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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忆的模糊界限 昨晚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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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我梦到张国荣了,他就紧紧依偎着我,躺在我旁边。他对我的永远只有淡淡的微笑,我没有能力说出口,即使我明明知道他要自杀,或许只需要我一句话,可是我从身至心都充斥着那种无力感,我只能独自痛苦,却不能阻止。
然后我醒了,再睡不着了,大概是凌晨的三四点钟,我的脑子却比白天的任何时刻都来得清醒。我想了好多好多,包括最近看的书的情节,脑海中时常幻想的关于自己的一段段不可能的故事,小时候发生的至今想起仍有些难堪的事,我与几个家人的关系从那样的美好到如今的——不能说坏——只是再也无法回到正常的轨道上的带着忧伤的幸福,以及我每天都在考虑的未来的生活,我一直很清楚,我是那样厌恶当今败坏的教育制度,不管是顺从它或是反抗它,我一直在不由自主地做着徒劳的抗争。可是我昨晚突然想到当这个社会就那样活生生摆在我眼前时,真正的连一点缓冲地带也没有了,再跨出一步就是未来了,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无力与虚空,除了继续接受教育制度的腐蚀之外,我似乎很难有勇气、只身一人进入这高度发达的社会。我只知道一直以来我极其不愿困于学校的樊笼之中,却到现在才知道,我一直在借着这个类似于社会的地方逃避着真正的社会。
早晨醒来时,我觉得我的眼睛看不清了,真的看不清,比以往的每一天都看不清。以往的我对冬日严寒里的一点难得的阳光是抱有好感的,而今那并没有多少温度的阳光却刺得我眼睛发疼,脑袋也不甚清晰,只有陷入睡眠中的不多时的黑暗能缓解疼痛。我疼得没有想法了,连这一天是幸或不幸,我是高兴的还是难过的,都辨不清了。
我想到了我死的一种可能:我躺在只有一人的屋内,已经过了很久,我的身体懒得去进食了,半睡半醒,身体的机能全都瘫痪了,连饥饿的痛感都没有了(我曾经因为一只动物的死去借题发挥,把折磨自己的欲望发泄出来,一整天什么都没吃,深切体会到了真正的徘徊在生死边缘的痛感),然后我的手机一直响一直响,是我妈妈打来的,她着急得知我的下落,手机就放在枕头边,触手可及,可是我真的瘫痪了,没有饥饿的痛感却因饥饿而失去所有力气,并且自己全然没有要挽救的意思,就那样看着自己死去,这真是一种新颖奇特的自杀方法。
我想人死去时并不是真的想死,但也不想活着,只是懒得进食,懒得费力去维持身体机能的运作,就那样自然而然死去了。
有的人会残忍地自虐,也许是为了寻求一种活着的感觉。很多年前的同桌是一个很颓废的女生,喜欢玩多角恋,并且引以为傲,那时我认定了她和我绝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因此认为她很正常。她时常在我专心做作业的时候,突然把一截手腕翻给我看,自从我被那密密麻麻的割腕后留下的伤痕吓到以后,她就乐此不疲。我被吓到,不是因为别人隐藏于背后又大肆宣扬的痛苦,只纯粹是因为觉得那伤痕很恶心罢了,如同有密集恐惧症的人见到蜂巢、蚂蚁群的心情。
她不会自杀,因为她还有力气去讲述自己的惊心动魄的刺痛与狂喜。后来她去了另一地上学,偶尔听说过她的事,还是老的套路,只是更难解决一些。她离家出走,和男人同居,怀孕,向以前的同学借钱打胎,如此等等,于我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再过一些时日,听说她回来了,在以前的同学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她结婚了,帮她曾经口中又爱又恨的爸爸做地下赌场的生意,至于有没有小孩这些无聊的事,我记不大请了。
于她,于我们同桌的那一年,我记得最清最多的便是她说她要当歌星,于现在的她,我很不会想起,偶尔想起了,想到的顶多是两件事:第一,她此生都不可能当上歌星;第二,如果我们某一天不期而遇了,我应该能认出她,我记以前的人一向记得清楚,而她,应该是不能认出我了,我自认为我这么些年来在别人眼中的变化是够大了,认不出我便是对我的一种肯定,倘若认出了,我反倒要惊奇一番、佩服一番。
然而事实是,有很多人虽然惊奇于我的变化,但仍能在第一眼或是多看几眼后立刻认出我来。对我来说,惊讶是绝不够的。我要的是,全然认不出我——不惊讶也可以,像陌生人般看都不看一眼就擦肩而过也是可以的。
不管我到过多少个陌生的地方,想重新开始永远是不可能的,因为陌生的始终会有熟悉的一天。我永远对现在的自己不甚满意,我只希望所有人能看到我变美好的结果,而那变化的过程,自己躲起来就好,可是总会被看见的。因此,我的改变永远没有结果。
