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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凤临城(3) ...

  •   第二日,时景照例去王公馆送柴。领了工钱,正准备离开,突然有人叫住他,时景回头,竟然是王芙芝。
      不变的素色长裙,不变的冷漠表情,芙芝向他走来,还有几步之遥时,她扔出一个纸包。时景慌忙接住,不明所以。
      “去把这个送给三小姐,她就在前院。”
      时景愣住。
      她见他不动,又扔出几块大洋,“送过去的时候,就说是岳医生给的。”说罢,头也不回转身离开。
      时景还是一头雾水,只是接了人家的钱,就要替人家办事,他只能硬着头皮往前院去。
      平日里,后院下人和外人是不能去前院的,今日时景运气好,没被逮住。
      他一眼就看见了举荷。多漂亮的人啊,他不禁在心里赞叹道。粉裙少女犹如含苞待放的花蕾,眉眼之间是用任何词汇都无法描绘的美丽,她斜靠在树荫下的躺椅上,双目微阖,看得时景脸颊通红。他走过去,举荷听到声音,张开眼睛,看到来人是个陌生少年,吓了一跳。时景知道唐突了佳人,忙将纸包递过去,“这是岳医生给你的。”
      本来还狐疑着的举荷,听到岳医生,眼中瞬间光芒万丈,立即拆开纸包,里面是个精致的小盒子。她打开,轻嗅,然后脸上露出笑容,“嗯,就是这个!”几日前,她曾向岳枫提起过香脂,想不到岳医生还记得,还托人带给她。
      “岳医生人呢?”
      时景不知怎么回答,好在举荷一心放在香脂上,自言自语:“他一定又是太忙了。”
      好一会儿,举荷才再次看向时景,“谢谢你,”然后包了几块糕点送给他,“这个,花生糕,很好吃的,你尝尝吧。”
      时景接过糕点,脸上红云未散,又更深了。他想,幸好自己皮肤黑看不出来,否则不是要闹笑话吗。
      芙芝在一旁看着时景一直到他离开,眼神逐渐变得莫测。
      一整天,举荷捧着香脂不舍得放手,就连吃饭的时候也要摆在眼前盯着。
      她冲对面一言不发的芙芝炫耀,“岳医生又送我礼物了。看!”
      芙芝眼都没抬,依然的不理不睬。举荷不甘心被忽视,拆开了包装,拿着莹白如玉的香脂,举到她眼前。“看,这可是从英国带回来的呢!”
      芙芝终于看了一眼,举荷眼里虚荣的小火苗瞬间燃起。
      “既然是香脂,就应该放在浴室,拿来饭桌做什么。”芙芝轻描淡写道。
      举荷终于爆发:“你为什么老和我作对,是见不得我好吗?整天整天一副冰块脸,好像所有人都欠你什么似的!对谁都爱理不理,连爹你都不恭敬,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姐姐?!”
      桌上其他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争执吓呆了,只有三夫人赶忙起身,抚着举荷的背,让她安静下来快点坐下,“芙芝,举荷年纪小你不要和她一般见识。不过话说回来,你是姐姐,干嘛总和妹妹过不去?今天幸好你爹不在,否则今晚又要罚你们了,要知道你爹最看不惯手足隔阂。”三夫人明里是安抚众人,调和气氛,可谁都听得出来这话里对自家女儿的偏袒和对芙芝的责备。
      沉默良久的芙芝终于开口:“三夫人,这话说反了吧。爹平常就教导我们食寝不语,我不说话只是遵从父亲教导。反倒是三妹,饭桌之上大呼小叫。”
      举荷又要发火,却被芙芝接下来的话堵住了嘴。“还有,三夫人怎么能说我和举荷过不去呢,难道你们忘了当日是谁把我锁在后院仓库。”
      举荷回想起那时的场景,自觉理亏,便闭口不言,只有三夫人还在维护女儿:“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那时举荷还小,再说了,你不也平安无事吗,妹妹开的一个小玩笑,到现在还记得。好了不说了,都快点吃饭。”
      芙芝的眼里卷起风暴,夹杂着冰霜雨雪,只是表面上还是纹丝不动的模样,她喃喃:“是呀,不过是个‘小玩笑’……”
      再说何局长。大盗凤翔已经在绍城作案多起,不管集结了多少警力,布下了天罗地网,凤翔都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东西,而且像幽灵一样,无影无踪,更别说有迹可循。柳家的龙凤配,齐家的夜光杯,慕容家的王羲之手稿,什么贵重偷什么,而且都是惹不起的大户。想到前日柳家太太大闹警局,逼他们快点找到传家宝,何局长就头痛,他抓抓脑袋,又有数根头发掉落,脸上的表情更加苦大仇深。
      正在愁苦中,手下李四进来了,脸上还有柳太太抓的四条血印。何局长愁眉苦脸:“凤翔又偷东西了?”
