又充满磁性的声音,还有暖暖的暧昧气息,让他愣在当场,他的脊背忍不住微颤,血液上流,头皮兴奋地发麻,都忘记了回答凌越的话!
凌越看他在发愣,放下挽着他的手臂,微微推着他的右肩,“喂,回答啊,答应吗?”
任随风被他这么一推,回过神来,微低下头,太丢脸了,竟然愣住了,额,不过他的声音挺好听的,听起来也挺认真的,他应该不会是在开玩笑吧?他也是同性恋吗?不过……我明明看到他和女生在一起的……
“你让我考虑考虑……”任随风说道,声音里兴奋和低落并存。就算是玩笑也让我开心开心吧!
“嗯,好,那么我有时间就来找你玩吧,你别不陪我哦!嘿嘿!”
“嗯……时间不早了,我想回家了!”任随风看了一下凌越,“你还不回家吗?”
“我啊,我回不回家都无所谓,嘿嘿,要不我去你家吧?”凌越笑着说道。
额……这……这也太快一点了吧?不行!再说我待会还有事要做呢!“今天不行,下次吧,呵呵!”
“好吧,那我就回家好了,和你打得太累,回家要好好休息休息,嘿嘿,你真猛啊!”凌越笑着说,一口白牙露了出来。
他说这话的意思是单纯地夸我厉害,还是挑逗我呢?“额,你也很猛啊……”
“我走了啊,拜拜。”
“拜拜!”
凌越走了几步又停下,转过头来说:“明天就去找你玩,在你学校等着我啊!”说着就走了。
“嗯!”这话低得估计凌越听不到。
凌越走后,任随风收拾收拾地上的挎包,然后转出拐角,不久后来到一家稍具规模的饭店。
刚一进去,就被人叫住:“你怎么才来啊?快点啊,马上就要上班了!”说话的正是和他一起当服务员的一个姑娘。
任随风说道,“嗯嗯,马上就去换衣服!”
到了更衣室,快速地换好衣服,开始今晚的工作。
任随风虽然只是一个高二的学生,可是他已经开始了兼职。
他从小是一个孤儿,在三岁的时他就被养父母领养。他的养父母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当时他的养母已经有31岁了,以为不会有孩子了才领养他的,谁知道他才进他们家半年左右,他的养母就有了喜讯,十个月后就生出了一个健康的儿子。他的养父母倒是想把他送回孤儿院,谁知带他去后,院长说领养的孩子不能再送回去了,此后到也没提把他送走的事,但他的养父母对他并不是很上心。
他从小就看尽了人情冷暖,倒也明白养父母的心思,所以他从小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还学会了照顾弟弟,即使那个弟弟不把他当成哥哥。他初中时便开始了兼职,到了高中时他的养父母就没管过他,好似他不存在一样。到了现在,他已经有了养活自己的能力,还有了一个自己的小金库。
他也不想有谁来帮他,觉得自己这样很好,虽然累,虽然孤独,却很自由。偶尔想起他的养父母,他也不怪他们,他们要管教那个不听话的弟弟也不容易啊!
他是从初中知道自己性向的,当时他发现自己竟然因为梦里的一个男生而遗精,再加上他对女生没什么兴趣,就查了一下,知道后也很快就接受了。反正也没人在乎他,自己再怎么奇特别人也不会在意!
也许,那个叫凌越的人有点在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