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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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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句话不单只适用于物更加适用于人。就连阿夏的离去也是一样。
在我养伤的这段期间,将军府开始为小姐规划填补一个新的丫鬟。
小姐面上拒绝了但又是一种变相的答应,说她‘我那里的丫鬟太多了,加丫鬟还不如加一个侍卫,免得下次又出这种事时我忙得手忙脚乱。又死了。’——这是小姐对我习惯性的讽刺,我就知道,一旦她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借口时,愧疚这种东西迟早我不弄也会消耗光,她总是以逃避现实来回绝她自身的问题。
当年阿任的事是这样,阿夏的事也是这样,随随便便的说自己哪里哪里错了,然后又不会去改,受人讽刺两声就会落荒而逃。没用的方携玉。
将军府招募一名侍卫,很多人都慕名而来了,可能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接触将军多一点,有个好前程?方游他来找过我几次,而且意图,他说都是想要安慰我,但我觉得没必要,重复的安慰只会让我想起阿夏的事情更多更深刻,更加的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到时候脾气一没控制好,我会杀人的。
我把我的想法如实告诉了他以后,他便没再和我提起过阿夏的事情了。身边老是在我面前提起她的几人中又少了一个。
春花已经嫁人了,当她知道阿夏死了的时候还曾经上门堵过我问这是怎么回事,暖冬与秋喜
更是天天不厌其烦的找我问话。
我说真话——‘阿夏是因为小姐要杀我时不小心让小姐脱累进去才死掉的。’她们不信。
我说假话——‘那么我说,阿夏她是外出采蘑菇时遇到凶兽被咬死的你们信吗?”——她们就信了。即使这句话是一个假设,她们也信了。
她们就对方携玉这么忠诚吗?忠诚到连实话也不肯信。
我日后没再去管这些伤心事,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养伤康复与增强实力的的事情当中。一个月后我的身体基本恢复了,然后我也看到了我的新的同僚。
这位同僚叫做李面白,看起来是个很温柔的人,我敢肯定我从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是他的脸和气质却熟悉得让我想要去乱葬刚找出阿任的尸体,来确认一下。
最后我还是没有这么这么傻,的真做了这件事,只是在日后经常会不自觉的会一直盯着他。我觉得,其实这比掘尸认证还要丢脸。
李面白是小姐从外面找来了,他的武功很好,但不是杀人用的功夫,与我所学过的那些技巧完全不同,他用剑的时候最厉害,扇子其次,自救能力不足我,抗毒能力不如我就算是轻功的速度我也可以在一定的时间里追到,力气的话我再过几年就有了。除了那张相似的脸和笑容,他和阿任一点也不像——傻子任向来就比我强上了不止一倍。而他……算了,虽说比武是比不过他,但是杀还是杀得了的。外面的人向来不会有什么好心眼,李面白?肚子黑才对吧。
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个名不副实的李面白三番四次的来找我比试,小姐也乐意围观。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一个大我五岁男人居然还敢找我比试,他就不怕赢了被人说闲话,输了又被人瞧不起吗?
不过这次似乎是我多想了。
那次比武完了的夜晚,天上的月亮并不怎么圆,我急急匆匆打完了就想睡了。
他拉住了我要我继续陪他得多两场,我烦了就顺手掐住她的脖子,问他:“次次打赢一个还未及笄的女子你就真的那么开心吗?”
他急急忙忙的辩解道:“不是这样子的,我没有开心,我只是看你不开心好像是想要打架,所以我才拉着你这样子做的。”
月光照在他的脸上我看到他脸上的那圈淡淡的红晕,他现在说话的样子让我在他的身上又一次看到了阿任的影子。
突然一阵凉风吹来,我嗅到了从他身上传来的一股很好闻的香气,闻到这香气时我依旧在盯着他,那时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出现在我身上——心突然跳的很快,呼吸有些不顺,脸也变了很烫手。我想,这一定是太久没动了,一下子运动过量的问题。
我板着脸推开了他,恶狠狠的说:“我现在只想杀人。”然后就很没骨气的逃开了,直到现在我满脑子都是那张在月色照耀下泛出了淡淡红晕、紧张认真的脸。
阿任以前曾经暗恋过一个人,这件事他和我说过,我记得阿任说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刚开始见到她会心跳加快,呼吸不顺——那时我总爱反驳他,说这是他的喉咙坏了;见不到她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她——这是癔症了;时间久了总会不自觉的去关注她——这是职业习惯;她开心自己高兴,她不开心自己难过——这是人物代入也属于职业习惯……
可现在五日过去了,我就直接占了三条难道我自己也病了?还病的不轻?
