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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梧桐朵歌(1) ...

  •   世人皆知,进了花街柳巷风尘地,无论是谁,皆逃不过身不由己的命运。

      而出人意料的是,本姑娘我是自愿进去的,京师三六胡同里勾栏院,无人不知碧云楼的当家花魁许薇颜,而我,就是薇颜的头名丫头。

      薇颜本是一管家千金,自小受的是闺秀碧玉的礼仪教育,听的是女言女戒的三从四德。如果命运平顺,也是某斯文富贵人家的正室雅妇,只可惜,许家老爷没有等到女儿一朵芳华绽娉婷,便家横变故,千金散尽,在家破人亡妻离奴散的打击下,病体支撑不住,就提前一步到西天陪如来佛主下棋去了。他这一走两袖清风的是很潇洒,可苦了他孤苦伶仃的女儿薇颜,走投无路下,被老鸨连哄带骗地给弄进了碧云楼。

      不过说上当受骗也是无奈,因为在这兵荒马乱人心不古的世道下,孤身在外的女人命运是如何,相信有脑子都能想象的出来,何况还是薇颜这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

      所幸碧云楼的老鸨有经营远见,她以前也是从事货腰生意的,从风月场地里摸爬滚打里悟出一条金科玉律:

      骨子里再俗不可耐的男人,也希望自己身下的是远隔云端上的美女。说的通俗点,就是他们不在乎女人是野草还是牡丹,他们只在乎是不是唾手可得。要知道越容易到手的女人越没征服乐趣,这点列艳心理古今雅俗男人皆而有之。

      于是鸨儿不惜砸下重金,将薇颜来个全方面的塑造,好让她成为碧云楼里金牌摇钱树。而薇颜也不负众望,五年之后,她不但成为碧云楼的头牌,也是整个繁华胜地长安城里顶顶有名的花魁之首。看来人的潜力确实不容小窥。

      当然,比鸨儿更有远见的是我,据我了解,这凡俗酸儒男子最喜欢以‘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形象来自我标榜,连欢场里的红颜知己,也以那些卖艺不卖身的清倌来结交。天知道真正的洁身自好的男人对这烟花之地向来敬谢不敏,怎么还会与风月女子打情骂俏流连忘返呢?真是打着学问交流的羊头来卖纵情□□的狗肉。

      不屑归不屑,市场行情和百姓需求还是要了解和顺应滴,不然怎能让他们心甘情愿捧上油汪汪的荷包呢?薇颜很感激我,因为我对老鸨的建议才免去了他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的凄惨命运。毕竟她也是出生名门的闺阁小姐,身陷风尘,对礼仪廉耻还是没有完全抹杀的。

      只是她对我的毛遂自荐很是奇怪:

      “朵歌,这烟花地肮脏污浊,良家女子向来避之而不及,怎么你瞧见是火坑,还睁着眼睛往下跳呢?”

      薇颜她当然不明白,事实上我也纳闷呢。

      想我好歹也是修为即将满千年的梧桐树精,本来应当躲在某深山老林里潜心苦修,好坐以待毙的等着某个下界游历的神仙伯乐一眼相中,然后跟着鸡犬升天位列仙班,咋就躲在这儿纸醉金迷,甘当服侍人的小丫头哩?!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自甘堕落滴,要不是天界有令,妖精灵物修仙时,须屏除一切七情六欲,了尽恩怨爱恨,方可登仙,打死我,都没有兴趣来这红尘走一遭。

      话还要要从好几百年前说起,愚公移山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吧?愚公他老人家的移山精神是很让人敬佩拉,感动了上苍天神下来搬山也是情理之中拉,也为什么好死不死的就把那太行搬到了朔东呢?搬到了朔东也可以原谅,但什么地方不好选,偏选到了我所在的这片平原呢?!

      可怜我这棵不过三百岁的小梧桐,没等来凤凰落栖,反迎来了泰山压顶,你说我冤不冤?!幸亏当是有一人眼明手快的出手,在天神放下巨山前,抢先一步把我移植到安全地方,不然今天我估计就是一植物标本了。

      当时那人是善心发作还是一时心血来潮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不过我因此而欠了他一段恩情却是无须质疑的。

      是的,没错,薇颜就是有恩于我的那个人,只不过不是这一世,而是她的前生。她前生是个男人,没什么好缺的,除了老婆之外,我没见他有遗憾过什么……什么,这位坏心眼的同志你叫我以身相许?

      哎哎哎,你把我看低了不是?不是每个妖精都会对她的男恩人以身相许的。其实,照我看来,以身相许是最白痴最无聊最愚蠢的报恩方法,在我们修仙界的同性同行里,打着报恩的旗号公然的给一小白脸以身相许的多了,结果往往都很凄惨。俺是坚决不同流合污,你想什么报恩的方法不好,随便给他扔几块银子珠宝,他都会把你当妈祖供着每天起来给你烧高香,为啥偏要做这种出卖灵魂出卖感情得不偿失最后往往还被打到神形俱灭的赔本生意?

