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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 杀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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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杀欲
真对不起,趁着一股脑的热情,胡乱写了便发出来了。看也没看一眼,更别说修改了。
因为怕脑子里的情节忘掉,于是先写出一个大概来。完成后再慢慢润色。因此文章中会有很多问题,有意见的亲千万留言告诉我,好让我知道。
谢谢支持。
重点情节在下章,这章说实在的不看也罢。全是主角一个人在自言自语瞎说八道的说~~
略过,专心等下一章吧!最晚明天就写出来了!
不过,给面子看了的亲,就文章里面人物的想法,欢迎与我讨论的说~~
去我会客室坐坐吧!那里好凄凉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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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了杨骚的车回家。
一路上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
当一个人的财力与权势,强大到没有任何人任何事物能够监管制约的时候,那么,他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面对和利用自己的力量呢?
如果这幸运儿是你,你会用你的力量来干什么呢?
我们常常会看到幼儿欺侮和折磨昆虫或小动物,那不过是因为他们的力量比他们玩弄的对象强大,而且,他们能够确定自己伤害它们,不会遭遇到反对与惩罚。
多数人小时候都干过这种事情。
我们不能说这是在犯罪。没有任何生物可以完全独立地存活在这世上,只要我们出现,我们就必须加入这大自然当中。和别的生物一起共存。在共存的过程当中,没有任何生物可以占据所有的便宜杜绝所有来自外界的伤害,也没有生物能够避免永不伤害和剥夺其它的生命。
适当的伤害,不能说是在犯罪。即使那伤害没有建立在有利于我们生存的基础之上,即使那伤害可以避免。
那么,当你的力量强大过你的同类,而且你也能确定即使伤害他们的话,也绝对可以逃避惩罚的时候,你会怎么做?
你会因为他们是你的同类,而放下你手里屠戮的刀与剑吗?
对某些人来说,可以做到。因为,他们的道德和他们的天性在约束着他们,时刻警醒着:伤害同类,是一种禁忌。
有些人,只是不喜欢杀人;还有些人,别说让他们自己杀人了,仅仅看到了别人杀人的现场,就足够让他们疯掉。
可是,有些人,完全不介意:自己的玩具,或者,猎物,究竟是否是自己的同类。
人之初,性本善。不过,对于有些人来说,那一点点天性里的善良,还有后天道德的教育(可能也根本没有教育,比如杨骚那样的,可能根本没人同几十年以前的杨骚小同学说过:伤害别人是不对的,应该要与人为善),不过是地上的一道坎。可能会比寻常的门坎稍微高一点,但,却也不是绝对不能迈过去的。
迈过去了,就没有了善良与道德的限制。再加上他自己的力量辅佐,将会使他得到人世间致大的自由。
那自由,将仿佛撒旦行在地上。他走过哪里,就必会为那里带来毁灭性的伤害与灾难。
我不知道。我是哪种人?
我连孙侠微是哪一种人,都不知道。
也许我们都不能确定,因为,我们都没有受到过考验。没有受到过考验的人,怎好说自己是圣人呢?
什么考验?像杨骚那样,他手里的力量,恐怕就是人世中至大的考验与诱惑。对人精神的腐蚀力量,丝毫不亚于《红岩》里面那些革命党人所受到的酷刑。
杨骚没熬过去,没坚持住自己的善良,也或者,他天性当中,根本也没有什么善良可以坚持。
就像我说的,有了那么多钱,不拿来玩,那要拿来干什么?
要玩,不如索性就玩点大的。反正也没人管,缩手缩脚的作什么?
其实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更何况,这世界本就弱肉强食物竞天择,这规则既可以跨越物种,也可以在同一物种内实现。
你理解又如何,不理解,又能如何呢?
