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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玩游戏了 ...

  •   生命安全得到很好的保证,基本生活问题也解决了,我对我目前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值得注意的是,这时的我只想到了吃、住、行的问题,完全没有想到穿的问题,一方面可能是我年龄还太小,从出生起就基本没有接触过衣服,所以不记得要穿。另一方面天气又总是四季如春的,我也就更加不会往那个方向想了。我开始有了更多的心思来丰富我和阿豹的生活,主要是我的啦,阿豹还要出去打猎,为我摘水果之类的,我的生活却真是有些单调啊!貌似除了缠着阿豹、吃东西和睡觉外就没什么事情了。
      游戏是儿童的天性,我想我是这句话的忠实拥护者和追随者。虽然我的智力水平已经在迅猛发展了,但是情感上是的的确确处于一个真小孩的状态啊!我只能归咎于上辈子太单纯了,纯到这辈子来了。总之的总之,我现在对于玩具和游戏有着不逊于美食和阿豹的渴望,后两者对我而言有多重要是显而易见的。
      在我的有意无意的引导中,阿豹也开始加入了我的游戏队伍。最开始当然是比较弱智的丢球游戏,也就是拿一些比较结实的果子,我丢给它,它再用前脚或者嘴巴给我滚过来。其实最开始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更单调,那时我还是个只能爬行的伪爬行动物。有一天阿豹给我带回了一个看上去硬硬的果子,不过那时我的牙口还不太结实,不敢让我稚嫩的糯米牙去对抗这个略显坚实的果子,于是我就一扬我的小胳膊,把这个果子丢到离我远一点的地方去了。
      正当我准备向旁边一个我很熟悉的、汁水充沛的、软软的果子伸出我的小嫩爪时,阿豹用嘴叼着那个被我抛弃的果子又放到了我手里,并拿它毛茸茸的耳朵在我手背上蹭了蹭,貌似在安慰我,虽然不是很能理解我有什么需要安慰的。据我周密、深沉地思考后才得出结论,阿豹肯定以为这个果子是我不小心掉的,所以帮我捡回来了。我决定用我的实际行动告诉阿豹,这个果子是我主动丢弃的,不是不小心弄丢的。于是,我先把果子在它眼前晃了晃,然后使出我吃奶的力气,再次把果子丢了出去,这次丢的更远了一点,而且是洞口的方向。我相信阿豹一定明白我的意思了,谁知阿豹又一次给我捡了回来。
      然后为了让阿豹明白我的意图,我再三、再四地重复这个动作,好脾气的阿豹也再三、再四地给我捡回来。直到我的手臂都软了的时候,才看到它叼着果子看着我的眼神貌似带着一些欢喜,它不是以为我在玩游戏吧,呜呜……好累人的游戏啊!最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项活动的改良版本,也就是我把果子丢过去,阿豹再把它滚过来,成为了我人生第一个游戏的内容,而且热衷时间长达一两年。不过到了后来我已经能跑能跳了,所以动作难度和技巧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
      当我能灵活地运用我的四肢和身体之后,我的游戏内容开始丰富起来,也比较动感。在一次缠着阿豹出去打猎,看到几只狼的幼崽在一起打滚,互相在身体上钻来钻去之后,我对这项运动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基本每次睡觉或者醒来的时候,我都会在阿豹身上拱来拱去,它身上软软的茸毛擦在皮肤上,带着它的体温,有种温暖、柔软的感觉,舒服极了。不过有时候阿豹也不会老老实实躺着、趴着让我钻,有时候它会站起身来,甚至打着转不让我蹭它。我就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身体机能,运用跑、跳、扑等多种运动技巧来达到我的目的了。在阿豹偶尔一次用大脑袋碰到我脖子,我被痒得缩着脖子,哈哈笑着往旁边躲后,阿豹开始学会了哈我痒痒这个主动攻击的招数,尤其是它那条一直让我崇拜不已的优雅、修长的尾巴,总是可以在束缚住我手脚的同时达到哈痒的效果,每次都让我缩到一旁笑得不敢动弹。好在在我笑得眼泪汪汪之后,阿豹都会放过我,不然我不敢保证我这短暂的一生会不会结束于这种自作孽惹来的酷刑中。所以除了阿豹心甘情愿让我在身上蹭来蹭去、钻来钻去之外,我要想完成这项活动就要经受住哈痒痒的考验,我也就一般只在我主观判断出阿豹很开心时才会玩这个游戏了。
