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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叉叉圈圈在同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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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马儿,快去换衣服,咱出去改善生活,”贾袅袅换下鞋子细心摆在手工的木鞋柜里,脱下外套挂在衣架上塞进干洗店定期来收的塑料衣袋里,拿眼睛扫了扫寺马,“一定记得,要换衣服。”
“婆妈,我又不是姑娘家,哪有半天换一套的,真是,”丁寺马疲惫地任由身体陷进一个软绵绵的沙发里,沙发上除了他还有昨晚上的宵夜餐盒,没吃完的零食袋子,小茶几上摆着好几杯隔夜的白开水。
“跟你住在一起我都变娇气了,不像话,欸我说,干脆你就包养我一辈子吧。”
“丁爷爷我求您趁早找个富叔叔嫁了吧,照你这个不为人知的猪样儿,我就是有座金山也养不起你。”
袅袅进了浴室摔上门,水声四起,白雾顿生。
丁寺马和贾袅袅住在E3座的17楼。
虽然是同吴桐他们那间一样的格局设置,但这里从客厅的二分之一处分成一面舒适高品质的天堂,一面昏天暗地的炼狱。
左侧是贾袅袅的领地,包括一半客厅、一间卧室、一个独立浴室、一间厨房。贾袅袅中度的洁癖让这里每时每刻保持干净清爽,样样物品摆放得整齐有秩序,各种家具也是品位独特。
最值得一提的是,墙壁上挂满了贾袅袅自己的艺术作品,一个纸质鹿头装饰、四副油画(一副画着男女交欢,其余三幅看不明所以)、一个袅袅自己等身的剪纸作品、一副水彩画、一把被砸烂的木吉他(据说是袅袅初恋的遗物……嘘)。
每一个细节都微妙又疯狂,强迫又美好,袅袅艺术家的天分寺马也早有领略。
右侧是丁寺马的小马厩,和袅袅的格局对称。无法用语言形容,唔,采光度极差,满地垃圾袋零食残渣,脏衣服甚至印有小鸡鸡的小裤裤都到处乱丢……
然而寺马身处这样一片乌烟瘴气中竟然也能够睡着,沉眠在梦里的表情和人前冷血面瘫不苟言笑的丁圈圈(校内坊间流传的绰号,贾袅袅叫贾叉叉)简直不是同一个人。可就算卸下了最坚硬的伪装,看起来仍然有些谨慎警惕。
“咔!”
到了六点半,隐藏在天花板吊顶下的自动CD Player定时播放装置启动。缓缓飘出一首叫做《黄昏鹿场》的纯音乐,这是寺马和袅袅都共同热爱的一个乐队——甜梅号的歌曲。
按照日常作息表,这个时候袅袅也正好洗完澡,应该听着歌擦干头发,做一系列在寺马看来纷繁冗杂的护肤工作后等着吃我们丁大厨端来的晚餐。
说起来确实很神奇,那样一个对自己生活完全提不起精神没有自理能力的渣受却做得了一手好饭,煎炸炖炒煲汤,中式西式中西合璧新系菜式,早点宵夜样样在行。
袅袅也问过他,却被回答是与生俱来的天赋,羡慕不来。当然得到了一个大白眼和几句恶毒的讽刺。
但是今天袅袅擦干头发,从衣橱里抽出一套裸色系配色套装,拣了几件素丽的首饰,随性扑了层淡妆,种种精心穿戴打扮好。
今天他们计划去外面就餐,因为时值八月尾巴,九月开头就是大学新生入校开学的日子。在学生会里面肩负重要职务的贾叉叉和丁圈圈这几天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一分钟掰成一百二十秒钟来用,更挤不出时间做晚饭了。
看见寺马竟然缩作一团在那样恶劣的里睡得酣畅淋漓,袅袅有些许心疼起来,最近真是忙坏他了。
但是!要是真的心软了她还是S大的第一号蛇蝎女撒旦?!
她本想一脚踹醒寺马,苦于实在不敢把脚伸到那边去,就捡起一双拖鞋砸过去——
“赶紧滚起来!!!”
