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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 28 章 ...

  •   - Fratello:兄妹 -

      妈妈在午夜接受了一个男人的吻。清晨的雨露尚未从花瓣滴落,它们还在等待女主人的拾掇收采,最后却等到残酷的遗弃蒸发消散。所有的街坊邻居都交头接耳的说,她跟人私奔了。只有这个家的男孩不相信流言蜚语,他在玫瑰花的簇拥下找到一堆安详沐浴着阳光的灰尘。他知道,这就是妈妈。妈妈永远也不会离开家和他们。
      姐姐总是叽叽喳喳抱怨谁扯坏她的小熊,谁弄脏她的蓬蓬裙,谁踩到她的猫尾巴。忽然有一天,她焚烧了小熊,酸腐了蓬蓬裙,剪掉了猫尾巴。这样很好,他再也不用听她的抱怨,耳根终于清静了。然后他渐渐长大,男孩长成少年;她却忘记长大,姐姐变成妹妹。他不同情她,他等待她。终于等到她爬到他床上的夜晚,少年接受了姐姐的吻。他知道,除非化成灰,否则他们永远也不会离开家和妈妈。
      诅咒。用远古血液编织而成的诅咒。能够破解诅咒的魔法灵药也得从血液中寻找。千百年来,一直在寻找这种救赎的,是Tzimisce。
      Tzimisce曾经是所有氏族中最强大的一族。
      Tzimisce现在是血族魔党联盟的灵魂。
      Tzimisce对魔法就像对科学一样的精通,可以做数不清的可怕试验,而试验的对象不分本族和异族,不分血族和人类。
      隋亦是自愿成为Tzimisce的一员的。接受近亲的初拥和可怕的活埋,服从武力和血的统治约束,舍弃人类的本能,也被时间所遗弃,他自愿经历这一切,只为了了解血族的本质。后来,他在Tzimisce如鱼得水,肆无忌惮的深入探索研究血族的秘密。不仅仅是同类,同族,同伴,就连他自己都成了自己的试验品。不可预测的异变,或许随时会死,或许会丧失更多的本能,不再是人,也不再是血族,这就是无数次试验的后果。
      如果说Tzimisce是连血族本身都排斥畏惧的异端,那么Tzimisce中的隋亦就是异端中的异端了。有些血族恨不得将他驱逐抹杀,有些则干脆视他为救赎——希冀他疯狂求知的行径最终能解开枷锁于血族的诅咒。
      “澜锐并不是我们的解药,别被她骗了。”
      “我知道,她不是解药,她是毒药。”
      “看来这次实验已经失败,我们该去找其他的血液样品。”
      “不,不,该找样品的是你们,我的实验才刚刚开始。”
      “什么?!”
      “那杯毒药,正好勾起我的研究兴趣,现在只有她能满足我的求知欲。”
      “这样,这样的话,你可以把她变成你的奴仆,对,我不在乎的!但我们身上的异变状况不能再耽搁了,既然这个城市没有有用的血液,那就……”
      “喂……你,是不是搞错了?你在不在乎与我何干?研究毒药纯粹是我的私人爱好,我的事你又有什么资格来瞎管?”
      “你——!我为了你都变成这种模样了,你不会担心吗?也许下一刻变老变丑的就是你自己呀!”
      “呵呵,我亲爱的姐姐,你不会也像那群傻瓜那样视我为救赎吧?老了又怎样?丑了又怎样?就算灰飞烟灭了又怎样?我从来都不指望救赎,你觉得我可能给你们带来什么救赎呢?”
      没有谁生来就是谁的救赎。
      世上先有“罪”的出现,才相应诞生了“救赎”。“救赎”不过是被创造出来的道具,负罪者用来逃避罪孽的道具。比如忏悔间。比如遮羞布。又比如,梦。
      救赎往往是一些自以为是的想法。只要不戳穿揭破它,那么,大家始终只会注意到想法的美好,而非想法的脆弱。
      那杯毒药的救赎又是什么呢?
      救赎之于她,也许就像一口冰淇淋。吃进去会愉快安心,融化了也不会失望痛苦。因为她还有下一口可吃,不曾去想再也吃不到冰淇淋的感觉。毕竟,以前连冰淇淋为何物都不知道,她依旧活过来了。
      ——即便没有救赎,即便没有梦想,即便一无所有,还是可以继续活下去的。活下去,总是好的。
      “你……你不是已经死了?”
      澜锐抬头,看到一个又矮又黑的中年男人惊恐万分的瞪视她。
      完全没有印象的外貌。她睁眼直视,沉默以对。
      “呃……不,不好意思,小姐,我认错人了。”来人干笑几声,落荒而逃。
      隋亦走近时,就见澜锐目光无神的盯着十字路口斜对面的街区:“怎么了?”
