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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节 战国 ...

  •   “疼疼疼!”我从一堆尸体里爬了出来,惊飞了头顶一群乌鸦。我所借的尸体是一个死于江湖械斗的少年,无父无母,师门中也没什么地位,所以死在野地也没人帮他收尸。(挑尸体时我刻意避开了死在床上的)对着溪水端详现在的脸,鼻梁高挺,眉清目秀。满意的微笑,我站起身,极目四望这片广袤的天地。
      也许是因为吸收过血魔的力量,我附上这具尸体不久,伤就全好了。走了几步感觉体内一股热意从下腹涌上,急速上行,渗入四肢百骸,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仿佛焚烧般的剧痛。我痉挛着蜷缩在落叶之上,额上豆大的汗珠连绵不绝。不知过了多久,疼痛消失了,身体的感觉变得无比轻盈,行走轻松得如同御风而行。方才的疼痛应该是身体与血魔之力磨合和吧?我惟有如此作想。适应后控制好力道,以血魔之力很轻松就走到了在山上见到的小城。
      已近傍晚,街上行人寥寥,男子长衣乌冠,女子水袖罗带。随着长街一路行去,来到一家叫与归楼的客栈。楼前一副对联
      “浪迹江湖大,回首日月长”
      令人胸中豪气勃发。
      夜间用这孩子身上的余银投了店,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物价,我索性挑出最大的银锭子,让小二给我讲讲各国的掌故。我后来才知道那么多银子够包一个说书先生了。小子笑得眼都没了,砌上一壶茶,连比带画说得眉飞色舞。
      这个时代有点像古代的战国时期,只不过不是七雄争霸,而是四雄并立。世界也许就像一棵同源的树,而我以前的世界只是它生发出的其中一条枝桠,我之前还以为只是单纯的逆时而上;明白此处后,我不禁感到心中空茫一片,就连我们以为已是无限的宇宙也不过是存在中的沧海一粟,人类一切的存在,历史究竟有何意义呢?今天的争夺,明天的消亡,究竟是为了给谁留下什么?两个世界在区别中又有着某些相似。语言听上去有一点粤味,基本用词也还相似,就是些苹果叫红果之类的区别;
      天下已战火不断一百四十余年,北方大延帝国,南方我所在的魏国,西边的赵,东边的齐都是从连年战争中脱颖而出的,正在按照惯例争夺着霸主。我大概了解了一下各国的情况,听着小二描述的种种纠葛,接受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唯物历史观的我已经粗略的把魏国分成三拨人;啊,对了,我上辈子做的是演员,是那种不红不绿的演技派,演一部电视我就会去狂充一回电,也算得上是杂学旁收了一大堆有的没的。基本上的政治斗争常识都是演清宫戏和反贪片时来的。
      魏王魏明灭和当初扶他上台的贵戚亚氏为一派,这个王喜欢美人和勇士,自然落他手里的百姓没什么好日子。小二还听说每年一届的秀女选拔今年就是挑在这座城。我在心里轻笑,都什么时候了,这个王真是不可救药。另两拨一边是文人学士为主的 学社,都是靠才学出身;一边是新兴的平民财主,地主;两边互相觉得对方无用,又都对贵戚一党敢怒不敢言。魏国的笑话大多由他们做主角。
      “对了,王还有一个弟弟,是前王侧妃生的,这个皇子可比他哥哥好多了,听说又不摆架子又能急人所急,最是仁义不过了;不过可惜啊,英雄生不逢时,王忌惮他,别说封侯,连个一官半职都不给。现在已经二十多岁了,成天在青楼赌肆混日子,空费了一腔才学,浑身壮志…..”
      “哦?”我似笑非笑地盯着店小二“你这番话还满有见地的嘛?”
