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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写信 ...

  •   好明媚的阳光哦!第二天当李一蒙一睁眼就看到金色的阳光撒满了床头,抬眼往外一看,吓了李一蒙一跳,窗外三三两两的站着拿着书本的男生,不时的传来“317XXX”、“418XX”的叫声。
      李一蒙这才想起来,昨天管理员阿姨说过的男生不允许到女生宿舍,男生们都是用这种方式呼叫女生们下来吗?呵呵,以后也会有男生这样叫自己吧,不知道怎么回事,李一蒙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那个在校车上相遇的男生的腼腆的样子,怎么会想到他?大概是因为他是目前自己知道的唯一一个男同学吧,李一蒙赶紧安慰自己。
      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干嘛,为什么没有窗帘呢?老天!自己把楼下看得一清二楚,楼下的男生们不是也把在二楼的她们看得很清楚?睡觉让人看,这可不行。想到这里,李一蒙赶紧问:“姐姐妹妹们,学校怎么没给我们安窗帘呢?”,门口床上传来一个细声细气的女声:“学校说了,都没有,老四说了下星期她回家带一个回来”。哦,李一蒙想起来了,老四家在附近的县城,几十里路,很近。
      “你还真能睡,估计打雷也惊不醒你”细细的女声又传过来。李一蒙看了一下枕头底下的手表,快十点了,妹妹老是叫自己“小睡猪”看样真没错。
      “她们呢?”李一蒙这才注意到宿舍里就她们俩了。
      “有的出去买东西了,有的到校园里逛去了,你饿了吧?小八给你买了饭,放你桌上了”。真好!李一蒙的心颤颤的惊喜起来,相处第二天,就有人想着自己的早饭。
      以前在家的时候,两个妹妹都是自己的小跟班,大妹妹名字里一个”勤“字”真是取对了名,简直勤快的不得了,从小就是李一蒙指挥妹妹干活,或者根本就谈不上指挥,人家全是自愿的,这边想喝水了,那边接着倒上。由于爸爸是开茶叶店的,李一蒙姐妹从小就爱喝茶,喝几遍没颜色了,妹妹给自己换茶叶,肯定会随手把李一蒙的也换上。
      李一蒙已经被养懒了,而且不会看别人颜色,不太会照顾别人的感受。而且又曾经听说过高中女生宿舍里鸡毛蒜皮的矛盾,李一蒙一直怕自己感觉比较迟钝,会和宿舍里人处不好。
      现在看来好象不会!宿舍里的人都很好相处。李一蒙的心又开始轻快的挑起来,她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昨天见第一面,她就觉得大家都很亲切。
      吃完那个好吃的麻花和卤鸡蛋,李一蒙接着取出信纸和笔。她要给杨建写封信,告诉他自己的宿舍号和信箱地址,这是临来前几天收到杨建信时,杨建特意交代的。
      杨建是李一蒙的高中同学,也算是好朋友吧,有点特殊的好朋友,李一蒙甜蜜的想。杨建也是李一蒙想来J城其中的一个原因,因为高考前杨建就被保送到J城的一所师范学院了,也是省内最好的一所师范学院。
      十天前,杨建一到学校就给李一蒙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她讲了好多新学校的趣事,看得李一蒙哈哈大笑,还特意交代她到了后一定给他写封信。他写的称呼是“一蒙同学”,嘿嘿,这个称呼有趣,在学校里他可是对李一蒙不是直呼其名就是大叫“老李”的,好象除了他没有人叫自己“老李”。
      其实照杨建的成绩,他可以考上更好的学校,李一蒙一直这样认为,至少考上李一蒙所在的这所全国重点的综合性大学的热门专业没有问题,他的成绩一直在全校文科班里的排前几名。李一蒙曾经劝过他放弃保送,可是犹豫再三,杨建还是听从了班主任的劝告,选择了保送。