      “没。”澜锐接过隋亦刚买回来的三色甜筒,舔了一口,冰凉的薄荷奶油味立竿见影的让自己镇静舒缓下来,“只是没去过那个地方,有些好奇。”
      “好奇呀……”隋亦了解好奇的滋味,更深知好奇得不到满足的难受。不过,这个女孩本无心,怎么会生出好奇来?而让她自称“好奇”的,偏偏又是“那种地方”……
      他点头无奈的浅笑,还是对她伸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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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午非天年幼的时候曾经对钱产生过质疑,他不理解号称“万能”的钱为什么连人的血盆大口都填不满。而今他几近成年,依旧不理解“金钱万能论”怎么能自圆其说。
      好在他已过了刨根问底的年纪,好在“金钱万能论”是结论不是理论。结论和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结论无需争辩考证理解,结论是用来相信的。所以,他不理解却也相信了“金钱万能论”,一如拜金主义者那样,他喜欢钱——至少他喜欢钱的同时,钱也能带给他等价或更多的喜欢——比起喜欢某些忘恩负义、索取无度、不知回报的小人要好多了。
      然而,尹午非天不同于一般的拜金主义者。他喜欢钱,更喜欢统治钱,而非为钱所奴役。
      坐在无能所的二楼就很有目空一切的统治感。因为无能所的二楼只有一个座位,尹午非天的专用御座。
      无能所,全称——无节制官能承欢所。
      无能所是夜店的一种。高级夜店,不像夜店的夜店,能让每一位客人享受到帝王级待遇的夜店。顾名思义,选择去这里享受的客人必须有能力承受住那股超感官的欢愉,以及欢愉后必须付出的代价。
      无能所在这个城市里独此一家。物以稀为贵。无能所自然是北区长街最贵的夜店,能独占无能所二楼的少年自然有所里最贵的身份。
      有人说他是无能所的所长,有人说他是无能所的红牌,有人说他是无能所的贵宾。可所长就坐镇一楼,派兵遣将,送往迎来;红牌就在玻璃橱窗里,或跪或立,予取予求;至于贵宾——有能力来无能所寻欢作乐的客人,哪个不是权中之权,贵中之贵?
      人们有所不知,这所长、这红牌、这元老级客源以及每一块地砖每一滴酒液每一种特殊服务节目,乃至“无能所”这块招牌都被掌握在二楼的少年的手中——
      因为他是尹午非天。
      尹午家的孩子是迟早会发光的金钻石。他们来到这世上兴风作浪,失去的从来都比别人多,而得到的也总是比别人更多。一群不幸的幸运儿。
      尹午非天现在已不叫尹午非天了。他借着自己弟弟重病被送往义卖馆的契机瞒天过海,偷渡离家。那是一次疯狂的逃亡,从他被关进囚笼的那天起开始准备,整整3年,发觉自己再无任何后路需要准备了,无所事事,他才决定离开。或许,所谓“准备”也不过是个借口吧?连自己都不明白一直留在尹午家的囚笼里是为了什么。明明是个毫无安全感的地方呢,要走也无法走个干干净净……
      尹午非天现在叫伊比利斯,奉绝望之名,贩卖购买人的固体、液体、染色体。
      东方有五欲念,财,色,名,食,睡。西方有七宗罪,□□,暴食,懒惰,贪婪,愤怒,傲慢,嫉妒。地下还有十恶趣,畜生,恶鬼,等活,黑绳,众合,号叫,大叫,炎热,大热,无间。
      客人,要不要?要哪一种?不要哪一种?应有尽有,任君选择。
      无能所一楼。去年从“清风竹韵”挖来的艺伎在演绎癫狂的舞蹈。
      舞者带着鬼面具,一身火光忽明忽灭,诡秘异常。宽大衣物下的身躯扭曲出降灵般神秘的姿势,双脚踩着凄厉的鬼啸,如坠阿鼻地狱,堆积如山的亡灵哀号控诉凡尘糜费。如此鬼舞令旁观者身临其境般,在抑郁中煎熬。
      给无数次人口买卖、人体试验、人身奴化开绿灯的某国高官坐不住了。
      除了合法交易品外什么交易都经手过的亿万富翁也撑不下去了。
      连嗜好收割美少年头皮的□□大佬都一边嚷嚷“来个金发玛雅裔的混血新货”一边离开了。
      人生如戏,有人选择游戏,有人选择看戏。
      台下还留有四个,澜锐,隋亦,伊比利斯,潘。神不知,鬼不觉,他们或许也站到了鬼舞者的台上,群魔乱舞。
      楼下的隋亦并没观舞,他现在感兴趣的不是非鬼的鬼,而是非人的人;楼上的伊比利斯也没观舞,他俯视的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芸芸众生,以及一只不识好歹又自投罗网的虫子;后台的潘同样没观舞,她对着鬼舞者的背影凝望自己温馨香艳的幻想。
      只有澜锐,老僧入定般端坐着,观舞,目不转睛。
      “原来你喜欢看这个。”隋亦闻茶香,笑。无能所,无所不能。品到按理应已失传多年的婆罗古茶,他的嘴角轻勾出礼貌的标准弧度,跟喝到白开水时一样,不见惊喜或满意。古董饮料不是他目前的研究品,垃圾里的蛆也不是,依此类推,两者对他而言的价值是同等的。
      “没感觉。”
      “那还看得津津有味的?你忍受得住?”