尽管这样,我还是在不断变化着,如果我做出了一件令别人很惊奇的事,那绝不是我突变的结果,是经过了积累和沉淀,自然发生的。
严寒的冬日早晨,我顺着人们的目光看到了草丛中安静躺在的一条白色的小狗,我知道它已经死了,而它的姿态,宛如只是睡着一般。我没有停下脚步,直接走向教学楼了。我很想上前摸摸它是否真的死了,而我的第一反应是它若是还活着,必定会咬我一口,我又想到,这实在太引人注目了,所以我的身体先于我的想法,不回头地向前走去。
我一直渴望在冬日里冬眠,像动物般睡整整一季。然而,有多少动物能熬过一个狂风暴雪的夜晚?在人类的领地内,它们又如何能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冬眠的愿望,对世界的生灵而言,不过是妄想而已。除非死去。
人真是一种过分幸运的动物。
正值上下课的交替时间,在拥挤的楼道中,我幸运地被挤到了最里面,这样比较容易上楼,我快速迈着脚步,向上冲着。在那种极速变化的节奏感中,我的每一步都到达了顶点,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疯狂叫嚣着,每一步都有一种堕入深渊的快感。
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人,记忆是很容易回来的。今年已是第七年,我的改变很大了,不再是初入这所学校时的那个懦弱无知的男孩,在人人都在围着高考这个中心的时候,我过分冷漠的性格并不显得突兀,并且因为成绩上的优势而比别人轻松许多。然而我总没有办法把现在和过去划清界限,在一个人的时候,我看到了七年前的自己,十一岁的我和十八岁的我明明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却在某种记忆和情感的误差中,完全重合了。
七年前。
终于走到了三楼,教室在走廊的尽头处。我目不斜视向前走着,没有班里面认识的同学朝与我相对的方向走来,这是一种令人欣慰的小小的幸运。和不熟悉而又认识的人打招呼或不打招呼都是一件不好的事,装作看不见是一件很难的事,目中无人,盛气凌人,我一向做不好,自以为做到了,说不定在别人眼里只成了怯懦。所以我选择目不斜视,很多人很多事,眼不见为净。即使余光看到了,我的表情仍是镇定自若的,心里七上八下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桩。
初一时,麻烦的小事很多,大家所需要做的就是尽量适应中学生活,老师换着花样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学习固然是很必要的,但似乎还没成为重心。班主任让班里的每一个人轮流做一天的考勤班委,负责记录学生上课的情况,并且保证有一个好的课堂环境。离正式的上课还有二十分钟,如平常一样,我盯着自己的座位便目不斜视地朝它走去。我想象这一天的情景有好多次了,在脑中不经意地一一计算清楚,包括我今天的穿着,几点到教室,到教室后要怎么做,等等之类的。我不想引人注目,但在必须引人注目时,我总是表现得过分镇定,不自觉地放慢每一个动作,让自己在别人眼中的时间增长。
但那时在必须时,不必要时,能避免的我就尽量避免,因为我能做好的几率不大。我预想中的第一步是,进入教室时直接走向黑板,把黑板擦了再下来找座位。可是我只顾着目不斜视了,记得要看看黑板是否干净,但是已来不及了。还有二十分钟,在我脑子飞转的同时,又有人陆续进来了,在嘈杂的声音中,我感到崩溃,又感到安心。
索性再多些人吧,那样人就更乱,没人会注意其他人在做什么。又等了五分钟,我拍了拍前面男生的肩膀,他转过头来,笑得一向很傻。他家底殷实,可学习总是落后的,靠着父母的关系进了我们班,可我并不反感与他交往。说实话,人长得是很贵气的,要是我不认识他,我会觉得那个人长得还不错,阳光男孩,并有些傻傻的可爱。可我认识他,我与他偶尔交谈的原因是,他确实有点傻。我会主动与之说话的人一般有两种:朴实勤奋学习的人和智商不高的的人。
一次上课,坐在我后面的他不幸被英语老师提问。他起身,只是沉默。老师对差生总是特别关照的,屡屡提问而不厌,最后总以为差生的脾气太不好而无奈让他坐下。他在班上并不过分吵闹,只是喜欢炫耀自己有钱的派头,但因为他的傻气,一般不会惹人厌。
并且他的做法完全不像差生,上课时认真记笔记,即使他写字的速度很慢,也尽量记。我见过几次那字体,很大很端正,再练几年可以出字帖了,在我们已改为追求又小又乱的字体时,他仍是坚持原来的写字方式。上课也不讲话不瞌睡不看课外书不玩手机,这在好学生当中都是难得的,不知道老师是故意针对他,还是想给他一次表现的机会,提问时总忘不了他。然而他每次都是拽拽地低着头,绝不说一个字。
惟有一次,我和他偶然坐在一起。老师那次没让他坐下,转而叫其他人回答,他低低的头,低低的声音,一只手随意玩着笔,在另外那人滔滔不绝的回答声中,只有我听到了他的声音。
“老师刚才的问题是什么?”
