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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HE NOTEBOOK “到底是男 ...

  •   两周后,郑芜独自踏上了北上的火车,她执意不让父母送行。他们离婚,她被迫接受,但终究难以释怀,毕竟郑君乾又有了新家,而伍咏荷也决定回归故里,郑芜看着窗外匆匆而逝的风景,不禁苦笑,她有父,有母,但终究没有了家。
      大学生活远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充实有趣。郑芜生在书香世家,长在地道的南方城市,又长了一副乖巧秀气的模样,乍一看也是典型的南方姑娘——灵秀清新。实则不然,她虽自小在家中深得长辈宠爱,但伍咏荷教育女儿却遵循三不原则:不骄、不惯、不表扬。听郑爷爷说,在她小时候,大约刚满一岁,才开始歪歪扭扭地咿呀学步,伍咏荷就不再轻易抱她,纵使是她一不小心跌倒倒了,她也不像寻常家长那样赶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又疼又护的,反而是横眉冷眼,非要看着小郑芜自己爬起来。有时候郑君乾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小嘴瘪瘪的,泪珠儿在眼睛里打转,红着眼眶又不敢落泪,可怜巴巴地求助于自己,就十分于心不忍,可这个时候,伍咏荷就压低声音扯住他的衣服说,“我是为她好,女孩子必须要比男孩儿更坚强,习惯了依赖别人,就总也站不起来,我们总不能帮她一辈子。”郑君乾纵使是爱女心切,但也懂得妻子的一番苦心,便扭过头去,故意不看。
      所以,郑芜外表虽然娇小可人,但骨子里却有着不输男儿的坚强,再加上书又看得多些杂些,不免要比同龄女生的思想更成熟些,性格也独立些。

      初到学校,郑君乾和伍咏荷又思女心切,纵使二人已然南北相隔,但却默契地每天一前一后地打给郑芜,电话里无非也是些关心嘱咐的话,不过是嘱咐在外吃饭要注意卫生,和同学相处要注意分寸,在学校里要多参加些社团活动,钱不够了要记得跟他们说等等诸如此类。郑芜听得越多,心里越烦闷,无论如何,她再也无法像原来一样,故作撒娇置气,他们打来的越频繁,越是在提醒着她必须认清父母离异的事实。电话里多是他们在说,她在听,末了又都是相顾无言,尴尬挂断,终于有一天,她主动打给他们,说了些无关痛痒的关心话,就叫他们以后不要每天都打来了,也不编个什么理由,就是通知式的语气,他们二人倒也理解,便都答应了。
      刚刚遭遇了家庭变故,郑芜哪里还有心思去结交朋友,开学一个多月,全班五六十号人,她也只说得出自己室友的名字,认得五六个熟悉的面孔,未免得罪熟人,见谁都是微笑以待,倒也落了个性子温和的名声。不过,人家大学里都以实际行动证明着高中应试教育的失败,纷纷第一时间安排了课本就寝,然后迅速打入各大社团、学生组织,第一次做到行动先于口号。
      若是曾经的郑芜,也绝对是这个队伍的先行分子,可如今,她实在不想把自己放在人堆里,只想安安静静地找一个角落,看书、看电影、听歌,什么都好,就是不要见人,准确地说,是不要见熟人。她在离家之前,也和南京的发小见了面,原来也是无话不说的姐妹,可到了这个时候,她竟然发现自己根本不知如何开口诉说家里的遭遇,都是半大的孩子,说出来又怎样呢,谁也帮不了谁,谁也不会感同身受,最后,二人疯疯癫癫地唱了一下午歌,就这么散了,发小留在南京上学,她独自北上。
      那个时候,郑芜就明白,有时候,面对陌生人,更容易敞开心扉,因为陌生,所以安定,比如,那个收留自己的大叔,“钟易”。
      秋天是一年中最恋旧的季节,尤其是北方的秋天,纵使冷空气叫嚣着侵入,它也死守着夏季的燥热,迟迟不肯退居半步。郑芜中午又睡在了图书馆里,她坐在临窗的位置,是被阳光给酌醒,恍惚间,竟分不清自己置于何地,眼前朦胧一片,思绪回到了那天的游乐场。她怔了怔,呆呆地坐了会儿才回神,脑子里突然清醒万分,开学一个月,她每日泡在图书馆和教室,和那失意借酒消愁的人并无二样,一个是酒精麻醉,一个是精神麻醉,都是治标不治本,她眯着眼望了望太阳,嘴角上扬,梨涡隐现,这么好的阳光,是该出去走走了。
      说来也巧,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周末,恰好阳光明媚,她郁结渐消,说不上释然,但也想通了人总也不能和自己作对的道理。她出了图书馆一路向南,第一次有心情去欣赏校园的景致,去观察石子路石子各色形状,出了校门,她漫无目的地走,竟在南门向东的一处拐角胡同里发现了一处酒吧。
      门口是红砖砌成,和胡同内的墙壁混为一色,房梁处用胳膊粗细的树枝组了几个字,“THE NOTEBOOK”。初一看,她以为是一处书屋,里面估计是提供些下午茶之类的地方。小店锁着门,她就把脸凑近玻璃,细细地打量屋里的陈设,心想,这都快下午两点了,老板竟然还没开门,不是要关门,就是要倒闭。她环视屋内,并没有看见原以为的书架,倒是看到了一处吧台,她想在看得仔细些,就下意识地踮起脚尖,额头也紧紧地贴着玻璃,这时,一个低沉的嗓音,突然出现,吓得郑芜突然回头,身子下意识地后退重重地靠在了玻璃上。
      “在看什么?”
