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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   十七
      这个该死的狗狗!要不是他,我的腿也不会废得那么凄惨。
      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没有人会不同情我的。左脚脚踝鼓膜裂开,膝盖韧带拉伤。于是,我的可怜的宝贝的充满活力的腿,就被厚厚的类似于石膏的不知名膏药封住了所有力量。我不能站,不能走,更不能跳。对于我这种精力旺盛,体力充沛到几乎变态的人来说,无异于最大的折磨。
      那天,狗狗拉着我加入由他、夏野、莫漠、伯韬、陈静组成的羽毛球小组时,我本来是应该言辞拒绝的。可惜我是一个立场坚定原则性很强的人,一听到加入其中,狗狗就要请我吃一个礼拜的土笋冻,我就不能自已地点头答应了。没办法,我的原则就是,谁能给我好吃的,我就听谁的话。况且这次好吃的,还是威名远播的土笋冻也!
      土笋冻是一个样“灰熊”好吃、有趣、刺激的东东。它的做法、取材都比较特别。秉承着把厦门特产介绍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做到好东西大家分享,我决定稍稍废一些笔墨,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好吃的东西。
      土笋冻取材于海虫,据说就是传说中的“沙蚕”(题外话,曾经有某人第一次要去吃这种东西的时候,把海虫听成了“害虫”,吓得落荒而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好普通话,是非常重要滴。^_^)。海虫被本地人按照特殊的做法熬成汤,然后放在冰冻的水中,让汤汁胶质化,形成冻。于是,一小块一小块的冻就成了厦门最为出名的凉菜了。入口即化,清亮可口,甘甜如醴,反正就是非常非常美味啦。记住,海沧的土笋冻最出名,而岛内嘛,公园南门那家非常偏僻的小店是最正点的。
      话说我经不住狗狗的诱惑,投身到羽毛球事业中去。
      我是一个特别容易投入的人。本来我看在陈静是我死党好友的分上,我是不想让她死得太惨的,于是我和狗狗集中兵力,进攻尔伯韬。这个尔伯韬果然会打羽毛球,科班出身,扣球,抽球,吊球,打得有板有眼,我们大感吃力。好加在,狗狗的能力也不是盖的。俗话说得好,穿鞋的怕赤脚的。像尔伯韬这种科班出身的人,碰上我们这种死缠烂打的民间赖皮式打法,也会头痛的。
      本来,我们都胜利在望了。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平时温和善良的陈静居然在关键时刻,倒打一耙!趁我不注意,给我们来了一记霸王回马枪!my god!防君子不防小人,吃了亏我才晓得原来我的陈静不是君子是小人啊。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这个陈静,最近和那个该死的尔伯韬越走越近越走越近,近到把我们几个舍友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三不五时就翘掉我们的舍聚,偷偷幽会去。去就去了,还总是不承认她跟尔伯韬又一腿,每次逼供,她总是脸红红地摇头“我们只是好朋友啦。”好朋友好朋友,好到居然能让我们处变不惊,泰山崩于前而色不该,麋鹿兴于右而色不变的陈静同学脸红心跳。鬼才相信。
      就说此刻,她就明明是见色忘友嘛,居然一点都不感激我的手下留情,狠下杀手,真是吃里扒外。
      我这人就是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不服输。眼看陈静的那记抽杀,就要毁掉我和狗狗到手的胜利时,我再也顾不得许多了,盯着球就扑了上去。
      撕拉。得儿。
      我伸长手,球拍勾到了快要着的球,最终把球救了起来,以一种不可能的姿态取得了胜利。
      可是一阵钻心的疼痛却从我的脚踝、膝盖一直逼到心里。我的脚,好像发出了声音。潜意识告诉我,我完蛋了,是运动伤害。多年练体育的经历告诉我,运动伤害这种动对于练体育的人,就像厌食症对于瘦得根竹竿似的人。莫漠就是最好的例子。当年就因为她的手脚都断过,怎么练也没有办法恢复到正常的水平,才会过早地告别自己的运动生涯,开始当个专职的学生。
      我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只剩下我的脑子还算灵光,可以胡思乱想。也好,这阵子太忙了,忙得我没有整理思绪思考问题的能力。现在好了,除了整理思绪思考问题,我还真的不能做别的了。
      于是又想到了莫漠他们。为什么好好的两个人,走着走着,却会走入如此的绝地呢?如果当初,莫漠没有骨折,是不是就不会退役?如果她不退役,是不是就不会来英岚?而如果她没有来英岚,是不是就不会和鲍坤来这么一段精彩开场凄惨结尾的爱情?
