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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奇妙的约会(二) ...

  •   (三)
      王小凤在洗碗池面前愣神。
      本来是最稀松平常的日常琐事,她今天做着却格外觉得心累。被期刊退稿这事其实只影响了她十分钟——毕竟之前也不是没被退过嘛。现在她感觉到的是一种让她非常无力的伤感。
      伤感笼罩着王小凤。
      “今天是怎么了呢?”王小凤认真思考了一下,既然大姨妈已经来过了,那问题可能就出在她跟陶乐之间。但细想起来,也多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不过陶乐的话为什么总是那么少!每天回来也不跟她多说几句,吃完饭就去忙她的事情。一天到晚的,哪儿有那么多论文要写,哪儿有那么课要备?可恨!七年之痒这四个字在王小凤眼前一晃而过,她又很没有骨气地迅速地把它挥下去:陶乐嘛,就是这样的。她都那么支持我,我不该支持一下她?况且那么多年都过来了,为什么非要在今天东想西想?过生活就不要抱太多幻想对不对?王小凤啊王小凤,你应该把幻想投入到创作中去嘛……
      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还有点犯困,手上洗着碗,眼皮慢慢地发沉,脑子里面一堆糨糊。这也很奇怪,今天的午觉明明睡得那么饱!而且她平时都是夜猫子,不熬到一两点坚决不上床的。算了算了,不想也罢,王小凤最后勉强下了结论:可能是搞了一下午创作,脑力被消耗空了。
      睡意凶猛地朝她袭来。她拖着步子往浴室方向走去。路过书房,门仍然一如既往的紧闭着。陶乐在忙什么呢?
      因为太专注了,陶乐对她推门进来的动静无知无觉。王小凤幽灵一样地出现在陶乐身后,伸长脖子,把面前的屏幕细细端详。
      ——出乎王小凤意料的是,今天她看到的不是满篇术语的word文档。陶乐开着淘宝在买东西,一个页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吉他图片。
      “想买吉他啊?”小凤低头,拿下巴轻轻地戳了一下陶乐的头。
      陶乐几乎是手忙脚乱地关掉页面,“没有。”她的脸难得的红了一回,“就是随便看看。”
      “想学找我啊!我高中时候还是校乐队的呢!”
      “……你们四明高中还有校乐队?”
      王小凤随手撩起陶乐的头发把玩:“当然有校乐队咯!我们当年走的还是朋克路线!”
      “哦……朋克啊。”
      陶乐有点敷衍地说完了这一句,就关掉浏览器,开文档继续写她的论文。这样一来王小凤也不好再骚扰她了,松开手,有点没趣地打着哈欠往浴室走。
      洗完澡,王小凤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不对头,越想越觉得跟见了鬼一样:陶乐是何许人也?居然想起要买吉他了!
      陶乐是什么样的人呢?要睡不睡的时候,王小凤很喜欢回放一些以前的事情来助眠。
      在王小凤的印象中,陶乐从小应该就是学霸,从幼儿园一直优秀到工作,后来搞数学,做学术也一直顺风顺水。她基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过起日子来一板一眼,很少见她听什么音乐,电影小说几乎不看,更不用说打游戏或者出去跟朋友鬼混了。王小凤有时候觉得,她这辈子能干出的最越轨的事情,没准就是跟自己在一起——而且还是陶乐主动追的她王小凤。对陶乐这样的人来说,当年是要有多喜欢才敢鼓起勇气跑来告白?
      那肯定是非常喜欢的咯!非常非常底爱!不要脸地思及此处,王小凤就安心的闭眼,沉沉睡去了。她好像完全忘了刚刚的不愉快。