      说这话的人叫老吴,是这间酒吧的老板,或许,也可以说是这间小屋的主人,因为他不仅在这儿工作,也在这儿生活,这几十平米就是他的家。他还养了一只猫,Solid Color Division纯种波斯猫,还是女生最爱的白色,只不过郑芜自小不喜欢小动物,相反,对于拉布拉多一类的中大型犬还算勉强接受,高兴了还会摸摸他们的身子,所以,从她在老吴这儿打工的第一天开始,她和虎妞就相看两厌,当然“虎妞”就是那只被称为猫中贵族的波斯猫,但显然老吴不是什么贵族,也取不出什么贵族名儿,不过关键时刻,他还是和虎妞统一战线,常常噎得郑芜哭笑不得,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那日,老吴邀请郑芜进去小屋,郑芜本就好奇心重,自然不会拒绝,走进去后,才发现老吴也是个典型的文艺小青年,确切地说,是文艺老青年。室内甚至称不上有过装修,不过是在红砖上贴些具有红色经典气息的海报,挂了几个军用水壶,甚至还有貌似红军时期的编织草鞋,吧台顶上的天花板挂了一面大大的国旗,吧台右侧有一处空地放了面架子鼓,郑芜好奇走过去蹲下身摸了摸,哪知虎妞就突然窜了出来,吓得她尖叫一声,又反过去把虎妞惊跑了,从那时起,两人,不对,这一猫一人就结下了梁子。
      老吴给她倒了杯柠檬水,二人闲聊了几句,得知郑芜是这个学校的新生,又听她说原以为这里是个书屋,他就哈哈大笑,起身朝内间走,过了会儿抱了个红木箱子出来,上面落了细细地一层灰,他顺手拿抹布擦了一下,打开箱子,里面竟然堆了满满的电影光碟,郑芜眼睛发亮,小脑袋恨不得挤进箱子里把每一盘碟子都扒出来瞧瞧,在这个盗版业横行,网络资源共享的年代,还有人会收集这么些电影光碟也难怪她兴奋了。
      “书是没有,电影有不少,我这小酒吧开了没有十年,也有八年了,钱是挣不来的,好在偶尔也会有些学生好奇进来坐坐,一些乐队也喜欢来这儿办趴,所以,还能顾得上自己吃饭,手里富余不多,但也足够请个小工,怎么样,要不要来这儿打工?”