      李四回答:“没有。是一小队查看了慕容家整个现场,什么都没发现。”
      何局长发怒了:“那你们回来干什么?!快去找,找不到凤翔,你们跟我一块儿喝西北风!”
      已经半个月了,就算是鬼,也要留下些蛛丝马迹吧。何局长拿着烟斗,一下一下敲打着桌子,突然目光停在桌角的那张请帖上。绍城最有钱的就是王家,而凤翔到现在还没下手,莫不是要等到王司令大寿那天?那就只好这样了。他把所有希望都押在那一天。凤翔偷盗的都是那些人认为最珍贵的东西,他想,还是先把家里那些藏起来吧。
      不过何局长没有想到的是,当天晚上,他家里便失窃了。他没有告知任何人,只是脸色铁青站在地下室一面墙前面,墙面上有一处是被掏空凹进去的,看得出来是处暗格,用来藏东西。何局长额上青筋毕露,双手紧握成拳——这里原先藏着数根虎鞭。

      王司令的寿辰眼见就要到了,王公馆各位夫人小姐费劲心思准备与众不同的贺礼。
      举荷花掉攒了大半年的零用钱给父亲定制了一块纯金怀表,她满心欢喜捧着怀表,用手绢小心擦拭,想象着父亲收到礼物时的开心表情。
      芙芝正巧从房里出来,瞥一眼举荷的怀表,突然发出轻微的笑声。自几日前与芙芝拌了嘴,举荷每每见到她,就摆出深仇大恨的样子。
      “你笑什么?”
      “笑你给人送怀表啊。”
      “我送怀表碍着你吗?总比你什么都不送强。”
      “怀表是没什么。不过表即是钟,送表不就是‘送终’吗,三妹啊,你这寓意可真好。”
      “你才送终呢!”举荷气极,跑出了屋子。
      芙芝嘴角微扬,保持着刚才的冷笑:“还是个小孩子啊,经不起激。”
      其实对于芙芝的话,举荷虽然生气,可到底心里还是在意的,看来这怀表是不能送了,那要换成什么呢,时间似乎也来不及了。她冥思苦想,突然抬起头,露出笑容,去找他吧,他一定有办法。
      举荷搭了车,在一栋公寓楼下停住。她给了钱,然后提起裙摆走进去。这是绍城新建的比较高档的公寓,内有电梯,她乘电梯上了最顶层。她敲敲白色木门,不一会儿,门向内侧打开,里面的英俊青年看到来人,一脸惊讶。
      举荷之前路过岳枫家一次,可令岳枫意想不到的是,仅仅一次路过,举荷竟然就知道他住几层,而且还能一个人找上来。
      他今天穿着黑色衬衣,居家休闲,不同于往日给人的彬彬有礼的绅士风格,看上去更显出年轻男人的魅力。举荷觉得脸上发烫,暗骂自己没出息,每次见到他都像是要发烧。
      屋里同举荷设想的一样,干净整洁。米色沙发,黑色茶几,泛着温暖光泽的木地板,还有两个巨大的书架,整整齐齐摆满了书。
      岳枫泡了茶,递给举荷,问:“你怎么知道我住这一层?”
