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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路朝筝与葛巾算是一战成名。
      他俩在其他人会惊慌失措的情况下,临危不惧,将内力逼出兵器,生生将乾坤胆挡在一丈之外,也幸好这乾坤胆是经过改造,减小危力的,两人虽受了波及,但万幸是没有大碍。
      那届武林大会之后倒是如期进行,不过路天钦与葛断舟二人再没出现。风云顶边上的高台上徒留一道冠一光头,还有那脸色始终没好过的唐大门主。众人见此情形,纷纷议论,御剑山庄、未央刀葛断舟和唐门这梁子算是结下了。御剑山庄还好说,现在身为武林中枢,执白道之牛耳,一举一动都有万人关注,虽说暗地里下绊子是少不了的,但谅路天钦他不敢单为爱子,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明面上与唐门为敌。这就比应付葛断舟好办多了。葛断舟就是一独行侠,行事亦正亦邪,但凭自己好恶作判断,偏生他又功力深厚,少有人能耐他如何。再说他与御剑山庄交好是天下共知,据说葛断舟与路天钦是拜过把子烧过黄纸的兄弟。这唐门倒算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惹则已一惹惹俩,偷鸡不成蚀把米,自作自受了。不过经此一役后,唐门的风评差到极点,不少本来亲近的门派也逐渐疏远了,颇有些众叛亲离的意味。
      唐门到底是大门派,要想让他倒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办成的。现下虽然有些颓靡,但还未伤及根本,不碍大事。
      不说那自不量力,脑袋一热想干啥干啥,压根不考虑后果之辈,我们来看两位主角。俗话都是经过几十辈人总结而成,往往蕴含着最浅显但也百试不爽的道理。有一句俗话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话说得有道理,葛路二人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功力竟颇有精进。再说他们共同应敌时发现这两套刀法剑法契合得出奇,回头去问父亲,才得知这两样东西本就属一套。葛家与路家祖上就有交往,这两套便是两位先祖所创,分开来不过寻常一流,合则威力成倍提升,举世难出其左右。
      少年心性最是难以安分,再加上葛巾在御剑山庄混熟之后,原形毕露,和本就人小鬼大的路朝筝性格投契,也效仿父辈们结了兄弟,没安分多久,又开开心心地把山庄闹了个人仰马翻,搞得山庄中人人见到这家小祖宗就躲,生怕跑慢了被逮着,生受剥皮抽筋之苦。路天钦也很是头疼,本来一个阿筝就够他头疼的了,这葛断舟把孩子扔给他之后就当甩手掌柜,窝地窖里喝酒去了,美其名曰,你是我多年的兄弟,我充分相信你云云。听得路天钦当时很是受用啊,也豪气陡生,大手一挥,说,兄弟你好久没来了啊,酒窖里好酒都给你留着呢,管够,尽管喝啊之类的……然后就造成了葛断舟这丫三天没有出现。要是葛巾真是他第一次看见时那个文文静静的带点怯意看他的小男孩,他也会安心多了——可惜他不是!经过路天钦的观察,巾儿他当时一是受了惊,二是旅途劳累,三是有些怕生…反正绝对不是本性就对了!
      “庄主!”门口有人报告。
      路天钦揉着这几天因为那俩小皮蛋,一阵阵发疼的太阳穴:“进来。”
      “什么事?”路天钦发问,放下撑着头的手,自有一种人上人的气度。
      “是少庄主……”
      路天钦暗中翻了个白眼,心道,小东西你就不能安分个一两天,让你爹歇歇啊?他打断属下的报告,站起身来有些烦闷地踱步,“又怎么了?”
      “啊,是少庄主带着葛少侠往林子里去了……”
      “呼,没事。”路天钦松了口气。现在只要不是闹出了他们又打了谁谁谁家的孩子,人家家长上门告状;或是又损坏了什么东西,下属来禀报要拨多少银子修复之类的事,他一律不想搭理了。林子嘛……不就是里面有些凶禽猛兽的嘛。祸害遗千年,他们应付得来,再不济也跑得了,不急不急,自己算是能休息一会了。路天钦想着,挥手命那人退了出去。
      相信总有一天动物们也能理解我们人类的痛楚,从而捕风捉影,一见到那两人的身形,就跑得没影的。
      路朝筝与葛巾在御剑山庄闹腾了有一段时间,把但凡能去的能玩的能折腾的,都一律去了玩了折腾了一遍后,终于觉得山上无趣了,向父辈们请求下山。葛断舟和路天钦依然是欣然应允,生怕他们反悔似的,以惊人的速度打理好他们的行装,挥泪——当然是激动终于能送走俩人。
      江湖少年结伴而行,心中怀着刀明胜雪,剑寒九州的抱负,自临安向东北,途经杭州,游过西湖,玩过太湖,结交一众友人,众人闹腾着包了艘船,再沿扬子江行船而上。
      江水太深,心弦不经染。
      葛巾生在这江南地界,长在这鱼米水乡,性情中也如沾染了江南特有的婉约,心思也就比路朝筝这类细腻许多。再添着一路上淅淅沥沥的小雨,更是缠绵。本就是少年十四五岁时的七巧玲珑,这下心中更是九曲十八弯的细致了。这一细致起来自然能察觉到平时没心没肺时所忽略的心思。人便慢慢静下来了。看着那人跳脱的背影,一颗心系在了他身上,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而跳跃欢欣。
