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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零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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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多月以来,路鋆终于发现,孟焕之是个生活极其简单并且规律的人。没有特殊情况,他从来不会主动出去泡吧宿醉找乐子,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孟焕之第一次玩□□时,一脸新手模样。他对认定了的东西非常执着,一旦成为他真正所爱,他就会一直坚持下去,譬如摄影,譬如音乐,又譬如……牛肉丸魔芋丝心太软等等等等。他的自制力体现在能够不受其他任何干扰,按照自己的心愿去做事。路在脚下,说走就走——并不是每个人都敢活得这么潇洒。所以,某些程度上来说,路鋆在羡慕以外,更多的是佩服。
关于这一点,小黑举双手双脚赞同。
小黑是孟焕之在摄影论坛上结识的朋友,论坛偶尔会组织一些同城的摄友聚会活动,他们在聚会上见过几次,比起其他一些挺着肚子来参加活动的中年人,小黑和孟焕之几乎是一拍即合。
路鋆听孟焕之提到过几次,小黑比他们年长,几年前已经大学毕业,现在在一家杂志社供职。工资不多,能把自己养活,但却没法过得太好,不过也正因为喜欢做摄影,所以他一直没有放弃这份工作。
路鋆一直以为,小黑叫这个外号,一定是因为皮肤很黑的关系。但真正见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孟焕之第二次去拍那组城市照片,小黑对老城厢也很感兴趣,所以那天就跟着一起来了。
“喂,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小黑根本就不黑好不好?”
“你又没问。”
两人趁小黑不注意,小声交换了两句对话。
百闻不如一见。
传说中的小黑不仅不黑,反而还挺白。而且,他的个子不高,身形又偏瘦,长着一张学生脸,看上去根本不像是已经工作了几年的社会人。这是孟焕之第一次介绍自己的朋友给路鋆,和孟焕之的不爱说话不同,小黑很随和,又健谈。三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他和路鋆一唱一和,聊得不知多开心。
因为还欠孟焕之一顿饭,于是路鋆这天任劳任怨地替他做了一整天的小工。提包拎器械,能帮上忙的都帮了,就差端茶送水了。
孟焕之和小黑在凝和路一带拍照,路鋆在街边拐角找了个地方坐,替他们照看包里的器材,闷了就起来点一根烟抽。他抽到第三根,勾得小黑烟瘾也上来了,他拍够了照片,把脖子上的相机斜跨在背上,就这样在路鋆身边蹲了下来。两个人一边抽烟,一边等孟焕之。
“他这人就这样,不拍到满意不会停,”小黑自己摸出打火机,点了烟,继续说:“要是觉得没劲,你可以附近逛逛,东西我看着就好。”
“哦,没关系。”反正之前也不是没跟着他出来拍过照,知道他的执着。
之前看孟焕之以前出去拍的照片,就听他自己提过:他去了三次梅里雪山,就为了等一次日照金顶。第一次,他路过梅里雪山,只有一个晚上的时候,但第二天当地天气不佳,他连雪山山顶都没看到;第二次,他再到德钦,一等等了五天,每天早上五点就架着相机架,在酒店二楼的大露台边看雪山,但那时,德钦下了四天的雨,最后一天大雾;第三次,人刚到香格里拉,相机就出了问题,估计是感光元件损坏,但无奈整个云南只有大理一个维修点,为了相机临时改道实在太费周章了。那一次,他终于看到了梅里雪山日照金顶的胜景,但却没法留下一张照片。孟焕之每次说到云南,都说这是他最大的遗憾。
和小黑闲聊时,不经意又说到这一段。
路鋆咬着烟,“你们玩摄影的就是这样,其实何必这么在意。用眼睛代替取景器记下那一幕,不好吗?”他看到孟焕之还在不远处摁快门。
“说地也是,”小黑似笑非笑地说:“不过如果是我,我也会觉得有点遗憾吧。因为对于摄影人来说,最享受的并不是他所拍下的那一张风景,而是他用快门记录那张风景的那个瞬间。”
所以说,那一刻的快门速度,才是他们最珍贵的东西。
路鋆噤声不语,吸着嘴里的烟。
“对了,听说你们以前中学里就是同学?”
“对,不过我们以前两个班的,没怎么说过话。”中学七年,每天都在同一个楼层上课,但从来没有过什么交集的那种。
小黑哦了一下,然后用相当熟稔的口气调侃说孟焕之这种扭曲的个性,如果不是因为一样喜欢摄影,他才不想认识。路鋆忽然想起以前孟焕之黑着脸站在门线上扑球的样子,于是落笑附和了两句。
不知不觉中,孟焕之已经站在他们旁边,听到他们抹黑他的对话,一张脸拉得老长,拎着相机问:“好了,走吗?”
小黑还抽剩半支烟,大概也是知道孟焕之鼻敏感,所以一看到他人,就赶紧在水泥地上把烟拧灭了。路鋆这才看到,小黑夹着烟的右手上戴着一个戒指。
假期的最后一个周末,孟焕之和小黑去了重庆。
出发的前一天,孟焕之和路鋆在定西路喝粥。这里的砂锅粥很出名,两个人叫一大锅海鲜虾蟹粥,吃到整个人都暖得舒心。
路鋆喝完第一碗之后,意犹未尽,孟焕之心领神会,放下自己的碗,拿起放在自己手边的勺子。他一边给路鋆盛粥,一边没有语调地说,他明天的飞机到重庆。
路鋆觉得突然,于是问:“是杂志社的工作么,还是什么?怎么走得这么急?”
