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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处不相逢 她也是爱着 ...

  •   “啧啧,你小子英国呆了6年,别的没看出来,艳福倒是不浅啊。”看着佳人婀娜妖娆摇曳生姿的背影,秦朗忍不住打趣一旁的死党。
      江正轩心不在焉,没有反应过来。
      “顾欣怡,是吧?”秦朗贼笑着凑近,一副要求从实招来的表情。
      “普通朋友而已。”喝了口红酒,淡淡开口。应老爷子强制要求来参加这个酒会,水晶宫般的大厅里,看着一干商界名流,三五成群高谈阔论,实在兴致缺缺。
      “哦,普通朋友?”明显不信,普通朋友你江正轩带出来做女伴,决定换个方向进攻,“我听说人家可是拒绝英国年薪8万英镑的OFFER回来投奔你啊……”
      “她父母都还在国内,总归要回来的。”面不改色。
      “那人家那么多设计院建筑公司不选,偏偏要跑去你家?”你这是欲盖弥彰。
      “我们是同学……”
      对呀,人家顾小姐分明是看中你这个同学了。
      “她觉得这样比较容易着手工作,毕竟刚回国。”
      不,人家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你小子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啊,现在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还是故意敷衍我啊。
      秦朗一腔热血碰了个一本正经闪烁其词的,只觉得抓心挠肝。正想着再换个什么战略,却见江正轩神情一厉,盯着酒会签到处。
      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是刚进来的一对客人,正在同酒会主人说话。那男人一身蓝灰色的西装,高大挺拔,眉宇间却是掩不住的精明干练。身旁的女子一袭长裙,简单典雅,亦是微微笑着,亭亭玉立。
      “那男人是谁?”江正轩开口问道,面色铁青。
      “苏明正,明正律师事务所就是他的,算是白手起家,是个厉害角色,对了,他们事务所跟你们……”他还在补充,身旁的人已经放下酒杯,大步走过去。
      什么呀,我话还没讲完呢,大英帝国净培养了你一身怪脾气么!
      “顾小姐。”回身见顾欣怡已经取了点心回来,愣愣地看着江正轩疾步离去,秦朗连忙解释,“他去跟朋友打招呼了。”
      顾欣怡没有回应,死死盯着江正轩赶去的方向,表情古怪。
      天啦,难道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好儿女在资本主义国家呆久了回来都会行为怪异,水土不服吗?秦朗的内心在咆哮。
      “没事,他走了正好,秦大哥跟正轩一起长大的吧,跟我讲讲正轩以前的事吧。”顾欣怡已经定下心神,柔声说道。
      美女在旁,妩媚多姿,禽大哥瞬间治愈了。

      “宋妍。”
      宋妍疑惑回头。
      是江正轩,简单的衬衫西裤一样英气逼人,施施然走近,嘴角噙着一抹笑意。
      也对,只有这个人会在这种场合直呼别人的姓名。
      “远看就觉得是你,果然,你今天真漂亮。”抿抿嘴唇,认真夸道。
      “谢谢。”
      浅紫色鱼尾长裙勾勒出迷人的曲线,长发高高挽起,露出白皙柔美的脖颈,一颦一笑,明艳动人。
      除了身边的这个男人!
      视线再次滑过她挽着的那只胳膊。又是相携而来,口袋里的拳头越握越紧,情绪翻涌难以纾解。
      “这位是金典的设计总监,江正轩。”宋妍向苏明正介绍,顺便抽出挽着的手臂。
      江正轩,江国明的独子,金典的太子爷。苏明正一下子了然于心。
      “江总监,久仰了,我是苏明正,跟宋妍同是一家事务所的律师。”苏明正伸出手来。
      江正轩一笑,伸手回握,“久仰?苏先生说笑了。明明是业界鼎鼎有名的律师,仅凭一己之力打拼出现在的事务所,苏先生这样的青年才俊又怎是我这种纨绔子弟可以相比拟的。”语气似真似假,中间到底有几分自嘲讥讽只有自己知道。
      白手起家,你就是喜欢这样的男人罢。
      苏明正想,太子爷对他颇有敌意啊,还是笑笑,“谬赞了,全靠朋友帮衬。”
      四两拨千斤,云淡风轻。
      江正轩有些沮丧,很快镇定下来,“我初涉商场,不懂的地方很多,想跟您讨教讨教,不介意的话,一起坐坐。”指指酒会一旁的休息处,目光却有意无意地停留在宋妍身上。
      以前在一起时,偶尔她冲他浅浅一笑,总会让他心动不已。这个女人也是爱着自己的,即便不冷不热若即若离,但只消这一眼他便清楚,她同自己是一样的。
      却不曾想有一天,她会在另一个男人身旁,温婉而依,嫣然而笑。