可是,事情轮到了自己身上,那又不同。
又是另一种说法。
比如孙侠微,还有,我。
到市场买鱼,有时候那鱼总拖着不死,总非要多挨几下重创才肯咽气。我们站在旁边,总觉得那鱼麻烦:何必如此挣扎呢?反正逃不掉了,不如快些放弃,早点死了算了,还可以少受些苦楚,别人也不用麻烦。
可是,如今,轮到我们躺在别人的案板上为人鱼肉了。却又不知道为了什么了,始终不肯就这么顺了别人的意,踏踏实实干干脆脆地赴死,或者,彻底地堕落。
别人麻烦不说,我们也平白地多受了许多苦难折磨,比如阿侠,比如——我。可是,不知着了什么魔障,就是死撑着不降。很多时候,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坚持些什么,可是,无论如何,就是不肯放弃。
……真是有病。
我抚额苦笑。
车窗外,是好大的雨。
暮色四合。
我坐着杨骚的车,回去囚禁我的地方。
车子向着郊外驶去。
在那条宽阔却偏僻不为人知的马路上,我突然发现有一辆车,在一与我们并排行驶。
是我熟悉的车。
那是一两白色的四排加长林肯,是那个人的车库里,最白蠢也最炫目的一辆车。
据我所知,离沛那个家伙,从来只钟情于一辆黑色莲花。而且我感觉,这部林肯,是他最讨厌的车。
我在他身边这三年,经验告诉我,这辆车上载的,从来都是离沛最讨厌的人。
我微笑。
今天离宅……想必有客。
不多时,我们便到了目的地。
那一个偌大的玫瑰花园,就是离沛的别墅。
那花园外面围了一圈灰色高耸的围墙,比寻常人家的围墙高出很多。色调暗淡,造型朴素,朱红色大门也毫无出奇之处,门边上钉了个极古朴不起眼的小牌子,不过巴掌大,上面用了楷体题了两个字:离宅。
如此而已。
没有人想得到,在这样朴素低调的围墙以内,有着多么浪漫美艳的景色。以至几乎所有第一次造访此地的人,都免不了被门内那一大片香气袭人的玫瑰吓一跳。
可是,同样的,也没人知道,在这一大片美丽迷人的玫瑰花园的下面……隐藏着什么。
我在花园门口下了车,而那辆林肯,则直接驶向了车库。
我打发了司机回去,一个穿越那片香得叫人窒息的玫瑰花丛,走向别墅主楼的大厅。
果然,在大厅里面,看到了六个人……六个男性客人。
他们身材高大,衣饰浪荡而潦草,肌肉纠结,臂上显有文身,气质轻浮,神情傲慢嚣张,目光鬼祟而邪气。
他们几个,看上去都非常地强壮。其中最矮小的一个人,都要比我高上半头。
我并不想理会他们,无奈,他们对我,却似乎很有兴趣。
受到了一些羞辱和骚扰。
他们其中一个看起来最狂最恶的人在电梯里问我:“喂,小子,”含糊不清的发音,非常无礼的口气,“请我们来的人是不是你?”
我说:“不是。”
是离沛。不是我。虽然……我也不讨厌这样的游戏。但却也不十分喜欢。
那男人一愣:“那是谁?谁请我们来的?”他说着说着,好象有些怒了,大概,是不太喜欢像这样被人蒙在鼓里的感觉吧,“喂,小子,这到底是哪?”
我笑了。笑得颇有些意味深长:“……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还敢来?”
电梯里面的灯光黯淡,又不像外面商场或普通居民楼里的电梯有镜子。可是我想,此刻我的笑容,一定显得非常的阴沉。
莫测而阴沉。
因为那男人看上去仿佛是有些惴惴的了,却仍旧色厉内荏地不肯示弱,和着电梯里的其他几个人一同鼓噪起来:“我们干吗不敢来?你们吃人那?敢?!老子怕你们?!”
我看到,在他的后面,有一个人,看上去也很高大,不过,气质上却没有其他人那么狂慢与凌厉,接近于普通市民。这人正在那个带头起哄的男人后面,悄悄地拽他的衣服,示意他安静一点。
那男人当然烦躁了,回头就要呵斥那人:“你丫拽什么拽!没看见老子……”话还没有说完,叮的一声,电梯升上了顶楼。
八楼。
可笑那男人如此勇敢,却被那叮的一声吓了一跳。于是,立刻招来了他的同伴们的哄笑嘲讽。
我却没笑,因为我知道,其他几个看上去没那么害怕的人,恐怕心里,也都一样地十分不安。
因为这个地方的气氛,实在是太过阴森了。普通人乍来,焉能不怕?