      因果就像米多诺骨牌一样,倒了一张,其它的,就会刷刷刷的都倒了。连锁反应。只可惜时光不能倒流,多啦a梦的时光机是用来哄小孩的,月光宝盒不属于我,我只能无奈地想着无数个“如果”,然后清醒地,眼睁睁地看着我的朋友沦陷。
      那天我受伤后,就彻底坐在地上撑不下去了。
      其是我感觉就是麻木,痛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他们却都围了过来,嘘寒问暖。
      “小琦,你没事吧?”狗狗第一个蹲下来,查看我的伤势。
      “对啊对啊,老大,你没事吧?”凌夏野这小子果然是狗狗的应声虫。
      “没事没事!”我摆摆手,扶着狗狗的手,挣扎着要站起来,可是脚根本使不上劲儿,我腿上一软,又坐了下去。
      “大小姐,你不要逞强啊,走不动就走不动嘛。”这种话,显然只有做过我上司的尔伯韬才说的出来。
      陈静狠狠地瞪了尔伯韬一眼,他马上变成乌龟,一声不坑。我暗自得意,心想,终于找到治你的人了,看你还嚣张.
      陈静果然很沉静,冷静地指挥道:“景珏你背着小琦,我们送她去医院。”
      “医务室比较近啦。”夏野插嘴道。
      “切,没有常识,这个时候医务室的老师早就端着饭盒吃饭去了。”莫漠显得很有经验的样子。
      狗狗摆摆手:“没事,现在就走吧,医院离这里还有一段路,拖久了对小琦的脚不好。夏野,你先去拦辆的士。”
      “ok,老大的宠物。”夏野嘻皮笑脸的冲狗狗拌个鬼脸,刚才还一脸忧愁的人顿时笑了。狗狗刚举起拳头,作势要打人,他却一溜烟跑了。
      “我也去。”莫漠说,追着夏野跑了出去,“野人,等等我。”
      狗狗无奈地摇了摇头,居然一派老大的样子。所有人都笑了。
      我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趴上了狗狗的背,他一咬牙,站了起来,在众人的护送下摇摇晃晃地朝校门口走去。
      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大概是五六岁的光景吧。那年春节,我逼狗狗带我去买烟花。可是我们却走迷路了,怎么兜都兜不出去。从黄昏走到晚上,在黑暗和一闪一闪的烟花下,我越走越怕,越走越累,终于,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后来,是比我大一丁点的狗狗,背起我,边学着妈妈的样子给我唱儿歌,边跌跌撞撞地把我背回家。那个时候,他小小的肩膀就给了我很大的安慰,我趴在他的背上竟然睡着了。
      十年之后,一切竟然又回到十年前那个夜晚。
      恍若隔世。
      我一路上就这么沉浸在回忆中,任凭他们带我看医生,任凭医生对我的脚东看看西瞅瞅。
      其实,只要狗狗在,一切都会好的。
      伤势比想象中的严重得多。医生说,要静养一个礼拜;医生还说,一个礼拜后还不能下地;医生最后还交代,不能冲澡。
      我的妈,那个一声废话还真多。
      狗狗坚持要把我弄到他租的房子里去呆着,让阿姨照顾我。不过我也很坚持地拒绝了。拉据战真的有够持久的,我简直就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搞定。他勉强同意我继续呆在宿舍,不过要求陈静他们照顾好我。而在我可以上学以后,还要让他来背我上学。
      这不是什么丧权辱国的条约,我自然是答应了,而且非常之干脆。
      于是,最后我被非常顺利地送回了寝室,一路上,有狗狗和夏野两大帅哥轮流背着我,想不威风也难啊。
      这是一个通讯极其发达的时代,我回到寝室之后,居然发现早就有一大堆人等在我的寝室,真没想到我的人缘那么好。我的心理很有些小小的得意。
      大家嘘寒问暖。
      美姝已经帮我打好地铺了,非常之舒服的地铺。我懒洋洋地,很惬意地躺在我的新床上,翘着腿,心安理得地接受所有人的关怀,觉得自己像一个被宠坏的国王。
      原来受伤可以换取那么多的关爱。我愿意一直受伤下去。

      第一周非常之难熬。我是真的连动都不能动。连上厕所都需要有人扶着,至于洗澡,也是不能自理。好在美姝一开始就主动要求帮我打理日常生活。帮我洗头,帮我洗澡,帮我洗衣服,帮我打饭,而且决不假手他人。甚至连陈静、晓婵要帮忙,也让她婉言拒绝了。
