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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丢不掉的回忆 她眯起眼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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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墨是个有执行力的人,果然周一下经济法课的时候,她对万语森说:“你看你的手基本也快好了,我最近面试很多,课程又很重,法学院的课我就不陪你上了吧?”
万语森心里的一把火腾地就上来了,莫小墨你好啊,不过才认识了个男生,就想着赶快撇清我。但万语森今非昔比,他不动声色笑道:“是这样啊,好,没问题,你时间也宝贵,从今天开始不用陪我上课了。”
莫小墨松了一口气,本来以为是场恶仗,软的硬的理由准备了一大堆,谁知自己一拳打在棉花上毫无着力点。她想其实万语森也不怎么上心,也许只是大少爷情感丰富,把自己一时迷惑。她对万语森感激道:“真是谢谢你语森,你要是没救我就出大事儿了。还有谢谢你这两个月请我吃了这么多顿饭。”
万语森心更沉,连感谢告别语也讲了,看来她是铁了心不跟自己来往了。心越沉面上越轻松,他说:“你客气什么,大家也是朋友了是吧?”
莫小墨自然随着他的话点头,万语森状似随意地问:“你都要面哪些公司啊?好像对你很重要。”
莫小墨点点头:“就是几家投行,GS,小M,CS,BC,DB,CG那几家。”
万语森吃惊,饶是知道她拿了不少面试,没想到这有名的几家大投资银行的面试她基本都拿了,随便进哪一家都是进了华尔街了。万语森心里竟隐隐有些自豪,墨墨果然是墨墨。
万语森笑说:"走,咱再去吃顿晚饭去,庆祝你拿到这么多面试,还有你终于摆脱我、重获自由!"他冲莫小墨眨眨眼睛,好像意思是我了解。
莫小墨有点不好意思,点头应允。
没想到万语森大老远把她带到下城的十七号码头去,却没有开他那辆拉风的保时捷跑车,竟然是坐地铁去的。莫小墨怀疑这是不是万语森第一次坐纽约地铁,他既没有地铁卡,似乎也不知道怎么买地铁卡,莫小墨帮他划了卡,两个人一起坐上慢吞吞一号线,一站一站地往下城挪去。
莫小墨从来没有坐过万语森那辆保时捷,第一她从不跟他去远的地方,只在学校附近活动,第二她从不让他开车送自己。万语森也不坚持,他那辆车载过那么多漂亮女生,配不上载唯一的墨墨。
两个人并肩坐在地铁车厢的座位上,因为纽约地铁位子狭小两面又都有人,他们显得格外亲近。万语森一下子喜欢上了纽约地铁,十年过去了,他第一次离墨墨这样近。
万语森心潮澎湃,思量着要不要今天就告诉莫小墨他就是木头,当年的木头。他犹豫了两个月这么久,就是不甘心,莫小墨始终认不出自己,而自己第一眼看见她就已经认出——虽然这个比赛不具有公平性。莫小墨最后一次见自己他才十三岁,完全没长开,个子比莫小墨还低,哪似如今的一八五加壮硕,而且自己名字也改了。十年里他却见过她两次:十五岁的莫小墨和二十岁的莫小墨。
况且他一直想知道自己在她心中的份量,旁敲侧击,她却从不肯提她从前的事,这让他灰心。儿时自己的仰望,懵懂的喜欢,这一切都深刻如斯,却原以为再也遇不回她了。
小时候的友情因为那个时代通讯的不发达和年少的无力,真的很难保持。那年代连电话都不是家家有,小墨家就没有。
初中毕业那年,第一次有了和好哥们儿独立出游的机会,却没有去什么欧洲、云南、海南,而是从首都北京出发回了Q城,仍旧住在原来万家的老城别墅里。
万语森第一件事就是去大院找莫小墨,得到的结果却是他们家去年就搬走了。林米家也搬走了。是啊,城市都在发展了,谁还一门心思住着老房子,不去住公寓呢?万语森沮丧而迷茫。
他带着自己的好哥们儿邱然去了自己以前的小学,还有自己只念了两个月的初中,两个学校比邻,在同一条路上。路过公交车站的时候,他惆怅地想:莫小墨你在哪儿?
