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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温晴是个很早熟的女孩子。
六岁时,她便会思念以前总爱抱着她喂她吃糖的邻家大哥哥了,她想,我以后会不会做他的新娘呢;九岁时,她小心翼翼地喜欢自己的小同桌,虽然被一些坏坏的小同学们抓住了无数次把柄,但她仍一脸诚恳地对小同桌撒谎说,我只是想做你的好朋友,不是那种喜欢的;十二岁时,她和小同桌挥泪告别,奔赴各自的初中,就在那年冬天,她窝在床上看电视的时候,“遇见”了他,不难理解,为什么她会在那样小小的年纪便把他那般牢记。
她永远忘不了翻滚的荧幕里那惊鸿一瞥,真真应了当时古文里很矫情的一句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那天夜里,她躺在黑暗里,眼前仿佛总有他策马走过的情景。命运将至,谁也无法预料或逃避。第二天她在上学的路上,瞥见报亭里新到了一期《青年文摘》,顺手翻开,第一篇就是写他的。
那个初冬的下午,她把那本封面脏脏皱皱的杂志捧在胸前,笑得无限花痴。闺蜜于荆觉得这丫头一定不正常了,洁癖那样重的人,听见老板说这期杂志只剩那一本时,立马掏钱买了,直接用袖子把溅湿封面的雨水和灰尘抹干净。
温晴开始默默地疯狂地搜索关于他的一切信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发现。
只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和于荆分享了这份心思。她的脸上是从未有过的严肃和笃定:“我知道你会觉得我很荒唐,但我就是爱上这个人了。即使这只能是我的梦,但我也将尽我最大的力量,哪怕只能见他一面。”于荆看着她剪辑打印的所有关于他的资料,嘴巴张得老大,一抬眼便看见那个一向嬉皮笑脸的姑娘脸上是让人不忍质疑的坚定,那样信心满满,她忽然觉得那笑容有些耀眼。
之后的三年里,温晴也曾在生活里遇见过和他容貌相似的男孩子,可她却倔强地认为,那些男孩子,去给他提鞋都不配。其实人在年少的时候,都有一生里最狂妄的执念,温晴的狂妄便是,她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和他相提并论。
十五岁的温晴和于荆有惊无险地进了一所很好的高中,经历了混乱的三年,她依旧活泼且傲慢,只是活泼表现在外,傲慢隐藏在心。
完全陌生的班级里,温晴默默无闻,看起来安静且无害。可跋扈了那么多年的小魔女终究还是遭到了“报应”,她的新同学里,有一个叫江云的男生。
当她拘谨且不耐烦地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时,高高的少年懒散地敲门进来。阳光投影在他身后,温晴有些紧张地说了声“请进”。然后她咬咬唇说:“我叫温晴。”明明是对全班同学说的,目光却仍落在他身上。没想到的是,他忽然笑了一下,礼貌且温和。
那一刻,温晴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心跳得和买到那本有他的杂志时一样快。对江云的所有印象都只有两个字:真像。
不得不说在温晴的青春里,巧合二字上演的次数的确有些多。
调座位时,江云巧合地坐在了她后桌;后来的两年里,江云巧合地没有被调走;相处的时光里,他们巧合地成了“好朋友”。这个关系是温晴对外界的解释,虽然班上的同学们都嬉笑着说她喜欢江云。
温晴自己也不知道对江云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喜欢吗?可是初见时的动心是因为江云很像他呀!虽然后面对江云的好感倒是因为相处时的点点滴滴,但温晴仍执意觉得,江云和他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只是如果能和他谈场恋爱倒似乎也很美好呢!
可惜事情的发展总不能像她想象的那样如意。就在高二快结束的那个初夏,当一向怕麻烦地温晴从书包里掏出礼物转身推到江云面前时,他忽然问了一句:“你不会真像他们说的喜欢我吧?”
十七岁的温晴仍然和小时候一样,每次被人识破时就会手足无措。她死命地在身后用自己的手指抓着课桌,后背立刻沁出了一层汗。她本想如每次撒谎时一样满口推辞,然后哈哈大笑说江云你怎么信那些傻瓜呢?我们是好朋友呀!可她忽然就有一丝侥幸地想:江云你一直对我很好,是不是我不说话你或许会告诉我其实你也喜欢我呢?
就在那样眨眼的时间里,温晴的脑中飞快地闪过了各种情况,然后她决定赌一把,所以她选择了沉默。只是脸上仍是毫无慌乱地微笑。
但现实对她似乎很不温柔,甚至有些残忍。
江云见她不说话,很不屑地把她的礼物推了回来,然后语气有些森然又有些不屑地说:“我一直觉得你只是我的朋友,最普通的朋友关系,并且你也知道,我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你不是例外。”
温晴清楚地听见自己长长的小指甲清脆的折断声。她觉得这次断得比以往好像疼很多倍,于是眼泪便飞速地滚落了。她忽然就不想逃避了,于是她努力依然平静地问道:“为什么?”
