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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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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生】
时昔做了个甚长的梦,梦里她把一个自称是她夫君的汉子揍成了二级残废,醒来的时候脑子还有点晕乎乎的。屋里一个旁人也没有,门窗都关着,一盏红烛光辉微弱,她只有自己下床倒了杯水喝。
喝着喝着就有脚步声传来,轻轻盈盈的,不一会儿房门就被推了开来。
是个年轻姑娘,端着碗药,时昔隔着老远就闻到了那股苦哈哈的味儿。她随意瞧了瞧外面,黑漆漆的,连点星光也没有。
“哟,你可算是醒了。”年轻姑娘走着妖娆的步调,将碗不轻不重的搁在时昔面前:“喝吧。”
时昔盯着药问:“我这是怎么了?”
“你连自己怎么了都不记得了?”年轻姑娘挑了挑眉,继而风情万种地笑:“那你还记得什么?”
“我记得……记得我叫时昔,在曲楼里做着杀人的营生……”时昔仔细看着面前这位柔若无骨的佳人:“你是歌乐?”
佳人翻了个白眼:“哟,您老还认得我呐?”
时昔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我虽然认人有点障碍,但认字儿还是没问题的。”她指了指歌乐挂着的腰牌:“这上面,可不就是写着这俩字么……”
歌乐脸上的表情变了几变,最后终于是略显沉重地交代:“你练功差点走火入魔,想来身子还很虚弱,喝了药早早歇息吧。”
时昔乖巧地点头,目送歌乐离开,然后乖巧地将药倒进了窗边的盆景里。
“这么苦……我可没病。”她这样对自己说。
两月之后,曲楼又接了单生意,楼主听了枕边风,将这个大买卖交给了闲赋已久的时昔。
这日时昔正整装待发,歌乐又晃悠了过来。昨日她刚做完了单任务回来,现在坐在一边撑着下巴,看着时昔仔细地擦拭着随身佩刀,悠悠叹了口气:“你这次得罪了小人,怕是凶多吉少了。”
时昔潇洒地挥了几下刀,舞得虎虎生威,十分霸气,刀风甚至将歌乐的头发带得微微飞扬了起来,然后一个利落的回收之势将它插.进刀鞘里,回答得分外豪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死了十八年后又是条好汉。”
“你倒是想得透彻。”说着,歌乐又叹了口气:“我们这行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当然是……”
“别跟我说死了之后,我可是要好好活着的。”歌乐打断时昔的话,接而惋惜道:“你要是像纤玉那样识好歹,顺了楼主的意,凭你这相貌,也不会像如今这般过着在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了。”
时昔嗤之以鼻:“哼,那个老胖子?”
歌乐娇笑了下,还抛了个媚眼:“得了吧,你反正脸盲症患得厉害,把他想成英俊潇洒的公子哥不就行了。”
时昔默了默,认真提醒:“我只是认人障碍,并不是眼瞎……”
歌乐摆摆手不以为然:“行了行了,要我说,你这毛病跟眼瞎也没甚区别,真不知以前是怎么找对目标的。”她最后又叹了口气:“在这楼里也就跟你谈得来,姐姐今天也不再多说什么了,你一路好走,我就不送你了。”
目送歌乐扭着腰离开,时昔轻轻道:“后会有期。”
这就像是一场诀别,做这一行的,明知自己会死也只有受着,明知同伴会死也只有看着。
然后时昔拈了撮头发喃喃:“不对啊,我以前是怎么找对目标的呢?怎么不记得了啊……”
行了三天路,又休整了一日,时昔选了个阴云密布的夜里摸黑溜进了缙云庄。
缙云庄占地面积颇为壮观,晚间巡逻的人也是一队一队又一队,各个角落还随机分布着虎视眈眈的大狼狗,时昔怀揣着一兜的小石头,左躲右闪,还要时不时飞出去一颗石子打昏狼狗,十分劳累,好在她提前掌握了曲楼情报处提供的地形结构,躲得吃力,却也没迷路。
终于跋山涉水似的转悠到了正主屋外,时昔绕到后面翻墙进去,一个利落的前滚翻卸了力道,却染了一身的泥。
“在院子里种菜?脑子有病吧,这个人……”时昔默默在心里吐槽,左右看了看很不乐意,从头上扒拉下一片菜叶子,恨恨地丢到地上,一路前行,踩死蔬菜若干。
她将刀轻轻拔了出来,悄无声息地潜进了主屋内,一步步向床边逼近,慢慢举起了刀,突然,她顿住了。
只见床上的被子叠得规规矩矩,跟尊豆腐块似的方正。
“……这人果真是有病的吧,大晚上的不睡觉跑哪儿去了!”