      她真的很辛苦,每天要比平时早一个钟头起床,然后比平时晚一个钟头睡觉。她本身就是一个很认真读书的人,加上我的事情,变得更加忙碌,每天匆匆忙忙地,就差不能帮把一个小时变成两个小时用。而我,清闲无比地躺在床上,看着她忙忙碌碌,却一点忙也帮不上,简直比杀了我还难受。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无奈,就是只能看却不能插手。
      于是,我只能回忆,不知不觉就回忆起小学时的点点滴滴。那个时候,我,美姝还有崽崽,当真是无忧无虑。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走过人民体育场的时候,会一起去那家路边小摊买上三块“哦啊(即牡蛎)煎”;下雨的时候,会学着那些大孩子,傻傻地跑到操场“雨中漫步”,还自以为诗情画意;第一次接触言情小说,偷偷摸摸地看,被老师抓到的时候,美姝还很英雄地说“是我的,与她们”无关……然而最感动的是,那次足球联赛,身为守门的我扑空一个球,害得我们队惨遭淘汰。那天我哭了,一向要强的我哭得很惨,雨水、汗水、鼻涕、眼泪,都分不清谁是谁了。到后来,我甚至忘记了哭泣,只记得自己很伤心很伤心。在我最难过的时候,美姝的一通电话,却把我从低谷拉了出来。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坚定地唱着:“他说风雨中,那点痛算什么,不要哭,至少我们还有梦……”这种情节,在煽情充斥的时代,或许很一般,但是,没有人能够理解,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而言,它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坚定的友情,意味着坚定的支持,意味着这个世界还没有坍塌,意味着这个孩子内心深处的坚韧被唤醒了。
      三年之后,我和美姝重逢了。然而我们却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重新拥有牢固的友情。我们直接,不自觉地出现了隔阂。
      我自作聪明,以为三年的分离,让我们之间的友情变质了。她在变化,我也在变化。我以为我们前进的步调不一样,我们之间拉开了距离;以为我们都成了别人的中心,变得互相排斥;甚至,甚至我过度自信地以为,她在嫉妒我在高中表现得比她优秀所以处处针对我,却不曾反省是不是自己被情感冲昏了头,用有色的眼镜去看待这位昔日的好友。
      现在我很后悔,觉得自己是个小人,自以为是的小人。我的内心太过灰暗,我的胸襟太过狭窄,我的世界太过自私。惟有这样的我,才会把那个幼年时最死的死党想象的那么不堪,甚至有意无意地疏远她。
      我躺在床上,看着美姝为我而忙碌,为我而耽误学习,除了无穷尽的自责,就是暗暗骂自己混蛋。
      古龙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一无刺的玫瑰,便是友情。”可是我却用自己人性的灰暗面去揣度友情的纯度,实在不堪得很。现在看来,古龙的话未免太绝对了,可是对于当时的我,却是论证自己渺小的有力证据。
      好几次,我的“对不起”就要脱口而出,但我最终还是忍住了。既没有勇气去说,也不敢捅破那层纸,也罢,反正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或许会更好吧。
      一个人,当他丧失了正常的活动能力,只剩下倾听、交谈和思考的能力后,会有越来越多人想要跟他交流。比如我。以前,我每天有很多事情要做,早出晚归,行色匆匆。我周围的朋友虽然多,但是很少有人可以跟我敞开心扉,秉烛夜谈。因为忙碌,所以一颗一颗相互需要了解的心,却总是擦肩而过。
      其实,我一直坚信人是需要沟通的,只要沟通,哪怕曾经只是匆匆而过的路人,也会因为心灵某一处的交汇,而成为朋友。有时候我在发呆,我想,如果把两个素昧平生的人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他们会不会因为死亡阴影的笼罩,而互相触碰到内心某个柔软的地方,从此变成莫逆之交?
