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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再度相逢 ...

  •   果然百闻不如一见,简直太美了,素贞立马被眼前的美景征服了。五颜六色,多姿多彩,光是那牡丹,就有红、粉、黄、白、绿、紫六种颜色!还有那阵阵扑面而来的花香,真让素贞感到眼花缭乱,恍惚中好象到了仙境一般,连下人什么时候离开的也恍然未觉。

      同时,在花园的另一角,隐隐约约晃动着两个人影,看情形是一主一仆,一个穿着青色长裙的女子,正在那里摧残着一朵菊花,还不住地嘀咕着绍民,可怜的菊花啊。身旁的丫鬟小心翼翼地陪着,想拉开和主人的距离减少耳朵的摧残却又不敢离她太远,唉,比那菊花还可怜。
      “哼,爹太过份了,居然要禁足我一个月!人家不就是晚会来了一小会儿么……”青衣女子在那里抱怨着,一副委屈状。旁边的丫鬟低头不语,不过在小姐背后偷偷地翻了下白眼,拜托,那才叫晚一点点?回来时府上都关门了,结果害两个人偷偷从后门溜进来,正好和老爷撞上,丫鬟想想当时的情景就忍不住一阵寒噤,真是服了自己的主子了。
      “哼,连大哥也骂我,呜呜呜……”平时大哥都是在外面做事的,很少在家,而且老是冷着脸,对自己的事也向来不过问的,但自己还是很怕他,不知怎么的,这几天却老是呆在家里,真怀疑是不是在家里闲出病来了,所以昨天晚上才破天荒地凑热闹帮着爹一起说我!想起来就郁闷。家里平时都是二哥在,特别疼自己,经常和自己一起到处玩,平时每次自己出点小状况他都会护着我的,昨天晚上爹差点把房子都震破了,他不可能不知道的,居然躲起来不现身帮忙!哼!
      “小姐,你别哭啦~”丫鬟终于受不了小姐的泪水攻势,开始疏导她的委屈了,多么艰巨的重任啊。“小姐,不就是禁足么。”言下之意就是说禁足已经算是很轻的惩罚了,没让你面壁思过,罚抄《女德》什么的已经很不错了。当然,如果真是罚抄,那最后受苦的肯定是自己这个枪手丫鬟。
      她苦苦地想,当初小姐兴致勃勃说要教她读书写字的时候她就应该有觉悟的,结果上了贼船不自知,边对小姐感恩戴德,边乐滋滋地废寝忘食地练字,完全无视小姐挂在脸上那狡邪的笑容,果然,以后凡是小姐的罚抄,都被她冠以“百看不如一练“的美名塞给了自己。
      明明小姐满腹经纶,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却老是装着愚笨的样子,不然这南昌第一才女,甚至当今大明第一才女非小姐莫属,那个叫什么冯素贞的早就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了。每次丫鬟为小姐的才华被埋没报不平的时候,小姐总是轻轻赏她个爆栗,然后说:“你懂什么,女子无才才是‘德’!”丫鬟是不明白,因为小姐不但不喜欢显露自己的才华,就连自己那倾城倾国的容颜也在外人面前尽力遮掩着。她在尽量掩盖自己的光芒,丫鬟记得她刚来伺候小姐的那会,第一次见到小姐的时候自己都呆了,好美好可爱,当时丫鬟觉得能和一个这样的美女一直长期呆下去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暗自发誓要一辈子跟着小姐。可后来,出落得越来越漂亮的小姐在众人面前总是扮成一副丑小鸭的样子。小姐从小就和二公子一起在同一个先生的教导下读书,那个先生每次都对二公子赞不绝口,但谈到小姐就唉声叹气,摇头晃脑,他那里知道,小姐早就把老爷的书房都浏览了个饱。一说到这方面,丫鬟几乎是对自家小姐有着盲目的崇拜,所以无论被她怎么捉弄都心甘情愿,甚至愿意顶着被老爷重罚的危险偷偷协助小姐“使坏”。
      每次看到丫鬟为自己打抱不平嘟嚷的时候,青衣女子除了说句“你不懂”,就只有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息。因为每次这个时候,她就会想起一个人,她引以为知己,而且同命相连的人——妙州第一美女冯素贞。
      记得当时她自己才十一、二岁,整天和二哥呆在一起,经常听他告诉自己一些各地的趣事,这也包括当时轰动大明的,关于妙州第一美女冯素贞的故事。
      当时她听了这个故事觉得很凄惨,特别是冯素贞,她觉得她很可怜。虽然出身官宦之家,和心爱之人相恋却无法相守。怪只怪自己的才华引来了当今丞相之子,怪也怪自己的美貌招来了当今王爷之子,对着同时握有的奉旨比武招亲的圣旨,冯素贞,她的父亲,选择了屈服。面对爱郎李兆廷的深情,面对二老的生命,面对东方胜的权势,和那一句“美女配猛男”如此粗野的话语,她没有了选择,没有了立场,只有一死了之,是的,她选择了逃避,可是东方胜连死了的她都不放过,固执地和她的尸首举行了婚礼。可能是连老天也看不过去了吧,才让她的尸首在成亲当晚失踪,只余下一个凄美的故事,在民间流传……
      前车之鉴啊!当时的青衣女子听完了这个故事,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将来,另一个“冯素贞”离自己越来越近。她感觉自己抖得厉害,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她感谢上天让她及早知道了冯素贞的故事,因此,她选择了掩盖自己的光芒,故意丑化自己,丑化自己的才华,丑化自己的容貌。更在公众场合的时候以女扮男装的样貌出现,以至很多人都只知道熊家有个很俊俏捣蛋的三少爷,不知道有个角色容颜的三小姐。

