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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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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记不清我的名字,是的,我真的想不起来。也许你会觉得好笑,但是如果你像我一样,活了三百年,似乎更久,我想你也会记不得—说真的,就连我自己到底活了多少岁,我也记不得。
我只知道,晟叫我澈,大概,我本来就叫澈。
只是在我这三百多年的生命里,有些名字,伴随着拥有他的人和那些人的故事,却是我想忘也忘不了的。
咏岚
我生命最初的十六年,是在一个风光的大家族里度过的,我现在已记不清我父亲的姓氏,我母亲的容貌,说实在的,他们本没有给我什么真正的印象—因为从我记事以来,我身边便只有奶娘和丫鬟—奶娘说,大户人家的小姐都是这样长大的,但我不信,因为我的父母从来没有来看过我一眼。
后来听人说,我出生的时候有位得道高人经过,说是要收我为徒,爹娘自是不肯,那位高人告诫他们,说我天生灵异非凡,长大后恐有许多异处不为世人所容,若是执意留在身边,定要让我离群索居,不得与人接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也许是吧,因为即算我愿意跟别人交往,也没人愿意搭理我,包括我身边的奶娘和丫鬟侍者—虽然他们对我从来是恭恭敬敬、有问必答,但我知道他们心里是无可奈何的—其实不怪他们,他们只是一些凡夫俗子,当然也不希望跟不祥之人扯上关系。
在这十六年中,我的记忆里,唯一对我笑过的人,也是我唯一记得清名字的人,便是咏岚。
记得是一个下雪的日子,我独自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纷纷扬扬的大雪。忽然雪中飘来一阵的琴声,悠扬、清澈而甜美。
我循着声音走到前院—我知道父亲是不许我离开自己的花园到前院去的—十五年来我也没违反过—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去了—
其实父亲曾请过最纯熟的琴师教我抚琴,而这位弹琴者若要说技艺纯熟,甚至远不如我—仅仅三天,我的琴技就超过那位授琴于我的师父。
只是,这是我十五年来所听过的最纯净最甜美的声音—由抚琴者的指尖缓缓流出,落到我的心底。
于是我见到咏岚,她的目光从琴上移到我脸上的时候没有半分惊讶,嘴角上带着的那抹微笑始终也没有消失—我现在依然清楚地记得那抹微笑—如同她的琴声,纯净而甜美,令我心醉。
咏岚是我大哥新娶的妻子,听下人们私下议论,她长得不够美,肯定得不到我那位风流成性的大哥的宠爱。我却不觉得,至少在我看来,那个雪天我看到的那位抚琴的女子,她嘴角的那抹微笑,已胜过了府中那些花枝招展的姨娘宠妾的全部。
再见咏岚,已到了第二年中秋。那年府上举行花灯大会,母亲特许我蒙上面纱到前院来与兄弟女眷赏灯吟诗。
皎洁的月光照在咏岚的脸上,我发现她的脸比去年瘦削了些,似有些苍白,只是嘴角那抹纯净而甜美的微笑,一如从前。
我没有同她讲话,我知道若是被人看见她与我交谈,一定会有飞短流长说她沾染了不祥之气。一整晚我都静静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面无表情,其实我的眼睛却一直随着咏岚,随着她那抹令我心醉的微笑。
灯会散去的时候,咏岚走到我身边,轻轻的对我说:“小妹,你要学会笑,你笑起来,一定倾国倾城。”
我也听奶娘和丫鬟们私下议论过我异常美丽的容貌,我也听过她们说什么“狐媚之相,祸国殃民”,但如果不是咏岚那句话,我绝不会想到我也很美,我也能笑。
