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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第二章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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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夜是怎么过去的,天又是什么时候亮的,兰珊完全没感觉,她觉得自己像被掏空了的木乃伊一样,皱巴巴得倒在床上,昨天酒宴上的事被自己硬生生的屏蔽掉了,只记得自己飞跑出来,打个车就回家了,至于后面一片脚步声,喊叫声全没理会,她也理会不了,心痛的像被同时扎了十几刀,出租车司机一直在后视镜里瞄着这个女人,因为他怕自己拉上了一个精神病,这女人一直在后座嘟囔:“真不是个男人。”一直到下车还是摇摇晃晃的。
兰珊的情绪在见到老太太后才稍有点控制,她不得不控制,用心里的那点良知控制,再好的老太太也不是自己的亲妈,那是沈志平他妈,是自己的前婆婆,只不过老太太啥也不知道罢了。事已自此,她已经不太坚定了,我他妈的真是贱的不清,替作践自己的人养妈。
老太太见儿媳妇脸色铁青,一句话也不说,也不敢多问什么,这媳妇孝顺是真孝顺,就是很有个性,她一农村老太太,城里的媳妇一结婚就把她接来,好饭好衣养着,尽心尽力关心着,她感激着呢,就是自从儿子去美国工作后,儿媳妇就几乎没什么笑模样了,虽然还是会笑,但看着都很苦,用农村人讲话:这娃太想他男人了吧,所以她总是在儿子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能从美国调回来就赶紧调回来,这又俊又乖巧的媳妇你不好好疼着,可怜啊。尤其是老太太更着急抱孙子,村里别人家的孙子早就会打酱油了,志平因为上了大学又念了硕士,结婚已经是太晚了,而结婚快四年了才怀了个娃,前一阵还掉了,儿子媳妇都不说是咋回事,老太太更不敢多问,城里人讲究自在,儿子又去了美国,媳妇不要孩子她也不敢说啥,就是心里干着急,眼看着一脸冰冷的媳妇只是和自己点点头就进屋了,老太太回自己房间一顿长吁短叹。
这一夜,兰珊在床上坐到天亮,佛说: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她把自己的婚后人生盘点了一遍,她要找出这段孽缘的因果:
和沈志平双双硕士毕业后,立马就去登了记,这倒不是她对婚姻急不可耐,而是因为现实逼迫,兰珊的出身虽不是大富,但是名副其实的书香,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哥哥早年就留学美国,娶了嫂子就把父母都接过去了,兰珊因为沈志平的关系,一直没动去美国的念头,不是沈志平不想去美国,是沈志平有个几乎瞎眼的妈和正在念书的妹妹,他走不了,山村里的凤凰男那是必须要养家的,幸好,兰珊父母离开的时候把原来的三居室过户给了兰珊,他们很快就在那里成了家,也把老妈和妹子都接来了。家是有了,事业呢?兰珊凭借优异的外语和靓丽的形象,及其顺利的进到本城最大的物流公司“航星”物流,从业务员做起,只用两年就做到了部门主管,真是爱情事业双丰收,那时候的幸福指数高的离谱,而沈志平就不是太顺利,虽然是同样学历,但他学的是经济,满世界的经济硕士,没有点背景的想出头难如登天,不能看着丈夫天天垂头丧气,兰珊把自己的嫁妆拿出来资助沈志平参加了广交会,沈志平的事业也就从那时候开始起步了,认识了几个国外的客户,从最小的几箱货做起,依旧是在兰珊丰厚嫁妆的支持下,居然也慢慢风生水起,开了个小公司,当上了小老板。
兰珊至今也清晰的记得,拿到第一笔货款后,小夫妻两个特意跑出去庆祝了一下,当时沈志平意气风发,举着酒杯感慨万千:“老婆,谢谢你,从认识你的那天开始,我就转运了,你就是我的福星,以后我不要你再为我奔波了,我要让你成为最幸福的沈太太。”
幸福。。。。。?在电视上看到央视记者满世界追着人问“你幸福么?”,兰珊心里就想这是哪个策划这么牛掰,这就像在亿万人民面前逼着你脱光衣服数数自己身上有几个伤疤一样,反正她兰珊就是这感觉,幸福么?她能回答两个字:“曾经”
一段好姻缘怎么迅速变成孽缘的?
