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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我曾经期待 ...

  •   “喂,橘子。”我递给坐在角落的他一个橘子,像是很多年前那样的动作:伸直了手臂,把橘子递过去,然后不同的是,他接过了那个橘子,而不是直接走开。

      我不知道,我该是顺其自然地坐在他的旁边,还是走开——仅仅是尽了个传递橘子的职责。

      正当我有些进退两难的时候,他往旁边挪了一点,腾出了更大的一个位置。

      我知道他的意思,便坐了下来。

      “你……”他先开口。

      我不说话,自顾自地剥了一个橘子,塞进嘴里。前面的女生还在唱着歌,包厢里黑暗且嘈杂,熟悉的人扎堆一起,我们两个就这么静静地坐着。

      直到他再一次开口了。

      “你……”仍然是这个字,没有了后续。

      我淡淡地笑笑,又塞了个橘子进嘴里。是因为橘子太酸了的缘故吧,从牙关酸到了鼻尖,我觉得眼眶里有液体在打转,眼前的景象有些模糊了。

      幸好这里很暗。

      “昨天的门开着,一闭上眼就看见了你,蓝色的毛衣,萌芽的笑意,那一年我们十七……”

      ……

      “喂,背书。”我都不记得这句话我今天说过几次了,对着同一个人,同一个表情——笑得一脸痞子相,五官全都挤在一起的感觉。

      “下节课下节课。”我也不记得这是他第几次耍赖,至少,我说过几次他就耍赖过几次。

      “你这样我不好像老师交代啊。”

      “那就不要交代了啦。”说着他就背起书包,窜出了教室。

      我都忘记了现在放学了!

      今天过得很不顺利。谁说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效果最好。我才刚刚上任一天,就已经力不从心了。

      我是英语课代表,所以英语老师叫我每天抽查他背课文。一开始我还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是叫他背个课文而已,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的是事情,但第一次去找他我就发现我错了。

      他一直在赖皮!

      下一节课啦!等等哈!不要背了啦!我要上厕所!……各种借口轮番使用一遍,结果就是我到了放学也没有成功地让他背书。

      现在他又跑得没影了,明天可真没法向英语老师交代啊。

      我愁眉苦脸地回到座位收拾书包,同桌拍我的肩膀问我干什么了,我说:“那该死的陈新!”同桌同情地又拍了拍我的肩膀。

      众所周知,陈新是我们班最不听话的,上课从来不听作业从来不做,还经常逃课。所有老师都拿他头疼。

      本来这个差事是不属于我的,应该是他组长的事情,结果组长不干,又推给班长,班长也不干,结果就找上了我。我因为和他不熟,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可怕”,便答应了下来。

      结果,嗯,就是这样。

      我叹口气,背上书包,和同桌一起走了。

      边走,同桌就边出谋划策:“你就和老师说他背了。”

      “要是可以还用你说?”我白了他一眼。英语老师是个很严格的人,她给了我一张表格,让我把每年的情况写下来,第二天还要向她汇报——简直就像是执行个军事任务。当然,还不仅仅是这么简单。她还会不定期抽查默写!

      “那让他回家自己背,又不一定要你监督着。”

      我再次白他一眼,说:“他要是会自己背还用我监督么?”

      “好吧……那……你就自求多福吧!”同桌摊手。

      我知道啊……这时候真的就只能是自求多福了。我严重怀疑,他是来报复社会的!我愤愤地想。我以后绝对不会再接来路不明前途未知的任务了!

      现在就自求多福吧……

      路上同桌又讲了很多有的没的,比如他昨天吃饭的时候看到一个萌妹子,比如他昨天打游戏的时候遇到人妖了……我每次听他这么讲都会感叹他生活的丰富,他也会讽刺我像封建社会的老古董戴着深度眼镜的书呆子。

      不过这个比喻非常不恰当,第一,我不是老古董,我虽然不打游戏不泡妹子,但是我业余爱好还是很丰富的,比如乒乓球羽毛球,还有各种奇幻科幻小说及动漫,我只是不喜欢那些花鸟虫鱼。

      第二,我没有戴眼镜,也不是书呆子,虽然我成绩是挺好的,基本是稳居班上第一,但是我不呆。前面说过了,我的业余爱好很丰富。

      不过我从来不和他争论,就算他天天叫我“书呆子”我也没有反驳,照样应他。

      “喂,书呆子,陈新在那里啊!”

