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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乾坤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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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侍卫的日子,实则比在密宗还要轻松。
在密宗内,被师父和长老们寄望太大,故而不敢不努力修炼,并且时不时就要经历各式各样的试炼,以提高能力。现在,成了连锐的侍卫,只要每日晨练,其余时间只要跟着他就行了。并且,连锐不是个恪守礼法的王爷,毕竟他都开了赌场,又有其他什么做不出的?每日跟着他东奔西跑,昨日是城西酒楼,今日是城南赌坊,明日可能是城中集市……总之,连锐这人,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只会想办法找乐子的纨绔子弟罢了。除此之外,我并未发现他像师父所描述的那般睿智。
可是,我对中原皇帝的暗杀计划,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丝毫进展。本想趁着连锐被人刺杀时救下他,取得他的信任,再设法让他把我带进中原皇宫,然后手刃中原皇帝。可是,三个月过去了,却没有发觉任何人要对他下手,真是奇怪。像他这样的达官贵人,居然没有处处树敌,实在有些蹊跷。
很快,我便知道了这个原因。
那天夜里,我不想睡觉,故而出来走动,在连锐的房间,听闻极其细微的声响。我推门而入,看见了此生难忘的一幕。
刺客,是被烧死的。确切地说,是被连锐烧死的。在我推门而入之时,除却烧焦的尸体,我还看见了一样东西——火凤。那时的火凤,半隐与连锐身后。
密宗有古籍记载:“火凤者,上古神灵,隐匿世附于人而不得见。以火为攻,受制于水凰。”
我怎么也无法想到,火凤这上古神灵,竟是依附于连锐而生于今世。正如连锐也不可能想到,世上唯一能制约火凤的水凰,依附于我。
那日过后,连锐对我的态度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他不在把我当做可有可无的普通侍卫,反倒对我殷勤有加,时常送些新鲜玩意儿与我,好在我那张冷漠的脸,能让我明明受宠若惊,却依旧依附宠辱不惊的神态。至于连锐为何会变成这样,我想了许久,最终认为,这大概是因为我是一个看到他持有火凤,却毫无所动的人吧。
根据师父给我的密卷,我了解到,连锐的生母因难产而死,其父,又与我父同归于尽。所以,他的童年大约是极其凄凉的,毕竟世人总是对异类充满排斥,火凤护主,倘若有人欺负连锐,定然会被灼伤,从小到大,他应该都没有什么玩伴吧。想到这些,每次看到连锐,我心里都觉得有些同情。密宗里鲜有同龄人,我持有水凰一事,只会让我更加受到重视,有师父和长老照顾,我的孩童时期,除了要经历试炼,其余的,大约比连锐好上太多。连锐虽然对我的同情有所察觉,并对此表示极为不开心,但终究没说什么。
这样相安无事地又过了些日子,我已经在逐渐修改着计划,不想,却发生了一件事。一件师父盼了十六年,却在仙逝前都未等到的事。我本以为它不会发生了,谁知,它却没有一点征兆地发生了。
大漠的子民,要复国!
直到军队攻至连锐的府门,我才知道这件天大的事。
一众勇士身披铁甲,骑着战马,与连府守卫对峙。我作为连锐的侍卫,自然跟在他身后,走出府门,面对大漠的勇士们。然后,又发生了一件我没有想到的事。后来回想,我真的算不得聪明人,否则,也不至于有这么多想不到的事发生。
连锐制住我的双手,将宝剑架在我的颈侧,语气冰冷:“大漠公主在本王手中,尔等切莫轻举妄动。”
此前我已说明,我擅长的是暗杀,而非格斗。我没想到,连锐这个被我认定为纨绔子弟的人,竟能制住我,这也在我的预料之外。失了先机,又受制于人,我的能力是无法展现出来的。
我的目光停在泛着冷光的剑锋之上,心里觉得很是难受。原因无非两个,一是连锐突然对我好,真正的原因,可能是他知道了我的身份,故而想把我留于府中,做一张王牌;二是他竟然想用我的身份来打压大漠的勇士,阻止他们复国的意念。
事实上,连锐也没有猜错,那一众人正是来寻我的,他们早就在等这一天了,他们的复国计划,已经计划了十六年,只是,想名正言顺复国,他们还缺一样东西——大漠王族的信物。
连锐是将门之后,足智多谋,他猜中了开头,但是,我不是笨蛋,所以我就让他猜不到结尾。在他挟持我离开时,我暗中将父亲的胡刀,也就是大漠王族的信物,暗中留下。连锐再怎么样,也不会发现,因为,我既然能成为千金难买的杀手,也自然能熟练运用一切暗地里的招式而不为人知。
那把胡刀,虽然是我十六年来的信仰,但我不能复国,它便与我毫无用处。要杀中原的皇帝,随便一把利器,一样可以。我并不会认为用父亲的胡刀杀了那个皇帝才算有意义的报仇,很多时候,重要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意义是什么?不过是人们心底的执念罢了。王族信物,只有这一把,孰重孰轻,我还是知道的。
连锐挟持我骑上一匹汗血马,离开了连府,进入了大漠深处。雪豹,我将它留在密宗,毕竟它过于显眼了。雪豹是密宗所供奉的神灵,我不在的日子,由它守护密宗。
在漫地金黄中,连锐把我扔下马,道:“你走吧。”我看了看周围的景色,摊手作无奈状回答:“太迟了,我想走,也走不了。”
连锐举目张望,大约明白了我的话,便问我:“这是何地?”