那一定是有个契机,这个契机不是别人造成的,恰恰是兰珊自己一手创造的。
农夫和蛇的故事人尽皆知,但不是人人经历,大概是上帝看着兰珊这个女人,天之骄子,顺风顺水,人见人爱,美的冒泡,感觉非常的不爽,天下都是你这样的人,谁还来信奉我呢?好吧,我给你安排个桥段,大反派女二号登场,其实这大反派早就潜伏在兰珊身边了,乔美娟——兰珊高中的同学,曾经一起逛街比赛看谁更吸引眼球,一起背后叽叽咕咕议论哪个男生更帅,一起被窝夜谈憧憬未来夫婿,甚至一起为了初恋男友争风吃醋,不知道是不是争风吃醋这事闹的有点玄乎,高中毕业后乔美娟消失了很久,再见面已经是彼此大学毕业一年的时候,有一天,乔美娟突然出现在兰珊工作的“航星”,非常惊艳的给兰珊来了个“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兰珊向来是人缘超好的那种人,公司新来了曾经的闺蜜,还是在自己手底下,那不得举全部门之力来传帮带?于是乎,乔美娟一路绿灯的在航星落了脚,刚开始找不到客户,兰珊甚至把自己的客户分给她让她去跟单,这有啥,兰珊虽然深谙职场规则——职场无朋友,打拼靠自己,但天生的侠客心态,让她蔑视这些规则,那可是青梅发小,咱们姐妹谁跟谁,应该同进同退不是,可惜,上帝造人不是她的逻辑,虽然同是美女级风范,骨子里的内容可全都不一样,进公司三个月后,也就是乔美娟在兰珊的大力支持下刚刚转正的时候,公司里就传出乔美娟和公司孙老板的大公子有一腿,本来孙老板已经属于半退休状态,公司基本是在孙家大公子的掌控下,乔美娟天生丽质,要拿下痞气十足的大公子那是小菜一碟,兰珊劝过她,语重心长的,“美娟,就你这条件,还用得着往小三大军里挤么?”话糙理不糙,兰珊说话向来直白又肺腑,但乔美娟的腹黑程度,兰珊根本无法想象,“珊珊,别说那么难听,我告诉你吧,小三儿里是分三六九等的,要想做第一等的,还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那是能耐。”兰珊哑口无言,第几等小三还不终究是小三么,有什么牛掰?但做不做小三是人家的私事,做朋友的可以劝说,绝不会干涉,兰珊就眼看着乔美娟骑着自己给她牵过来的马,挎着小三的刀,一路高歌猛进,把业务二部的主管位置迅速收入囊中,可以和她分庭抗礼了。之后的桥段凡是看过经典职场剧的人都能猜到,乔美娟充分展现大反派的各种手段,上压,下挤,蚕食,瓦解,那叫稳准狠,到兰珊真的相信她是在故意排挤自己的时候,她的领土已经被割让,强占到所剩无几,客户被乔美娟分化,转移,手下猛将被威逼利诱,兰珊基本已是光杆司令,没有翻身余地了,于是,毫无悬念的,兰珊只能卷铺盖走人。
这一仗,乔美娟胜,兰珊败,
胜利者当然会一脸得意地来挽留:“珊珊,你也不必走啊,客服部还有空位呢,你的性格其实真的很适合做售后的。咱姊妹当初不是说好要好好打拼出一番事业么,怎么你半道撇下我呢?”兰珊当场差点没吐出一缸子血来,她真的开始好好端详起这个女人来,这铁壁铜墙一样的脸皮是怎么练就的呢?
“美娟,我和你有杀夫之恨?夺子之仇?还是我小时候不小心抢过你一个馒头啊?我咋就剥夺了你做一个好人的机会呢?”
乔美娟哈哈大笑,伸出大拇指:“真的,兰珊,我其实挺佩服你的,尤其是你明明输的这么惨居然还能开玩笑。”
兰珊想了想,笑了,用食指点点乔美娟的脑门,“你这里装的东西和我不一样,你怎么能理解我呢!”