于是我开始对这铜镜绽开笑颜,镜中的笑颜很美,却始终没有咏岚那分透骨的清澈和纯美。
我是比不上她了,不过没有关系,我依然期待着与她的重逢,那个时候,我一定会向她绽开我最甜美的笑容,来回报她对我的期盼。
我最终没有让她看到我的笑颜,因为咏岚没有活过她嫁到我们家的第二个冬天。
那年冬天特别冷,很多人都感染了严重的伤风,咏岚也在其中。可是我却明明白白,真正要咏岚的命的不是伤风—至少,大哥那个同样娇贵的宠妾也患了伤风却熬过来了—听下人们说,当时父亲只买到了一份治伤风的特效药材。
我不顾所有人的阻拦,坚持要去看咏岚的遗容。
我看到她躺在那里,始终宁静而平和,嘴角那抹曾经令我心醉的微笑犹在,只是此时看来,却只有心碎。
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心怀感激,无论如何,上天在我初临人世的十六年里,给了我一个歌咏霓岚的女子,以及她比世间所有霓岚彩霞都美丽的微笑。
所有的人都在流泪,连我大哥和他的宠妾也惺惺作态的挤出了几滴眼泪,只是我没有哭,因为咏岚只教过我笑,而不是流泪。
我笑起来,一定倾国倾城。
咏岚如是说。
“小妹,你要不就拜祭一下,要不快回去。”大哥很不耐烦。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身,揭开面纱,回眸一笑。
我看到大哥惊为天人的神情,看到他身边的宠妾掩饰不住的嫉妒。
我继续地笑着,让所有的妩媚和热情从笑容中释放,在空气中流转,似乎连地上的积雪,也融化在这笑容之中了。
我知道,我的笑容,已经倾城倾国。
从那天以后,大哥便常常到我的花园来,想方设法找各种愚蠢的话题来同我搭讪。我知道他迷恋的只是我美目中宛然流转的妩媚与那能融化一切的笑容。
而我也不愿多说话,只是听着,笑着,美着。
而后,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
我知道他控制不了的,从我回眸一笑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陷进去了。
只是时间而已。
我可以想象到他在所谓的礼教伦常和自己本能的兽性中挣扎的痛苦—而最后,肯定是兽性占了上风—他不过是凡人而已,凡人都抵抗不了我的笑容的—何况,他还是那种最低劣的凡人。
其实我本不愿管别人的闲事,只是我忘不了咏岚。
既然他放弃了人间真正的天使,便让他在自己的□□中焚身殆尽吧。
于是我顺从了他,我让他日复一日的迷恋着我的身体我的容颜我的微笑。
直到一天愤怒的父亲将我叫去,当着泪水涟涟的母亲,逼问我们到底有没有逾矩之行。
我看到站在母亲身后大哥的宠妾—不,应该是他曾经的宠妾的时候,顿时明白了一切。
看着大哥在父亲的责罚下瑟瑟发抖的样子,我轻蔑的笑了。
我承认了一切,毫不在乎。
父亲在盛怒之下将我赶出家门,当然其中少不了大哥宠妾的火上浇油。
我转身就走,迈出大门的那一刻,我突然转过头来,莞尔一笑,“如果你们还有人想念我的话,可以去城里最有名的青楼。”
虽然我看不见自己的笑容,但是我相信,那笑容,一定依然倾国倾城。
我来到城里最有名的青楼,我对老板娘说我不卖身,只想在这里找个房间住下来,弹弹琴,唱唱歌,如果遇上顺眼的人便见一见,若是住腻了,便抽身离去。
我知道这不合青楼的规矩,但我也知道她不会拒绝—这凡世间,本没有几个人能拒绝我的笑容。
三个月后,我见到被两个家丁架上楼来的大哥,瘦骨嶙峋,面容憔悴。
他说他是来见我最后一面的,他告诉我他为了我亲手掐死了他的宠妾,现在抓他的官兵正在青楼外面。
“那你快随他们去吧,免得妨碍了人家的生意。”面对着他错愕的神情,我的笑容,倾国倾城。
只是我的思绪,又飘回了那个雪天,那段清澈的琴声,那个抚琴的女子嘴角上的微笑,纯净而甜美。
那样的笑容,才是真正的倾国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