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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奇妙的约会(四) ...

  •   (七)
      夜里,小凤被渴醒。她蹬掉身上盖的小毛巾被,翻身坐起来。
      身边空荡荡的。
      她蹑手蹑脚地下床,走到书房门口。门虚掩着,从里面透出些微的亮光。
      “在干嘛?”王小凤用嘴顶开门,“大半夜的不睡觉呢?”
      “怎么醒了?……我在查东西。”陶乐背对她坐着,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
      王小凤走上前,用前爪扒住电脑桌。这么晚了,她到底在看些什么?
      一个搜索页面。最顶上的搜索框里输入了“灵魂附身”,但底下显示的结果基本上都是盗文网的小说标题,什么《穿越之灵魂附身》、《灵魂附身之豪门公子》、《灵魂附体爱上你》……
      王小凤这个咬牙切齿啊:“你觉得我附身到狗身上了?”
      “……随便看看。”
      “真是醒过来就变成这样了。”王小凤有点气闷,她觉得陶乐不相信自己,“别太担心了。我们山神经常有事没事就要这样调皮一下的!”
      “要是变不回来呢?”
      “那你以后就只有自己做饭了。”

      ……
      陶乐突然站起来,一甩门,径直往睡房走。王小凤也亦步亦趋地跟上,结果一进卧室,她的小熊玩偶就兜头兜脸地飞过来,结结实实砸在她脑门上。
      发这么大火!
      王小凤也不恼,一低头把她的奇奇叼在嘴上,凑近些,就看到陶乐垂头坐在床上,也不出声,只有肩膀微微耸动着。哎呀!快三十岁的人,就为这点事哭鼻子?
      ……其实也不算“这点事”了吧!也只有她王小凤这么心宽!
      小凤跳上床,放下奇奇,在陶乐的膝盖边上蜷起来。

      “变狗其实在我们山上不算什么稀罕事啊。”她说。
      “以前我有个邻居叫陆青江,算是同学吧!高考前一天,拿攒了十八年的点数巴巴地到庙里跟山神换幸运药水,就想考得好点。那届山神也是不长心,不知道是不是点错选项了!居然拿给她一瓶变狗的药。”
      “那后来呢?”陶乐的声音闷闷的。
      “后来啊……当天晚上她喝下去就出事了呗。我记得青江当时“嗷”地仰天长啸三声!声震十里!然后好像急火攻心还晕过去了。第二天她当然进不去考场,又复读一年才考上大学的。”王小凤顿了一下,左爪叠上右爪,“我发现在我们山上,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好像都比较命途多舛。我表姐王沾沾你晓得的吧?被车撞了,在床上一睡就是几个月,一样的飞来横祸!至于我,我就不说了,出门去买个菜都要变成狗!我们知识分子可能就是注定要遭受命运的刁难。”
      陶乐捂住脸叹气。
      “你叹什么气!”王小凤朝她吐舌头,“略略略。”
      “……略。”陶乐说。
      (八)
      第二天她们索性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连早饭都省了,直接煮面条填的肚子。午后的日头实在很毒辣,她们也不想出去,一人一狗就缩在沙发上吹冷气,还切了盘西瓜摆在一边。
      王小凤要看漫画,陶乐就拿着书把她圈在怀里,充当人肉翻书器。一边看,她们两个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两句。
      “阿乐。”
      “嗯?”
      “说老实话……你有没有正儿八经地看过什么漫画?”
      “我看得很少。”
      “我觉得吧……你平时还是该有点娱乐啊。工作之余总要培养个什么爱好!不要整天在书房里面入定,过几年搞得一身的职业病,划不来的。”
      “……嗯。我知道。”
      王小凤看她听得进去,一下子坐起来:“你那么忙!好想知道你平时在学校里面都干些什么。你不讲,我也不知道。”
      “你是这样想的啊……还以为你对这些不感兴趣。”陶乐把书放到一边,重重地揉了一下王小凤的毛,“其实也挺无聊的。没什么讲头。”
      “你说的我都感兴趣!”
      “我理科超烂,数学最高就考过五十分……你晓得的。但搞不懂我还是愿意听你讲啊!不一定都要讲工作,同事或者学生的八卦也可以说来听听嘛!就当是给我提供创作素材了。”
      王小凤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跟同事多交流一下,也对学生宽容一点儿,不要老是催人家交论文。有点人情味!你也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对不对?……哎算了不指望你理解,用舌头想都知道你大学时候是什么样子……”
      “……小凤。”陶乐打断她。
      “干啥?刚刚说的你都听进去没?”
      “我们等下去看演出好不好?”说着说着,陶乐把手机从衣兜里摸出来看看时间,“今天两点半的演出,我差点忘了!”