“也不是,之前就打算好要出去走一趟,再不走,就开学了。”他把盛满虾蟹粥的碗递回给路鋆,然后又端起自己的碗添了两勺,“刚好小黑说他要去重庆一阵子。”
这么说起来,他的出游也并非突然。孟焕之早就说过假期他要去北方,哈尔滨没能成行是事出有因。他根本闲不住,他对于外面世界和旅途的那份躁动和憧憬,路鋆是知道的。
“有什么想要的特产吗,我可以给你带回来。”
路鋆撑着脑袋想了半天,咧嘴笑了,“重庆老火锅。”
孟焕之瞥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喝粥。
他拿着调羹的右手指节分明,明明什么都没有。
孟焕之走的第二天,赵晋飞就从北京回来了。
飞机从首都机场起飞之前,路鋆就收到了他的短信:「老子将于两个小时之后抵沪,请务必妥善安排接机事务。」
路鋆在心里骂了一声贱人,回复说:「你什么时候也能这么指挥伍嘉文一次,给我看看?」在女人面前就知道屁颠,碰到兄弟了,就到处使唤。
赵晋飞坐在候机室里,看着短信傻笑。
「兄弟如手足,女人……亦如手足啊!不过,要不是小伍在北京,我肯定使唤她。」
全天下都是你手足,「你哪儿来那么多手足?」
「不多不多,一共就两只手,三条足。」
路鋆闭着眼睛都能猜到赵晋飞编短信时的猥琐表情,「看我一会儿不打断你的足!」
「我操,最毒妇人心,古人成不欺骗我!……筷子还在上海么,你给他们打电话,晚上九点,老地方啊。」
这颗心就是这么的躁动。
赵晋飞这段时间在北京陪伍嘉文,多半没心思想其他的,而路鋆在赵晋飞去了北京之后,也几乎没有再进过酒吧。这感觉,就像是大病初愈的人,终于能够丢开一切包袱,享受原本的人生一样,让人觉得身心舒畅。
永嘉路的这间酒吧的经历和酒保早就认识他们这一圈人了,见他们好久没有光顾,寒暄间又听说筷子和女朋友就快要回加拿大了,特意送了两满排特调的小杯shot,说就算是送别礼物。
三哥和筷子在一边PK□□,赵晋飞和路鋆坐在沙发的一头。
酒喝着喝着,赵晋飞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想问路鋆,“……那个谁呢,怎么没一起叫来?”
路鋆想也没想,装傻问:“谁啊?”
赵晋飞歪着头想,却又一时想不起孟焕之的名字,“就,就那个谁啊!”
“我哪知道你在说哪个啊?说话带上智商。”
半夜两点,酒过三巡,赵晋飞忽然间记起了孟焕之的名字,于是在路鋆耳朵边鬼哭狼嚎地大吼。
路鋆拉着他胳膊拽他坐下来,“你又喝多啦?你怎么回事今天?”
赵晋飞歪着倚在路鋆身上,不依不饶,“没怎么啊,我挺清醒的。我是问你,孟焕之怎么不来?他忙什么?”
“他去重庆了。”
路鋆看出今天的赵晋飞有点反常,知道自己酒量不行还喝得那么快,明显是想醉。没准去了一次北京,心里多了点心事也不一定,他想喝,就让他喝吧。如果真有什么不顺心的事,睡一觉,明天醒过来,再慢慢听他说也不迟。
路鋆确定赵晋飞现在的大脑除了嗡嗡嗡的发声之外,大概已经没法正常运转了。所以两个人静了一会之后,他特别放心地开口对赵晋飞说:“我觉得,他好像有对象。”
“谁啊,你说谁啊?说话带上智商!”赵晋飞将这句话原封不动地还敬给他。
“我说……孟焕之。”
赵晋飞闭着眼睛,依旧靠在路鋆身上一动不动,“我操,他有对象了你还搞……你可以啊……”
路鋆皱着眉头想,我他妈没搞他,我根本就没有出手。
虽然孟焕之和自己的兴趣相似,品味相似,就连对很多事的看法,甚至是最喜欢吃的东西都出奇的相似,虽然和孟焕之的相处简单舒服,合拍的程度让他不用花多余的力气去做解释……但是,总好像有哪里不对。
路鋆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吧台上五颜六色闪动的灯光,却对不到一个清晰的对焦点,就像那天逛完老城厢之后,他给孟焕之拍的那张失焦的照片。
“喂,你说……一个人在外,应该住什么房间?比如说,你这次去北京,住的是单人间吧?”语气循循善诱。
“……唔,不对!”醉鬼却不给面子,“……是套房……”
路鋆仇恨地望了一眼自己肩上的富二代,然后重新提问,“那不说你,如果是我一个人去北京,应该住单人间,对不对?”
“……对啊。”赵晋飞想了好久,认真地回答。
“那我跟你一起去北京玩,是不是应该住双人房呢?”一步一步引导小朋友的游戏好像有点上瘾。
“是啊。”理直气壮。
“那如果……你和小伍呢?”
“……”
醉鬼睡着了,路鋆代他说出了最后的答案:“大床房,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