就在那个时刻,一个短发的红色身影像一阵风一样擦身而过——高挑,却已经比自己矮了半头。她跑得飞快,自己的心都随着她的背影飞扬,在她转身跳上将要开走的公交车的一刹那,万语森看清了她的侧脸:莫小墨。
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万语森发疯了似的向前追,剩下他哥们儿邱然在原地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可万语森终究赶不上,他追着车发足狂奔了一分钟,却终于看见站在车尾的莫小墨渐渐远去。
莫小墨的眉眼那样清晰,那样亲切,她被风吹在脸上的发丝儿都那样清楚,可他们之间终究隔了一层公车玻璃,隔了一片茫茫人海,隔了北京和Q城的关山万重。
万语森眼泪都快累出来,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喘息。邱然这时追上来,拍着他的背笑他说:"追女生也不用这么拼命吧?"
万语森猛地甩开他的手冲他吼:"你他妈懂什么?那是莫小墨!"他的眼睛都红了。
邱然愣住,难怪一向平稳的万语森这么失态,原来是自己听他说听得耳朵都要出茧子的“墨墨”。
万语森对邱然说过她太多次,说过太多她的事。
墨墨是全院子里最漂亮的小姑娘,墨墨永远留骄傲的短发,墨墨打架厉害有侠义心肠,见不得弱小被欺负。
墨墨学习不怎么认真,成绩却永远最好,墨墨数学竞赛随随便便就拿奖,墨墨人缘好总是有男生给她送东西。
墨墨最喜欢喝没汽儿的可乐,墨墨吃芒果不能碰到皮儿不然嘴就会肿了过敏,墨墨讨厌吃油菜菠菜和青椒。
墨墨最喜欢讲义气、正派、有号召力的男生,墨墨喜欢打篮球打得好的人,墨墨自己却平衡感不好永远也学不会骑自行车......
邱然有些心疼万语森。万语森到了新学校的第一年,一开始多沉默内向,后来多发狂地运动打篮球,个子才蹿得快,又多努力地学习、多努力地和周围的同学都交好,才能风风火火成为大家都仰视喜欢的人。
邱然和他关系铁了才逐渐明白,万语森骨子里是个淡漠的人,不求上进,他做了这许多,也不过为了口中的一个莫小墨,他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骄傲地站在她面前。
万语森很久以来都是游刃有余,今天不过一见之下,就立刻失了分寸。
邱然恨恨地想,这个莫小墨到底是何方神圣?
万语森第二次见莫小墨是在照片里,那是万语森大三的寒假,而照片就在在邱然地皮夹子里。
万语森指着问:这是谁?
邱然轻描淡写地说:是追我的女生硬塞进我钱包的。
照片上的莫小墨长发飞扬,背景是F大相辉堂的草坪,这张照片把她拍得极美,而且眉目生动,笑意婉然,夕阳的余晖打在她脸上,光影组合都仿佛只为了衬托她的美丽,让人心惊。看来真是精心挑选的照片,万语森冷笑。
他把钱包摔回邱然身上,说:"别告诉我你还不知道追你的女孩儿叫莫小墨!"
邱然很镇定,看着万语森:"我知道。只是木头我想告诉你,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她早就往前看了,你也应该往前看。邱媛有什么不好?哪点比她差?"
万语森撇嘴,这表情像极了莫小墨,他说:"我从来没有比较过,所以不知道。还有你确定你是为了你堂妹才跟我说这话?"
邱然不吭声,万语森摔门就走。邱然忽然说:"木头,我能跟她在一起吗?"
万语森出离的愤怒了,他有种被背叛的痛苦,世上的女孩千千万,他或者邱然为什么非莫小墨不可?