      现在的我,正是处于这个情形。
      白天,我躺在的地铺上看小说;晚上,我躺在地铺上,还是看小说。
      可是,我的短信明摆着就是多了起来。翁嗡嗡的响个不停。一些平时跟我只是两条直线拥有一个交点的人,三三两两都会给我发来关心的慰问的短信,然后由我的脚说开去,慢慢的慢慢的,有了更多的更深刻的聊天。于是,这些日子,我仿佛一下子交了很多新朋友似的。其实,人还是那些人,然而沟通和交流,让我们彼此多少处碰到对方的灵魂。深入了解一个人之后,他就不再是过去那个人。面对一个曾经深谈过的人,你会不由自主的用全新的目光去审视他。一个你曾经很讨厌的人,或许因为一次深谈,令你刮目相看,于是,以往你觉得嫌恶的动作或许现在看来,也有了道理。
      我一直坚信,这个世界,缺少的不是爱,而是交流。
      每个人内心都有一块不为人知的最纯净的净土。唯有心灵的交合,才能寻找到。
      狗狗常来看我。
      宿舍的男女之防,本来就不严,自从我受了伤之后,则更多的人被允许来看望我。于是“看看许景琦”变成了成全情侣们优惠的通关密语。生管老师初时为我有如此多的探病人感到奇怪,后来知道我顶着学生会主席的头衔,便总是摆出一副理解了的样子。我知道她怎么想的。在她看来,世界的构成比老祖宗崇尚的五行还来的简单,无非就是金钱和权力。
      狗狗来的时候,总会买各种各样好吃的给我。昨天的没吃完,今天的又买了。也不考虑看看我能不能吃的完,只是一心一意地挥霍他老爸老妈赚来的人民币。我笑着接过他削好的芒果,含了一片在口里,嗔笑着打趣他乱花钱。
      他倒是有理,眯着眼睛把刚削好芒果放入自己嘴里,笑嘻嘻地说:“我害你伤得这么重,从咸蛋超人变成了咸蛋废人,如果不好好把你养好,我那个对你比对我还宝贝的老妈岂不是得把我掐死。我这叫做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我差点没把嘴巴里的东西喷出来。果然是狗的智商,成语不是这么乱用的!
      可是,我还是有一丝丝感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父母,从一开始便关心我爱护我用尽量保护我的人,就是狗狗了。他一个富裕家庭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少爷,跟着我,便成了小混混,受到暴力血腥的洗礼,过早承担一个小小女子生命最后的期许,却永远在我面前展现出痞痞的灿烂的微笑。微笑后面,有多少无奈和伤害,他从不曾让我看见,从不让我触摸。唯有他对我的感情,是从一开始便坚定而勇敢。有他在,便没有风雨。可是,他却终究因为我的薄情寡义而离开。
      就是最近,他最忙的时候,却也总是抽空过来看我。他的英文一向不好,所以,现在在疯狂地补习英文。可是,他来看我的时候,我却从他的眼中读不到些许的无奈和疲惫。满眼的宠溺和关怀。
      我捏着自己身上的开始囤积的肥肉,作势要打他:“你看看,我都被你养成猪了。以后要是没人要,看我怎么赖着你吃穷你。”
      “求之不得。”他的眼睛里泛着似真似假的光,连我也辨不清他说的话到底几分真心几分假意。他说:“就怕你不让我养而已。其实我倒想把你养成白白胖胖的。这样没有人要你,我可以一直养你。”
      很老套的对白,被我无数次嘲笑过的套路。
      但是,此刻,我却只剩下感动。迷漫在这个世界的感动。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仿佛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

      杜扬扬日记:
      2004年12月21日 星期二 晴转多云
      这阵子特别烦闷。
      心情比冬天的天气还冷。
      父亲这阵子老是催我回家。他说冬至了,要吃团圆饭。细数一下,我大概有一个多月不曾回去了吧。但是,我真的不想回去。看到那些不应该属于我们家的人,看到父亲对那个所谓的我的“干姐姐”的笑,看到母亲压抑无奈的眼神,我就会觉得自己像一个快要爆炸的炸弹一样,就差没有“轰”的炸碎一切。现在的我,越来越不能忍耐住那种要和别人分享一个家的心情。
      家是我的,要么让我守卫住,用于属于我;要么让我离开,与我再无瓜葛。
      还有景琦。这么不小心,居然把腿摔得那么严重。美姝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不相信呢,可是,看她这么些天没上学,我倒也有些担心。给她发短信,她只是简单的回答我没事。后来,我想去看她,才发现景珏已经在那儿了。
      原来如此。有人陪着,我又何必去凑那份热闹呢?
      没有进去问好。
      两个人的世界两个人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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