      虽然没有弄清楚状况,但看演出……王小凤最喜欢看演出了!她算是一个文艺青年。
      而等她们坐上车,陶乐才开始坦白。她说自己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叫Lily的小众民谣歌手。这个Lily还不火,歌如其名,安静淡然,就像幽谷里盛放的朵朵百合花——了不起啊!在浮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纯粹的嗓音已经很罕见了。陶乐还说这场演出她计划了好久要看,本来准备今天悄悄溜班过来,结果昨天王小凤又变了狗,又忙又乱的,弄得她差点忘了这件事。
      王小凤听完陶乐的叙述,简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地有种不详的预感。
      不过她还是很高兴的。毕竟陶乐居然带她来看演出,居然喜欢上了一个什么歌手!破天荒的事情!
      王小凤一高兴,也开始给陶乐讲她以前组乐队的经历——四明山高中的音乐传统延续了很多年。而她,王小凤,就是她们那届乐队的主音吉他手。
      “那个时候我们搞的还是朋克,超级酷炫前卫的!”她偏着狗头,陷入追忆,“我和我初恋一起加入乐队,搞了两年,很写了几首歌,还差点儿出专辑!可惜后来高考的高考,下山的下山,就这样各奔东西了……不然现在可能我就不是厨子了,是个创作型歌手也说不一定的哦!”
      “感觉你很少提你的初恋。”陶乐再迟钝也抓住重点了,“她跟你一起经历了那么辉煌的青春期,肯定挺难忘的吧?”
      “不难忘不难忘!”王小凤讪讪地笑:“毕竟是在搞艺术,年少轻狂嘛!况且我跟陆青江已经起码十年没有联系过了。”
      “陆青江?”陶乐感觉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噢……就是变狗的那个。”
      “果然吧!你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你越来越坏了!”

      目的地是一个光看外表没什么特色的小酒馆。陶乐和王小凤来得不早不晚,停了车走进去,她们发现里头其实很宽敞。
      空着的板凳还有不少。来了的客人或坐或闲聊,看打扮都相当文艺。因为不是什么正规演出场地,工作人员也相对好说话,听陶乐说小狗很乖绝对不吵人,就挥挥手放她们入座了。
      陶乐于是抱着小凤坐在后排,一人一狗分着喝一杯橙汁,等着演出开始。
      人渐渐把前面的空位填满。过了一会儿,灯光打在演出台上,有人上来调试设备,时不时地发出一两声噪音。王小凤没听过Lily的歌,就坐在陶乐腿上老老实实听她科普。
      “我也是刚刚知道她的。Lily的声音很好,吉他弹得尤其棒!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活泼。”
      “上次看你逛淘宝看吉他……是不是想学琴啊?”
      小凤悄悄跟陶乐咬着耳朵,灯光突然暗下来了。主持人跑上来,唧唧喳喳说了些话活络气氛,在大家都有点儿不耐烦的时候,演出终于开始了。
      “有请Lily!”
      王小凤听见陶乐深深叹了一口气:“Wu~~~~”
      Lily千呼万唤始出来。穿的是白衬衣黑裤子,直长发披在肩头,鼻梁上架一个哈利波特那样的圆框的眼镜,艺术的气息都要溢出来了。伊款款地抱着琴坐定,随手拨了两下琴弦:“大家好。谢谢你们来看我的演出。”
      王小凤一听声音觉得不对,瞪大狗眼一看,简直倒吸一口凉气——
      什么LilyLucyDavinci!台上那个不就是陆青江嘛!
      可能是因为话都被主持人说完了,陆青江并不废话,单刀直入主题。悠悠扬扬的口琴声响起,然后是吉他、鼓点……她干脆直接地开唱:
      “天是蓝蓝的
      草是青青的
      我们山上有朵云
      随风飘荡着
      纯白色的我
      纯白色的你
      那些如风的故事
      还在写着吗
      ……
      噢噢噢噢
      呜呜呜呜呜
      ……”

      陶乐有点激动地抚摸着小凤的后背:“听到没有!这是她的成名曲。”
      “……我就问一句阿乐,你知道Lily的本名叫什么吗?”
      “不知道。”
      台上的陆青江开始了她的吉他SOLO。
      “Lily就是陆青江。”
      陶乐立刻像被电击一样僵住了。
      但她到底什么也没说。听罢一曲,在掌声中她竟然笑起来:“……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王小凤用爪子使劲拍了陶乐一下:“简直想不到陆青江会跑去当民谣歌手!之前明明听说她学法律去了。……妈妈!以前她不是这样的。高中那会儿她一天到晚都是烟熏妆,发型那个……杀马特,□□掉到膝盖!”说到这里,她的狗头晃了一晃,扫得陶乐鼻头发痒,“现在居然变成Lily了!”
      “陆青江……她挺有才华的啊。”
      王小凤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十年没见,陆青江除了换了身打扮,模样和声音其实都没什么变化。至于陶乐之前赞不绝口的歌词……写的不就是四明山吗!虽然民谣歌曲的元素大抵类似,但王小凤还是从歌声里捕捉到了一些熟悉的东西。
      “李伯母酿的一坛酱汁
      引起我的乡愁
      夜里我把自己灌醉
      月亮如钩
      小雨小雨又落下
      落到哪里去了呀
      走过路过万重山
      何处是我的家
      ……”
      真是物换星移!转眼十年便过去。王小凤此刻竟然听得有点感动。两人相对无语,人头挨狗头,安安静静看完了演出。
      出了店门,陶乐问王小凤要不要去找陆青江叙叙旧,王小凤很潇洒地抬起前爪:“没必要!”
      但其实这个旧已经算是叙过了吧。

