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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一)
      但是翟杞还活在这个世上。
      只是活得有些痛苦。
      因为他右边的胳膊彻底没了。对于一个惯用右手的刀客来说,这无疑是他人生里最可怕的失败,而且他又是那样的年轻,本来有着很好的前途,而现在,他已经是个废人。
      同样感到失败的还有翟犀。
      其实翟杞所谓的秘密在翟府并不能算什么秘密。
      不要说在翟府,即便是在西北,任何一件事情都逃不过翟老爷子的掌控,任何一个秘密都逃不过翟老爷子的眼睛。
      所以他自然知道任伶欢的存在。他不仅知道自己的儿子掳走了江南任家的女儿,将她囚禁起来,对此还甚至带着些赞许的态度,他觉得男人就应该这样,又或者说他认为这才是男子汉应有的勇气,因为他自己就是这种人。翟杞又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所有人都觉得翟家三子中就数翟杞最似翟老爷子,他的模样最英俊,刀法最精湛,为人最爽朗,他就是翟家未来的家主,所以对于翟老爷子而言,豢养一个禁脔这样的小事情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但这一切都被毁灭了。
      翟杞跪倒在雪地上时,翟老爷子简直气得发疯。他之所以当着孙燕白的面打了翟杞,并不是由于他的秘密被暴露,而是因为他被孙燕白卸了胳膊。
      他年轻时就是一个要强的人,到了这样一个有着地位与权力的年纪,心性不但没有磨损,反而变得更加强烈起来。
      他的儿子、翟家未来的荣耀怎能被一个白鬼打败?而且还败得这么屈辱。
      所以他打了不争气的儿子。
      所以在他心目里,翟杞囚禁任伶欢至多只能算做家丑,而孙燕白伤了翟杞则已算得上家仇。
      他对这种家丑素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男人喜欢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哪一个翟家的男人在年轻的时候没有一点血性和一点蛮横?男人天生就是适合征服的动物,因此无论用什么法子去得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在他看来都不能算作奇怪。
      但他对于家丑却是当仁不让地睚眦必报。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也素来是翟家的行事风格。不过这一次他有些犯难,虽然孙燕白离开翟府才一天,翟家追杀令也在江湖上放出,但能不能杀掉孙燕白还是一个未知数。
      这让翟老爷子很不痛快。
      他不喜欢看到自己手里有一件不能掌控的事情,这样会让他心里有一个疙瘩,一旦他心里有疙瘩,他就会吃不好,睡不好。
      他年轻时经常动手杀人,不管是为了朋友还是为了自己。等到扬名天下之后,他反而很少动手杀人,因为通常他要除掉的人不超过三天便会被人提着头送到翟府,原因是受过翟老爷子恩惠的那些人都不希望他吃不好,睡不好,他们希望他活得更长、更久、更好。
      尽管不痛快,翟老爷子也还是清醒的。他是沐浴着血雨腥风过来的人,也不再年轻,一个人不再年轻意味着他年老力衰,但对于翟犀,只能意味着他去掉了那些不必要的血气方刚,变得更加狡猾更加残酷。
      所以他清楚地知道,不仅孙燕白不好对付,她身边的那些人、那些朋友也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不好对付,不代表翟犀不敢去对付,他年轻时在陇西徒手杀过一窝子老虎,进而他也不畏惧任何人。不畏惧是一码事,仔细思考是另一码事。
      如何杀掉孙燕白,又不得罪她身边的那群老虎,才是翟老爷子考虑的头等事情。
      不过他的思考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有一个人出现在他眼前。
      这个人似乎在翟府门外站了很久,以至于他单薄的黑衣上落满了雪花,但是他好像一点儿也不在意这种事情,他已经被冻得嘴唇发青,可他的目光却灼灼有神。
      翟犀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人有着极好的内家功夫,如果不是这样,他又怎能以血肉之躯抵御西北的酷寒?
      只凭这一点,就让翟老爷子啧啧称奇。
      他接下来的第一句话更让翟老爷子称奇。
      “我替你杀人。”
      “你要替我杀掉孙燕白?”翟犀反问。
      “是。”
      “你知不知道这是一件非常危险又棘手的事情?”他又问。
      “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做?”
      “因为我恨一个人。”
      “谁?”
      “木逢春。”
      “所以你要杀孙燕白?”
      那人摇头:“你错了。”
      “哦?”
