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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识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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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云第一次见到林长兴是在大二开始的那个秋天。
兰市的秋实在清美,两河一江穿城而过的它不仅不会像其他城市那样免不了九、十月间的浮躁,倒更比之花蝶乱舞的春日又少却一分喧哗……而这美中之胜,则要数杞河之畔的‘边边街’了;
‘边边’二字是南省一带的土话,意指边缘偏僻的所在,这‘边边街’的名字,还是早在几百年前明朝的时候就得了……那时候的杞河比如今更清澈,河畔之东就是城郊,人烟冷僻,只有几座香火不太旺盛的小庙零星散落……如今时隔境迁,旧时的房屋早已拆去,不过那些原本关在孤庙内的娑罗树却意外地显了出来。
娑罗树原本不算稀罕,来源也早明确。似在北宋时,贾思勰就业已为其正名——“ 盛弘之 《荆州记》曰:‘巴陵县南有寺,僧房牀下,忽生一木,随生旬日,势凌轩栋。道人移房避之,木长便迟,但极晚秀。有外国沙门见之,名为娑罗也。’”虽说北方这树少见一些,不过到过云南的人却应该都见过娑罗成林之景;只一样很特别,在‘边边街’生长的这一小片娑罗很有些怪异——这树本应是四季常青的,可一进深秋,‘边边街’上这些娑罗的枝叶竟都会变成红色,血一样的红色……而且,这树移到别处都不如此,只有生在这里才会这样……
‘皇朝佳府’就是开在这‘边边街’上的一家兰市城内数一数二的高级餐厅。老板是北京人,所以店名取得似乎是在替他溯源。今天黄光军就是在这里请木云吃中饭。当然了,虽说是他请,可总也要拉个埋单的,而这个付钱的男人就是林长兴了。
木云平时倒不像其他家里面父母做了官的年轻人那样随随便便就出来应酬饭局。可黄光军是他哥哥的发小,并且平时也都经常来往家里,所以今天既然黄光军说是要替他进入大二好好庆祝一番,木云也就没推辞。
包房顶在2楼;一进去,木云抬眼就看到黄光军旁边坐着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留着几近于平头长短的小莫西干头,下巴很方,鼻子特别大,倒很有点儿西甲球星的范儿。见来了,黄光军忙殷勤地拉木云坐下,又介绍两人认识。木云这才知道这个男的叫林长兴,是做汽车轮胎生意的,黄光军则随口说人家是他的远房表哥。
“原来是雷区长家的小少爷,幸会。”
木云没想到对方居然认识自己,笑了笑,眼神则立马在询问对方说破这层的用意。
“小兄弟,你别介意。我和你哥雷克杰也认识,以前就听他提起过你。”
木云听完心下释然,倒觉得面前这人坦诚了,也就凑趣道:“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姓木不姓雷么?”
林长兴摇摇头。
“因为雷区长是我继父,我生父姓木。”
“哦。这个姓倒是少听见,姓得好,容易记住。”
说罢三人都相视哈哈一笑;先是黄光军放下心来。他本以为林长兴的话说急说粗了,不但会弄得穿帮还要得罪木云;可没想到木云今天倒是随和,而且言谈间似乎还和林长兴有些投缘。
谁请客,自然是谁费神来安排菜品。这家店号称做的是宫廷膳食,包房消费更是要人均一千元起;黄光军既然为了讨木云的欢心,也就所幸把什么招牌的八珍鸭、宝塔和牛肉、珍珠鳕鱼神仙炉之类的招牌菜都点了个遍。反正么,又不用他付钱。
可木云平时是少动荤腥的,家里的一应亲友,除了他的姑表兄弟苏阳也就算他吃得最素。所以今天虽然满桌的佳肴,他倒也只用鸽子汤泡了些饭,又随便拣了几筷子鱼肉应景而已。
林长兴这些年什么码头都跑过,各种官宦家子弟也都没少见,可像木云这么长得明净、穿得素净、吃得也清淡的倒是头一回见。就笑到:“小伙子就吃这么点?!回头身体吃得消吗?”
黄光军忙咧嘴笑道:“兴哥,你这不懂了吧。人家这叫什么……叫什么时尚范儿,否则好多好衣服穿起来是不好看的!”