我只能回答他:“不知道。”这是实话,虽然我是大漠的女儿,但我真正在沙洲中行走的日子,未必比连锐多。平日出来也就是逛逛集市,或者是受师父之名,暗杀一些为富不仁的人,至于沙洲,只是远远望上一眼罢了。
“怎么办?”连锐似乎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我的身上,但他似乎忘了,沙洲的可怕,就在于它能让最强大的人无能为力。这时,我也有些后悔未曾学习过沙洲的生存技能。毕竟,我曾经的目标,在中原。
沉默片刻后,连锐向我伸出手,道:“一起走吧。”
那时的我,仿佛着魔一般,呆呆地将手伸给他,再次骑上这匹马,我才猛然发觉,我大概,是喜欢上连锐了。
一日一夜后,汗血马已是疲惫不堪地卧在沙地上,我和连锐下马遥望四方,入目,仍是满眼黄沙。这时,我觉得,连锐也未必当真是智慧过人、算无遗策,至少这次,他错得离谱。骑马闯大漠,这是多么愚蠢的事情,谁不知道,骆驼才是沙漠霸主?
当我还在暗自腹诽连锐时,他忽然转头对我说:“百里鹓鶵,把水凰的封印解开吧,我们还不会死在哪里。
听了这句话,我才知道,实在是自己想的太过简单,连锐,恐怕真的是,算无遗策。
连锐停了停,又说:“虽然水凰同大漠王室与道宗都毫无关系,但是,火凤对于水凰,有感知。”
听完这段话,我只觉得,原来,自己在他看来,不过是个小丑。他明明知道一切,却能忍耐到最后一刻,让我自以为聪明,实则,他把我骗得彻底。
良久的静默中,炽热的阳光似乎要将沙洲中的我烤熟,我心中一片空洞,直到脚底被热沙烫得生疼,方才醒悟。师父曾说,公瑾孔明智盖世,不及大漠定远王。原来,师父的话,是真的,如我这般自以为聪明的人,被他欺骗,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于是,我唤出水凰,她那湛蓝的羽毛,甚是美丽。我抚摸着它,手心冰凉。
水凰与火凤相比,一者御水,一者控火。但水凰比火凤更胜一筹的是,它能载人。我揽着水凰纤长优雅的脖颈,连锐坐在我身后,水凰振翼,飞离了这片金色却又可怖的沙洲。
在连锐向人问路之时,我悄悄离开了。我可以喜欢一个人,却不该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因为这样,会难过。
雪豹已在密宗等我多时,我以宗主之名回归密宗。归途中,我得知,我要复仇的对象已死,新皇登基。大漠国再次登上了世界版图,而如今的大漠王,手中持有先王留下的王族信物。中原新皇,是在大漠王的帮助下登基的,定远王在其中牵线,双方协定,百年不战。定远王因为在这段时间里牵制住了一位会干扰双方联系的重要人物,故而得以加官进爵。如今,他已是亲王,封地加倍,赏银无数。
原来,就连我扔下胡刀都在连锐的计算之内。我知道,那个所谓的“重要人物”便是自己。倘若中原改天换日之时,我没有因为连锐而被困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那么,我一定会阻止现任的大漠王派兵协助中原皇帝,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人,中原不让大漠好过,我自然,也没有想要中原过得很好。
师父曾告诫我,我只需杀了老皇帝便够了,复国,须借他人之手。大漠王这个位置,不是拥有水凰、雪豹和暗杀技巧就能胜任的。我不笨,却也不是太聪明,所以,我做不了大漠的王者。
如今想来,师父说的一点儿也没错,连锐的计谋我尚不能识破,更何况暗潮汹涌的王位。我和连锐是完全不同的人,他太聪明,甚至聪明得让人害怕,所以,离开他,是最好的选择。我只消待在密宗里,做个轻松的宗主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