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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沈北清关于1994 1994年 ...

  •   1994年一月一日,老狼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一炮而红。
      忙碌的沈北清一开始并没有知晓这首歌。却也在无意中听见秘书梁小姐嘴里哼哼着简单的调子。
      也许是这首歌的指向性太强。就像那首《同桌的你》一样。听着听着,就会想起当年清秀温柔的同桌。
      沈北清听到《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时,就想到了蒋亢(这字请读hang)。

      沈北清刚进A大的时候,也算是个风云人物。
      人长得高高大大,很是挺拔。脸又恰巧周正,眉眼明亮。像极了那时女孩子躲在被窝里偷偷看的,言情小说里面的男主角。除了性子有时有些尖锐,也算是个好相处的哥们。

      他第一眼看到蒋亢的时候,并不是很注意他。现在想来,对他的第一印象尽是模模糊糊的几乎想不起来。
      也只是记得自己上铺睡了个比自己矮一些,却瘦的要命的家伙。
      这对于当时的沈北清来说,能记住这些已经实属不易了。你要知道,要么去上课,要么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的健康积极小伙子去记住一个默默无言,几乎存在感为零的家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但是这并不影响之后沈北清认蒋亢做了自己最铁的好哥们这个后续。

      像那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友情还是挺简单的。性格好、头脑好、会点什么特长。。。都能成为铁哥们的必备条件。不过对于热血少年来说,讲义气,是最佳条件。
      沈北清正逢见着了蒋亢讲义气的一面。
      事情的缘由无非是男生与男生之间的小摩擦,而蒋亢站在了寝室的这边。
      直到后来,蒋亢听闻沈北清是因为这个才把自己当做兄弟时,笑得四仰八叉。

      说句心里话,蒋亢其实看似是个闷声不吭的呆小子,但如果让他自己说,他只是个太过聪明,所以反而显得老态罢了。
      那件沈北清认为他是讲义气的举动,也不过是因为蒋亢思量自己终究是要住在这个寝室,不想以后处境难堪而已。

      沈北清的语文并不好。要让他以多种梦幻而又玄妙的方式叙述他和蒋亢的故事,那定是很困难的。可又是那种老套到发臭的时间顺序方法,让他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只要碰到零星点儿和蒋亢有关的事儿,都会想起很多很多。

      那些少年时青涩的关注;四目交汇时的躲避;自己都讲不清楚的占有欲;
      以及,那个羸弱少年妙笔生辉下的一张张设计图。

      忘了说,正宗理科生的蒋亢画的一手好画。最大也是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设计一些服装。
      直到千禧年之后的21世纪,一种叫做手工帝的名词在网络上流传,沈北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认真的做着缝纫的蒋亢。

      不同于沈北清,蒋亢第一次踏入宿舍,就注意到了沈北清。不仅仅是因为沈北清出色的外表,还有些,蒋亢不曾拥有的东西。

      蒋亢最喜欢的,也是最羡慕的,便是沈北清只是个有些聪明的家伙。蒋亢太过聪明,以至于许多事情他不用怎么想就知道结果。例如,他和沈北清的爱情。而沈北清不同,他只是普通人中的灵气,他聪慧却不惊世,他虽是能猜出个大概结局却又有种孩子气的冒险和闯劲儿。
      但你若让现在每天只忙着工作的沈北清回头想想曾经那个鲜活的自己,他只能苦笑的摇摇头。

      时光,到底还是带走了一些并未成熟的烂漫。

      两个人故事刚开始的开始,只是家里算是小康的沈北清会拉着零花钱不太多的蒋亢去食堂。一张卡,供两个人用。
      有时沈北清见食堂大发慈悲有鸡腿红烧肉什么的,也会跺一脚咬咬牙买点儿给蒋亢吃。
      毕竟对于当时只是小康的沈家而言,大荤还是比较奢侈的开销。
      班上其他人见着总会调笑说沈北清在蒋亢这里就是一老妈子。
      一会担心这,一会发愁那。
      沈北清总会耸耸肩,我上辈子欠那厮的。
      蒋亢便笑笑,不说话。顺势毫不客气的拿起鸡腿就啃。
      沈北清直到现在还记得蒋亢一脸狐狸的狡猾,啃着鸡腿的样子。

      沈北清承认,如果有天他在街上遇到了蒋亢,他一定转身就跑。
      不是害怕,不是心里有鬼。
      只是爱。
      对于深爱又无法继续的人,怎么能扯出一张笑靥道一声,
      好久不见。

      值得庆幸的是,他的蒋亢聪慧又圆滑。他们自从毕业就没再见面。
      包括自己的婚礼,和蒋亢的婚礼。
      曾经那些让女孩子们伤心的痛哭流涕的故事情节,无非是生死相离。
      可沈北清觉得,还有什么能比各种为安相互成家更让人哭笑不得的呢。
      终究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另一个原本应与自己擦身而过的女子手中。

      他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樊洺说最后吃亏的一定是沈北清。
      “他蒋亢太精明了。北清,你跟他就是栽一大跟头。他什么事儿都会想到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弊,你玩不过他的。况且你们还都是男的。”
      “现在是什么社会?八十年代的中国大陆啊兄弟!你以为咱们改革开放了,人心就真的变成宽厚了?放屁,你要是现在拉着蒋亢出去像情侣一样走大街。那些路人,我打包票,全会回家说你俩不要脸!”
      “不过,你猜他蒋亢愿不愿意和你一起走大街?”
      “北清,你放手吧。趁现在错的不离谱。”
      “你想想你妈。想想你妈为你苍老的那双手。”
      沈北清知道,樊洺说的都是对的。
      可他又能怎么办。
      他爱蒋亢啊。
      他爱着这个世俗又灵气的蒋亢。

      就趁着年轻,再错一次吧。
      最后摔得多痛,跌的多疼,都算他沈北清活该认倒霉。

      “蒋亢。我也不指望我们能一辈子。但是你在不分手的日子里,只要对我七分真心就好。”
      “沈北清,你怎么那么不贪心。你用十分只求我七分。”
      “我不知道自己用了几分去待你。我只求你七分。”
      “呵呵,我觉得你有时候也挺狡猾的,北清。”

      以前的沈北清从来不知道为什么蒋亢说自己狡猾。
      但事实证明,蒋亢总是对的。
      沈北清的狡猾藏的太深,连他自己都浑然不知。

      直到后来,沈北清结婚。
      大学同学他只请了樊洺。
      那天,樊洺穿着一身休闲装,和西装革履的自己毫不搭调。
      樊洺举着酒杯冲新娘笑了笑,又对沈北清说:“你别说。新娘子抿嘴的样子有点像蒋亢。”
      沈北清没说话,只是喝着酒。他从没意识到这点。
      樊洺临走时说了最后一段话。
      “北清,在你和蒋亢之间,我一直以为摔得一身泥的是你。结果我发现,你和蒋亢谁身上都不干净。这样挺好的。真的。”

      当晚,沈北清在妻子已经熟睡后,第一次为了他和蒋亢,哭了出来。
      闷闷的不出声,只是眼泪没止住的流了,不算多,却憋的难受。
      小说里都是放屁。他想。

      蒋亢,你说的没错。
      我是个狡猾透顶的家伙。
      世人都以为我和你吃亏的是我,其实你也陷得那么尴尬。
      我们之间最默契的事情,就是同时抽身离开。
      是不是很不齿于口?

      可是蒋亢,我还是爱你。
      我想我大概会爱你挺长的一段时间。但多长?我希望下一秒能结束。
      因为这太让我憋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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