林长兴点点头:“这倒也是,dior homme的设计还是要这样匀称到贴骨头的身材穿起来才好看。长成小兄弟这样的,要是走在香港的路上,那星探肯定是要上来递名片挖人的。”
木云听他说话,后面的奉承话没往心里去,可对方一眼就能看出他穿的是什么倒让他有些意外。于是,他就又仔细打量过林长兴一遍——虽说现在的各路暴发户也开始处处讲究着学穿名牌,但有些东西却是天生很难改掉的;譬如说牙齿,如果是暴发户,那多半是农民出生,一般牙型也就会比较散乱,即便漂白矫正过,也还是会有端倪可循。而林长兴的牙齿是自然的颜色,齿面上还可以隐约能看到烟草留下的旧痕,但却十分整齐,这说明他很可能是出生在一个有不错素养的家庭。然则,这也不能就以此定论,因为木云目测他的年纪约莫也就30来岁,所以兴许会是个富二代,那很有可能他爹是个暴发户,因此如果往上溯源那原本的出身也就可能还是在乡野农垦之中;故而,木云还须要再看他的牙龈;要知道,如果是三代以内是贫寒务农的出身,那大多也有个特点,那就是牙龈会过寛过厚,稍稍大笑牙龈就会轻易露出唇外,这是一种由于食物结构而造成的基因传承。可林长兴的牙龈却细致地与牙齿嵌合,均匀服帖。木云心里不免微微一动,如此看来,这林长兴倒恐怕真是个有些底蕴的家庭出来的,但为什么这样一个人会和黄光军这么个不入流的天天只会跟在雷克杰屁股后面拍马屁的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称兄道弟呢?
越想木云越觉得有趣,忍不住就接话道:“Versace的衣服我心里其实更喜欢,突出男人的线条和狂野,特别性感。只不过,没有林大哥这样的好肌肉那是穿不出来的。更何况,细看林大哥这样里里外外的一身搭配,好特别。”
林长兴笑道:“小兄弟是行家啊,我班门弄斧要自己打嘴了;那你说说我这样搭配怎么特别了?”
“墨红色的日西服、墨红色的衬衫、墨红色的领带。我听说在日本做□□大哥的才爱这样用同色系搭配。”
听完这话,林长兴忽用一只手指着木云,头却冲着黄光军那边哈哈大笑起来:“老黄你听听,你听听。小兄弟说我是□□。原来日本□□这么穿的啊,这可长见识了!”
黄光军这会儿已经大半瓶好洋酒灌下肚,听什么都开心,忙笑道:“木云,靠!我还不知道你有这本事啊!成看相的了!人家穿什么你就能看出人家干什么来?!那你再多看看岂不是他什么时候取媳妇生孩子都能看出来啊?!”
黄光军的酒话没人真去理睬,林长兴喝了口酒,又笑道:“我要真是□□,小兄弟,你怕不怕。会不会吃下去的都吓得消化不了。”
“□□干嘛要害怕?”
“打打杀杀,动刀动枪的,您这样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儿不怕?!”林长兴眼神里微微有些不屑。
“打打杀杀就算□□啊,那黄哥他们这群干刑警的也成天家枪林弹雨、受伤挂彩的,又算什么?”
林长兴被他反问得愣了愣,想要辩,可又觉得初次见面这样不妥当,只好冲黄光军笑道:“到底是人家大学生有文化,我这大老粗说不过。来来来,我自罚一杯。”
剩余的功夫不过是三个人天南海北的瞎扯。酒足饭饱,木云早已看不惯黄光军的醉态,就先站起来告辞。黄光军和林长兴忙都要送他,但木云坚持婉拒,一定说要自己打车回去。
临别时,林长兴悄悄塞了张名片给木云,小声道:“小兄弟说话有见识有文化,我真心想交你这个朋友。要是看得起我,下次约出来再聚。我随叫随到。”
“林大哥抬举,有机会我自然是要高攀的。你那个远房表弟醉了,你去管他吧。”木云不紧不慢地微笑说完,回头扬招过一辆出租车从容离开。
返家路上,木云留心向车窗外张望一遍,只看到那片娑罗依然还郁郁葱葱的,枝叶苍绿可爱。心下便猜测或许是今秋的西风来得迟,所以她们还都不肯裹束红妆御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