      “嗯?”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篮球场上,又个“熟悉”的身影,陈新。

      “陈新!”我叫道。

      被叫的人回头看了我一眼,赶紧把篮球扔到旁边的人的怀里,抓起篮球架下的书包一溜烟地跑掉了。

      我想追他,但是我看他的速度,目测是追不上的。他虽然成绩很差,但是体育很好,初中的时候参加过区运会拿了奖,高一的时候参加校运会破了200米纪录。

      我虽然不是书呆子也喜欢打球,但是,怎么可能追上他,所以就还是算了。

      大不了就明天和英语老师磨一磨,反正不背书最惨的应该是他,哼哼。

      后来我就天天缠着他,于是两个人就像猫追老鼠一样,躲躲藏藏,躲不住了逃不掉了,就只好坐下来背书。我就坐在他旁边,监督他。

      有时候是在班级里,有时候是在篮球场上,有时候是在校门口小卖部,要看我是在哪里堵到他的。

      他的兄弟都笑着说我们整天纠缠不清,说我是他的小跟班。

      我也不介意,反正他们爱怎么说是他们的事情,监督他背书是我的事情。

      ……

      女生们的歌声还在继续,其他男生们还在一旁喝酒,最安静的就是我们两个。

      我在想,那天如果我没有答应老师监督他背书,会不会好一点,但是想了想,还是觉得,一点也不后悔。

      我知道,这样有些矫情,但是确实。

      只不过是没有缘分罢了。

      呵呵,还真的是太矫情了呀。我自嘲地笑笑,又剥了一个橘子,正想塞进嘴里,却被截住了,是高二的时候的同桌,就是那个一直叫我“书呆子”的同桌。

      我们一共就同桌了高二那一年,高一的时候我因为各自最矮坐在最前排,高三的时候他就转学了。也就只有高二那一年。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记忆也不多,但是相比陈新,似乎这短短的记忆还是更应该让我怀念的。

      我和陈新在一起了三年。

      在一起,不是同学的那种在一起,而是恋人的那种在一起。

      是的,我们都是男生,这就是我们分手的原因,当然不是唯一原因,但或许是最关键的那个原因。

      前面的女生在唱《是非题》,那是高二期末考完大家去唱歌的时候我唱的,给他唱的。那个时候,还说不清到底有没有在一起。

      之前我表白过一次,是期末考之前。

      前桌的女生怂恿我的。我和她打牌打输了,罚说一个秘密,我就说我有喜欢的人了。当然,没有说是谁。

      她很激动,因为她还一直以为我是个不开窍的书呆子——那是我同桌传播的,反正我也不介意就让他们说着。

      然后就是她怂恿我去和喜欢的“女生”告白的。

      嗯,其实我从来也没有说过我喜欢的那个人是个女生。当然我不敢告诉她,因为这样的感情,连我自己一开始都不能够接受。

      我们一开始是像猫和老鼠一样,一个追一个逃,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虽然他仍然是不肯背书,再后来,我就发现,我对他的在意根本不仅仅是“朋友”这么简单。

      高二下学期又篮球班赛,他有参加,而我就坐在看台上看他。他篮球其实打得并不好,远远不如我们的体育委员。他的水平一般,也没有电影动漫里面的动作那么潇洒,但奇怪的是我的目光就是一直跟着他走。

      偶尔他也会向看台看来,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竟然也会轻颤一下,我觉得那一定是看比赛太紧张的缘故。

