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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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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闹钟刚响,原轩就睁开了眼睛,伸手去摁掉闹钟后,在床上静静呆了一分钟后,这才从被窝里钻出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活动活动下手脚,最后去叠被子。当他掀开被子的时候,忽然发现床单上有很多细小的黑毛,看起来就像动物掉毛一样,他拿起一根毛看了又看,越看越像是动物的毛,可是他们家根本没有养宠物啊。会不会是被子掉毛了?这念头刚冒出来就被掐掉了,他盖的是套着被套的棉被,再说了,他们家根本没买过绒毛被子,而且买的被子全都有套上被套,也没有黑色的,怎么可能掉毛?
原轩扔掉手里的毛,把被子抖干净,又去拿来鸡毛掸子,把床单上的毛扫干净,再把房间给打扫一遍,这才安心地开始新的一天。
吃完姐姐的做的早餐后,原轩背上书包,跨上自行车,在街上狂奔。他喜欢早晨清新的空气,更喜欢这座淳朴的城市。
廷略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回味昨晚的事情,总感觉身上还残留着原轩的芬芳,他抬起手嗅了嗅,那一缕芳香非常弱,但是他还是如视珍宝一样攥紧了拳头,想把那股味道永远地留下来。
再一看床头的闹钟,还有一个小时才上课,但是他已经没有了睡意,便起身准备上学。
当他走到学校附近的时候,就看到原轩骑着自行车飞奔,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如阳光般照亮他朦胧的双眼,他顿时浑身一震,喉咙发出低吼,撒腿就追上去。他看到原轩把自行车停在自行车寄放处,便悄无声息地站在他的背后,默默看着他。
原轩停好车,刚一转身,就看到廷略站在了背后,他差点就被吓到了。
原轩没好气地说道:“大哥,你能不能别突然出现,会吓死人的。”
“你昨晚睡得好吗?”廷略突然问道。
原轩一愣,这问话有点唐突啊,但是他还是礼貌地回答了:“很好,你呢?”
“睡得很好,就是在梦里想到你,梦里的你抱着我睡觉,还摸我的毛,后来我就醒了。”
“这是什么意思?”
原轩后退一步,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廷略,“梦见我干嘛?谁抱着你了,别说得那么肉麻好不好。”
廷略皱眉,他不喜欢原轩故意跟他拉开距离,那种感觉很不好,他向前一把将原轩拉过来,然后二话不说就走。
原轩先是一愣,然后死命反抗:“别拉啊,哎,放手啊,我自己会走,你要带我去哪?喂,你有听到我说话吗?”
“我放手,你会跑。”廷略皱眉,脸上明显摆着不情愿。
“我不会跑的,我自己走就可以了,我们都是一层楼的,一起走就好了。”原轩好声好气地跟他说,原轩摸不透廷略的个性,感觉他有时候像个孩子,有时候又像一个流氓,加上以前的名声,原轩还是忍不住拉上一道防线。
廷略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最后放开了抓住原轩胳膊的手,原轩甩了甩被拽得生疼的手臂,刚迈出一步子,结果手就被拉住了,他低头一看,廷略的手拉住他的手,抓得紧紧的。
“我想自己走。”原轩抗议。
廷略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想过了,还是拉着手比较好。”停顿了一下,然后补充一句,“捉住的猎物如果不吃掉,也要咬死,不然它们就会跑掉。”
“猎物?你说话怎么那么莫名其妙?喂,放手,大家都在看,影响不好。”
可是廷略根本不为所动,一路拉着他的手走上教室才松手,然后说:“你的手很软,很舒服。”
说完,转身离去,丢下原轩一个人在那里愣神,原轩此时内心世界简直就是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一大早就这样莫名其妙,还被风云人物拉着手走过一段如此漫长的路程,一路上备受瞩目,好想挖个洞钻进去不出来了。
“完了,要是被传出什么可怕的谣言怎么办?”原轩蹲在地上抓挠头发,他只想简简单单地度过学生时光啊!
狄耀和空珠站在楼梯口处,两人待在墙角静默不语,直到原轩走了才说话。
狄耀艰难地问道:“你看到了吧?”
“废话,当然看到了!”空珠白了他一眼。
“老大这是转性了吗?”狄耀问出了他心中的疑问。
“你是不是跟我想的一样?”空珠抛出一个问题。
“应该是吧?”狄耀眨巴着眼睛,又说,“老大不是喜欢女的吗?”
“男的女的很重要吗?关键是人家喜欢,你懂不懂?白痴!”