      郑芜没想过这么快就打工,所以,自然没想答应,可是转念一想,这里地方清静,老吴看起来又是个不错的人,况且父母离婚,虽然都给她寄了绝对富余的生活费,但他俩都是工薪阶层,薪水有限,爸爸又组成了新家,而妈妈重回故里生活不见得就容易,她哪里舍得大手大脚地花那卡里的钱,思来想去,这也算是个清闲的好差事,立马爽快地应承下来。
      只是没想到,不知为何,老吴口里的“偶尔”“几个”学生进来坐坐,竟然变成了一到下午两点开门,就总是门庭若市。一开始来的男生居多,老吴分析,她读的这理工类学校僧多粥少,好粥就更少,像郑芜这样生养在南方的水灵女孩儿就更少,自然吸引了不少孤家寡人。不过,随着后来女生顾客的增多,郑芜就小人得志地反他一军,说,“到底是男人越老越有味道,原来是那些小姑娘不好意思这么企图明显地来看你,现在有了这些个男生打掩护,倒也可以明目张胆地垂涎于你了。”
      老吴心情自然不错,他作为老板,顾客多,挣得多,况且他原来还兼职调酒师,不过一周调不上一回,一来没什么顾客,二来自己喝酒根本就懒得调,现在,来的学生多了,他自然是新添了不少果汁、茶水之类的,彻底落得清闲,只是苦了被坑的郑芜,天天累得喊着加工资,严厉斥责老吴是典型的剥削阶级,万恶资本家。
      两人虽然一来二去的嘴上不饶人,但,老吴到底是通情达理的,郑芜刚大一,学校的课不少,他就让她以课为主,下了课没事儿再来,郑芜嘴上埋怨,心里却懂事得很,每天下课都准时报道,接过老吴手里的活儿。其实,”THE NOTEBOOK”的客人倒也没有多的夸张,也就是郑芜刚去那一两周,学生们都贪个新鲜,后来男生发现郑芜是个亲切有余可自有分寸的女孩儿,便也不再自掏腰包碰钉子了,女生们多是出于仰慕,有贼心也没贼胆儿,睹了几回G大的神秘老帅哥的尊容后,便也丧了兴致。这小酒吧也就这么不衰不旺地开着,比原先热闹,比前一段儿冷清。
      郑芜没成想,大学里的日子远比高中要好熬得多,熬这个字,是她这一代大学生用的最多的字眼,新生们在入学一个月后都基本适应了大学生活,而且自动屏蔽掉了一些课程,一周的七天,一百六十八个小时,有七十个小时在睡觉,有七十个小时在玩电脑,还有二十个小时在上课,上课时在扣手机,另外八个小时用来吃饭、聚会、和发呆。她很庆幸,认识了老吴,纵使她讨厌虎妞,但最起码她是忙碌的,这种淹没在忙碌感的自我催眠,总好过迷失在青春的第一站。
      日子过得太快,眨眼间,她已经裹上了厚厚的冬装,她虽然自小生活在南方,但南方的冬季湿气重,并不比北方暖和几份,相反,G大的宿舍都有暖气,郑芜倒也能适应的来,只是天过于干燥,她又习惯咬着嘴唇,风一吹嘴唇就干裂起皮,有时候甚至太久不说话,猛地一笑都能裂出口子,渗出血来,后来同宿舍的于俐俐实在看不过去了,嘴硬心软地说郑芜影响了她们213的形象,硬塞了一支新买的唇膏给她,还嘱她一干就涂,这才缓解了郑芜嘴唇干裂的情况,后来,她自然也和这个总是心口不一的本地女孩儿成了好朋友,谁也没想到两人一好就是那么多年。
      转眼就到了年末,2008年注定是一个多事之秋,国家经历了天灾悲恸,也迎来了奥运国荣,她郑芜体会到了乐极生悲,也学会了独立成长,生活本就没有什么是非对错,一些事情,你遇见了,就是你遇见了,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第二天的太阳都要照常升起,日子都得照常过。
      老吴接了一单摇滚乐队的演唱会,实则就是个平安夜活动,那个摇滚乐队的成员原来都是G大的学生,年长郑芜六七岁,他们四个人早就各奔东西,有了各自的事业,这次重聚他们竟然都辞掉了各地的工作,回到G大,提前排练了一个月,郑芜怎么都想不通,成年人怎么会做出这么没有理智的事,记得那时,老吴坐在吧台,给自己倒了杯Vodka,一饮而尽,少有的陷入沉思,很长时间都没说话,长到郑芜以为他不会再回答她,他才悠悠地开口,“因为死亡,那个贝斯手原来有个老婆,地震的时候遇难了,他们五个是大学同学,当年感情很好。”老吴没有多说,寥寥几句话竟然就能把悲伤弥漫开来,郑芜也不再作声,她坐在吧椅上,虎妞窝在她脚下,她出奇地弯下腰把虎妞抱起来放在腿上,虎妞睁着圆眼盯着她,又发出尖细柔美的叫声,然后识趣的垂下头窝在郑芜腿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THE NOT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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