想必我是班里唯一知道他不回答问题的秘密的人,原来他每次都不知道老师在问什么,所以才在班里塑造了与老师争锋相对的坏学生的形象。
“你帮我擦擦黑板?”我一向不知道如何拐弯抹角。
“我不擦。”
“你长的高呀,我够不到。”
他贼贼地凑上前,“你是不是只有一米二?”
我推开他,“怎么可能,你快去擦。”
“我才不要白擦,给我加分。”
“好吧,我会记到表上。”
“加五分?”
“好。”我答应得很干脆,骗骗他还是很容易的。
他喜出望外地走到讲台上,马上把不多的粉笔字擦掉了,得意地拍拍手上的灰,向坐在第一排的程幼先附耳过去,把他所占的便宜马上与他人分享。而后两人回头看我,他看着我笑,我抬头看着他笑,然而整张赤裸的脸都似乎全被旁边的程幼先的目光包围,他自然不像前一人那么傻或是装的那么傻,他很清楚我这样随时会脸红的人的胆怯,而那一刻,我竟然敢展现我的懦弱,我像往常一样厌恶自己,却有了一丝不容忽视的兴奋。
我知道自己在程幼先眼中的与众不同,我在很多人眼中是十分正直的人,收作业时绝不包容任何一个没交的人,考试时绝不与人方便,不管是自己多讨厌的人也绝不在别人背后说一句坏话,尽管我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但第一印象是这样了,我就没能力去改变了,所谓的同班同学就是这样一种关系,一个人自以为能不动声色地湮没于人群之中,而当你稍有些改变,亲近或不亲近的人都能马上注意到你的改变,然后各种评论随之而来,例如,当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改善了他的容貌,不会有人只注意到这个事实,他们更多关注的是他内在的改变,鄙夷的,叹息的,他们的结论便是这个人放弃了他曾经的操守,变成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这样就会变得比那些一直都爱慕虚荣的人更令人看不起。当然不是每个人的改变都一定会得到不好的结果,我所说的情况有一个最根本的前提——对于一个不受欢迎的人而言。因此,我一直坚守着我封建古板的不同寻常的高尚情操,几乎成了一种本能。
我所做的一切事都尽量少引人注目,但也偶有例外发生。过去三年中,除去第一个辍学的女生,我的同桌一直是个爱玩闹的男生,某个星期二下午的英语课堂上,他的手机响了,在老师走到他面前的二十多秒的空白过程中,他偷偷把手机塞到我书包里,老师走到之后,他誓死不承认他带着手机来上学,然后聪明的老师问了身为他同桌的我,我一句话没说,就把手机拿出来放在他的桌上。全班一片哗然,议论纷纷,一直持续到下课后,或者更久,因为有很多人当着我的面问他整件事情的经过。我无动于衷,因为此次我有足够的理由向我自己交代,如果手机在我的书包里响起,代他受过的必然是我,虽然我很清楚老师一定会对好学生额外开恩。由此我还发现了一个奇特的事实,在我被别人伤害时,我会恨自己,而在我伤害别人时,我的心中生出了莫名的带着痛苦的快感,比之别人的欺辱,我更能承受的是别人的憎恨,也许是我的狠绝吓到他们了,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被人正眼看待。至于我的同桌,而后的两节课他一直被罚在座位上站着,他一直低头重复着同一句话,我为什么要把手机拿出来之类,而我也一直在说,不拿出来的话,如果事情超不好的方向发展,老师也许最后会认为是我扰乱了课堂,但是,显然地,他问的不是我,我答的也不是他,我们都像是在同自己说话,不管我用千言万语来解释我的行为,他也不会接受,而我,也没想过让他接受,因为我被自己吓到了,只有我知道在把手机拿出来的那一刻,我是近乎本能地那么做,没有任何思想,没有喜悦,没有后悔,我确实无意陷任何人于不好的境地,只是事情就那么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