空珠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掐了狄耀胳膊,痛得狄耀哇哇直叫,“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狠毒的招数啊?痛死人了。”
“女生中最流行的老虎钳,百试不厌,男生中招必倒,好使得很。”
“你是男的好不好?”
“招数不分男女,有用就行,对付你,还真用不上君子之道。好了,别废话,迟到了就惨了,第一节是老秦的课,迟到了又不知道他会怎么整死咱们。”
“完了,我没做作业!”
“节哀顺变。”
“借我抄抄啊。”
“有两张试卷呢,注定抄不完的。”
两人踩着铃声进入教室,老秦只是看了他们一眼没说话,铃声未过,不算迟到,老秦是个有原则的人,不跟他们计较,只是皱了皱眉,心想,怎么又是他俩,也太准时了吧?
解释一下哈,老秦,是他们班的数学老师,非常严格,还是年级组组长,非常有威严,负责,对于学霸来说,这是福音,对于学渣来说,这就是晴天霹雳。
廷略坐在座位上,霸气地翘着腿,两手插裤兜里,面无表情地看着黑板,偶尔伸出右手拿起笔来写一下。看那样子,别提多漫不经心了。
老秦在讲台上孜孜不倦地解说着昨晚的作业,他看了眼最后面的学生,大多数都倒下了,只有角落的廷略神奇般地坐着,他早就听说这个学生自从回来后就变了个人,他也是有目共睹的,他看过廷略的上次测试,除了数理化,其他科目都进步很大,他内心那个急啊,这孩子好不容易努力起来,要是能够拉他一把,说不定能及格。其他老师对于廷略的状况都十分满意,如果只有自己教的数学没起色的话,那他岂不是成了笑话?这可不行!
老秦不甘心,心里琢磨着怎样提高廷略的数学成绩。
廷略感受到了老秦的视线,他警惕地直视老秦,老秦顿时浑身一个激灵,连忙移开视线,他默默擦了一把汗,这学生的视线怎么那么杀气腾腾,差点吓掉他半条老命。
廷略脑海里浮现出一道道数学公式,这些都是这具身体的记忆,有点模糊,但是狼能够通过这点记忆听懂数学课,狼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为什么这个叫廷略的人类要隐藏自己的聪明本能,把自己伪装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难道这是为了保护自己吗?在他们那个残酷的世界里,捕食者经常会遇到一些诈死的小动物,他们经常跑到一半就倒地不起,捕食者还以为他们死了,一转身,结果那个“死掉”的小动物就扑腾一下站了起来,一下子就跑远了,只留下错愕的捕食者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自己的食物飞走。
人类难道也会装死吗?这是保护的本能吗?
但是经过观察,人类这种本能很强,但是装傻这点不常见,他有看过宫廷剧,里面的人类勾心斗角,手法残忍,看得他这头狼都一惊一惊的,装傻的人是有,但是他们却一点都不傻,甚至更加聪明,想得更长远,这点是他们这些非人类所不能超越的。
如今他拥有了人类的身体,人类的大脑,人类的记忆,他已经能够用人类的方式去思考问题了,发现人类真的是种智慧型动物,只是他讨厌人类自以为是,认为自己能够凌驾于万物之上,甚至残害其他动物,这点他无法忍受,更加无法忍受自己的同类在人类手中逐渐消亡。
他不想成为最后一匹狼,哪怕他还是狼的时候,也是孤身一匹。
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拿起水杯们猛灌几口,这水的味道完全比不上他以前喝的河水,甘甜可口,这里的水有别的味道掺杂在里面,听说人类喝的水都要经过处理,怕里边有不干净的东西,可是加工后的水也不见得有多纯净就是了,尤其是味道,完全不一样了。
他又想起了昨晚的事情,在密闭黑暗的房间里,呛鼻的味道,嘈杂的歌声,还有满桌子的瓶瓶罐罐,还有那种喝了之后浑身发热,头脑不清醒的被人类称之为酒水的饮料,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他非常不喜欢失去清醒的感觉,这对于他来说是致命的,如果不能保持清醒,他随时都可能丧命,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喜欢这些麻痹感官的食物。
那些根本不能称之为食物,因为它们不是支持生命的来源,更像是损耗生命。
不过,失去理智的自己似乎本能地选择了原轩。廷略不禁莞尔,那么就是他了,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了。
另一边,原轩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头危险的狼给盯上了,心里还惦记着人家,一想到对方拉着自己的手,脸上不禁一红,他长那么大也没做过那么出格的动作,哪怕对方是男同胞,可是手拉手还是让他很不好意思,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