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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奇妙的约会(一) ...

  •   (一)
      今天不该王小凤当班,因此她有非常充裕的时间来搞文学创作。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小凤耕耘着自己的事业。一本稿纸、一枝钢笔、半边西瓜以及一捧开心果就是她全部的创作工具。已经很少有人用纸笔写东西了!在流行电子文稿的当下,这是殊为难得的一件事情。

      王小凤今天写的是一篇校园题材的纯爱小说。她设定的故事就发生在某著名高校的饭堂:勤工俭学的少女小张,在打饭窗口邂逅了表面冷漠但内心狂野的数学系小李,她们在多次交接餐盘的过程中认识彼此,在冰与火的情欲中挣扎徘徊,在道德和伦理的漩涡里止步不前,但两颗年轻又热烈的心,却又不受控制地悄悄靠近。小张和小李,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写到下午三点半,王小凤平复了自己纷乱的心绪。节制是一个创作者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好的故事需要一个完美的结局,今天她消耗了太多的心力,收尾的事情只能留待明天完成了。王小凤从转椅上站起来,抖手抖脚做了一下伸展运动,顺便把瓜皮果壳扫进桶里。
      正事告一段落,看看挂钟,时候也已经不早。她关灯拿钥匙,穿上鞋径直往菜市场去了。

      在家里面,买菜做饭这样的事归她管。王小凤的本职其实是一个厨子,一般说来,只要跟做菜沾边的事情都难不倒她。王小凤既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七年前,她从新西方烹饪学校毕业,就开始一边抓工作,一边搞创作。七年里她尝试多种菜式的同时也在尝试着多种故事题材,自宫廷斗争向都市情感高歌猛进。王小凤搞起创作来热烈而又专注,虽然她投给人家杂志社的小说都被退掉了,但是小小的几捧冷水怎能熄灭她胸中熊熊燃烧的火焰!王小凤坚信是金子绝对会发光,是千里马就会遇上伯乐,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到彩虹呢?何况她的爱人陶乐还非常支持她的事业!在她遇到挫折失意懊恼的时候,总是不厌其烦地递上安慰。爱人的鼓励就是王小凤长久的动力,作为一种报答,为陶乐洗手作羹汤,小凤无怨无悔。

      ……好。现在让我们回到剧情中来。
      已经临近傍晚,太阳还是始终如一的晒人。时值盛夏,本城闷热就得像一个蒸锅,王小凤几乎是冲锋陷阵一样地从一片绿荫底下窜到另外一片绿荫底下。
      此时小商小贩们已经把菜市附近的街道铺满了,来路不明的食材和调味品堆砌出一股一股来路不明的香气。王小凤就穿梭在这些香气中。身为一名职业厨师,她并不为所动,但写□□好者的身份却又时刻提醒着她要保持一种身为创作者的敏锐。她必须观察各种各样的工作。
      卖冒菜的红头绳小妹,卖手抓饼的新疆帽小哥,因为生意太好总是忙得眉头蹙起的火锅粉阿叔……其实都是熟面孔,每天时间一到他们就出现在这里。天天路过,王小凤看得多了,她也暗自期待能有点新发现。
      这时候,一个豆花挑子就引起了王小凤的注意。
      印象里面这个挑子是王小凤从来没有见过的,而且它非常的新,坚决地跟其它油气熏人的小推车划清界限。亮晃晃的竹扁担压着漆成朱红色的两个大桶,老板就靠在这根扁担上懒散地就地坐着,垂头欲睡,显得毫无揽客的诚意,仔细一看,还是个细皮嫩肉的小姑娘,也就是读初中的年纪。
      这么年轻,是不是来搞暑假兼职的?想到这里,王小凤不由得多瞟了她几眼。
      当王小凤就要走过摊位的时候,没想到小老板半睁半闭着眼开了腔:
      “……要来一碗不?”声音却低低的。
      王小凤摆一摆手:“不了!”
      小老板竟然立刻弹簧一样站了起来,笑盈盈地朝她热情招呼过来:“来一碗嘛!不好吃不给钱!”
      ……算了。王小凤本来就不是个很会拒绝人家的人。大热天的,人家小姑娘出来做生意不容易。而且她写了一个下午,虽然零食没断过,但肚子还是有点饿了。
      王小凤一屁股坐到街檐上。打个尖就打个尖吧!
      小姑娘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利索地揭开两个桶盖。在一边舀好一大片豆花,又到另一边去,葱花、大头菜、麻油、酱油、红油……一样一样地加好佐料,跟着递给小凤满满的一碗。王小凤接过来尝一口,味道确实不错:豆花本身细嫩清甜,调料的比例也恰到好处,还有一种熟悉的味道是……自喜酱!不同于商场里卖的那些流水线出来的假冒产品,她吃到的这个酱绝对是手工制作,没有正宗到催泪,不过也有几分她家乡的味道。王小凤有点感动地把这碗豆花喝光,站起来把钱付了:“可以可以!”
      “好吃就好!”小姑娘突然有点狡黠地笑了一下:“我家的酱做得有点辣,一会儿如果觉得不舒服了也不要紧张,等三天就没事了。”
      王小凤说:“不要紧!不辣。”不过为什么要等三天这么久?真是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但既然是个小姑娘的善意提醒,她也没有往深处去想。
      这么一碗下去半饱也有了。她跟小老板摆摆手,晃晃悠悠地继续朝菜市场进发。

