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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临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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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凤临城
1.
凤凰者,百鸟之王,翱翔九天,栖于梧桐,唯以金玉为食。
四更天,月黑风高,杀人越货好时节。
大街上一片死寂,只有偶尔窜过街道的老鼠和巡罗的警察。
“我说,这绍城晚上真没什么好巡的,又不是繁华的大城市,这些年也没丢过什么大东西。你看,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肥胖的巡警嘟嘟囔囔抱怨着。
早些时候,二人喝了点酒,此刻酒劲微微发作,都觉得眼有些迷。
另一人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说道:“是啊。不过不干这个,咱都得喝西北风。唉,走吧走吧,再两个时辰就可以回去了。”
胖子叹口气,踢啦着脚步跟在同伴身后。想到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疲倦感更加强烈。
走几步到了街角,忽然眼前刮起一阵风,卷起沙尘,二人立刻遮住眼睛,但奇怪的是,也就仅仅一阵,几秒之后,一切又归平静,
“这是撞了什么邪?”胖子疑惑道。
同伴因这怪风,心里生出小小恐惧。“快走快走,邪门的很吶。我听说几年前一晚,打更的刘老头看到了女鬼,白衣长发,是飘着的,那女鬼身后还跟着个男人,看样子是被鬼勾了魂魄。对了,就是在这附近!第二天刘老头就疯了,逢人就喊有鬼。”
胖子一听打了个寒战,瞪大眼睛:“真有这事儿?!”
“有的有的,赶紧走吧!”二人加快脚步,逃似的跑往下条街。
只是他们没有看到,身后一条黑影正不急不缓走过街道。
第二日一早,柳家院子传出凄厉的喊声,打破了整个城市的宁静。
“我的龙凤配!!!”
柳老爷脸色惨白,不顾地上脏乱,跪坐着,捧着空无一物的锦盒,嘴唇由青到紫,哆嗦了半天却说不出一个字。
一旁的柳太太好像是听到了老爷的喊叫,才从床上下来的,衣裳都没穿好,堪堪披了件睡袍。头发凌乱,像被十数双手蹂躏了几个钟头一般。她颤着满身肥肉,用平生最快的速度奔向书房,可在看到满地狼藉之后,连气都喘不出来,尤其是看到龙凤配的丢失,差点晕倒。
他们在书房环视了一周,最终目光都聚集在百宝架底层的一角——一只小小的白色凤凰。
时景第三次见到王家二小姐,同前两次一样,都是在王公馆后院的侧门,远远看见的。而她,一如初时所见,穿一身素色衣裙,极长的乌发披散腰间,坐在树荫下画画。不似其他公馆的小姐,要么天真烂漫,要么娇柔明媚,王家二小姐是一块冰,寒冷刺骨,永远的苍白冷冽,虽未接触过,但近来三次相见,时景便能十分肯定地评断。他记得上次客人家的小孩子把球不小心抛到灌木丛里,便央求一旁的二小姐帮忙,可二小姐始终一言不发,好像什么都没看到似的。
时景将两旦薪柴放在后院,同往常一样,等着管家来发工钱。厨房干活的李妈端来绿豆汤,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慈祥笑容:“阿景吶,管家临时有些事,先坐下歇歇喝碗绿豆汤。”
“谢谢李妈!”时景接过汤,先牛饮一气,然后露出满足的笑容。
离吃饭时间还早,厨房里干活的人便得了空闲,李妈同时景坐在台阶上闲聊起来。
厨房的活,平日里繁杂又乏味,这时来了时景,健壮俊俏的小伙子,惹得一众小姑娘心花怒放,都趴在门后偷偷打量,窃窃私语,时不时发出笑声。李妈见状,也觉好笑,便佯装发怒:“去去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再不走我告诉管家啦!”姑娘们嬉笑着散了。
安静下来后,时景突然想起什么,问道:“李妈,我来了几次都看见前面画画的女孩,就是王家的二小姐吧?”
李妈答道:“是呀,是这家的二小姐,叫王芙芝。”
时景又说道:“我看那二小姐人也不怎么样,有傲气待人又冷淡,跟块儿冰似的。”
“哎呦,声音小点儿,可别叫旁人听了去!”李妈赶忙阻止时景再说出什么出言不逊的话。“这二小姐人是冷淡了点,却也没怎么为难过我们下人。可能就是性子的原因吧,平时没见她与什么人说过话,就连老爷也不亲近,更别说与人交好了。”
“不管怎样,这么冷的性子,别人也是不愿与她亲近吧。”
又闲聊了几句,管家来结了工钱,时景便没再多停留。走出王公馆的后门,他摸摸后颈,总觉得今天背后凉意阵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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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公馆坐落在西城街,规模没有王家公馆大,却极尽华丽。仿欧式的建筑,精心修剪的草坪,擦得雪白的雕塑以及日夜水花四溅的喷泉,无一不昭示着主人奢华的生活。而它的主人,这个小小城市的警察局局长,此刻正坐在金碧辉煌的书房中。他年过四十,正当壮年,身体发福,尤其是凸出的肚子,每次办公时,都会顶着桌子。脑袋中央巴掌大的一片儿区域,近年来也是由森林变草地再到荒原。他坐在真皮旋转座椅上,左手拿着定制的象牙烟斗,与他隔着桌子站立着的,是个清秀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
“最近功课怎么样,新请的英文老师还行吗?”何局长问道,鼻音些许浓重,声音里却不乏威严。
“还好,老师也很好。”少年答道,有些拘谨。
何局长抖抖烟灰,继续开口:“平时功课上点儿心,明年开春就送你去英国。不过在此之前你最近与王家的三小姐处得怎么样?”