      看着频频碰杯相谈甚欢的两人,宋妍陪坐在旁只觉得莫名的诡异。
      虽说是做朋友,但继那顿沉默的晚餐后,两人并未遇到过也没有联系。想来也快一个月了,就算在金典,也只是偶尔听到行政部女孩议论江总监如何如何。想着不见也好,却在这碰上。算了,不知道如何应对的时候,保持微笑总是没有错的。
      “我出国前就是在S大读书,和宋妍是旧识,她那时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江正轩想起什么似的,悠悠开口。
      才女?有名?有这回事吗!?宋妍诧异望去,说这话的人神色自若。
      “这样啊,那你们还真是有缘。”苏明正也觉得话题转得奇怪,还是附和道。
      “哪及得上苏先生您,有这样才貌双全的佳人陪伴左右,难怪事业要风生水起了,是吧?”总是要开口试探,因为心底还忍不住存了一丝期望。
      宋妍又是一惊。
      “她的确是个好伴侣。”
      江国明的儿子向自己讨教,这事情本身就奇怪,这样一来,他隐隐明白了太子爷这不冷不热的由来,只觉得好笑。本欲澄清,却瞥见身旁人脸上的惊慌。意识到时,话已经脱口而出。
      他说的也是实话,坦然无视身旁人谴责的目光。
      江正轩没再说话,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五味乏陈。
      宋妍想,还是解释下吧。
      “正轩。”一位身着黑色露肩礼服的女子款款走近,步态轻盈,顾盼生姿。酒会上并不乏美女,眼前的这位却是让人惊艳,华而不媚,艳而不俗。
      “打扰到你和朋友聊天了?”纤纤玉手随意地搭在江正轩肩上,语气轻柔,含情脉脉。
      恰好脱身。
      苏明正笑笑,“江总监,美人如斯,不多打扰了,改日再叙。”
      说罢,拉过宋妍离去。
      “他们看着挺般配的。”顾欣怡感慨着,眼睛却望着身旁的男人。
      从不曾想过有一天会在他脸上见到这样的神情,失魂落魄。

      “你怎么得罪江少爷了?对我很不友好啊。”回去路上,苏明正扶着方向盘幽幽开口,怨念十足。
      “对你不友好的人多了去了。”宋妍答。
      “哈哈,那倒也是。”
      扭头看窗外,苏明正明白她不欲再说。
      如此明显的避而不答。
      同江正轩相处的一会,几次看到她眼里闪过惊慌失措,这并不是自己熟悉的淡定从容的宋妍,他好奇,又有莫名的焦虑。