      其实,我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一个很文静的女娃,除了那些偶尔比较好动的情况外,我还是比较喜欢和阿豹一起散步、晒太阳、用阿豹给我摘的小野花编花环,还有在河滩边用石头摆东西玩这种活动,不过这些活动对天气有一些要求,因为它们都是在室外进行的。虽然据我亲身体验,这里的气候是四季如春,但刮风下雨出太阳这些基本的天气现象一样是有的,只是一般比较温和而已。
      在吹着微风的日子里,有暖暖的太阳,还有拿着各种石头摆弄的我和在一旁闭目养神晒太阳的阿豹,这个时候可以说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每次玩都需要很多石头,所以阿豹会和我一起将附近看着比较顺眼的石头收集起来,堆在我旁边,然后我就自顾自地拿着这些石头摆成一个平面的屋子,有门有窗的,我自己觉得是像模像样的,还会拿些其他石头当凳子、碗什么的,当然也不是每次都做这种大工程,有时候可能只摆了一辆车,或者一朵花,或者一只小动物。我摆的房子一般都挺大的,因为阿豹也要和我一起住的,所以得摆大一点。当我把房子摆好后就会拖着阿豹和我一起进到房子里面,和它拿那些道具做游戏。虽然一直只有我一个人做这做那的,阿豹还是闭着眼睛养神,只偶尔看看我,但我还是玩得很开心。其实摆的东西并不像,而且像车啊,房子什么的,我的印象也挺模糊的,但是我就是对这项活动乐此不疲,就像很久以前喜欢摄影一样,虽然拍出来的东西效果不怎么样,但是我就是很喜欢。
      阿豹好像比较喜欢另一项活动,就是带我到一片常来的草地上,把我放下,然后嘴脚并用地给我摘来各种颜色的小野花让我变成漂亮的花环,自己头上戴一个,给它头上也戴一个。每次它一看到我头上戴着花环,尾巴就会优雅地左右摇摆着,很明显很喜欢的样子,有时候甚至会把我背到背上缓缓地奔跑起来。虽然我相信它是想表达它的喜悦、激动之情,但每次我紧紧抱着它的脖子,随着它的奔跑身子有些不稳的时候,我都恨不得没有做这些花环,好怕掉到地上摔个非死即伤。
      我承认我做的花环是挺漂亮的,但是制作的过程却没有那么享受。自从有一次它给我带果子的时候带了一束野花,我手痒地把它们编成了花环之后,阿豹就常常给我带花回来,而且也喜欢上了带我来这片草地上从事这项听着很美好,实则还是有点小痛苦的活动。因为我的皮肤还比较脆弱,所以茎干稍微结实一点的花或者茎干上长了一些平常人摸着可能还算柔软的茸毛的花,我却会觉得有点难对付,虽然没有出血,有时候还是会弄出一些红红的印子来。好在我的手指虽然短小而柔弱,不过动手能力还是不错的,最终还是能将那些花儿朵儿的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我喜欢给自己编各种颜色的花朵混合而成的花环,给阿豹编单色的花朵编的花环,可能是因为它身上的毛色也很单一,是很水亮的纯白色,像白云一样,所以我觉得给它戴一种颜色的花环就很漂亮了,阿豹也没有表示反对。
      等到我再大一点的时候,也就是说我可以爬上比较矮一点的树,还能在水里稍微扑腾几下之后,我的游戏世界里迎来了一个历史悠久的经典游戏——捉迷藏。我本来以为自己一定能很快找到阿豹,而阿豹找到我却不会那么容易,因为阿豹的身体比我大那么多,而且白白的很亮眼,很容易看到,而我小小的应该不容易找到,可是结果却是完全相反。直到几年后的某一天闻到烤肉的香味时我才突然醒悟到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嗅觉的东西,野兽的嗅觉都很敏锐吧!
      总之,当时我还沉迷于捉迷藏的快乐中。首先,经过相对来说已经不是很艰难的沟通后,阿豹先留在山洞里,一会儿之后就出来找我,而我就尽量往树上爬,或者把自己藏在茂密的树叶子堆里,甚至跑到水里躲起来,不过因为憋气的时间太短,一出水面就被阿豹发现了。让我气愤的是几乎不管我藏哪里,阿豹都是以走直线的方式找到我的。而轮到它的时候我却总是找很久都找不到,明明它藏的地方也没比我隐蔽多少,可是我总是找来找去地找不到它,基本上最后都是大喊着把它叫出来的。
      即使这样,我还是很喜欢这个游戏,因为我也能偶尔地找到它,或者看着它往别处找了找才找到我。游戏的加入让我和阿豹的生活都丰富了不少,有时候回山洞的时候,我早就在阿豹的背上睡着了,醒来才发现已经躺在阿豹的床上了,真想满足叹口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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