      与此同时,天色慢慢暗下去。
      (二)
      王小凤在小区门口称了半边西瓜,回家放进冰箱冻起来。
      然后就是做饭。做饭嘛,厨房就是小凤的疆场。辣炒藕丁。藕切成丁,辣椒切片,大蒜剁碎,爆炒,焖,再炒。蒜香排骨。取出腌了一个下午的排骨,下锅炸,捞起沥油,和辣椒蒜末爆炒。最后把土豆、莴苣切块,蛋打好,摩擦摩擦,再三下两下做一个囫囵汤。王小凤做饭,简直像在写诗——开玩笑,新西方出来的大厨!
      菜和汤都各就各位了,这时候钥匙插孔的声音和电饭煲的“叮”声同时响起来。
      “收发室有封你的信噢!”先进门的是陶乐的话。
      然后人才进来。陶乐热哄哄地走进客厅,蔚为郑重地的把信放在茶几上,然后开始解她那件长袖衬衣的扣子,“太热了!”她有点沮丧地叹息了一声,“天气预报明明说今天要大幅度降温……”
      “所以说天气预报的话不能全信嘛。”王小凤端着碗筷走出厨房,看陶乐拖鞋都没换,就急匆匆地去摁开空调。最终她的视线落到茶几的那封信上。
      “有谁会给我寄信来呢?”她想。

      谜底在五分钟之后揭晓。王小凤随随便便地刨了两口干饭,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心,起身去取信,在餐桌面前坐定了,挺直腰杆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四、明、期、刊。
      ……是编辑部寄来的。只这一下子,王小凤的心已经沉下去大半。这次没用电邮发,改纸质的了!她草草把信封撕开,一目十行地看了几眼内容,就把信纸扔到一边,闷声不响地继续吃饭。
      陶乐也在吃饭。这会儿她已经换上了一身短打,长手长腿白晃晃地露在外面,领口也很随意地敞着。刚刚洗过脸的缘故,颊上还有点没擦干净的水珠,鬓发湿漉漉地贴在耳际。她吃得很专注,可能是饿了,筷子都没停顿过。但尽管如此,她还是发现了王小凤的不对头。
      “怎么了?”
      王小凤有点可怜兮兮地抬起头:“阿乐!你说我是不是没有天赋?”
      陶乐放下筷子,顺手给她舀了一碗鸡汤……不是,囫囵汤晾起来:“你不要泄气!追求梦想的路上肯定是荆棘密布的。”她顿了一下,“何况你怎么会没有天赋呢?文学上的事情我不是很懂,但是你能把藕丁炒好、把排骨做这么好吃,也是一种天赋嘛。”
      然后陶乐就继续吃她的饭,没有再往下多说。她想不出还能讲些什么。
      王小凤把碗里的汤一口闷了。陶乐的话没有起到什么安慰作用,她觉得心头还是有点堵得慌。她干脆也专心吃饭,但因为之前加过餐的缘故,吃了几口就饱了。
      于是她放下碗筷,看着陶乐吃。
      “今天学校的事情多不多呢?”
      “有一点多……”
      “早上都叫你穿裙子的。刚刚回来肯定好热吧?”
      “嗯。下次不信天气预报了。”
      “说热其实也热不了两天……都快九月了,你秋装不多,什么时候去逛街买衣服?”
      “最近挺忙的……”陶乐也吃完了,站起来开始收拾餐桌,“不然你看到合适的差不多的顺便就帮我买了?”
      “好。”王小凤起身,把她手上的锅碗瓢盆接过来,“我来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奇妙的约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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