这阴郁的天气,黯淡的灯光,黑沉沉的房间,复古的设计,幽深安静的走廊,连个人影都看不见的偌大的空间,还有外面的玫瑰花丛,它的下面……
逢魔时刻。
好在,电梯口有人。
那男孩的个子跟我似乎差不多,年纪似乎也差不多。一身的白色衣服,款式很像日本漫画里的高中生校服。很沉默,很阴郁,很冷。看上去就似个石头人。声音也平板:“各位请跟我来。”又对我说,“花效,你也跟我来。”
我自然跟上。
在这个地方,除了离沛,就是这些白衣男孩的地位最高;除了离沛,没人能拒绝听从他们的命令。
他们是离沛的贴身保镖。
可是我后面那六个男人当然不知道这情况。犹豫了一刻才跟了我们走。
一路上他们提了很多问题。
这儿是什么地方、这儿的老大是谁、叫我们来做什么、有没有什么好处等等等等。
白衣的男孩当然一个问题都没有回答他们。只说:“见了主人,你们自然知道。”
走廊七扭八歪,我们走了很久。后来,总算在那帮男人的耐心告罄之前,我们进了那个大厅。
那大厅很大,墙壁均是黑色水纹大理石筑造。里面空空荡荡,只摆了一张极长极长的餐桌,和数把与之配套的椅子。除此以外,还有偌大的空间没有被填满。但是灯光明亮,所以看上去,远没有屋外走廊那么阴森。
一进门,我便微笑。
因为离沛坐在里面。
离沛喜欢看人微笑。
离沛就坐在那张长桌的后面。上首的位置。
我和那白衣人和那六个客人一同进了门。
我笑了。
离沛也笑了。
他是个极其英俊的男人。眸色金黄,发丝漆黑,如同猎豹。
他的笑声很爽朗,听上去好似很热情、心情很好似的:“你们来了!请坐!请坐!不要客气!”
他嘴上招呼得热情,身子却没有站起来。
他身后的五个人,和先前带领我们进门的那个白衣人一同为那六个客人拉开了椅子。
一切妥帖得仿佛这不过是个普通高档的西餐餐厅。只不过,接待的人不对,被接待的客人也不对。
那六个这一辈子怕也没可能得到如此殊荣招待的混混,此刻都是一脸的兴奋骄傲惊讶贪婪,却还不知道,自己之前上的那一辆豪华夸张的白色林肯,究竟是怎样的一部车……一部,灵车。
我走上前去,自己拉开离沛右边下首的椅子,坐下去。我对面的那个座位空缺,没有椅子。而那六个客人,分别依次地坐在我的下首。
餐桌上,自他们的位置开始,有餐具,有饮食。而我和离沛的面前,均只有一杯酒。
用离沛的话说就是:“用餐的时间已经过了。你们吃,不用客气。有什么事,你们吃完了,我们再谈。”
于是那六个男人还就真的没跟离沛客气。
我看得出来,这些人,不过是街道上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混混,心计脑筋都有限。这里环境豪华,酒,是最好的酒,饭,是最高档的西餐。普通人受到如此对待,一般都会觉得,人家就一定是在表达最真诚的善意。
只要人家在表达善意,那么好吃的好喝的,笑脸与周到背后,就一定是善意。
当然也有那么几两个,面上似乎有些疑虑,但大家都很放心,于是也就放下了心。一个,是觉得人家确实有诚意;一个,是觉得我们六个人,都不是好欺负的。我们怕谁。
于是宾主尽欢。他们吃喝喧哗,对离沛奉承,对自己吹捧不休。好似真拿离沛当个普普通通的富家少爷了,此次找上他们,不过是想报仇,或者出气。反正事情希奇不了。他们都有经验。
离沛呢,倒也不烦,心情很好的样子,微笑着,很少说话,只看着他们,仿佛在欣赏着一副来自于市井民间的闹剧(这场面他倒也确实是不很常见的),偶尔陪着他们喝上一两口的酒。
他的笑容,只有我明白。
我没有看那六个客人,也没有看离沛。只一味盯着桌面。不笑,也不说话。离沛举杯,我就跟着。离沛不动,我也不动。