      “呵呵,公子明鉴,这话原是住在东郊的鬼方先生来鄙店喝酒时说的。不过我们百姓啊,还真希望哪天大王…..,让魏余庆公子当王,那时我们可就有福了!”话音未落,一柄刀已经掠过了方才是小二脖子的地方,我有血魔之力在体,觉得眼前人出刀极缓,都够我往小二兜里塞银子再把他推出门外。
      小二连滚带爬的逃了,那位长得极美的刀客并没追出,而是侧身护住身后一个身材高大,气质不俗的蓝衣人。
      罢了,又是蓝衣。
      空空落落的感觉占据了身心,我坐下来,端起酒,意兴阑珊得打定主意有刀劈下来都不闪开。
      刀没来,只有刀客令人脖子发寒的盯视,和馆内众人躲躲闪闪的飞眼,有好奇,有算计,有恐惧,有幸灾乐祸希望事情闹得不可收拾,就是没趣;
      有人的地方,永远有这些;我走又走不了,又暂时不想思考,只好机械地喝下杯中酒,古时的酒清香冷冽,惹得人思绪难绝,一杯又一杯喝着,我忘了眼前人,来了兴致。高声念了一句: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憋闷的心口一宽,我撇下呆呆的众人,起身打算回房去,突然背后传来一声惨叫!我回头,晃了晃。只见那刀客望了我一眼,又把刀挥向下一个。
      人命哪!!是哪家培养出这么诡异的小孩!我来不及思索,抓过柜台上的铁算盘抢过去架住刀,向吓呆的汉子大叫:“快走!”
      如果我醒着,我是绝对打不来架的。但那天我醉的厉害,曾经演过的大侠全都从脑海里往外蹦,反正我看对方都是慢动作。我狡猾一笑。
      招招电影里的动作比出,竟也煞有介事,杨康的华丽富贵;丘处机的洒脱随意;风轻扬的自在孤寂;东方不败的苍凉柔情。(不好意思,我演的全是配角)刹时顿悟金先生的无招胜有招就是只要你够快,现编也能打遍天下。我多月在冥府憋下的莫名烦躁一扫而空,方体会到复生的乐趣。不欲再做纠缠,我微微一笑,在空中徒然旋体,以人类无法做到的速度袭向蓝衣人,刀客大惊,抢上来救,门户顿空;我趁此跃向他身后。正在此刻,我的右手被人大力抓住,我一惊,反手向那人击去,却在即将击上那微泛紫光的蓝丝衣时发不出力,只得拼命向后一跃,那本就摇摇欲坠的袖子整只被撕了下来。我迅速融入店外的夜色中,留下一室喧哗。
      晨光熹微,猛的从床上坐起,大口喘气。梦中我穿行于他人的回忆,仿佛路过一场蓝色的春雨;
      使劲地抓抓头,酒醒后的宿醉只是令我头疼的原因之一,昨夜我的行事就像不经世事的小鬼,惹了天大的麻烦没换回一点意义;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可是去哪?我抱膝兀坐;窗外流云舒卷,我一直相信母亲的那个传说:凡尘众生所有被放弃的梦想,被忘记的感情就化为天上的长云,凡人被罚看着自己曾经拥有的那些东西,近在眼前,远在天边;却再也认不出来;话语犹然在耳,母亲的面目已记不甚清。她是我唯二的亲人,将我带到世上,自己反而早早离去。
      那是一场平常的车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他对一个刚失去母亲的小孩说,生活就是你没有权利选择什么时候失去。
      甩甩头,思考正事。昨晚的细节如隔云烟,我只记得我向蓝衣人出手时,浑身流过的剧痛。身体硬生生阻止了它自己,苦笑,这八成是血魔的意识,我不信一个让天界无可奈何几百年的老妖会挂的这么简单。看见蓝衣就下不了手么——我脑海中浮现出秦广王常穿的蓝衫。
      想起他望向我时总会恍惚的眼神,想起他对着忘川长久的发呆,想起他挂着那颗田螺,想起他突然就答应我借尸还魂,被老姐养大的某配角第一时间就明白了。
      广王一直在等救出血魔的机会吧。
      那又如何?至少我现在还是我,而我要去享受大好春光了。我把这间房原本的主人放回床上,小心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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