      他输不起。杨建说他的两个妹妹一向以他为榜样,他能带好这个头,他妹妹也会错不了,他无法面对考不上这种结果。
      事实上,一过了年,李一蒙就能感受到杨建的紧张,他好象很惶惑,脑袋也笨了不少,经常他会拿一些李一蒙不太用思考就能解答出的数学题来请教她,虽然李一蒙一向偏科,总分考第一的同学数学题解不出来,她能解出来,也没什么奇怪的,可是杨建弄的这些题明显不太难嘛,而且他又买了一些课外习题集,不停的做题。一看到他又拿着那些课外题递到自己面前,李一蒙就觉得头大,她已经说过他无数次了,做好老师发的就行了,象自己连老师发的也不做,只等着别人不会的来问自己才做几个题,不是一样数学考的比他好。
      杨建虽然学习比李一蒙好很多,可是李一蒙觉得他太累了,每天早上李一蒙走到学校,就发现他已经在教室外面的树下背书了,晚上下了第二节晚自习,李一蒙回家,他还在学,据他们宿舍的人说,他早上五点多就起来了,晚上经常学到半夜一两点,一天才睡几个小时啊。
      李一蒙做不到,她缺了觉就浑身不舒服。李一蒙曾经试过晚上学习,好歹磕头打盹的熬到十二点,早上定了五点半的铃,摁死迷迷糊糊的又定了六点的继续睡,铃声又响了她还是睁不开眼,最后快七点了,她终于被妹妹拖起来了,走到学校,她刚背了一段政治,就实在忍不住哈欠连天,倒头就睡,在周围一片朗朗的读书声中,睡了整整一个早自习。从此李一蒙再也没敢尝试过开夜车,她一直很奇怪,象杨建那样的人是铁人吗,不过别人比自己学习好,李一蒙倒是不奇怪,时间积累嘛,尤其是学文的。
      自己学什么文呢!如果学理,就自己数理化三科强项,即使英语不好,勉强也能考上个普通本科吧。不就是自己想学法律嘛,不就是自己小时候看福尔摩斯总是会提前猜出结局嘛,不就是那个专门找自己谈话,希望自己去学理的数学老师说自己逻辑思维能力很强嘛,自己就选择了这个历史总是记不住,一做政治论述题就想交白卷的文科。
      还有自己死活不愿意报师文,就是因为自己看到漂亮政治老师那一双被粉笔沫侵蚀的明显比脸要老的手,说说谁都觉得好笑吧,以一双粗糙的手和一张光滑脸蛋的对比而否决了伟大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们。
      可是没办法,从小跟奶奶一起长大的李一蒙非常象奶奶,爱美,她实在无法接受那样的手长在自己的身上。或许爱美真的是一种习惯吧,虽然奶奶记忆力急剧下降,有时侯连吃没吃饭都不知道,每次出门她却忘不了把头发梳的光光的,李一蒙临开学前,还让李一蒙帮她剪了剪头发。
      哦,又开小差了,这也是改不了的习惯。写什么呢?李一蒙拿着圆珠笔摁来摁去,只写了一行字就不知道写什么了。好象有好多话要说,那个累的要死的白T恤,那个有两个男家长来送的娇宝宝,那个长的极象男生的老大,还有给自己买早饭的小八,可是从哪里开始写呢?走了一阵神,一向惧怕写作文的李一蒙决定就光交代一下自己的宿舍号和邮箱地址就行了,其余的见面再说吧,等杨建军训完了,他肯定会来找自己玩吧,到时候再给他讲吧。
      “对了,刚才有个男生在窗外喊,下午三点在文史楼303开班会,同学们认识一下,明天正式上课,我们专科不军训了”。
      认识新同学?好啊!不军训?更好!李一蒙几乎要哈哈大笑了,她就是害怕跑步,体育课除了仰卧起坐和跳远跳高的,别的她就没不补考及格的。尤其害怕跑步和扔铅球之类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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