      一场演出似乎真正点燃了陶乐想学吉他的欲焰。酒馆附近有很多乐器行,陶乐就领着王小凤转来转去。
      这已经是第三家了。陶乐一边看,一边问王小凤:“弹琴难么?”
      “就想唱唱歌的话不难。”
      “弹成陆青江那样的呢?”
      “多练练也可以。”
      “那你教我。”
      “我教你啊!十年没碰过,肯定生疏了……不过教你肯定绰绰有余。不要看我现在是个厨子,很多年前我是一脚踏入过演艺圈的噢!”

      然后她们就在这家乐器行挑了一把缺角的原木吉他。陶乐背着琴,一人一狗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九)
      到了第三天,王小凤已经完全适应了狗的身体。她自己用掉了几天年假,饭不用做地不用扫,终日懒坐,过得悠哉又散漫。狗生的确十分清闲!
      这天她们在家里看了一整天的电影,从动作片看到文艺片。放到《给芬奇的情书》,陶乐居然还看哭了!使劲用小凤汪的毛拭泪。
      惰性与日俱增。到今天,她们干脆连晚饭都不想自己做了,出去打包了兔头和小龙虾带回来。王小凤自己不能剥虾吃,陶乐就一只一只剥好了喂给她。
      光吃不尽兴,陶乐把橱柜里的红酒也拿出来,一人一狗一杯一杯复一杯,喝得东倒西歪杯盘狼藉。

      酒足饭饱,陶乐瘫倒在沙发,王小凤伏在地上打着酒嗝。
      “工作别那么忙,多陪一下我!”酒壮怂狗胆,她开始说真心话了。
      “好。”
      “……那以后跟我聊秋秋,也不许老是发呵呵过来。”王小凤的思维简直无比跳跃。
      “好……但是为什么啊?”
      “反正就是不准发了!”
      “……”
      “还要看我写的小说!给我提建议!”
      “我一直有看啊。很喜欢你最近写的那篇《饭堂之恋》,不知道还有没有后续?”
      “原来你看了……那下回要记得发表评论噢!最好是去我的微博下面点赞!”
      “赞!”
      “还想去旅游。”趁着酒劲,干脆把想说的话一股脑都倒出来拉倒,“要去西藏、要去丽江、要去东南亚!”
      “好……”
      声音渐渐弱下去。说着说着,她们俩都晕晕乎乎的快睡着了。陶乐在沙发上歪躺一会儿,酒醒了不少,感觉浑身汗涔涔的不舒服,就摇醒王小凤,准备洗个澡再上床睡觉。

      浴室里面雾气蒸腾。醉意朦胧中,王小凤看着陶乐把身上的衣服脱光,一件一件地扔进框里。整个过程就像用慢镜头拍出来的一样,又是仰视的角度,从下到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有一点心猿意马,也有一点浴室里的热气助燃,王小凤感觉自己非常热,所以她勇敢地……凑过去舔了一下陶乐的小腿。
      陶乐一低头,对上王小凤湿漉漉的眼神,只说了一句:“不准乱来!”就去洗她的澡了,顺便把一瓢水兜头浇在王小凤的头上。
      小凤想:“可恨!”——但一人一狗又做得成什么呢?
      所以,第二天早晨,当王小凤发现自己终于变回了人、而且还光溜溜地睡在陶乐身边的时候,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陶乐摇醒,然后同她过一次轰轰烈烈的性生活。

      嗯,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这样的。既然王小凤已经现出原形,那我们的故事就应该告一段落了。至于后来……后来她们当然都上班去了啊!
      不过还是有几件好事值得通报给大家。
      一是她们两个终于下定决心领养了一只狗。一只Real Samoyed!
      二是陶乐最近苦练吉他,在小凤的指导下按会了几个和弦,现在已经能够十分流畅地弹唱《小草》了!有事没事她就要拉着小凤练习一下:“没有花香,没有树呜高……”十分感人。
      忘记说了,还有一个特大好消息!王小凤把自己变狗的经历稍加润色,投给《四明期刊》的情感纪实版,终于被采纳,得到稿费二百六十元整!她的写作生涯就此已经荡开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在此我们祝贺一下王小凤。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奇妙的约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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