      一节比赛结束,我就去给他送水。

      一场比赛结束,我就和他一起去小卖部买冰棒,两个人一人拿着一根,吃得身上的汗水都冰下来人直发抖。

      最后的结果是我们班第一。

      决赛一比完,我就激动地下了看台,给了他一个拥抱,不顾他身上的汗水。他也回抱我。两个人都很激动,但或许激动得原因不一样。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是怎么了。

      直到那次他逃课没有来,第二天来的时候左手缠着绷带挂在脖子上。那个时候我的心情,我自己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

      然后听前桌女生的八卦,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或许已经超过了“友谊”,成了那叫作“喜欢”的感觉。

      这之后的一个星期,我都没有找他背书,我还找了英语老师想要辞掉这个工作,当然结果是被臭骂了一顿赶了回来。

      是他先找我的。当然不是找我背书,而是问我怎么了。我不敢抬头看他,就说是有些不舒服,具体是哪里不舒服我没说。我确实是不舒服,是心里,但他理解成了生理上的。担忧地问我要不要去医务室,还边伸手要把我拉起来。

      他的手一碰到我,我就像触电一样缩了一下。

      然后他就走了,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去。

      我就这么趴了一上午,心乱如麻,老师点我名我也没有听到,结果被罚抄了课文。A4纸大小的两整页密密麻麻的英语课文,抄10遍。我从中午开始抄,抄了一个下午,连上课都在抄,也才抄了六遍,晚上作业很多,我想我肯定不能睡了。

      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陈新来给我四张英语纸,两边课文已经抄好了,而且字迹也模仿得挺像的。

      我感激地冲他笑笑,然后不敢说话了。

      他肯定意识到了我对他的疏远,就没有来找我。我们就那么相安无事地过了两个星期,就快到了期末考,还有一个星期。

      我听到了一些闲言碎语,说是我是因为觉得他成绩差才疏远他的。我第一次因为别人的闲言碎语而生气,一气之下就去找他。

      他看到我气势汹汹地走过去的时候,愣住了。

      我直截了当地说:“我不是因为你成绩差看不起你才疏远你的。”当然我不会和他说究竟是为什么。

      后来想想,我觉得我那时候的表现真的就像言情剧里的女主,简直是蠢到家了!

      然后我做的最让我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去和他表白。我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不管失败与否,我们的友谊都是维持不下去了。友谊和所有感情一样,是两方的事情,一方发生了改变,便很难再维持下去了。

      再加上前桌女生的怂恿,我就在期末考前去和他表白了。

      结果没有我想象中的惨烈。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上了车,第二天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们还是朋友。

      我想象中有两种情况,一种好的,一种坏的。

      好的,也不是大团圆皆大欢喜,仅仅是他什么也不说,和平绝交,就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坏的,就是他狠狠滴骂一句“恶心的同性恋”或者其他什么难听的话,然后我们就彻彻底底地完了,或许还会让班上的其他同学知道,当然,他应该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我才会去表白。

      仅仅是失去一个迟早要失去的朋友而已。

      ——————

      “许慕杨!”原来前桌的女生叫我,“我们来唱歌呗,你两个一直阴沉沉地坐在那里,演雕塑么?”

      我笑笑,摇摇头。我不想唱歌,我连话都不想讲。气氛很好,但是我就是感觉到一丝压抑,来自身旁的人的压抑。

      “没事啦!”

      “我不会唱的。”

      “说谎!我还记得你高二的时候唱的那首《是非题》呢!”

      “我......”不容我再拒绝,麦克风就被塞到了我的手里,正在播放的歌被切掉,《是非题》的旋律就响了起来。

      叶玲,就是前桌的女生,先唱了起来,好听的声音伴着好听个伴奏。

      “每段故事都有意篇剧情,

      每段爱情都像动人旋律,

      一颗真心却只向着你前进,

      也许爱越单纯越着迷。”

      她看向我,我只好拿着话筒,小声地接下去:

      “你是窗外另外一片风景,

      在你眼里我是什么关系,

      你的呼吸藏在我的爱情里,

      何时能诚实面对自己。”

      想起前一次唱这首歌的情景,我的声音微微地有些哽咽了,幸好她接过歌词,唱下去,用歌声盖住了我末尾的。

      ......