      “我不仅要杀掉孙燕白,我还要毁掉木逢春身边的每一个人。”
      翟犀凝视那个人瘦削的脸,想要辨一辨他的仇恨究竟是真是假。如果你想要知道一个人在说真话还是假话,那么就只要仔细地看他的眼睛,不管一个人的演技如何逼真,他的眼睛却永远不会说谎。
      翟犀在那里的确只看到了刻骨的仇恨。
      但他却摇头。
      “不行。”
      那人竟然笑了起来:“我知道你为什么拒绝。”
      “为什么?”
      “因为你怕。”
      “我又怕什么?”翟老爷子眯起眼睛。
      “你怕我失败,你怕我失败了还要出卖你,对不对?”
      “对。”翟犀不喜欢打诳,他说话一向直来直往,所以在谈买卖的时候也不从绕弯。
      那人突然从衣下撵出一把短刀,对着自己的手狠狠一按。
      左手的三根手指掉在地上,可那人的脸上居然没有意思痛苦之色,仿佛那手指并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而自别人身上夺来一般。
      这样的狠辣连翟老爷子也不由得皱起浓眉。
      “这三根手指是我送给你的承诺。”
      一个连自己身体都不爱惜的人,证明他也不会爱惜自己的命,他连命都不爱惜,又怎会屑于出卖别人?
      “你就这样自信?”翟杞还是不相信。
      “我不仅有这样的自信,还有这样的能力。”话音刚落,翟杞便觉得耳边似乎有一阵微风拂过,他伸手去摸,却发现自己的半边胡子没了踪影。
      那人将右手伸到他面前,掌间赫然是他的胡须。
      这是怎样不动声色的刀法!这又是怎样精准无误的刀法!
      换做任何一个平常人,到了这里大概都会首肯男人的建议,但翟犀不能算平常人,所以他还是不肯相信。
      他不死心地问道:“可你已经残了半只手。”
      那人却笑道:“杀人不一定要用刀,也不一定要用手。”
      的确如此。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杀人并非一定是体力活,它更像是一种博弈,杀人者与被杀者之间的博弈。因此只要能杀人,身体残疾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这场博弈中,谁更机敏,谁就能笑到最后。
      翟老爷子青着脸,点了点头。这样的交易他不会拒绝,有人愿意替你去杀人总归是不亏本的买卖;他也不敢拒绝,他的直觉向来很准,如果再拒绝,很可能先死的就会是他。
      翟犀对眼前这个男人的行为产生了一丝惧意。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他想了很久,说道。
      “你不必知道我是谁,即便知道也不要说出来。”那人没有往下说。
      但是翟犀知道他后半句话是什么。
      ——能够说出来的人都是死人。
      死人又岂能说话?
      所以没有人敢贸然说出他的名字。
      “你想要什么样的报酬?”他问。
      “我要那个女人。”那人撕开衣摆,包好残掌,回答道。
      翟犀虽然有些明白,但还是忍不住要问一问:“哪个女人?”
      “任伶欢。”
      老爷子略微愕然。
      这个女人究竟有着怎样的魅力让所有见过她的人都念念不忘?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也应当去看一看那个自己儿子为之迷恋了十年、眼前这个人为之不惜搏命的女人?
      可惜,他大概没有机会了。
      那人离去时,忽然露出笑容,对翟老爷子说道:“你一定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翟犀想,他确实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但这样就够了,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有很多,而有一些人、有一些物、有一些事却最好眼不见为妙。

      (二)
      让翟犀觉得眼不见为妙的人正坐在孙燕白的身旁。
      彼时孙燕白已经替她换上了整洁暖和的衣裳,手脚上的伤创也被很好地包扎起来。
      武青和福嫂愉快地立在孙燕白与任伶欢所坐的酒桌两旁,用眼睛时不时地看着孙燕白替任伶欢夹菜,递茶。
      任伶欢呢?