我之后找了方游,问他是不是我病了,他说——“是也不是,说病呢,你这是得了相思病,说没病,也就是你思春了,通俗一点就是你找到喜欢的人了。这样,那人是谁?身家有多好?长得好看吗?”
“神经病!你猜思春呢!现在才是初冬!不对,你刚刚问我那些话怎么怪怪的?你不会是喜欢男人,想要撬我墙角?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没有那闲心去思春,你也好好站住小姐的姑爷这名头吧。”
“……”
“好了,没你的事了,快去找小姐吧,太快要急了。”
“我说你和我说话就不能三句以内不提你家小姐一次吗?”
“你说呢?”
……
我怎么可能会有思春这种傻事?——一定是当晚动武过后的错觉!一定的。
第八章
也可能是真的有喜欢的感觉吧,再次见到了李面白时,又出现了那样的情况后,我不确定的下了这个决定。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论它,因为方游身边有很多女人,所以我还是问过他喜欢上一个人的真正感觉是什么样子的,他说:“女人家细腻的感情我不懂,但我在喜欢的人的面前即使是坐在她的身旁都会感到很开心,如果她爱上了别人我就会很痛苦甚至会去嫉妒,然后想杀掉那个人。”
怎么会是这么怪的感觉?
“你这应该是占有欲吧,一般来说不都只是脸红心跳吗?”
“喜欢一个人才不是只有脸红心跳这么肤浅的表现,至于占有欲,是个热恋中的情人就不愿意自己的所爱的的人喜欢除他以外的男人,这很正常。”
“正常?我只觉得这种占有欲很恐怖。”
“你没喜欢过人你当然不知道。不过你敢的话你也可以试一下,结果绝对是你想象不到的。”
“试一下?”
“恩,找那个你见到会脸红心跳的男的试一下,试着学会喜欢一个人,疼一个人,怎样?你敢不敢?”
“总觉得你一直在挖坑让我跳下去。”
“胆小鬼。”方游拍了拍我的肩膀“小丫头,你总是要学会喜欢一个人,疼一个人,早点学会也好过学会太晚了,让人笑话嘛。”
“不会喜欢人会被谁笑话?”
“被我。”
“你滚!”
……
喜欢一个人就可以得到别人的喜欢与关怀吗?
谈话完的第二日,我去找了李面白,当时他正在休息,也是正午吃饭的时间。他的身边有很多的女人找上门送饭来了。我的手中刚好也剩了一个冷掉了的馒头,我叫住他,说:“李侍卫,我有事要找你。”
“呃……钟侍卫有事找我,我先告辞了。”
李面白和她们说了一声就向我这边来了。
“怎么了?钟侍卫。”
我拉他去到一个人少的地方,在确定没有人可以听到我们之间的对话后,我郑重的向他请求道:“李侍卫,我想请你配合我让我喜欢你一下。”
李面白看样子似乎很震惊,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很丢人,接着又说:“请你答应我。”
“噗——”李面白突然撑起了树干,笑出了声,他说,“钟侍卫不必那么拘谨,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是,也不需要要不要自己喜欢的人允许自己喜欢对方,但是,你这试着喜欢一个人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地方会危及到我的于是就实话实说了——“因为有人告诉我要学着喜欢一个人,不然以后会被人笑话的。”
“那你为什么要选我?”他哭笑不得,好像是看到了一场不可以让人笑的笑话。
他都这样子了我总不能说我对他产生过脸红心跳的情况吧——“因为身边男人太少,离我身价不会太高的也只有你了。”
“就因为你我都是侍卫?听小姐说,她好像有个朋友和你聊得很合得来?”
“是的,他是一个明面上闯江湖的游侠,背地里我不清楚他的身份,再加上他是我认定的姑爷,自然我和他是不可能有什么超出寻常的关系。”
“相互喜欢也很寻常——钟侍卫你这不是喜欢。只是好奇。”
“那你就满足我的好奇心吧。”我抓住他的衣领说,“不要在讨我话的,你知道的已经够多了,答应还是不答应,你自己选一个。”
“钟侍卫,喜欢没什么可以不可以的 。”
“没什么可以不可以的?”我重复了这句话,了然道,“那好既然这样,我从现在开始就是在喜欢你了,你不可以四处拈花惹草,学小姐那样招蜂引蝶,你知道吗?”
