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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生无言 ...

  •   今生
      我叫怀柔,今年20岁。作为一名在校记者,我的表现是突出的,系主任龙平格外疼我,除了我的专业成绩永踞第一,原因还有一个,那也是我此生的伤疤,我是一个领养儿,养父便是视我为己出的龙平主任。
      记得年纪甚小时,养父常常抱我在他的膝上承欢,他那时已经两鬓斑白,仍然哼着莫名的童谣,目光是游离的,我唤他他也不应,只是偶尔停下来,嘴里念叨着:“子苏,子苏,子苏……”
      于是,年幼的我也知,养父心中有一根拔不掉的刺,可是,谁叫子苏呢,那是一个多么动听的名字,让我情不自禁想到冬日玫瑰红的裙裾,含羞带笑的少女脸庞,仿佛云端犹如浪头。
      而从小养成的习惯——别人不多说一句,我也不多问一声,到底让我至今猜不透子苏是谁。养父一生未婚,家中清静,书房几万册书籍几乎均带“记者”字样,一次学术研讨学院院长恰提起养父名字,又不经意间溜出一句:“龙主任毕生刻苦,研究成果莫不贡献我院,他日我老,他终可大展鸿图。”
      此语一出,全院震惊。
      我养父生平第一次找院长理论,竟说要辞去主任一职,专心教研工作。院长自然不应。
      不知道养父又与院长说了些什么,第二天,原来学生中心处的董竟被提拔当上了副院长。谣言渐渐平息。
      我并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养父不说,我也从来不问。家中常常是他看书我学习,安静得只听得见钟摆滴答滴答的声音。但他疼我,这对小孩子来说,已经足够。
      童年的我,不会因家长会没有父母去而遭到同龄小伙伴耻笑,不会因毕业演出上没有家长的微笑鼓励而辛酸。我,从小到大,都是班里的小公主,洋娃娃,衣衫从来都是最整洁美丽的一个。老师在期末批语上写:“此女成绩出色,不骄矜。虽言辞不多,他日必有所成。”那时的我,怎会懂得骄矜的含义,将批语给了养父,又自顾自进屋用功去了。
      长大之后始知,养父那时引我为傲。
      而我,若没有他在我幼时领路,早变成路边野狗的美味佳肴,又或者,被社会中人打断手脚后放在天桥上要饭,在被人践踏的自尊前麻木地跪倒……“从此世间便会少了一个衣着整齐气质动人的女记者”,养父这样说过。
      虽在旁人看来,龙平是学术狂人,但只有我知道,他是多么地需要感情呵护。渐渐长大的我也慢慢感觉出他心底有一处不可触犯的领域,可是与那叫“子苏”的女孩有关?
      周二几乎没有什么课,我还是早早背着包钉在图书馆的自习椅上。春天就快过去了,而我怎知这个转瞬即逝的夏天,竟会改变我的一生?
      午饭照常是周风光专程送来的三文治与热咖啡,周同学是电子信息系的学生,大我一级,我们交往已超过半年。此人颇有我父风范,刻苦勤学,年年拿一等奖学金,研究电子芯片据说已获微软高层赏识,故巨幅照片挂在校门,而风光天性谦虚低调,如此大肆宣扬之后,他特地买顶鸭舌帽,来去进出头低得恨不得钻到地上。正所谓“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而我对他,与对其他诸同学,并无太大不同。
      我甚至忘了,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是为着什么。风光倒是常常提起一件事。
      他说:“当年山茶花开得正好,我生病躺在医院,日日期盼的便是你送来的山茶金盏。又或者,我那时就爱上了这个美丽女孩的纯真笑容?”
      天知道,那年养父因肺炎住院,我天天去校外的野山丘采山茶花。可谁知道养父对山茶花花粉过敏?我自己舍不得扔掉这些可爱的生灵,把它们送给隔壁的小子。怎料阴差阳错红娘月老都误解了我的意思。
      上午十一时零十分,我写完最后一行字,合上笔记,抬起头来。
      桌上的黑咖啡已经云雾缭绕,我拿起金枪鱼三文治,找了一个最舒服的位置一口狠狠咬了下去。
      这是惯例,风光总是不忍心打扰我温书,送餐之后悄悄地走了。他也许在上课,也许在自习,但这个正点时间他从来没有忘记过。
      每天的此刻,我就感觉幸福,而今天,不知为何泪水竟然盈眶。我躲在烟雾丛中,细细地咀嚼。
      对面的男子抬起头来,凝望着我。
      我因是摘了眼镜,辨不清他的面容,只注意到他金发蓝眼,皮肤雪白,棕色太阳镜高高罩在金发上,深蓝色格子衬衫。
      那一瞬间,我听见自己的心跳了一跳。他让我想起一个人。那个人在我八岁那年扰乱了我的芳心之后就消失了。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在以后的岁月里,时时忆起当年事,仍然感慨生命在它既定的轨道,早已安排好了一切。20岁的我,只能探访,无从改变。
      金发男子一直盯着我直到我吃完中饭。
      “你的男朋友对你真好。”他终于开口。
      “也许吧。可我并不爱他。”我竟说出实情。可事实却是如此,我们交往良久,他甚至不知道我的生世。
      “这样每天面对他会很累。”
      “是,是很累,很累很累。有时看书疲倦了整个白天,晚上还要强颜欢笑给爱你的人看……他又看不出来……”
      不知为何,他的温暖眼神让我吐露了全部心事。
      有些时候,陌生人给的慰藉最令人感动。
      “尝试去换个环境,好好散散心。”
      我不语。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我低低地说:“能陪我下楼看看花吗?”
      这实在是第一次,采访技巧书页里可没讲这些东西。
      我怕他拒绝,可又怕他答应。心里大鼓咚咚响。
      他什么也没说,戴好太阳镜,拉着我的手,一阵风一样冲了出去。
      站起来我才发现,他身材十分高大,肌肉结实,灵活俏皮。午后阳光烫金般洒在眼角眉梢,我有点醉了。
      后来我再回想这一段,猛地发觉,原来的我掩饰得太好。外表的文静只不过是为着掩饰内心的狂野。
      半年的交往,风光还没碰过我的手。史地文才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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