万语森冷声说:“随便你,只要别让我看见。”他心想只要让我看见我就非抢过来不可。
果然邱然没有让他看见,接下来两年邱然本人他也没见,一年多以后他来美国念法学院,邱然留在S城发展。
那天之后万语森就不再拒绝邱媛的好意,事实上他不再拒绝任何女生,看见漂亮的他也会主动追,成为了真正的花花公子。可是,还在北京的他的哥们都说他有收集癖,所有女朋友都是一个型号的----高挑,漂亮,长发,阳光,聪明,爽朗。只有万语森知道,她们都像一个人:莫小墨。
万语森偏不信,自己是惦念她的好,难道这么些年了她就没变?自己难道真的非她不可?
事实上再遇回莫小墨,万语森更觉心惊。如今,她的开朗和坚强里藏着脆弱和不甘,她的聪明和美丽里藏着漠然和拒绝,这些更让他抓心挠肝。可是他更清楚,如今的莫小墨不可能轻易触动。如果他轻举妄动叫她察觉,他便从此绝了机会。
那天唱歌时的外露举动,已经差点把自己肠子悔青了。
万语森带莫小墨到了曼哈顿最南端的十七号码头,那里交叉纵横着几条小路,散落着小商店和小餐馆,说来不像纽约,倒颇具欧洲的味道。莫小墨第一次来到这边,很快就被这里的风情打动。街道上的地面是用横截面小、纵向却长的花岗岩一颗一颗钉入铺成的,小横截面在地表被踩了几百年,边缘光滑圆润,如砖墙一般交错排列,踩上去不平整却相当稳。
万语森看莫小墨喜爱地度着步子走,不由得笑,然后问她:"这里很像Q城的老城区吧,那边很多的地面也是这样铺的,尤其天主教堂那里,只是那些石头缝里常卡了高跟鞋的断鞋跟。在这儿你可要小心点。"
莫小墨扑哧笑出来,回忆涌来,嘴角挂着甜笑,抬头对万语森说:"这你也知道!我又不穿高跟鞋,我真不明白女生为什么要穿高跟鞋?既不好看,又不舒服。"
万语森被她的笑意摄去了魂魄,却强自镇定,和她玩笑说:"你个子高,腿又长,得给人家不高不长的留条活路啊。再说你这是小女孩儿眼光,等你再长大有了女人的眼光就觉得高跟鞋漂亮了。"
莫小墨的神情忽然涌上一股不可思议的温暖,她转头看着万语森,眨眨眼,又转回去低下头,低低地说:“我妈妈也说过这样的话,她也说等我长大了就会喜欢高跟鞋了。”莫妈妈说过的话他自然是知道的。
万语森看着她垂下的长发,特别想伸出手去摸摸她的头发,这样的莫小墨落寞得让她心疼,他生生忍住,在莫小墨看见之前缩回手,他问:“你想家了吧?你现在已经很忙,不能回去,可以发邀请信让你妈过来看你。”
莫小墨抬起头,看着前方玻璃橱窗反射出的夕阳,刺得眼睛发涩,说:“我妈妈已经去世了。”
万语森心里像有一把大锤,狠狠地敲了他一下,他有些慌,说:“对不起。”
莫小墨包容地笑:“没关系,你又不知道。”
是啊,他又不知道。他不知道这些年的小墨是怎么过来的,经历了什么,他又不知道——这种无知让他心被狠狠地拧了一把。万语森想自己有机会一定要找林米问一问,这些年莫小墨到底过得怎么样。
莫小墨忽然甩甩头,挺欢快地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一家店前,装作被橱窗里琳琅满目的新奇商品吸引。
橱窗上有她的倒影,她的眼睛像是排着灯火的海岸,明亮,却明明灭灭,有破碎的光芒在晃动。她是懂得的,有时候假装很快乐,也就可以快乐起来。
那家店是卖各类新奇的手工品的,千奇百怪的,什么都有,莫小磨果然很快就被吸引进到店里:形状怪异的钟,玻璃吹制的风铃,贝克做的耳环,抽象到不能理解的烛台……