时昔一咬牙,钻进了床底下,敛了呼吸等着目标回房就寝时给他来个措手不及的刺杀。
虽然已经是春天了,但躺在地上久了还是挺冷,时昔一边心里头骂骂咧咧,一边把自己缩成一个团静静等待。
这一等,就等到了第二天早上。
时昔哆哆嗦嗦从床底下钻了出来,熬红了的眼睛显得格外肃杀。
奶.奶.的,千算万算,就没算到这厮夜不归房!
时昔很忧伤,趁着天刚刚蒙蒙亮,打算出去偷偷弄一身丫鬟的衣裳。
衣裳偷得很顺利。缙云庄虽是江湖门派,近年来却跟朝廷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兼还在商场上做着些生意,这多方插足的作风在武林和庙堂来讲都不算是什么好的行为,但庄主生了个被誉为第一美男子的绝世神医好儿子,生生将缙云庄的地位拔高了不止一点。是以缙云庄上下过着不像其他门派那样拮据的日子,连下人的衣裳都是相当的有气派。
缙云庄主的爱妻生辰将至,近来急招了些短工。时昔钻了空子,把昨日新来的一个姑娘打晕了绑起来塞到了柜子里,顶着她的名字,穿着有气派的下人服饰蜗居在厨房里充当墩子。
是的,墩子,就是那种为主厨子打下手,主要职责是切菜、配菜的俗称二厨的职业。
才不过大半日的光景,厨房大娘对时昔就表现出了十二万分的欣赏之情。她称时昔是她四十年来见过的最完美的墩子,她的刀工已经不能称之为刀工——那是一种艺术。看她切丝宰肉剁骨头雕萝卜花简直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视觉享受。
时昔听着飘飘然,她一边像切人脑袋一般利落斩下一个鸭头一边想,墩子可真真是个顶好的职业。
“好孩子,忙了一天了,大婶做主让你去放放风——这是大公子要的活鸡,你给送去吧……送完再去休息休息,晚饭时自己来。”终于大部分的菜都准备好了,晚饭就等着用锅子弄熟就可以吃了,厨房大娘一整天都喜气洋洋,精神劲特别足,她对时昔的和颜悦色让厨房其他大大小小的人物都觉得不可思议,而现在更是提早让时昔休息,等着用晚饭。
他们哪里知道厨房大娘在打什么算盘。活了四十近五十的年纪,她怎么看不出时昔在切菜的刀功这方面是绝顶的奇才,好好养着,今后才能为她所用啊!
时昔很有些意犹未尽地摸了摸很是趁手的菜刀,趁厨房大娘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拿起一把藏在了身上,然后一手捉住了一只大肥鸡。左边白的那只毛发十分漂亮,右边灰的那只生得十分威武,两只肥鸡圆圆的,活生生的乌鸡白凤丸。
对于昨晚只能费尽心思偷偷摸摸来的院子现在可以正大光明踏入,时昔的心情是复杂的,乌鸡白凤已经被她折腾得奄奄一息没有一丝反抗的力气,她单手倒提着两只鸡走向厨房大婶指点的大公子所在地。
那里是一个破旧的茅草房,就建立在昨日她翻墙而下的那块菜地的边上,据说是缙云庄大公子平时配药的屋子,而时昔一度以为那是个比较大的小厨房。
这厮昨晚就一直呆在破草房里捣鼓他那些个神丹妙药。
哼,神丹妙药?
时昔眼睛微微眯起。待我切下你的头,少年你再捣鼓可好?
此时正是日沉之时,暖黄暖黄的余晖照耀下,一白衣男子正背对着她蹲在地上种菜,时昔觉得此情此景实乃有种违和的美感。她提着肥鸡走近,男子听到声响转过头来,正对上了两个倒着的鸡头。
“……这位姑娘,可是送鸡来的?”
时昔看了看长得很明显的乌鸡白凤,点头:“正是。”
男子轻微的皱了皱眉:“不是要的活鸡吗?看这翻着白眼浑身僵硬的姿态,怕是已经死去多时了吧?”
“是吗?”时昔将肥鸡提溜上来了点,一阵猛摇,肥鸡终于不堪重负吼了几嗓,“活着的。”
“……如此,多谢。”男子站了起来,比她高了两个头不止。他拍了拍手上的泥,然后伸过手来准备接手肥鸡。
时昔并没将肥鸡交过去,她无害地笑道:“这是给大公子的。”
男子回以一个温和的笑颜:“在下缙云庄商酉,字怀方。”
时昔恍然点头,随手扔掉了鸡,在对方以眼神略带奇怪的询问之时慢慢摸出了一把菜刀:“在下曲楼时昔,无字,幸会幸会。”
黄昏已到,天边残云火红,像划下的一刀血色……
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