“你这只是占有。”
“有人和我说过一句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喜欢一个人占有也是挺正常的。”
“他这是误人子弟。”
谁知道,“现在你还没吃饭吧,哝,这个馒头给你了,下午值班时别又调戏暖冬和秋喜,不要糟蹋了良家女。我知道你这斯斯文文的皮面下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李面白皱起了脸,不知道是在用什么语气和我说话,“你就是在逗我玩吧,钟侍卫,你既然知道,那你干嘛还要和我试试?”
“喜欢的人不干净,这和喜欢一个人有什么关系?”我就奇怪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我刚刚只是在以一个同僚的身份警告你而已。”
他盯着我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呐呐的说:“是啊,没关系。”
“不过,你怎么就敢找我呢?你就不怕我害了你?”
“只是试一试而已,没什么的更何况我的手也干净不到哪里去,而且你若真的负了我,你的下场更是别想要有多轻松惬意。”我打算实行一鞭子一块糖的手段,继续道:“为了学会喜欢一个人,我这段日子会对你很好的,例如这几晚我会给你送我亲手做的馒头,而不是厨房这种单调的白面馒头。”
“我突然真不想被你喜欢上。"
“什么意思?”
“你太不可爱了。”
可爱能有什么用?可以降低存在感增强存活率吗?在我的沉思中李面白的脸变了几番,最终他幽幽的叹了口气,心情低落的在我的眼里渐渐消失掉了,等我回过神来,吃饭时间也刚好过了,我想我该找找秋喜让她教我怎么做一个好看一点的馒头。
第九章
小时候还没到将军府当正式的下人时,我就是被师傅丢到外面去练的。为了温饱,把一个食物煮熟,这是一件重要的生活技能,但这并没有管到这熟食好不好吃的问题,更别说外貌形状的问题了。
我看他的样子也是个有过经常性的风餐露宿的人,应该不会计较味道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吧。
恩,我准备面团和作料,叫厨娘教我把形状捏好看一点,留着到他晚上值夜班的时候,送给他好了,在丑时送好了,那时人比较饿也不会顾及到什么吧。更何况我自己也吃过更不好吃的,也没见到自己出过什么事。
在努力学了两个时辰的结果下来后,总算学会了一个馒头里面该放什么料,形状要怎样才好看,并方便携带。
深夜子时,在一大锅馒头中,我终于成功做出了一个没带黑色的馒头,甚是欣慰,于是乎我将其他馒头收好来当做自己日后的口粮了,独留一个没有黑色的馒头打算这个时候就送去——应该不会太早了吧。
我站到门前,看了会门外的景——今晚没有月亮,风很大,云也厚,有要下暴风雨的迹象,顺便那件蓑衣草帽给他好了,以防万一。
我立即回房间拿了我的雨具,过去了。
当我找到他时,他正坐在树上,那树长得很高枝叶浓密,若不是他还穿着一身浅色的衣服,我可能还要找上一段时间。
“李侍卫,小姐说过下雨打雷的时候不要靠近大树。”我顿了顿,看了眼天上积云的某些地方闪过一些白光,默默说到,“会遭雷劈。”
“额……你看样子是有什么事,那我先下来好了。”
李面白,跳下树,脸上的笑容瞬间显得有些僵硬。这是不愿相信我的话吗,其实我自己也不怎么信。遭雷劈这种事,只有人渣才会遇到嘛。
我和他来到了屋檐下,把雨具送给了他,说:“今晚可能会下大雨,你就先用着,明天早上还给我,知道吗?”
“……”
“知道了”
我没去看他的脸色,自顾自的拿出了还是温热的彩色馒头,打开油纸,让它显示在昏黄的烛光下,展示物它愈发诡异的五颜六色,空气突然起了一丝凝固,李面白俊美的五官顿时纠结在了一起,我觉得我此时的脸色也一定好不到哪里去,特别是在看到那块不知怎么出来的紫色色块在烛光里显出黑色的时候。“这是夜宵,你就将就着吃吧。”我干巴巴的把这东西放到他的手上,突然间很不好意思,我继续道:“这次做得颜色是不怎么好看一点,但是好歹也是熟的,你可不要浪费粮食啊——放心,我以后会做好看点的。”最后我小声说着,不敢去看眼前这人的表现,直接就溜走了——这真的太丢脸!