过了好多年,温晴依旧后悔问了那句话,因为那个少年的回答似乎让她的整个花季都有了一种耻辱感。他说:“因为你不美好,你不配。”
她长那么大,第一次听见那样直白的且毫不在乎的否定。虽然经常被恶作剧的男孩子嘲笑成胖子啊猪啊什么的,她觉得都没有这一刻的羞辱更伤人更锋利。她过往十六年里所有的自信和傲慢都瞬间崩塌,她自以为是的才华、品味、气质、家世,都不能给她一点点力量让她在此刻反驳他一句。
原来她不美好,原来她不配。多残忍的男生,朝夕相处了两年,他就以一句话否定了她的全部。
一整个夏天温晴都过的浑浑噩噩,初秋来临的时候,她忽然想起好久没关注过他了,连忙去他的贴吧里看看,然后又很巧合地看见,他的弟弟M明年会来A大读一年书。她握着鼠标,瞬间觉得血液又被换新了一次,这或许是她最好的可能见到他的机会了。
她放下过去,真正做了一个淡然的人,换了个发型,换了个脾气,于荆叹息着说你有必要为了一个男生把自己整个人都换了吗?温晴笑笑说,我不是为江云,我只是觉得我应该做一个美好的人,那样我就不会配不上谁了。
她沉默着度过一年,然后带着众人惊讶的目光进了A大。
当她拖着行李箱站在A大门前时,忽然觉得,翻越了万水千山,她从来没有停止过接近他的步伐。
于荆留在了本地读书,温晴一个人在A大,愈发地静默,甚至有些孤僻。她自己都觉得,读大学的喜悦远远及不上马上可能就找到他的弟弟的激动。
她一收拾好当下的生活便开始搜寻M的消息。可那些奔跑,那些人群里的寻找,那些班级外假装无意地探视都不能说出口,没有人知道她每天满校园跑是为什么。
两个月后,她终于经过无数努力找到了那个男孩子M,她拿着他的课表守在他的教室前,看着他从教室里走出来,随着人潮一起来到她面前时,温晴觉得自己一定是激动地得了失语症。不然怎么会张口结舌却什么都不能说呢?
北方的十一月已经很冷了,温晴穿着黑色的毛呢大衣,手却然后有些发抖。她一眼就知道那是他的弟弟,明明是不一样的类型,可她就是觉得那两张脸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浓黑的眉,一样深邃的眼,他的灰色大衣下,一样挺拔的身躯,深秋寂寥的落叶下,是一样夺目的笑。温晴眼睁睁地看着他走进,擦肩,再走过。却不能伸手拉住他,甚至不敢开口叫他。
她一个人站在高大的银杏树下,无声吹了久久的风。她不知道该怎么做,叫住他,告诉他,我爱了你哥哥六年了?会被当成疯子吧?那怎么办,说同学我可以和你交个朋友吗?都不行的。她有些狂躁地抓了抓头发,用尽全身力气叹了口气,然后颓废地往回走。
但温晴的执着是不容小觑的,第二天她便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和M同班的老乡,再一番打听,得知了他加入哪些社团,平时有哪些爱好,他认识的朋友中有哪些可能是她认识的。第三天她便成了那个男孩子所在的所有社团里的新成员。
M恐怕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个似乎经常能遇见的女孩子是费了多大的心思才接近到他的,并且她表现的太过天衣无缝,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她只是想通过他见他哥哥一面。所以大一结束之前,城府颇深的温晴同学终于成功成为了M在A大少数关系不错的朋友之一。
来年春天时,温晴忽然有些慌乱,还有一个学期M就得回去了,所以她要抓紧一切机会了。失眠了好几个晚上也没能想到任何好办法,她只能决定去和被她“欺骗”了挺久的M坦白。
不出意外地,M明显被她的故事吓到了,之后有些回不过来神地说了句:“原来会有这样的爱呢!”那是温晴唯一一次听见他不需要帮助地说出一句完整的且有点深意的中文。
大一结束的那一天,温晴在忐忑中接到了M的电话,他说:“我哥哥今天来接我。”
挂掉电话的时候温晴还有些觉得难以置信,七年了,终于可以见到真实的他了吗?