寺马被一双拖鞋拍在脸上,居然也醒不及时,朦朦胧胧甚至还噙着泪花的双眼梨花带雨的,无辜得像是刚从二次元穿越到三次元来。
“我叫你换的衣服呢,你不会是想穿这身跟我去吃饭吧,我面对这样的你只想叫你拿菜单来。”
袅袅拿起一个藕白色的长款包,踱来踱去几趟,索性大步冲进寺马的房间去找衣服。这下子寺马完全醒了,并且惊出一身冷汗,“别!”字还没喊出口,就听见一声气贯长虹的尖叫。
寺马赶紧跑去,往床上一扑,企图用身体遮住一堆报纸下的,唔,少儿不宜的东西。
“娘娘!小的罪该万死,小的腌臜了您的凤眸子,饶小的一命吧!……”
袅袅却露出一脸笑容,阴森森的,冷凄凄的。她深吸一口气,转身打开衣柜,东扒扒西扒扒挑出一套藏蓝色的套装扔给寺马,“丁爷,赶紧穿了奴婢为您挑选的衣裳洗洗出门吧,敬请保持笑容和愉快心情,回家,再收拾你。”
“你当真这么无情,啊?为什么穿这么正式,还保持笑容?”边笨手笨脚地穿戴,边问道。
“我们要去见一个大咖,还记得我寄给《艺术界》的那份作品吗?那傻缺杂志没看上,他倒是看上了,希望买下来参加年底的P!NK-ALIN新锐艺术展览。”
寺马当然记得,那是一双以DNA模型为灵感源的高跟鞋,寺马一开始说这是时装设计,差点儿被袅袅打死——她坚持说那是艺术,不是可以踩在脚底下的东西。他不懂,也不敢说。
“你不会真要卖吧……”
“当然不啦,我不在乎那几个钱儿,我倒是想和他谈谈把我其他的作品也一并参展。”
“不过那个展览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如果真能给你个系列展柜,迎面扑来的商业展览会让你赚更多吧。”
“哼哼,小伙儿,你很有眼力见儿嘛,深得我遗传啊。”
(……)
就这么着,淑女范儿的贾袅袅挽着一本正经的丁寺马下了的士。
寺马身着套装,忽显得身材笔直挺拔,甚至略过消瘦,同一副漠然的表情,使人不敢靠近。
他们两人之间总有这样的默契——人后只有对方可以不顾形象互损斗殴撕破脸,甚至上房揭瓦。但一到人前,两人瞬间一齐变成一幅“生人勿近,我很危险”的模样,不苟言笑,遇到危机也互相帮助,总能化险为夷。
这种组合具有一种极强的攻击性和数值无穷的防御力。
下车的地方是A城的市中心,繁华喧闹,霓虹灯与月亮同把世界照亮。
这样的夜景被一个诗人形容成城市的彩色遗像,当然这是袅袅告诉寺马的。
寺马向往这样的流光溢彩,这样的物欲横流,这样仿佛从天空裂痕中流出的虚假浮华。
到人间一场究竟为了什么?说他精神腐败也好,说他人生价值观扭曲错乱也罢。寺马的人生计划就是赶紧毕业,找一家报社或者创意公司做文案编辑,好好安定下来,攒钱买个够住一辈子的房子……殷实而平淡地直到终老。
袅袅拐了拐他,问道“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我在想,我的生活是不是太清淡太无趣太渺小了。”
“瞧你那伤筋动骨的忧愁样儿,肯定是我把你惯坏了,你个犯贱的渣受。日子过得怎样才不是你能左右的,安心过着吧。”袅袅习惯性毒舌他。
“你个旺仔小馒头。”寺马挑衅地瞥一眼她的胸前,也不甘示弱。
“操,你个短把子。”
“你个烂屁股。”
“你个没人要的男人婆。”
“你个……”
迫于身处繁华地段,周围都是人,不好发作,他们也只能嘴上斗狠。(好吧,前面说的什么他俩极具攻击性的话当我放屁)
这时袅袅看到一家装修高雅的餐厅门前站着两个人,朝着他们招手。寺马挺了挺胸,收拾起一副冷面孔,让袅袅挽好,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