      (四)
      一觉醒来,王小凤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狗。
      被活活闷醒之后,王小凤就察觉到了异常:她伸手想把被子扯开,结果有气无力地划拉了半天,人还是被蒙在里头。好热啊!她继续刨,手划过被子,“刺啦刺啦”!哎呀,声音怎么不对——
      王小凤猛然睁眼,看见自己爪子悬停在半空中,被单外的光线透进来,让她尖尖的狗指甲呈现出一种晶莹的白色。她立刻翻身,惊恐地从被窝里面拱出来,甩掉身上挂着的内衣内裤,跟着缓缓扭头60°,提臀却立,审视自己雪白一片的毛和高高翘起的尾巴。
      她的第一反应当然是觉得自己在做梦。但是抬头四顾,家里的摆设一如往常,身边的陶乐睡得正香,甚至连楼底下大妈吵嘴的声音听起来都遥远又清晰。王小凤伸出舌头来舔了一下自己的鼻头,痒死了!
      不是做梦。小凤在床上有点狂乱地走来走去,把被子踩得四处是坑。“我真的变成狗了!”她想,“怎么回事呢?”
      不过王小凤很快就恢复了镇静。因为她知道,四明山上的人是经常会遇到一些随机事件的。
      她蹲坐下来,任记忆在脑海里回溯。思绪回到了昨天的菜市场,那个奇奇怪怪的小姑娘,那碗盛了自喜酱的豆花,还有那句“不舒服也不要紧张,等三天就没事了”……
      要等三天!王小凤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应该是被山神捉弄了。
      她的心暂时定下来。平时自己行善积德,山神不会拿她开太大的玩笑。
      但新的问题又跟着产生。挂钟的指针已经指向七点十五,再过十分钟,她们的手机闹铃就会响起来。王小凤望向正在熟睡的陶乐,张了张嘴,发出无声的悲鸣。
      怎么办呢?

      最终,王小凤决定先它们一步叫醒陶乐。不能坐以待毙!她要扼住命运的喉咙。
      王小凤的方法简单粗暴,她思忖片刻,果决地用两只肉垫一样的爪子摁住陶乐的眼皮:
      “阿乐!大件事!”
      “阿乐!你快醒醒!”
      “阿乐!……”
      这种方法蠢但是奏效,反复摁压几下,陶乐终于在剧痛中醒来——不醒才怪,她觉得自己的眼珠子都要被摁爆了!
      “有什么事情先把手放下来再——”她伸手去抓王小凤,只摸到一个热乎乎的毛团:“哎……小凤?”
      “冷静!阿乐。冷静。你听我讲。”王小凤自己的语气都不冷静:“我跟你说一件事情。你保证不要害怕啊!我还是原来的我。”
      “你是不是带了条狗回家?还往我们床上弄……怎么不事先说一声?”陶乐挣扎着想掰开狗爪子,又被王小凤摁回去,细软的白毛扫过陶乐的脸颊,搞得她有点酥酥的痒。
      “我!我、变成、狗了。”王小凤猛的一甩头,视死如归:“我昨天喝了一碗豆花可能是山神给的吧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变成狗了还是萨摩耶。”
      王小凤松开爪子伏在陶乐胸口,好像一下子就被卸掉了力气。样子可怜巴巴的。
      时间凝滞在这一刻。

      过了一分钟还是两分钟,陶乐才算反应过来了。她重见光明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用光脚在小凤毛绒绒的背上来回磨蹭。
      “没事。她说得轻轻巧巧的,“你看……你的梦想实现了嘛。”
      她把手伸向床头柜,拿起电话看了看时间。
      小凤迅疾地抬起狗头:“想养和想当不是一回事!”
      “差不多吧。”才七点二十?陶乐果断地把闹铃取消掉。
      “……你不讲科学了?”
      “跟你们四明山上的还讲什么科学啊?”

      这话说的是。跟王小凤一起生活了七年,陶乐已经从一个唯物主义者变成了一个……唔还是唯物主义者,只是几次跟王小凤回娘家的经历,让她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一些用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发生。
      陶乐亲眼看见过在村口游泳的外地人因为找不着扶梯,差点活活被淹死——王小凤后来解释,在四明山游泳只能从扶梯上岸,这是山神的诅咒。她也跟着小凤的亲表姨王大凰去庙里要过药——王大凰为治愈情伤,用积攒二十年的渴望值跟山神交换了一颗忘情药,吃完之后果真把那个负心汉忘得一干二净,高高兴兴下山打工了。村里还随处可以见到绿皮肤的小孩子跑来跑去,据小凤说他们都是外星人和当地山民的结晶……
      所以而今眼目下,面对一条自称是她女朋友变成的萨摩耶,陶乐完全能够保持冷静。
      “那你什么能变回来?”
      “官方说三天,不过也可能更久。”小凤从陶乐身上翻下来,四脚朝天地躺在床上,注视着天花板,“如果一直变不回来,那我们可能就只有回趟山上了。”
      陶乐坐起来,开始慢吞吞地穿衣服:“好。那我就先请一个星期假。”
      “你不上班啦?”
      “你都变成狗了!我还上什么班!”
      “……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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