匆匆换上最好看的裙子,穿上精致却不张扬的高跟鞋,放下早已长的长长的头发,再画了个淡妆,温晴站在约好的饭店前,看着玻璃里映出的自己,终于满意。
她握着手机焦急地等待M下来,心里闪过了无数个念头,最终,M刚一出来,她便冲上去说:“不要告诉他任何事情,只说我是你的朋友,他误会我喜欢你也没关系。”
M有些惊诧又有些无奈地看着温晴,还是点了点头。
跟在M身后进了电梯的时候,温晴觉得整个人都没办法正常呼吸了,电梯停下之前失重的瞬间,她觉得心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从电梯出来之后,温晴忽然转身按了下楼键想要逃跑,却被M眼疾手快地抓住。看着他满脸黑线的神情,温晴觉得自己简直太没出息了,只能欲哭无泪地继续随他走。
明明不是很短的距离,温晴怎么觉得那么快就要到了呢!M在身后用类似于搂着她的姿势推着她向前走,温晴想,别人一定都认为他们俩是神经病吧!
大概隔着十米的距离,她便看见了坐在落地窗旁边的他,黑色短袖衬衫,古驰的银色圆形袖扣在灯光下熠熠发光,和无数次在网上收藏的图片一样,有完美的侧面,温晴忽然觉得在那样的人面前,整个B市的夜景都黯淡无光了。
M看着已进入呆滞状态的某人,无奈地叫了声:“哥哥。”
温晴好像陡然被耳边的声音从梦中惊醒,慌乱地回神,那边,他已经从容起身向他们走来了。和自己说了无数遍“冷静”,温晴终于能淡定地向他微笑了。
他穿着黑色的修身裤,白色的休闲鞋,简单的搭配,温晴却觉得那是她遇见的所有男性里最高贵典雅的装束。
厚厚的地毯上,他们同时微笑着迎面走来,此时无声胜有声。隔着近两臂的距离,他伸出手,开口是无限动听的中文:“你好,我的M的哥哥。”
温晴尽量让自己的仪态无限得体,然后伸出右手,礼貌地致礼:“你好,M的朋友,温晴。”
相视一笑后,三人各自坐下。
温晴在很久很久之后还能回想起那顿晚餐里的每一个细节,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微笑。那天晚上,这个从小小城市里走出来的姑娘,以B市无边的绚烂夜色为背景,华丽地完成了她从十二岁到十九岁里最大的梦想,哪怕那一刻她以为无人知晓她的内心,她仍是激动到热泪眶。
毕竟不是年少无知的年纪,温晴最终还是极有分寸地把握好自己的情绪,丝毫没有失态地度过了整个晚餐时间。
饭店离学校并不远,所以二位男士选择直接步行送温晴回寝室。那段路,温晴之前之后也无数次走过,却从未像那天晚上走得那样满足那样骄傲。
三个人悠闲地走到了温晴的寝室楼下,温晴知道,无论多不舍,终究要分别,倒不如先说再见。于是她微笑着转过身来,看着他说:“就送到这里好了,谢谢你们的晚餐和陪伴。”
他忽然问道:“你们有纸笔吗?”
M茫然地从包里掏出了一支笔和一沓便签纸,他接过,走到路灯下,又背过身去。
M轻轻地拉过温晴,给了她一个拥抱,却在她耳边说:“对不起,我早就告诉了。”
温晴前一刻还在感受那温馨,顷刻被惊到跳起来,连忙推开M低声叫道:“ What?”
M无奈地按住她的肩,解释道:“不然他哪里肯来接我?他很忙很忙,但不远万里,来满足你这个愿望。”
温晴简直不敢相信,只能问为什么?
M眯着眼睛温和地对她笑:“你爱他这么久,他来见你一面不算什么”。
温晴还没缓过来,他已回来,递过一个黑色丝绒盒子,小小扁扁的。她有些颤抖地伸手接过,面无表情,目光却在他脸上一刻不转。
他温柔地笑着,轻轻地将她拥入怀里,然后轻轻地说:“谢谢,再见。”
等他们的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里时,温晴才迎着路灯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块小巧精致的银色的马的勋章,盒盖里嵌着一张字条:被你遇见,我的荣幸。
盛夏里仿佛忽然吹来了一阵凉风,吹得温晴泪如雨下。
说实话,我至今一直没有写过短篇小说,我一直有喜欢把事情描述得非常详尽的习惯,所以觉得短篇根本不能让我把故事说清楚==昨天因闺蜜鱼的托付,今天尝试写一篇,希望不会被嘲笑TAT这个故事亦真亦假,我像她一样迷恋那个人那么多年是真,但我没把他当作执念。我没做到的事,她帮我完成了;她辜负的那些青春,我却用另一种方式来度过,各自有各自的遗憾~结局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仓促,因为熄灯太久眼睛已经快瞎了又怕电脑没电,所以只能这样了TAT后面有番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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