回到睡房的时候天刚下起了大雨,我身边的唯一一套雨具借给了李面白,好在于是在自己进房后下的,也不清楚这个究竟是好运还是坏运,再者今晚的这事……明天一早就会忘了吧,没事,一切都会过去的,不过……就是丢脸嘛,就是次数少而已,丢一次算一次,丢着丢着总会习惯的,没问题的。
我心里虽是那样想的,但是实际上还不是躲到墙角里了,真是好丢脸啊!
第二天一早,雨还是在淅淅沥沥的下着,由于这几天葵水到了,夫人体谅我一女儿家不容易,就让我休息了。其实我对此事并没有是么带大的感触,但暖冬与秋喜知道了却是又想到了一件关乎我们女子的终生大事——我们婚事。
一般来说,我们这个时候的女孩子已经可以生孩子了,寻常人家的女儿在这种时候也已经嫁人了,十五六岁是我们这些女孩告别年轻少女的分水岭,再过两三年不嫁,我们就真的是嫁不出,难找个好人家了,当然如果我们幸运一点,其中一人会和小姐一起,陪嫁到小姐夫家里当个侍妾,或暖床的,若讨好了未来老爷,让他喜欢上自己,那么自己的后半生也是可以衣食无忧了——在秋喜想套我话的情况下,我套出了她的这一个妄想——我觉得,秋喜在小姐身边呆那么久怎么还看不透小姐她的善妒的本质呢,难道真的是秋喜她太天真了吗?
不过说到婚嫁,她们应该一直以来都存着自己亲手所致的好看的嫁衣吧,可是我……
要不哪天向暖冬学习一下?不对,还是去找春花好了,她的针法看起来不错而且又是和我一样是将军府养出来的,应该更有共同语言吧。
于是我向暖冬借了把伞,和小姐说了一声,出府了。
现在的外面的温度已经变得更加的冷了,特别是现在外面的温度更是已经是可以换上冬衣了,自那次秋狩以后,而我也就很少能去过市井地区了,这是一把经看不经用的小花伞,我感受着雨随风袭来,心里只觉得手上这伞真是一个累赘,不能档雨的雨具算什么雨具,顶多就是一个装饰品吧,说真的,我真的很想把它扔掉。只可惜这伞不是自己的。我无法做主。
“喂!你是不是那谁……叫什么名来着……”
我转过头看到了某人此刻正笑嘻嘻的站在一店门前避雨,我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的脚向前走了一步又退了回去,依旧西皮笑脸的,他说:“最近交友失败,于是我找了我一个老友喝了会酒,没想到一醒来就已经下了这么一场雨了。”
“现在是初冬,我们这个国家近水,不近山,要降温了也不会不会下雪的。”
“额……也是,这是怪我出门做的准备不够全了。”
走近去,他的衣服可以在这个时节里闻到一股熏人的酒臭,他那张本就不怎么哎打理的脸上出现了更长的刺须,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这番落魄的景象。我想这家伙不是被女人甩了吧,借酒消愁这种事我曾经干过一次。
“你把你的伞借我用一下好吗,到时候我会还给你的。”他突然换了个姿势靠在门上,我默了。
“这伞不是我的,你的房子在哪?我可以送你回去。”
“算了。”他招招手继续说,“你的伞送你的情人了吗?怎么不要回来?”
“我没有伞,只有蓑衣,而蓑衣昨晚下大雨我借了给李侍卫了。说好了叫他今天拿回来的,他食言了。”
“李侍卫?方小姐身边唯一的与血缘无关的男人?”他小声自言自语着说着我无法听清的话。唯一知道的就是一句——“怎么会是他。”
怎么不会是他?
我想,他的想法我开始让我看不清了,或许从一开始,我眼前的他就没怎么看清过吧。
呃……看清一个人有什么好的,我抛开无谓的思绪,拉着他离开了那店门,他愣愣的看着我,明摆着对我的举动感到不可思议。我辩解道:“别站在那丢人了,现在的你没有倚门待客的资本。”
结果,得到的是他不知怎么就出来的哈哈大笑。部分的雨打在了他的脸上,我感觉他好像哭了。
“别笑了,不好看啊——方大叔。”真的,难看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