      “......我们从不开口那个言语,

      那一句我爱你,

      永远像少了勇气,

      别人都说,

      我和你之间的关系,

      没有人相信只有关心......”

      我看他,他看我,虽然包厢里有些暗,但是还是能把对方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我唱这首歌其实就是唱给他听得。

      考试结束的时候,我和同桌一起走,他和我说,他见陈新一直往我的这个方向转,他说:“那家伙也是,这么远怎么作弊,转来转去还要引起老师注意,我坐在他斜后面,都不敢抄旁边的人的试卷了。”

      “说不定只是在看表而已啊。”

      “喝,我怎么觉得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啊。”

      “嗯?”

      “哎?我也说不上来啦,不要这么激动啊喂,你的眼睛像100W的电灯泡一样亮着呢!”他白我一眼,“大概就像是我看到妹子一样的表情吧。”

      我踢他一脚:“你是在说我像女的啊?”

      “啊!没有啦,只是打个比方而已,打个比方!啊——你不要踢了啊!”

      我心里想的却是其他的。

      想想他似乎很少逃课了,也不再和他那些狐朋狗友一起混了,更多的时候是和我坐在一起读书,虽然仍然是很不认真,一个下午最多只能做完一份试卷,但是至少是安安静静地坐下来了。

      他也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我找他背书他就不耐烦地皱眉跑开,而是玩笑一样地跑一步,等我追上去,就找个地方背书,背完了就吃东西,吃麻辣烫吃得直吐舌头,吃冰棒吃得裹紧衣服。

      把那些细节凑起来,还有很多。陈新的一点点的变化,似乎什么也没有,又似乎什么都有。我拿不准,就只想再赌一把。

      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妄想症。本身没有什么的也会幻想出来很多。当然,那不是我的妄想,很庆幸,不是。

      “…….我们从不正视那个问题,

      那一些是非题,

      总让人伤透脑筋,

      我会期待,

      爱情盛开那一个黎明,

      一定会有美丽的爱情。”

      我唱完了,大家鼓掌,他微笑,看着我笑,眼睛里闪动的光,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至少知道的是,我赌赢了。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我们一起回家,在公交车站牌后面接吻,那是我们的初吻,和一个同性。虽然仅仅是嘴唇轻轻相碰,但却已经让我们都乱了呼吸了。

      相视一笑,他的脸是红的,我想,我的也是。我们的呼吸在冬天干燥的空气里聚集成一团白气,接着消散了。

      我们坐在车站的长凳上等公车,他等一路,我等七路。但车来了,我们都舍不得上车,仍然坐在那里,聊天。

      他说:“你那首歌是唱给我听的吧?”笑得很不正经很自恋的样子。

      “屁!”

      “不要不承认!你脸都红了!”

      “冻的!”是有点冷。南方的冬天就是这样,没有零下的温度没有雪,但是却能冷到骨头缝里,连血都要变成冰镇的了。我搓搓手,想把手伸进口袋,却被他抓住了,塞进了他的大衣口袋里。

      暖暖的。

      暖到心里去了。

      “你怎么知道我也喜欢你的?”这次他很正经。

      “嗯?你没有说喜欢也没有说不喜欢啊,我就想赌一把,赢了最好,反正输了也没有什么,自认倒霉咯。”我笑了笑。

      他笑笑,在口袋里捏紧了我的手。

      暖暖的。

      暖到心里去了。

      ……

      “……我们从不正视那个问题,

      那一些是非题,

      总让人伤透脑筋,

      我会期待,

      爱情盛开的那一个黎明,

      一定会有美丽的爱情……”

      两个人的合唱,像是回音,响在我空荡荡的心里。很乱,真的很乱。是的,那些是非题,总让人伤透脑筋,想不通想不透,是对是错向左向右。

      我曾经期待,曾经相信,曾经赌赢了,但最后还是输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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