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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卷首语   我 ...


  •   我这人天生有反骨,最爱和人对着干,尤其爱和我妈对着干。加之自小又极其羡慕影视剧里那些舞着刀枪棍棒,走路一颠一颠,仗义帅气的街头混混。
      于是,我人生的头二十年里,每辗转到一个新地方,必会先去结交那些被老师家长们定义为“流氓地痞”,行为乖张的坏孩子,且越是为他们所不喜欢的,我便越是跟屁虫般黏上去。。。
      自然而然,时间一久,我也变得有些痞里痞气,暴躁时还会满嘴蹦脏话。
      马路边上,吊儿郎当地叼着根小草,对着路过的小姑娘打口哨的小混蛋里,我定是吹的最响亮的那一个。
      可就是这般情况下,我不酗酒、不抽烟、不去逛夜店……就连穿衣服也不会像当时的小混混那般,东边破个洞,西边挂条铁链子。除了衣服上常常会染上墨水或是泥巴,扎着羊角辫的我怎么看都是个乖孩子。最搞笑的是,我这般疯闹,却由于每天被身为人民教师的外祖和老妈监督着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在很多老师和家长眼中竟还是个“好好少年”。
      当然,这首先是缘于,我本质上还是个乖宝宝,根骨刚正,不会轻易歪斜了去。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来自于我的家人,他们时时刻刻对我耳提面命,要正直,要善良,要淳朴,要阳光……
      而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在我那叛逆嚣张的头二十来年里,有一帮真心待我好的朋友。

      在大多数年轻人的心里,家是吃饭睡觉时才会想起的,父母是讨要零花钱生活费外加开家长会时才会记起的,而朋友,则是恨不得天天腻在一起,时刻谈些小八卦,一起分享深埋心底的小秘密的。
      我家人和别的家长闲聊时,谈起我,总是一脸“自豪”,便是外婆脸上的皱纹都似是舒开了些:“阿呆超好养。每天早上打开门,把她放出去;晚上开门再收回来就好。”
      这种说法有点儿像农村养家畜,可正是因为这种“散养”,我的童年自由而快乐,疯狂而嚣张。
      不得不说,我从小就擅长发掘普通人身上的优点,继而满脸真诚,满目崇拜地赞几句。所以,我那些狐朋狗友的父母对我很是喜欢,蹭饭蹭床是常有的事。几乎小时候关系好的朋友家都被我吃过米睡过床。
      不知道别人家是怎么管教五年级小孩的,我五年级的时候,已经获得了在外留宿的特权。当然,这是需要对方家长给我家打电话招呼一声的。
      便是直到现在,一年半载回不了一趟家的我,一回去也不会好好在家待,闲余时间里也是更愿意拥着一帮好友四处浪荡,吃喝玩乐。

      现在的我很享受独处的安静,那种放空自己,让身体跟灵魂交流的感觉十分诱人。我常常一个人背着大背包,兜里揣几张钞票,操着一口磕磕绊绊的外语东跑西跑。但少年时的我却是很怕孤独的,干什么都要拉个人陪我。最夸张的是,课间十分钟,去厕所,我也要拖个陪同的。渐渐地,我就养成了一爱热闹的性格,也正因此,跟我熟识的同学一直很多。
      我这个人虽然总是大大咧咧,但有些事情上却很较真。四年级的时候,我就已经懂得把身边的同学分成不同等级:普通同学、关系熟的同学、朋友、闺蜜……而这其中,数量最庞大的,则是“普通同学”这一栏。而被我视为难时应该“两肋插刀”的“朋友”一栏里的,也被分为好几个类别:吃友、玩伴、学友、八卦友……
      可惜的是,早年那些被我划拉去“朋友”一栏的那帮朋友,在之后的小升初、初升高、高升本后,渐渐失去了往日的密切。互相间最真挚的问候竟然变成了节日里一条不到70字的转发短信(有几个便是连这70字的短信也记不得发给我)。若是某一日在街头忽然碰面,竟也是客气而疏离地问候几句,然后擦肩而过,再无碰面。
      不过有去就有来。某一时期结交的老友走了,没几天却可以结识到某个新友。在这来来去去间,总有那么些个体肥肉重的懒鬼走不动,一直窝在我心头里。
      而我之所以可以长得这般优秀开朗,他们功不可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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