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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认识方宇,是在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候,先是被家里老头儿逼着相亲,紧接着因为放了某高官女儿的鸽子,被老头赶出家门,银行几个户头也被非正常手段冻结,再下来玩了两年都稳赚不赔的期货莫名其妙地折进去一大笔,没过几天又出了场不大不小的车祸,人没事,可我心爱的大切诺基彻底报废了。

      那天郁闷得要死,约了几个哥们儿在张凯店里喝酒。妈的个个都没安好心,嘴里说着什么远哥看开点儿远哥你真爷们儿,诸如此类不痛不痒的话。其实都他妈放屁,还不是想灌醉老子,看老子笑话!

      不过,我确实是喝多了,虽然刚刚排空了膀胱,可胃里还是胀得难受,头也疼得厉害,于是胡乱洗了把脸,想让自己清醒一些。

      镜子里的人瞪着通红的眼睛,眉毛几乎拧成了麻花,下巴一片乌青的胡茬,领带像根麻绳一样松松垮垮地套在脖子上,水渍打湿了衬衫前襟,在胸前氤成一大片暗色的痕迹。

      狼狈。

      除了这两个字,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形容词能够更贴切地描述我当时的状态。谁能想到在C城大名鼎鼎的江少也有如此狼狈的一天?老头子这次做得太绝了。我就纳闷了,像我这种有样有钱有品有闲的四有青年,不相亲还找不着媳妇怎么的?我他妈到底是不是老头亲生的啊?

      操!越想越气,我忍不住狠狠踹了洗手台一脚,结果大脚趾上一阵钻心的疼痛,眼泪差点飙出来。妈的,果然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你说我吃饱了撑的换什么凉拖啊!

      卫生间的门砰地打开又关上,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一闪而过。我一手拄着洗手台,一手揉着脚丫子,冷冷地打量入侵者,心里恨恨地想:操,看见老子这副衰样,你小子他妈的别想混了!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方宇了——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一头闯进来的方宇穿着贴身的黑衬衫黑仔裤,衬衫领口开得很大,露出笔直的锁骨和脖子上缠着的几圈链子皮绳,因为汗水的关系,几缕头发软软地贴在额头上,很有几分性感的味道。

      即便如此,他还是长得太普通些了,而且我不喜欢又高又瘦的男孩,亲起来没感觉,抱着还硌的慌。这就是我对方宇的第一印象。很久以后他问我有没有对他一见钟情,我不愿骗他,又不想他伤心,想了半天只能说被他煞到了。幸好方宇从来都不是爱刨根问底的人,虽然对这样的答案不很满意,也只是“轻轻”咬了我一口。于是我带着脸蛋子上的红牙印四处招摇了一个星期,被张凯几个混蛋骂鬼迷心窍。哼,鬼迷心窍我也乐意,你们都他妈嫉妒去吧!我倒从来没有因为这个内疚过什么的,毕竟一见钟情的爱情在我看来远不如后天培养的感情来得长久。方宇怎样我不清楚,反正我是被他一点点的吸引,直到最后疯狂的迷恋,无法自拔了。

      对不起,扯远了,我接着讲故事。

      方宇看见我,先是一慌,又马上镇定下来,扬起嘴角,朝我走过来。我不知道这小子打的什么主意,于是直起身,皱着眉头紧盯着他。他接收到我冰冷的眼神,并没退却,而是径直走到我面前,抬起浓密的睫毛,瞬也不瞬地望着我的双眼,嘴唇微微张开,可能因为紧张,呼吸稍有急促。

      他在勾引我,我想。真他妈好笑。老子在俊男美女堆里从小混到大,主动投怀送抱的小妞小伙见得多去了,就他这点姿色还想诱惑我?再练个十年八年也未必好使。当时我们之间的间隔大约30公分左右,我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的睫毛可真长,眼睛不大但眼珠又黑又亮,涂了润唇膏的嘴唇不够饱满,但色泽不错,还有,我喜欢他身上的味道。

      他抬起手,轻轻搭在我的脖子上,我仿佛听到了颈动脉混着他指尖血管的收缩突突跳动的声音。接着,他的手指顺着水滴的痕迹缓缓抚摸到我的唇边,我只觉得被他碰触过的地方像火一样热辣辣地烧了起来,烧得皮肤滋滋作响。方宇的指头在我的下嘴唇轻轻抚摩了一下,随后将手指收回自己唇边,伸出舌头,慢慢舔舐。

      完了,我真的被诱惑了。大概是因为加上了酒精的刺激,我的大脑嗡一声当了机,眼前只剩下两片薄薄的,泛着亮光的嘴唇,不受控制地吻了上去。

      我紧紧箍住他的腰,左手托在脑后,反复吸吮蹂躏着他冰凉而柔软、带着淡淡柠檬味道的嘴唇,心中的愤懑躁火仿佛都随着亲吻渐渐演变成下腹的灼热。妈的,我管不了这小子勾引我是不是有什么目的或者只是单纯的想爬上我的床,我只知道,我的欲望叫嚣着要解放出来。

      我把他拽进最近的隔间,压在墙壁上,继续吮吻他红肿的嘴唇,一只手探进他的衬衫下摆,使劲揉捏着腰间的皮肤。他的腰很细,但却不失肌肉的弹性,手感不是一般的好。我有些迷失了,直到卫生间的门再次被推开,噼里啪啦进来了好几个人,我才放开他,两个人都已经气喘吁吁的了。

      “妈的,人呢?”一个人砰地踹开隔壁间的门。

      怀中的身体僵了一下,搂在我脖子上的双手猛的收紧,勒得我差点喘不上气来。看来他就是外面要找的人了。不知怎的,我当时心里挺高兴,他不是看上我的钱,也不是想被人操,也许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只是慌忙之中选了个或许能够保命的方法。

      我想拉下他的胳膊,他不肯,搂得更紧了。我只好安抚地摩挲着他的后背。乖,我去看看。我拉开门,方宇缩在门后。外面的人看见我,愣了。

      为首的那个人是张凯的手下。估计我经常跟张凯出出入入的,他也应该知道我是谁。

      怎么了?大惊小怪的。

      没、没什么。那人狐疑地往我身后看了看,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冲身后挥挥手,一群人撤走了。

      我回手揽住方宇,打算继续先前被打断的好事。他却挣扎着不肯让我亲。操,当老子是卫生纸,用完就甩是吧。

      我使劲儿压住他的身体。信不信我还能把他们叫回来?

      他不动了,恼怒地瞪着我,眼里先前的媚惑完全消失不见。嘿,你说他还来劲了,我这被利用的还没说什么呢。

      你是谁?到这儿来干吗?他们为什么抓你?我也狠狠地瞪他。

      他紧抿着嘴唇,目光中不但没有退缩,我好像还看出挑衅的意思。小样儿,还治不了你了!我使足了力气捏住他的下巴,不管他如何挣扎,硬是把舌头塞了进去。妈的,有本事你给老子咬断咯!

      方宇没咬我。这小子奸得很,趁我亲他的工夫,对着我刚刚踹伤的大脚趾又稳又准又狠地踩了下去。妈的还真是够无情,他穿的可是大皮鞋啊。后果不说你们大概也能想到了,我的趾骨险些骨折,一连半个多月,连鞋都穿不了。脚趾头肿得像个快胀破了的小气球,又红又亮。我后悔啊,当时没能拍张照片,日后让方宇看着好心疼心疼,也算对得起医药费呢。

      总之,我就那么捂着脚丫子,眼睁睁看着方宇跑掉了。那一刻,我发誓,老子一定要上了他不可,而且还得他心甘情愿地让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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