      所以我比较聪明,我特地多等了几百年,等他转生成女人了,再来下凡报答。嘿嘿,因为俺可以百分之一千地确定肯定以及一定,俺绝对不会发展成玻璃同志。

      话又说回来,薇颜的愿望是什么呢?无外乎就是渴望来个真正懂得怜香惜玉的一流才子,然后金风玉露一相逢,胜过人间无数,再然后拯救美女于水深火热危难之间而后夫妻双双把家还,最后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你瞧瞧,凡间女人就这点出息!我还以为她有兴趣当个吕稚武则天第二什么的,起码俺的任务也比较刺激有挑战性点。

      才子嘛,各朝各代都有,自科举制度被唐朝老李同志一大力宣传,全天下的男人都被四书五经腐蚀到脑袋发傻了,不然怎么会说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癔想病发作才会说的话呢?天知道,黄金与美女是需要出卖智慧和良心才能获得的,有空多出社会历练历练,单是看书本估计你要做白日梦才能见到黄金和美人了。

      不过薇颜就爱这碴,俺也没办法,只希望来的这个不是个绣花枕头的良人。

      某个草长莺飞花团锦簇……说白点就是个适合发春的日子,碧云楼里来了对兄弟,兄弟两个都是风流倜傥周正模样的人物,只不过兄是商人,弟是书生。大家知道的嘛,那些个人谈生意不找块安静地方正经谈,偏喜好来烟花柳巷一边谈商一边谈情。

      老鸨陈妈妈喜笑颜开,见来人衣着富贵,出手砸的银子都特别澄亮,于是大肆热情招呼,连眉毛上都是掐媚,我们碧云楼的‘四大花使’都集体出动了。不过人家也是见过世面的,四大花使的美色岂能满足,当下便要妈妈把薇颜叫下来陪场。

      端了杯茶到绫罗帐后弹筝的薇颜面前:“妈妈叫你下去呢。”

      薇颜抬了抬眸:“跟妈妈说,就说我今个儿人不舒服。”

      人不舒服是青楼女性抵挡骚扰和偷懒不见客的最佳借口了,当然,这借口还得是大牌才有资格使。

      谁知陈妈妈苦着脸:“朵歌啊,你再跟薇儿说说,这次来的客人来头不小,咱碧云楼可吃罪不起啊。”

      碧云楼也算京师里排场气派数一数二的温柔乡了,而当家的陈妈妈更是黑白两道都有打点的人物,连她都搞不定的人,那来者会是什么三头六臂的神圣呢?

      我不由大感好奇,往正中那点望去,恰巧与某人的视线撞个正着。

      那是个男人,很年轻,不到而立之年。脸部线条棱角分明,一双黑眸却是鹰眸般的锐利和洞悉。唇角的弧度似笑非笑,像是在嘲笑自己,有又像在嘲弄世人.这么年轻清俊的男人,却有着不符年龄的精明世故与沧桑,尽管唇边饮着的是西域的葡萄酒,搂着的是千娇百媚的美女,依然不见沉迷堕落,反而越显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气韵。

      而此时,这双深潭墨瞳饶有兴趣的注视着我。没有来的心底一紧,背脊生寒,赶紧转过头,匆匆地跑上楼去。这个男人,莫名的让我感到不安。

      回楼上告诉薇颜时,她也面露惊讶:“还有连你都觉得有压迫的人?”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呢,我的阅历再丰富,终究也只限制在青楼这个小框框里。”其实我想说的是,尽管我的修为快满千年,终究只是个妖,怎么摸得透人心?那东西连人类自己都琢磨不透,我不认为我能比他们做得更好.

      薇颜暗忖了会,提起狼毫挥舞一会,便将一笺递于我手上,轻启朱唇:“如果他们能把这些对得上来,我便下楼。”

      我接过花笺,上面只上书了两个字:颜色。

      薇颜这招做足了半遮面的功夫:如果他们对不上来,那自然只能叹自己才学不够,花魁看不上眼也是自然;如果对上了,那这样的才子学士结交一个又有何妨?

      当我站在楼下,宣读那些对子,见到人人面面相觑时,不是不快意的,历来古今诗坛上是阴盛阳衰,今个儿薇颜可以傲视群雄,怎么看也是为咱们女同胞长了脸。

      在我暗自得意时,忽又瞥到那玄衣男子似笑非笑的神情,心一阵紧缩,直到一个昂亮的男声打破了沉默。

      “容易。”

      众皆望去,一月白儒衣的年轻男子玉树临风地站在那儿。风流俊俏,眉清目秀。正是玄衣男子一行的,面容更为年轻,想必就是那弟弟了。

      众人没有反应过来,他隔壁桌的那个刘大胖子催促道:“既然你觉得容易,那就赶快对出来,也好让我们见见花魁娘子的绝代容光嘛!”