可是我却知道,离沛微笑的内容,还有离沛看着那六个客人眼光,代表了什么。
那像是一只猎豹,在细细端详着那些已是自己囊中之物的猎物们。因为不饿,所以不急着吞下去。先玩玩再说。
就是那样的一种表情。
冷而嗜血的目光隐藏在温暖而有礼的微笑之中,所以不易被人察觉。除非,是极了解他的人。才能知道。
他们吃着喝着,事情慢慢浮出水面。
街头小混混,也未必个个都是千杯不醉的主。
有人不胜酒力,喝多了便开始胡说八道。
坐在我右边的那个人,喝得最多。说得最多。也醉得最快。
就是之前那个在电梯里找我挑衅的那个男人。
他喷着一嘴的酒气,搭着我的肩膀说:“喂,小子,你怎么不喝酒。”
我没有说话。离沛倒是在旁边替我答了一句:“花效不是很会喝酒。所以不喝。”
那男人一下子兴头来了:“不喝——不成。得喝。今儿……这么高兴,得喝!”喝多了说不出来那些顺嘴的劝酒的话,就索性拿着他的酒杯递到我的嘴边,一定要我干了那杯酒。
不知什么心理,多数中国人都有在饭桌上逼人喝酒的习惯,□□上的尤其厉害。可我却不喜欢。
我厌烦地右肩一动,卸掉了搭在上面的那只手臂。同时推开了面前的那杯酒。
酒洒了不少。
那男人一下子怒了。“啪”地把杯子一摔,拍着桌子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你他妈什么东西。老子给你酒喝就是给你面子!妈的不识抬举!”说着拿过一瓶子酒都杵在我面前,极之嚣张地,“看在……”他还不知道离沛叫什么,支吾半天,只得含糊过去,“赏”了离沛一个在他自己看来至高无上的敬称,“这位老大的份上,我……不跟你计较。你……你把这瓶酒给我喝了!——喝光了咱……没事!”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那另五个客人都有一丝儿紧张一丝儿幸灾乐祸地观探着事件的发展。
离沛但笑不语。
于是我问:“要是我不喝呢?”
那男人很短暂地一愣。然后马上从衣服里掏出一把匕首来,“咣”的一声戳在我面前,“不喝?!你问问老子这把刀!”
我缓缓伸手,握住那把刀,把它拔出来,试了试刀刃——嗯,很快。于是我微笑:“我问过了,它说可以。”
话音未落,我起身;身子还没有站直,我扬手。
刀子反射着明亮的灯光,在我指间划出一道炫目的白色弧光。
一道血光,从另一个方向划出了另一个弧度,喷洒在光可鉴人的餐桌上,还有餐桌上的食物上。
血液落在桌子上面的时候,我的身体,这才站直。
我收了笑,安安静静地平视着被我一下割了喉管的男人。
他震惊地看着我,半张着嘴。喉中咯咯做响。因为无法呼吸到氧气,胸部剧烈起伏。
他低下头,似乎想看看自己的嗓子到底怎么了。他僵硬地低头,嘴巴一张一合,却无法看到自己喉咙间的情况。于是他伸出手,想摸一摸自己……
他的手只上升到锁骨位置,高大的身躯就已经倒下去。
他歪斜着躺在地上,身体颤抖,肌肉抽搐。瞪着眼睛,眼珠向外突出,渐渐充满血丝。脸色红了又白,拼命张大口,企图呼吸到空气——
没有多少时间,他已经停止了一切生命的活动。
只有肌肉还在惯性地抽搐。
那五个客人惊悚到说不出话来。
事实上,那个死去的人刚刚倒下的瞬间,有人还在问:“你怎么了?”
那个人死了以后,显然所有人都已经意识到出了人命。
人们的表情震惊、呆滞。
离沛微笑不变,只轻轻叹息:“你看你真性急,就不能让人家好好地吃完这一顿饭,再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