      尽管她被人囚禁了十年,不过她的一举一动仍然显示了良好的教养。武青和福嫂同时也一眼就看出,她天生一副害羞性子,那种性子与她的经历无关,它们无法被改变或者动摇,那种性子使她异常容易惹人怜爱,也异常容易让人心生恶念。孙燕白那件狼皮外套对她来讲稍稍有些偏大,整个人简直要淹没在硕大的整狼外饰之下,让她显得更加娇小可爱。
      一个有教养的姑娘,又有着令人过目不忘的美貌,仅凭这两点,不管是谁都会喜欢她。
      所以对于任伶欢,武青和福嫂确实喜欢得很。除开以上两点,更多的是因为这个姑娘让孙燕白的生活有了改变,她的心思终于不再全部放在那些死气沉沉的刀上,而是有了一些活人的气息。
      他们一高兴就会挂在脸上,他们一挂在脸上孙燕白就知道他们想歪了。
      但她不会去解释,毕竟武青和福嫂与她已经像家人一样亲密,既然他们能够高兴,她又何必去解释呢?所以她只会无奈地微笑,示意胃口小得可怜的任伶欢再尝一尝别的菜。
      今天是二月十二,卢龙塞集会的日子,玉山客栈里挤满了客人,不要说雅座,他们下楼时四面八方赶来的客人已经几乎塞满了玉山客栈的一楼,于是他们只能捡了一张靠近角落的桌子坐下。
      人多很热闹,但人多,嘴也会很杂。
      所以一些话不管她们该不该听到,都会传到耳边。
      “你知不知道翟府出了两件事?”
      “哪两件?”
      “第一件事是翟二公子成了残废。”
      “这个我知道,听说是个姑娘干的。”
      “那个姑娘不一般。”
      “听说刀法很快。”
      “也很凶。”
      “还很毒。”
      “整条胳膊,一点没剩。”
      “这样快的刀,普天之下不过三人。”
      “其中一个就是北翎堂堂主孙燕白。”
      “你说得没错。”
      “她正好被翟老爷子请过去替二公子炼刀。”
      “所以是她?”
      “这话我不敢说。”
      “第二件事是什么?”
      “听说动刀子的原因是为了一个女人。”
      “什么女人?”
      “漂亮的女人。”
      “废话,不漂亮能动刀吗?”
      “你错了,她非但很漂亮,而且漂亮得能让见过她的人都为她发疯发痴、不顾一切。”
      “这样的女人难道是林大人的千金?”
      “你又错了,她非但不是千金,还是个可鄙的禁脔,囚禁她的人正是翟二公子。”
      “难道说孙堂主与二公子刀刃相向就是为了这等下贱女子?”
      “正......”他的话还未说完,头已经落在了酒桌上。与他同桌的人没有一个敢动,甚至连整个玉山客栈里的人都不敢动。
      因为武青的刀还在滴血,而福嫂的刀已经横在了门口。
      他们面色铁青,如同地狱里来的阎罗。
      眼尖的人先看到了武青手里的大刀,失声喊道:“他是阎王厨!”
      所有人的脸色白了白。
      武青不是厨子,倘若人命也可以拿来烹饪,武青倒也算得上一个厨子。他惯用两口特制的大菜刀,看上去也的确有几分厨子的模样。
      再看向门口的福嫂,手中的刀扭曲得像摇曳的火焰,这样奇特形状的刀子刺到身体里不仅很疼,也很快。
      “勾魂罗刹。”有人低声说道,在场每个人的脸色又白了白。
      虽然他们早已在江湖上消声觅迹,但该认得的总要认得,特别是像他们两个这样杀人不眨眼的凶煞。
      十二年前他们就已经纵横江湖,十二年后武林中能分别胜过他们的人不会超过二十个。他们中任者一个就已称得上一流高手,两个同时出现足以让见者吓破了胆。
      人声鼎沸的客栈一下子安静得如同空空如也的坟场,每个人都不敢再说一句话。
      只有孙燕白面色如常地喝着茶,而任伶欢依然坐在她身边,脸白得像纸,低着头,拨弄着碗里的米饭。
      她不是在害怕武青杀人,而是在害怕那些人的嘴。
      为什么?
      因为它们能够制造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杀人武器。很多豪杰不是输给了他们的宿敌,而是死在这些恶毒的闲言碎语之下。连最伟岸的男人都不见得能承受它的打击,又何况任伶欢?
      那一刻,她想死的心再度萌发。
      如果她现在想死,也许真的会死掉。
      孙燕白云淡风轻地伸过手,制止她再去折磨那些几乎成了浆糊的米饭,抬起她的下巴,盯着她好看的眼睛说道:“记住,你没有错。”
      那些年她没有死掉是输给了翟杞的刻意,而今天她又输给了孙燕白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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