      那书生打扮的男子微笑不语,见众人起哄,只好轻描淡写的道:“我已经对过了。”

      满堂静默,不出一秒,即刻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颜色对容易,果然是绝对。

      能与薇颜在诗词造诣上旗鼓相当的对手可不多见,出于一时好奇,我率先出声:“公子真是好才华,只不过对出了我家姑娘的对子还不够,想见我们姑娘,还得先过我朵歌这关。”

      那书生对我做了个辑:“还请姑娘赐教。”

      那玄衣男子未等我启口就懒洋洋的出声了,轻押着酒,神情是黑豹般的慵懒,;“不是说对出了花魁的对子就可以一睹芳容了么?现在怎么又反悔了?”

      我在心底冷笑,表面还是甜笑无怒:“这位公子此言差矣,我们碧云楼从不做反悔的生意。只是我们家姑娘今日确实略有不适。这位公子对出了我家姑娘的对子,理应信守承诺出来一见。姑娘出场是无妨,但若感染上了风寒,那就是朵歌我的失职了。你说我岂能坐视?但若执意不让,便是毁诺,所以才请公子花费些脑筋,好让我心服口服,就算朵歌因此会受到妈妈的责罚,也是绝无怨言。”

      刚才那刘大胖子怀疑地嚷嚷:“你一个小丫头片子也懂诗词歌赋?”

      “朵歌自认不是高雅之人,对圣贤书里头的内容是一窍不通。但论生活本能,倒是自认能出一题,不知这位公子可敢接我的题目?”

      玄衣男子放颜朗笑,拍拍他兄弟的肩:“这倒是有趣,阿禹,你可敢接题?”

      被唤叫阿禹的男子含笑又是一辑,“朵歌姑娘请出题。”

      “我的题目其实很简单。”我笑笑:“前日我去流苏坊买了一盒胭脂,花了700文钱,走了半路,突见一女子追上来,说是要买我手上的这盒胭脂。于是我加了价,以820文卖出。那女子爽快答应,给了我一两银子,于是我找给了她120文,可回到了家,发现那一两银子是假的,请问,按照一两银子等于1000文铜版的计量,我在这盒胭脂上共损失了多少钱?”

      题目一出,底下就闹开了,不说在场喝酒的那些富商老爷们,连一旁观战的陈妈妈都拿出了金算盘噼里啪啦的拨起珠子来。那书生更是眉头紧锁,要了纸笔就在纸张上演算起来。

      不出一会,马上就有人得出答案,说是880文,不消一会,又有人持否定态度,说是一两。双方为了各自的答案争论不休,那食指不沾阳春水的书生夹在两种答案中间,苦着脸左右摇摆。

      我暗地里偷笑,其实这道题目根本没有准确的答案,说880文是正确,而说是一两也是对的,如果那书生两者皆答出来,我到最后也可以全盘否定,改换另外一种答案。说穿了,全局不过是一场刁难而已,哼,敢小瞧本妖精的智商,不让你们吃吃苦头,你们就不知道无害的野花也是有刺的!

      不过我显然高兴的太早,那书生显然是有枪手在背后撑腰的,只见那玄衣男子笑啾了一眼,悄悄地微张口型,像是无声地对他传授提醒什么。听得那书生面露喜色,不住的点头。

      暗里把一切都收纳眼底,心忖这天外传音可不是普通的凡人能使地出来的,没有一段时间的修炼,达不到这样的境界。出这题目是刁难也是试探,得出的结论让心下的肯定更深,这个作风神秘的玄衣男子理应不是红尘中人。

      那书生得到他的提示,春风拂面地从容朗声道:“在下勉力一试,请朵歌姑娘听听可对:如假设,姑娘先前有1两银子,买了胭脂,花费了700文,还剩下300文,后以820文卖出,当时收进一两假银子,递给了那人180文,还剩120文,那么交易结束后,姑娘还有120文和1两假银子,如果假银子算为0文,开始姑娘手中有一两纹银等于1000文,交易结束后只有120文。那么赔掉的就应该是880文。

      但是如果算上姑娘的劳力,本来你应该得到300文加820文,该是一两又120文,但现在手口上只有120文,那么姑娘算是损失了100文。但是,“他话锋一转:“不照本利来说,姑娘损失了钱,却得到了教训,以后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得到的比失去多,所以你没有赔钱,反而赚钱了。”

      把我所有的后路都堵死,再不认输就显示不出妖精的风度了,我朝他盈盈下拜:“公子不仅才高,且思维敏捷,朵歌佩服。”

      那书生脸一下子涨红,连称不敢。我含笑以对,眼睛却瞄向他身旁的那位玄衣男子,疑惑加深。

      他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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