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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cha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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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有什么比丢了钥匙回不了家更惨,况且,我是一个人住。
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一掏包,钥匙居然不翼而飞了。纵使我,我前翻后找,也没有钥匙这金属物体的踪影。
我忽然想起,季凯茜还拿着我备用的钥匙,便打给她。
短暂的嘟嘟嘟声过后,便听到她慵懒的声音:“喂,干嘛?”
“季凯茜,你拿我钥匙呢?”
“不是在我弟那吗?怎么你钥匙不见了?”虽说是疑问句但语气却是百分百的肯定。
“你都猜到了,还问什么?”我泪奔,钥匙要是在季静思那的话,我要怎么回家?我可记得昨天季凯茜说季静思在美国。
“我弟昨天就回国了。”虽说我没说什么,但季凯茜还是能大概猜到我想什么。
“叫他把钥匙给我。”我望着钥匙孔,决定跟它大眼瞪小眼。
“他不在家。”
我有些着急,喊道:“那你打给他啊!”
她嗯,接着挂掉了电话。
我倚在门上,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还真觉得有些背。一时想得出神,没注意,后背抵到一个硬物,接着,一声清脆的门铃响了起来。
我反射性地站直,与此同时,手机也响了起来,是季凯茜。
然而,家里本应没人,但我却听见锁芯转动的声音,接着,门开了,出来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却有过一次的侧目。
身材清瘦挺拔,皮肤却是阴柔的白皙,五官深刻而立体,浑身上下散发着慵慵懒懒的气质,最出彩的是那双眼睛,略略上翘的凤眼,溢满了写不尽的薄凉。
“我弟就在你家。”
我打量他的同时,季凯茜的话就在我耳边回旋,他,就是……季静思?与我想象中那个温和的男子有些差距,最起码眼睛不像,充满了对陌生人的防备、警惕。
他只是扫了我一眼便移开视线,让足空间给我进来。
我忽然拘谨起来,横空多出一个人的家,甚是怪异。
我换好鞋子,季静思已横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机里的小品,憨憨地望着里面逗趣的本山大叔笑,脸上还有化不开的大孩子气,与开门时的他又是另一个样子,现在的他更加的平易近人。
我靠近他,他却立即敏感地弹了起来,坐正,像一年级的孩子,我是那个让他惧怕的老师。
忽然之间,我想好的所有言辞瞬间在脑中如烟消散,开始习惯性地分析他的性格,表面上对人充满了戒备,其实心里太过柔软脆弱,才不得不竖起刺,就像刺猬一样。
我与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0公分,这个距离恰好,不显生疏也不会太失礼仪。
“你平时喜欢吃什么?”语调要柔和,对于一个满身是刺的人来说,太过强硬的语气,反而让他心中的围墙越竖越高。
“我对吃的不挑剔,以后,你随便做点什么就好了。”他斜睨着我,两片薄唇张张合合。
我点头,回以一记浅笑,露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未免有些太过客套,45°的微笑恰好可以拉近彼此距离。还要找对方热衷的话题下手,这样可以避免尴尬气氛。
“那幅画是你画的?”我想了想,画画是他的职业,在这方面应该很容易聊开。
“是。”他继续看着电视,唇角上翘,两个酒窝若隐若现。
“画得很好。”在夸赞对方时,太过华丽的辞藻还而有拍马屁之嫌,相信他也听了不少热情洋溢的赞美之词,现在我说的话虽然干瘪苍白,但贵在真诚朴实,这样对我的好感也会有所增加,当然在夸赞的同时,还有配上真挚的眼神,以增加可信度。
他轻微颔首,不接我的话,我却在他脸上看到了骄傲之色,对我的脸色也好了点,看来我公关的那套理论起效了。
对对方而言,我们都是陌生人,不需要太多的交集,同居是个契机,它将两个不相干的人囚禁与此,过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日子。与其看对方冷脸,不如拉近彼此距离。
“怎么样?是不是更难入睡了?”季凯茜一脸暧昧地望着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季凯茜,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不好那口。”我连忙护住微敞的胸口,我思来想去,也就这点值得她调侃。
“滚,我也不搞百合,况且你也提不起我的兴趣。”季凯茜白了我一眼,接着还是那个暧昧的眼神,“我说,看着不能动的滋味很难受吧?是不是愈发感到空虚寂寞?”
“季凯茜,你这招够狠。”季凯茜虽贵为我上司,还经常压榨我,但此人还是成了我的姐妹淘,所以平常开起玩笑来还是百无禁忌。
她抿了口咖啡,继续开着我的玩笑,“我这不是见你刚失恋,送一个善财童子给你解欲吗?!”
“哈哈,多谢关心,我看还是您老自己享用吧。”今天的咖啡真难喝,有点咸。
“你害我啊!要我去荼毒自己的亲弟弟,我爸妈还不拿刀直接劈了我。”
“那你就害我啊?”我还是那个感觉,雀巢咖啡有点咸,“季凯茜,你这什么咖啡啊?这么咸。”
季凯茜倾城一笑,“凯茜牌咖啡,今日免费提供。恭喜你,你是第一位顾客。”
···雀巢咖啡有点咸···
下班高峰期的街道,人来人往,那么多人中,我一眼就能看见季静思。优异于人的外表,放在人堆里,甚是扎眼。
隔着一条街,我却可以清楚地看见他脸上的表情。跟一些流浪画家一般,支了个画架在树下,专注着笔下的画,画得什么看不清,但从他时不时抬头望向熙攘的人群可以猜出,这次他的主角是这拥挤的街道。
不少人对他侧目,他都一一无视,脸上如获至宝的狂喜,看来这次的画作深得他心。太阳正猛,即使在树下也不能遮挡烈日,额前的碎发已经湿濡,白衬衫也被淋漓的汗水浸湿。这么如痴如狂的执著,他对画画到底狂热到了什么地步?
望着他,我入迷了。双腿不听使唤,带着我向他走去。靠近他,有股热气,炙热如酷暑,就似他对画画的热爱。他这类人,容易偏执于某种物体或某个人,认死理。对于爱情,认定了就不会轻易放手,这类人,他们往往很长情,但如果失恋了,就很难从旧的恋情中脱身,容易拘泥于旧情,看不见更好的人。
画完最后一笔,他才舒心一笑。画的风格是色彩浓郁的油画,红与黑的大胆运用,让我看见了下班族的阴郁。美好的理想正一点一滴地被骨感的现实所吞噬,天真灿烂的孩童、庸庸碌碌的大人,可笑的对比。
“你下班了?”季静思一侧头,便看见我望着他的新作望得正出神,自知我被画所震撼,脸上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怎么样?”
我点头,“画得很好。”把黏在画上的视线移到他脸上,眉目如星,此时,漂亮的凤眸明亮而闪烁。每个作品都是他的孩子,孩子被赞许,家长自然骄傲。
“《the red and the black》,你是如何想到这个的?”我见过很多红与黑在画作上的运用,都是在强调着反差极强烈的现实。却很少运用在理想与梦想这一主题。
“灵感的突然。”他的解释有些含糊,却也像他的风格。
“回家吧。”骄阳已经西斜,暮色正浓,多少年以后,也将有人这样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