最吸引莫小墨的是那店里摆着的一大排手工的木雕,她拿起一个,那是一整块有着好看纹理的木头雕成的,一只手的形状,却雕成像七巧拼图一般分了十几块立体地咬合勾挂在一起,看起来是一整块木头,可是只要费些心思就能很巧妙的把它拆开,拆到最中心是一个可以放东西的小空间——原来是一个首饰盒。莫小墨抚摸着这个木雕的盒子,有些爱不释手,可是看了标价令人乍舌,一个木头盒子竟然要一百多美金。
最后自然是没有买,可是莫小墨已经很满足,看了一堆新奇的玩意儿,万语森跟着她出了小店。
吃饭的古巴餐厅正在河边,他们在窗边落座,正好可以看见布鲁克林大桥——这座在无数电影里出现,象征纽约的桥。
莫小墨在S城的时候跟着陈景天去过很多非常高档昂贵的餐厅,但是真的像这一家这么有风情的,还真寥寥无几。日暮降临,河对岸布鲁克林下城的大楼被染了夕阳之色,河水粼粼,永不停歇。天快黑透的时候,华灯皆上,布鲁克林大桥的灯也亮了起来,一个真正的纽约曼哈顿之夜展现在莫小墨面前。这个时候莫小墨倒真有些感谢万语森,他带她来这么有意思的地方,让她体验到这么不同的文化和氛围。
两个人相谈甚欢,他们本来就有很多话题,都是C大的,同从中国来美国,同上法律课这么久,同在图书馆自修这么久。更何况万语森和莫小墨一起长大,他知道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她期许的书他都看过,她可能喜欢的电影他也看过,她会喜欢的音乐,她会喜欢的表演,她会喜欢的明星,万语森想了几百几千次。万语森见识广博,知道很多莫小墨不知道却感兴趣的东西,莫小磨也涉猎广泛,金融界的新闻讲起来头头是道。
点的是海鲜饭,万语森问莫小墨:“你觉得这里的海鲜饭和Q城的比如何?”
莫小墨老实答道:“这里的很好吃,可我还是喜欢Q城的更多些。”
万语森意味深长地笑,说:“我也觉得,而且海鲜烤着吃最好,四方路那里烤的海鲜,我每次吃得肚子都滚圆。”
莫小墨叫道:“啊你也去过!我还以为你大少爷不吃那种路边排档呢。”
万语森说:“怎么会?我可地道着呢,欣欣烧烤有没有?我最常去。”
莫小墨瞪眼:“那家也是我最常去的!”
万语森摇头晃脑:“还有夏天的酸梅汁儿,唉,吃一串烤鱿鱼爪再喝一口,那滋味儿!”
莫小墨被他说的几乎流口水,她以前最常和林米还有木头去的就是那家,最爱的就是烤鱿鱼和酸梅汁。她觉得这个世界真神奇真小,两个人都曾在同一家小破店里吃烧烤,如今绕了大半个地球还能一起坐在曼哈顿的东河河边吃晚餐。她笑意盈盈看着万语森,对于他提出吃得很饱,去河边转悠转悠的提议也没有拒绝。
走在河边,感受到扑面的水汽,莫小磨才觉得真正放松下来。从小在Q城时,每当她觉得高兴了,不高兴了,遇到烦心事儿,遇到挫败了,只要她到海边去一走,对着开阔的水域,仿佛一切都可以不再重要。
万语森和她并着肩走,偶尔叠到肩膀,两个人默然,没有说话,却气氛很好。此时万语森暗暗注视着她问道:“墨墨,你说这样像不像走在Q城的海边?”
又一次提到Q城,有一刹那,莫小墨迷惑了,她眯起眼看万语森,这种被陪伴被注视的感觉太过熟悉,仿佛她深埋的记忆将被唤醒,而仰头看他的时候仿佛又没有了主意,她低声说:“你……”
万语森终于拍拍她的头,像想象中做了一千次那般,说:“一会儿到家送你个礼物,你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