少年犹豫了一下,说:“三小姐体弱,最近一直在养病,还未见几面”
“愚笨!”未等少年说完,何局长便怒声打断,“三小姐生病,你多去探望是再好不过,她一感动,自然会与你亲近!你这不开窍的东西,白白错过好时机!”
少年脸色瞬间苍白,畏惧由眼底溢出。何局长见他这样,重重叹了口气,又语重心长苦口婆心地劝说:“祥瑞啊,你是我何家独苗,你要明白爹辛辛苦苦爬到今天的位置全是为了你以后能安枕无忧。如今王司令在绍城权势遮天,我们若不攀上这门亲事,只怕以后也会像之前的苏家,如同棋子一样被丢弃啊。”
祥瑞努力逼退就要溢出的眼泪,连忙说:“爹,我会用功的,不让您再担心!”
何局长挥挥手,示意儿子可以出去了。祥瑞走出书房,夏初的阳光刚刚好洒进窗户,略微灼人的温度,让他长舒一口气。
他刚刚离开,走廊另一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走进书房,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件交给何局长:“何爷,凤翔来绍城了,昨晚柳家失窃。”
何局长深吸一口烟,然后缓缓吐出,灰白的烟雾升腾而起,遮掩住了他渐渐锐利的眼神,“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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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令的前半辈子是在马背上度过的,十几岁就跟着当时最有势力的军阀上战场,一步一步,穿过枪林弹雨,走过遍野横尸,曾经几度,都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却硬生生给拽了回来。他每次在与后辈说起从军的岁月时,必定会提到一句话:老子吃过的枪子儿比你们吃过的米还多。
命大的人必定也都福大,打仗的时候误打误撞捉了几个敌方重要官员,自此便平步青云,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兵当上了司令。自小混在军队里,他自然明白树大招风是什么意思,再者好运气也总有用完的一天,所以主动请命来据守这小小的绍城,不久又捐了官,成为一市之长,利用职权做些走私贩卖之类的,聚敛钱财。天高皇帝远,便在这里称了王。虽然弃武从文,他还是习惯那些戎马生涯,更愿意别人一直叫他司令。
而王司令这一生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缺少个能继承他家业的人。小半生都花在战场上,直到年过不惑才成了家。在有了大女儿,二女儿之后,有算命先生给他算了一卦,说他命中无子,结果怀胎八个月的三夫人没几日便早产生下了三女儿。自此王司令就放弃了有儿子的念头,只盼将来有个乘龙快婿,不至于让王家这条根就此截断。
说起王家三位小姐,各有特色。大小姐韶蓉由大夫人所生,体态端庄,知书达理,最得王家上下的敬重,十七岁起,便去了上海念书;二小姐芙芝是二夫人生的,性情冷淡,不爱与人交际,十年前二夫人患病亡故后,就更加冷漠,甚至连父亲也不愿亲近;三小姐举荷,自然是三夫人所生,继承了三夫人的美貌,由于早产,自幼体弱多病,常常娇喘微微泪光点点,却也正因如此,得到父亲更多怜惜与宠爱。所以该巴结谁,该对谁恭敬,王家上下心知肚明。
王司令寿辰将至,两位夫人率领一众下人忙着准备操办,明里和和气气,可谁都知道两人暗地里的较劲。这日风和日丽,虽然公馆上下忙忙碌碌,但照顾小姐们的人手还是要留够的。于是四名佣人外加一位贴身乳母,一人撑伞,一人端茶水,照顾着三小姐举荷散步。十七岁的女孩,眉目如画,身材纤细,乌发浓密微微卷曲着散于腰间,也许是久病初愈,脸上苍白之色还未散尽,更显得我见犹怜。女孩身穿绣了珍珠的白色洋装,裙摆摇曳,清纯可人,施施然走向那棵古榕树下正在画画的女子。
“二姐,”举荷唤道,“你还在画画呢?”
芙芝仍旧漠然地不作声。
举荷早已习以为常,只是眨着漂亮的眼睛,碎步到她身边,双手提起裙角,像只美丽的蝴蝶。“二姐,你看我的裙子漂亮吗?”说罢,轻盈地转了个身。“是岳医生从英国回来帮我带的呢!”然后轻抚裙摆,眼睛却一直偷偷瞄着芙芝。
良久,芙芝才抬眼瞥了一下,没有什么表示,就又专注于画作。举荷见她这样,大眼睛里小小地燃起两簇火苗,对芙芝的无视感到不服气,可是她知道不管怎么发火,都会像木棒打水,最后憋闷的还是自己,所以就没再说话。在树下又呆了一会儿,室外的温度有些高了,举荷便在一众佣人服侍下回了房间。“她心里一定在嫉妒我。”回去的路上举荷心想。
素白修长的指间夹着画笔,一下下随意地在纸上扫过。她仍旧保持静默的姿态,好像从始至终都未被人打扰过。她的周身仿佛笼罩着万年不散的严寒,将她与这世界隔离,外界的一切对于她而言,不过就像今天这微不可闻的风,连一缕发丝都无法吹动。手中的铅笔在纸上飞速地划过,灰黑的石墨逐渐显现出轮廓——身穿洋装,长发微卷的绝美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