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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桂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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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名为香秀的妮子对自己的老板赵玉娘充满了感激之情!其实她一直不喜欢妮子那个名字,在她们家乡,十户人家有八户的女儿都叫妮子,说白了就是当爹娘的懒得给女儿起名字罢了——若是生了两三个女儿,那更简单,大的叫大妮,第二个叫二妮,小的就叫小妮。然后等这些女娃们长大了,许配了人家,嫁过去直接跟了夫家的姓氏,一辈子就是个“什么什么氏”,直到最后她们进了坟墓,墓碑上也只能刻一个“什么门什么氏”的记号而已。
可是现在,她妮子不同了!她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香秀儿!多好听、多美丽、多响亮的名字!香秀有时候自己都会禁不住小声呼喊自己的名字,然后独自一个人露出傻傻的、得意的笑容。
除了这个美丽的新名字之外,更令她高兴的是,这一辈子以来第一次,她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虽然那只是用木板隔出来的半间小屋子,可是这屋里有一张挺大的旧木床,有一张桌脚垫着茶壶碎片的方桌子,桌上居然还摆着一架真正的小铜镜!
香秀爱死了这面小镜子,以至于每天都要擦很多次,把它擦的亮晶晶的,断了的镜架也用红线细细的重新缠好——在香秀眼里,这就好比是千金小姐妆台上的菱花镜了,是她过去做梦也不敢想的好东西!她可以坐在镜前仔仔细细的梳好自己的头发,一丝儿都不乱,长长的辫子也结的整整齐齐,完全是一个“大姑娘”的样子了。
可以说,十三岁的香秀非常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一来现在她有囫囵衣裳鞋子穿,尽管都是别人穿过剩下的,但那又怎样?洗的干干净净穿在身上还是那么熨帖,而且它们基本都是完好的,并不像是以前她在家时穿的那些所谓“衣服”一样,有的几乎都烂的看不出形状了;二来呢,这里能让她吃饱,哪怕只是高粱饭团杂面粥,哪怕只是菜叶汤红薯饽饽,只要她好好卖力气的干活儿,这些东西就可以随便吃,哪怕吃到肚子滚儿圆也没人管——不像原来在家的时候,稍微好点的东西都是先给爹和弟弟吃,连糠麸子她都只能吃个半饱,要是再多吃一口,奶奶就会尖声尖气的大骂一阵什么赔钱货、什么扫把精之类的难听话。
当然,遇仙阁也有不好地方,那就是时不时的仍然要挨打,可是那又怎样?过去不在遇仙阁她挨的打其实也并不少了——她爹在世时是个在京城做皮匠生意的小手艺人,她家所住的那几个小窝棚里一年四季都是臭气熏天,到处都堆着破破烂烂的狗皮鼠皮羊皮兔皮之类,有一次她抱着弟弟不小心踩翻了一盆硝皮子用的草灰水,她爹就红了眼,捞起面前那木楦子当头就给了她一下!那血啊……呼呼的顺着脑门淌下来,把她的视线都模糊了,可是没有人多看她一眼,她爹死命的一咳嗽,她娘和她奶奶早就急忙赶过去问长问短了,眼角也没多看满头是血的她一眼,仿佛她压根不是个活物一样。
所以香秀从来都不怨恨遇仙阁那些打她的这些人,无论是师傅、是“姑娘”,还是总管,她总觉得是自己不争气,学东西慢或者做错了事儿,所以才会挨打,只要自己再伶俐些、再勤快些,不就什么都好了么?
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干起活儿来就更卖力了!别人不愿意干的、嫌脏嫌累的,她都通通当仁不让!比如有一次,有个客人留宿时贪杯喝醉了酒,当场呕吐狼藉,熏的一个姑娘的屋里都进不得人,就是香秀眉头都不皱,先用水冲洗了屋子又给客人连夜浆洗了衣服,熬着自己不睡觉,硬是洗净烤干,还熏了香,以至那客人第二日起身时满意之极,硬是多赏了二两银子!
这下赵玉娘大为欢喜,捡着自己年轻时候的旧衣裳当场就给了香秀两身,新出笼的白面大馍馍又奖赏给她吃了个饱!且见这丫头如此勤谨有眼色,赵玉娘心中自不免又高看了她一眼,暗忖这个雏儿遮么还真是个摇钱树的胚子?
有了这一想,赵玉娘在香秀身上的心思就用的渐多起来——除了原先教唱曲儿的师傅,另外又派了几名师傅,教识字的、教舞技的、教乐器的……一时琴棋书画桩桩件件都源源不断的来了。
香秀倒是个聪明的,虽然开蒙晚,但悟性极高,尤其于歌咏一道极有天赋,小曲儿一教即会不说,且声音清脆婉转荡气回肠,小小年纪已经能唱的人心旷神怡——赵玉娘见状不免更加深喜自己慧眼识珠,加倍严令诸位师傅悉心教导不题。
转眼数月过去,天气又转到了秋季,当时和香秀一起做粗活的三个小丫头有两个都不在了,其中一个是夏天染了时疫,没几天就丢了性命瘐毙了,另一个则因资质平庸,有客人给姑娘赎身的时候,被赵玉娘收了几两银子当“添头”,跟了姑娘做丫鬟去了。
这期间赵玉娘又断断续续买进了几个差不多大小的女娃补进去做粗活,还剩下的那个来的早的丫头也和香秀一样提起来上楼伺候了,而且给她起了个名儿叫“桂华”——这个和香秀同岁的小姑娘随后也被安排住进了香秀的小屋子。
香秀之前和桂华的交集并不多,俩人只是在拼命忙着干这干那的时候偶尔见过几次面,但是香秀对这个陌生小姑娘的印象是很好的——桂华和她不同,桂华的脸儿是白白的,完全不是穷人家孩子那种被日头暴晒成酱紫黧黑的脸色,而且桂华的教养也是不同的,她即使再忙,衣襟也都理的整整齐齐,搓洗大盆衣服的时候,也总有办法小心翼翼的不让自己的衣袖沾到脏水。
所以香秀在心里挺佩服她的,有时看她和鸨母赵玉娘说话,也是一副柔婉斯文的样子,偏偏却就透出一股不卑不亢的劲儿,那样子和这里的“姑娘们”是完全不同的,隐隐然竟有点香秀心目中“大家小姐”的风范。
因此,现在俩人终于住进了一个屋子,这让香秀如何不欢喜?她主动把大木床里面暖和的部分让给了桂华,连自己最宝贝的小铜镜,也心甘情愿的拿来给桂华一起使。
桂华倒也是脾性极好的一个人,见她这么友善,也就把自己的好东西给她共用了——那是一把錾着龙凤呈祥图案的银梳子,是桂华瞒过了赵玉娘和总管的眼睛自己悄悄保留下来的,据说那上面还刻了她家的姓氏族名,将来要派大用场的。
不过香秀可听不懂那么多,她只是单纯被这把精美的梳子给惊呆了!拿这么好、这么精致、这么贵重的东西梳头?这岂不是成了天上的仙女儿了?!——可是,拥有这么好的梳子,桂华难道不是一位小姐么?她怎么也会被卖进遇仙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