      也就明白了,这人自己就这么喜欢上了。
      不是兄友弟恭的欢喜,而似男欢女爱,是美好而单纯的心思。可他不敢说。这种惊世骇俗的情感岂能轻易开口诉之?况且就算自己合盘托出,那人是如期的天之骄子,又怎会接受?反而是白白糟蹋了一颗真心罢了。
      于是葛巾决定将这感情掩好,一丝一毫珍藏起。在白日众人面前,笑得依旧爽朗,依旧是那个可以和他相提并论,刀剑合璧,默契十足的葛巾。在无人的角落,他才能再小心地翻找出那些珍藏好的记忆,既笑又叹着,慢慢看过。他会将这份感情保存好,直到它在阴暗的角落里,开出绝世的花。
      如此一路。至扬州。
      扬州桃花开得正好。“满树和娇烂漫红,万枝丹彩灼春融。”描写的便是这样的场景了吧,烂漫红艳,娇美无比,浓郁而热烈。千枝万树的,就像一片燃烧着的火海,春天的万物,彷佛都为它炙热而娇艳的色彩所融化般。
      葛巾与路朝筝也都是少年心性,吩咐过船家在此停留后,一前一后跃上岸,打算好好游一游这扬州。
      岸上游人众多,不仅是市井小民趁花开时节合家出游,更多的是王孙贵人。仆从如云,护于前后开道,大张旗鼓,浩浩荡荡,让本就狭窄的青石小路更为拥挤。
      “真不爽。”葛巾扫过那些鼻孔几乎要长到脑门上的人们,皱眉。
      “好啦。”路朝筝拉过葛巾的手,小心着不被人流冲散。
      摩肩接踵,推推搡搡。人流夹着葛巾和朝筝向一处而去。
      “哎呀。”不知被谁推了一下,葛巾一个踉跄险些跌下。再抬头时,眼前已是一片深深浅浅的红。葛巾愣神,不由得赞叹,“太美了。”
      “是啊,”旁边一人应了声,一听就知道这小子是外乡人,心中就有了一种地界的自豪感,忍不住向他炫耀着介绍“这树据说是桃花花神所化,传言道摘下树最顶上的那一枝花,送给恋人,便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和和美美的过一辈。”
      葛巾心动。不仅是因为这特殊的含义,也是因为这树几乎高耸入云,摘下最上面的花枝也是一种不小的挑战。所以他摩拳擦掌,兴起地喊了一声:“看我的凌波微步……”
      “凌波什么微步啊……”路朝筝正在找葛巾,刚看到他,就听到这么一句,不仅无奈的伸手拉住他。谁料葛巾正是发力,被路朝筝这么一拽,重心不稳,眼看就要跌倒,被路朝筝眼疾手快抄手接下,搂入怀里。
      葛巾一下子僵住,不敢动弹。
      “凌波二字出自《洛神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凌波为踏波而行,后人用以形容美女步履轻盈。”路朝筝却毫无所觉,他温香软玉在怀,抱得舒服,一点也不想放手,低下头去便可见葛巾垂下的娇颜,看着他粉红的晶莹耳垂,心中突然就起了捉弄之意,“不过,贤弟自比美女倒也不算自夸了。”
      葛巾万没有想到自己一句口误竟被他逮着如此戏弄,几乎恼羞成怒:“你……你放手!”
      “不放。”路朝筝执意地不肯放手,有趣地打量着葛巾羞红了整张脸。
      路朝筝是对葛巾单有兄弟情义,可抵不过葛巾“心怀鬼胎”。此时葛巾只觉得全身都要烧起来,背后抵着阿筝的胸膛,只隔着薄薄几层布料,似乎能感觉到路朝筝心脏的起伏。
      “放手啦。”葛巾挣开路朝筝的臂膀,跃上桃树去取那最上面的花枝。
      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
      桃花浅深处,似匀深浅妆。
      历来诗人词人对桃花都不吝赞美之辞,可翻遍诗三百也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能来形容这般景致。
      春风拂花枝,吹落白衣裳。
      那少年一身白衣,轻功大成,似乎是飘上桃树般的。路朝筝看着他在满是桃花的枝杈间,拈花而笑,心脏就好像是被重锤敲下,一瞬间脑中朦胧一片,不知如何是好。又似乎有猫爪子一下下的挠,让他心痒难搔,怦然心动。树影婆娑,葛巾在桃树上回眸,朝路朝筝一笑。人面桃花相映衬,姹紫嫣红中,只教人分不清是花比人艳,还是人比花娇。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风情,想来比之当年今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杨玉环也不遑多让吧。
      葛巾取下最顶上的桃花,递到路朝筝手中:“给你的。”
      可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不是决定了绝对不能让他知道的么?怎么这点耐力都没有,以后还怎样在他身边守候呢?葛巾打量着路朝筝的神色,生怕他突然变脸,将自己推开。
      路朝筝却不知道身边这人繁多的心思,开心地接过,只当是送给他的无甚多意义的一份礼物:“多谢巾儿了。”他不是不知道最顶上的桃枝代表什么,可他对葛巾只有兄弟情谊,也自然而然地以为葛巾对他也是相同的心思了。
      葛巾看在眼里,既是松了口气,又是恨他迟钝。咬了牙,跟在路朝筝身后去品味扬州的美食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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