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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 ...

  •   洗了澡后,从网络上把刚整理好的出纳报表传给副助理校对,顺便让他打印出来。这时候他应该还在公司吧,不过他的日子该比我当时好过,毕竟,当时我一个人顶两三个用,几乎发挥了超人精神了。
      飞扬早就在MSN上等着我。自从我给他发过第一封Email后,他几乎天天在网络上等我,从8点一直挂到11点。我是一个月前跟他联系的,当时第一封回复的Email里他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我只是笑笑,回到,喏,我不是出现了吗?不知道飞扬和那个人怎么样了。
      其实飞扬告诉过我,那个人问过我的去处,也想找我。当然,飞扬自己也想知道。我很爽快地说,我在新加坡,还有,不要来找我-- 这里是我所熟悉的地方,如果你们来了我就躲起来,不会让你们找到的。那天,飞扬叹了口气,说,算了,总是会见面的。
      其实飞扬很为我担心,天天就靠网路确保我的安全,即使我告诉他我过得很好有了新工作薪水也不错又地方住一切都不愁。飞扬说,那个人很不安,我说,没有什么好不安的,况且,我也想让他不安。这是他应得的。

      后来,尹启华请我吃饭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当他说,他没有交过女朋友时,我突然明白了。渐渐,我们开始交往。有人追求而拒人千里之外的是傻子,况且是这样优质的一个男人。当然,我最敬重他的一点是公私分明。白天就是很正经的公司高层,下班后才是个略带无耻的男朋友。

      启华偶尔也会提起他的父母。他的父母都是在美国生活了许多年的中国人,因为当年在国内深切地体会了不懂英语的坏处,年轻时就移民去了美国。一方面是为了儿子的发展前途,另一方面也是想给自己创造更加广阔的世界。从小就是英语教学,在家在外都是英文对付,启华的中文水平在12岁以前也只维持在会听而已。后来在9年级时,学校鼓励学生学多种语言。启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中文。当然,作为一门外语来学中文,在学校学到的是很有限的。启华是努力的人,中文一直学到12年级。大学里没有学习的机会,他是靠看书和与父母极为有限的交流来学习中文的。启华的家在伊利诺斯州里的一个中型城市,和芝加哥不算远。启华有时会笑着说,漫天纷飞的大雪是芝加哥最美的时候。虽然芝加哥的气候不如东部的几个城市,但是他很喜欢。他说起的那个城市我知道,曾经去过。芝加哥的大雪也是我的最爱。身为南方人的我在神智看到雪的机会是没有的,除了小时候去北方的那次。也许多年前在芝加哥的时候,我与启华曾经擦身而过却互不相识。人生还真是充满了奇迹,我笑笑,说道。我也最爱芝加哥的大雪。

      我实在觉得,启华是个很妙的人。他有过恋爱,也有过婚姻,最后才说,因为经历过了,才知道什么是自己想要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如果活到这份上还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完蛋了。我笑笑,的确。二十多岁的我,其实也就是最近才开始渐渐领略着自己真正的心情。自从离开了深圳以后,离开那个人,和以前任性妄为却总有人惯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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