      回国后,这是第一次回S大。
      大门处显眼地立着块牌子,上书“非本校人员不得入内”,江正轩塞了两包烟讲了许多好话,又押下了自己的身份证,才得以放行。
      百年老校的变化并不大,老校区的操场依旧是老旧又简陋,充满了岁月的沉淀。还是煤渣道跑道,踩在脚下咯吱咯吱作响。已是深夜,只偶尔有一两个学子匆匆经过,格外静谧。
      一圈跑道是400米,他曾在这圈跑道上彷徨踯躅半个月,只为寻一个不知姓名系别的女孩。
      那时是九月,恰值午后,烈日炎炎,他和一群同学下了课匆匆往宿舍赶。经过操场,大一新生正在军训。
      真是倍受烤验。
      一行人是同情又庆幸。
      宿舍的侯哥突然开口,“走慢点,可以看美女。”
      嘘声一片。一个个都套着一个模子里出来的迷彩服,嗮得黑黝黝烤得红彤彤的,哪有美女可看。
      “不懂了吧。”侯哥摇头晃脑,振振有词,“越是这样艰苦的环境,越是能找出真正的美女,清水出芙蓉,懂否?”
      一语惊醒一群人。
      纷纷驻足观望,他也好奇地望去。
      好像只一眼,便看到了宋妍。
      并不是因为相貌出众,而是神情太特别。
      她们那队人正在站军姿,所有人的表情要么痛苦不堪要么已是呆如木鸡。唯有她面色平静,了无波澜,好像这个站在烈日下,白皙的脸庞被晒得通红,汗如雨下的女孩并不是自己。
      白净瘦弱的女孩,笔直站立的姿势孤傲又倔强,再后来,他每每经过操场都忍不住寻找她的身影,甚至绕道而来。
      直到一天下起暴雨,新生暂停军训。
      三天后,终于雨停,再去操场,发现位置已经发生调整,原来的地方变成了清一色一队男生。
      沿着操场晃了几圈,再没有找到那个恬静倔强的女生。
      回到宿舍,心里空落落的,他想到了两个词。
      一是栽了。
      二是完了。
      自己显然是喜欢上她了。
      自己已经找不到她了。
      大一新生浩浩荡荡近万人,要寻一个不知道姓名系别的女生,简直是沧海寻一粟。等到军训结束,唯一的迷彩服标识都没了,更是难比登天。
      躺在宿舍床上,他生平第一次觉得怅然若失又无能无力。
      再一次见到她,已经是一个多月后,老校区的食堂。
      趁着她送餐盘,按捺下心底的狂喜跑去翻开她的课本,扉页工整清秀地写着“经济法一年级宋妍”。
      他已是踏破铁鞋,新生军训结束无奈放弃操场,又依据“可靠消息”——之前那片操场是中文系在军训。天天跑到文学院,差不多将两千号女生挨个搜索了遍。不曾想苦苦寻觅的那人竟是在与他隔栋相望的法学楼里。
      她已经折回来,简单的T恤衫、牛仔裤,长发高高束起,干净利落,愈发显得眉清目秀,娴静脱俗。
      知道自己的表白突兀又强势。只是,魂牵梦萦已久,再不愿错过。
      狠话是放出去了,自己并没有追女生的实战经验,她又显然不是可以写封情书或是打个电话请求约会的女生。
      辗转反侧一夜,他决定用最烂,但对她也许是最有效的方法——死缠烂打。
      知道了名字专业再寻一个人就容易多了,之后她在哪他便去哪。她有早读习惯,他设置5点的闹钟,在全宿舍的咒骂声中爬起来跑去陪她;她自习,他就随便揣上本书坐到一旁;她不善高数,他便偷偷专研各种高数题,期待有朝一日可以出手相助;她去食堂吃饭,他也一并跟着暗自揣摩她的喜好;每天晚自习后护送到宿舍楼下,甚至还抄了一份她的课程表贴在宿舍里,吓得舍友以为他要皈依法门。
      就这样一个月,她终于质问“你到底想怎么样”。生气又无奈的样子,让他心情大好,忍不住想欺负一下。见她愤而离去,又懊恼不已。
      后来她便处处刻意避开,他后悔莫及又无能为力。
      再后来就是开水房,舍友纷纷怂恿,自己也想再努力一把,脑门一热便拿过了她的水瓶。
      她的反应让他难堪又愤怒。
      回到宿舍噼里啪啦砸了所有的水瓶,发誓再不要理这个不识好歹的女生。
      偏偏宿舍老张捧着水杯回来,幽幽抱怨,“江少冲冠一怒为红颜,我们就只能到处讨水喝了。”
      一下子想到,她摔了水瓶肯定也没有开水喝了。他想她是喜欢喝温开水的,自习时常常带着水杯。
      挣扎许久,还是跑出去买了新水瓶接好水送去。
      她说了句“谢谢”,后来又还了他水瓶钱,也不再刻意避开。
      终于邦交正常化。
      他喜滋滋地任由舍友差遣无偿打水一个月以赎罪。
      终于逮到机会教她高数题,结果她不但不领情还嘲笑他没看清题意,又气又恨,却第一次见到她笑了。
      嘴唇微微抿着,露出浅浅的酒窝,梨涡浅笑,嫣然动人。
      怦然心动。
      原来,喜欢上一个人,喜悲都不再是自己决定。
      他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气得几欲发狂或恨得咬牙切齿,发誓再不去找那个女人。她自然不会主动来寻他,往往没过几天还是他巴巴地跑过去,憋着一肚子气故意在一旁制造噪声,直到她狠狠瞪过来。秀眉挑起,眼波流转,生气又无奈的样子让他心情大好,便又甘之如饴。
      侯哥说,他们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他听到了挺开心,觉得这说明冥冥之中注定他们是一对。甚至洋洋得意地说,他们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一生一世一双人。她知道了,无奈瞟他一眼,眼底却有笑意弥漫。
      这会沿着跑道走了一圈又一圈,晚风袭来,凉意侵心,才惊觉自己不过是孑然一身。以为命中注定的那人已经陪在了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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