      “不,我没看。是我心中的鬼魅,在与之共舞。”
      完全睁开的蝶眸一瞬不瞬的倒映狂乱舞蹈的幻景,黑的是鬼影憧憧,红的是炯炯有神。那舞者也回望澜锐,视线胶着,似有情,似无意。鼓乐喧天,舞步击地,此起彼伏。只见舞者手一挥,万丈豪情,仿佛将放出来纵性的妖魔鬼怪全数收回。啪的一声,鬼面具砸落地面,虚晃一个圆圈,终是蛰伏沉静了。
      舞停了,乐停了,都停在巅峰高潮上,嘎然而止,独缺尾声。观众心中似乎也随之缺了什么,被吃噬吞灭,再也夺不回来。
      只有澜锐,空洞的澜锐,她的体内有什么开始生长。直视鬼舞者脱去面具后的脸,那妖魔鬼怪般的东西正在长出来,撕心裂肺。
      “……11。”少了乐舞的空庭,低沉的一叹好像真把听者拖下了深幽地狱。紧接着,众目睽睽之下,女孩被鬼魅卷入密不透风的长袍内,掳走了。
      潘如梦初醒,嗓音不再爽朗,不再明亮,只顾得上惊慌颤抖的尖叫:“澜锐?!你——你怎么?!喂!等等!你们要去哪里?!”
      距离,越来越远,遥不可及。
      游戏也罢,看戏也好,他们终究还是要被人生戏弄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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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他叫她“11”。同样的人,同样的声音,同样的言语,这一声叫出来却是恍若隔世。
      Hloekk,7号瓦尔基里,变性的瓦尔基里,总会守在身后给她温暖的瓦尔基里。现在有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份普通的工作,一种普通的生活。没有人知道他是不该存在的存在,至少在今天之前还不会有人知道。几个小时后,他好不容易保护住的普通将不复存在,唯一能留存的,只是那个普通的名字,何若。
      荼蘼的香气,精巧的画面,舒缓的曲调。女孩坐在靠镜子的台桌上,双腿晃荡,轻悠恍惚。
      “茶道,花道,能乐。没想到你会这些。”
      “我也是现学现卖,生活所迫。”
      生活所迫。寥寥数语把过往遭遇一笔带过。澜锐听了仍是敛下眸,身上残留他刚才紧紧拥抱的余温,那颤抖的力道中究竟参杂了多少辛酸苦涩?
      “为什么不用你的长项赚钱?那样……比起卖身要轻松些吧?”记忆中,他最擅长的是远距离零死角的狙击,一点也不风雅的技能。朴实无华,但可靠,值得信赖,一如他本人的特质。
      “卖身钱会很糟吗?至少只是卖身,不是在卖命啊。”何若停下脱长袍的手,忽而苦笑了一下,竟是有些自我厌恶的苦笑,“我现在,只怕已很难再握起枪了。”
      “为什么会这样?”澜锐像个努力求知的好学生,在一个连“人人喊打”的老鼠都不敢来的地方,坦然仰起脸上的困惑无知。
      “因为回不去了。不想回去,也不能回去。”他是反奥丁派,憎恶那个将自己改造成行尸走肉的男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死而复生的,尤其当这个人死过一次,有了比较,认为生不如死的时候,他更有足够的理由去憎恨。
      被憎恨控制的人都不好看,被憎恨控制的生活都不好过。他的身体不正常,心却是向往正常的,自然不要再回到不正常的世界里。
      “既然你想割断与‘那个地方’的牵连,为什么又要认我?”他们本就可以形同陌路,生时无所交集,死时互不相欠。
      这回他看了她一眼,不发一言,钻进浴室,继续专心的更衣。淅沥水洒,被磨沙玻璃蒙住的声音才闷闷传出来:“因为你,你是11,我发过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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