      举荷调皮地笑笑:“你说过你喜欢植物,尤其是藤蔓一类的,这栋楼里只有这间窗户外面爬满了绿萝,那我想就是这儿啦。”
      “嗯,聪明的小姑娘。”岳枫夸赞道。
      举荷被夸赞,心里很高兴,她捧着茶杯,站起来细细打量这间公寓。岳枫手上的茶杯很独特,白色细瓷,底部却是一圈湛蓝,屋子里再也看不到第二只。门口的鞋架上摆着他常穿的黑色皮鞋和给客人用的统一样式的拖鞋。卧室里单人床上铺着灰蓝的条纹被单,整理得一条褶皱都没有,还有鼓起来的同色枕头一枚。书桌上放着一本医学书,摊开的,主人刚刚一定在这里看书。浴室洗脸池上,配套的牙具,他常用的肥皂,和灰蓝色的毛巾,显示主人干净清洁的生活习惯。仔细观察了一圈,举荷笑了,这里没有其他女人住哦。
      “怎么样,有你要找的人吗?”岳枫揶揄道。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看看你家里的样子。”她赶紧摆手辩解,却不知道脸上的红晕像三月桃花,一直染到耳根处。
      “那三小姐今天来有什么事吗?”
      提到正事,举荷才恢复正常神色。她说了早上因为礼物与芙芝拌嘴的事。
      “你说芙芝她是不是老故意跟我过不去?”
      岳枫轻笑:“你们是姐妹,姐妹之间怎么会有深仇大恨。二小姐性子是安静了些,但她平日还是知书达理的。再说,在国外送怀表之类的也很正常,送礼讲求心意,你有这份心,你父亲不管收到什么都会高兴。”
      提到芙芝,举荷对岳枫没与自己站在统一战线上感到不满,可又不想他觉得自己太小家子气,就没发作出来。
      “本来是没什么,可芙芝一说我总觉得不舒服。不行我一定要换个礼物。”
      “既然你下定决心,那就换吧。不过时间紧迫,想好换什么了?”
      “这就是我此行的目的呀。岳医生你见多识广,一定能帮我挑好礼物的。”
      繁华的城西大街,各式各样的商铺、小贩聚集于此,南北杂货,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应有尽有。举荷拉着高出自己二十公分的岳枫,像颗小炮弹一样冲向人最多最拥挤的地方,岳枫一脸无奈,踉跄跟随。
      他们停在卢氏珠宝行,卢老板见是王家三小姐,便抛下其他人,连忙上去迎接。
      “三小姐来看珠宝吗?来来先坐这休息喝茶水,我马上就叫伙计拿来今年最新式样。”
      南洋新采的珍珠,颗颗圆润泛着粉色光泽;祖母绿扳指,色泽纯正,晶莹剔透;国外进口的钻石,颗颗硕大,据说堪比皇室公主王冠上那颗。珠光宝气,琳琅满目。
      举荷抬头问岳枫:“岳医生,哪个好?”
      岳枫摇头,举荷满脸失望。
      “送礼物,不一定要贵重,但一定要合心意。我想这些,王司令都不缺。”
      “怎么办~”举荷夸着一张脸。
      “你想想王司令缺些什么东西或是他喜欢什么东西。”
      从吃穿到住行,举荷通通想了一遍,似乎父亲什么都有,而且比常人拥有的不知多了多少倍。
      岳枫见她想不起来,便提醒道:“你父亲戎马半生,男儿血性,他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全奉献在战场上,我想这不仅是最难忘,也是最光荣的。”
      举荷似乎明白了点什么,眼中放出光彩。
      “他平时最经常拿的东西,给你们讲的故事,念念不忘的人……”
      “是枪!那把跟他上过战场的手枪,虽然很旧了,可他一直不舍得丢,只要有时间,就擦一遍。对了,我可以做一副枪匣子。”
      少女的眼睛因为兴奋而越发明亮,岳枫也跟着露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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