      “好啦小姐,大不了奴婢这一个月一直陪你呆在家里玩?”丫鬟咬咬牙,终于下定决心承诺着,天知道小姐被关在家里会憋成什么样,禁足的时间和她整人的花样成正比,上次半个月自己就已经觉得惨不忍睹了,最后还是找了二公子来当替死鬼才活过来的,那时候自己就只有一个感叹,活着真好,能呼吸新鲜空气真好。
      貌似小姐对自己的这么大的牺牲并不买帐,而是眼睛骨碌骨碌直转。坏了坏了,丫鬟知道她又该在想什么鬼点子了,忍不住又是一阵寒噤。
      “小冉,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完了,这语气,被叫做小冉的丫鬟又种逃跑的冲动,“呃,那当然。”她颤颤巍巍地回道,心里越发发毛,不禁往后退了退。
      啊,对了,大家没听错,刚才青衣女子是叫这个丫鬟小冉来着。当然不可能是重名了,聪明,这个小冉就是昨天的那个小冉。那这个青衣女子,VERY GOOD!回答正确,她当然就是昨天和小冉在一起的那个公子咯,也就是熊廷弼的小女儿——熊瑚!
      一听到小冉这样回答,熊瑚笑得越发灿烂了,而小冉看来在那如此绝色的面容上挂着如此灿烂的笑容却觉得——简直太诡异了!
      “那,小冉,不如我们——”熊瑚正想说不如我们偷溜出去吧。哪知小冉突然表情一愣,嘴巴张成“O”字型,一只手指着前面,一只手使命摇着自己:“小姐,小姐,有人啊,小姐。”
      什么时候小冉变聪明了,知道先下手为强啦。有点不乐地低哼道:“哼,不愿意就明说嘛,亏我还对你这么好。”因为她知道,这个花圃是禁地,除了自己和特许的小冉,其他的都是不准随便进来的,因为这写花儿都是自己的劳动结晶诶,都是自己和小冉亲手照顾的!当然,爹和二哥是可以随便进来的,大哥嘛,不予考虑,他要来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不过嘛,爹和二哥当然不会来啦现在,因为他们刚才都神神秘秘地全到大厅去了,听闻是见什么重要的人,那一时半会儿当然不会顾到自己了,要不自己哪敢提什么偷溜出去的主意啊,早被盯得死死的了,说不定现在还在被训呢。
      “不、不是的,小姐,真的有人诶!”看到小姐误会她,小冉急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熊瑚将信将疑地转过头,顺着她的手望过去。
      “嗄~”此刻熊瑚的心里真是五味俱全,由“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失落中,突的跳到了“众里寻他千百渡,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千滋百味。
      因为此刻,她看到了在远处,正沉浸在花海了的那个白衣男子!也就是昨天上午与自己有“一面”之缘,后来却又遍寻不着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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