不是不生气,不愤怒,这样的垃圾桥段,搁谁身上不得捶胸泣血呢?兰珊也一样,这样的时候也和其他小女人没啥区别,叽叽咕咕,喋喋不休,肚子里一堆苦水不喷出来不得沤出毛病来?那个时候,沈志平还是义无返顾,大义凛然地做着兰珊的垃圾投放站呢,所以兰珊的心理平复速度很快,辞职了?有什么关系,沈志平带着兰珊大江南北溜达了一圈,结婚的时候不是没旅游么?正好这回补上,回来的时候兰珊也就气定神闲了,工作也暂时不找了,修心养性当个沈太太,专心孕育沈家后代。兰珊不是一定要在职场上血拼才能找到自己位置的女人,换个身份,她照样心安理得。结婚生子——贤妻良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样的路线图她也能接受,乔美娟出手是狠,可惜,没打到最痛处。
那时候的上帝似乎还公平,在兰珊最失意的时候送来了兰珊最渴望的东西——一个孩子,她和沈志平盼望很久的爱的结晶,抚摸自己的肚子大感生命神奇的时候,兰珊是感谢过上帝的,本来她是真的抑郁,她兰珊活了20多年,上不愧天,下不愧地,中间对得起父老乡亲,怎么就平白无端叫朋友下了狠药呢?但是好人有好报吧。一个母亲的身份足够平复她的愤懑不平。
然而,她是太低估上苍弄人的残酷了,祸不单行,灾难往往都是连锁效应,脚跟脚的来,一点喘息的时间都不给你。
怀孕三个月的准妈妈兰珊,每天的作息无比精确,上午在海量育儿资讯里徜徉,下午午睡,晚上和老公执手散步,那段时间老太太回乡下去了,两口子三个人过的无比滋润,然而,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晚上陪同散步的老公开始晚归了,也开始有点神魂恍惚了,兰珊不是没注意到,但是,在外面打拼的男人,应酬多了很正常,生意有烦恼更正常,做主妇的原则是啥:温良恭俭让。兰珊关心但不纠结,男人够累了,自己怎么能再去怀疑他,折磨他,他养着的是理解他的女人,不是拎着耳朵让他背圣人语录的老师。这太太够完美吧,兰珊要做什么都力求完美,完美的职场女强人,完美的家庭小主妇。然而,现实不完美,而且血淋淋。
一切完美注定要在去年的那个冷冬里被撕破,在一个莫名其妙的短信后发酵。每个周三下午都是兰珊去上育儿课的日子,但那个周三,她上课上到一半时,来了条陌生短信:“回家看看,马上。”
就算兰珊不够聪明也立刻意识到这短信的意义,在回与不回之间挣扎了5分钟,就这5分钟,让她在幸福与不幸之间打了个转儿,没有哪个爱丈夫的妻子会拒绝捉奸的诱惑,真的,那是种奇怪的诱惑,就像你明明知道身后是鬼,你的眼睛也忍不住要去瞄它一眼,越恐惧越想看,本来就是人类的特性。
兰珊之前从来没怀疑过沈志平的忠诚,一丝一毫都没有,她的志平,多朴实,多重情,多感恩的一个男人,虽然有点小拜金,小心眼,但哪个男人不想飞黄腾达,不想娇妻美眷,追求金钱与守护佳人,那是男人的本能不是?她忘不了当年她同意做他女朋友时他大喜若狂的表情,像天上的月亮突然掉到他怀里一样。对啊,因为她是兰珊啊,多少男人欲罢不能,虎视眈眈的兰珊啊,那个花容月貌,知书达理,温暖善良的兰珊啊。
是什么改变了?不是时光不是兰珊,因为时光不够久远,兰珊亦没变,所以在打开家门走进卧室的那一瞬间,兰珊是恍惚的,迷惑的,她的志平还真的是和别的女人在他们两的床上,就是某些电视剧的脑残编剧编这样的桥段也不会这么白痴,西门庆满大街都是,但那潘金莲为啥就是乔美娟!!!!
这也太狗血了吧!!!无良的老天安排这么低级的阳谋。
床上那一对男女,瞪着四只眼睛看着兰珊,男的慌乱,女的诡异,兰珊就那么站了整整一分钟,面无表情,镇定到让人发指。最后,她居然笑了笑,“真好,你们两个。。。。。都对得起我。。。。。”
这一仗:乔美娟完胜,兰珊惨败。而且这一次,兰珊真的倒下了,朋友没有资格让她倒,但沈志平有,就一刀,捅破底线,直接致命。
兰珊离开家暴走了一夜,她无处可去,世界都坍塌了,到处是残垣断壁,赤裸裸的狰狞,她想不明白,是什么东西不对劲了?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对劲的?怎么能短短数月间,她的生活就从阳光明媚变幻成凄风苦雨呢?拼命地想,想到筋疲力竭,身体和心灵在那一夜急速枯萎,骤然间如老了十年,
什么都没有了,事业,家,丈夫,还有,还有她那么悉心保护的——她的孩子。
已经像小豆芽一样的一个小生命,就在她妈妈惨败的当夜悄然消逝了。像是给这个巨诡桥段画上了一个血淋淋的句号。
还有什么失去比这样的失去更惨痛?绝没有,所以什么背叛,什么阴谋阳谋,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本不该逝去的消逝了,无可挽回!
当一切尘埃落定,所有恩怨对号入座,兰珊的生活也就蜕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了。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再有色彩了,曾经五光十色的生活,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吧,不知道别的人在这样一系列的变故后会怎么样,她只知道自己还在活着,只是活着,在苍白的世界,像行尸走肉。
沈志平不是没求过兰珊,下跪忏悔,赌咒发誓,痛哭流涕,一样不少。可惜,对面那个兰珊突然就不是自己无比熟悉的兰珊,那个嬉笑怒骂,善良平和,宽容大度的兰珊夭折了,身体像被注入了液氮,远远的就能感觉那丝丝凉气,连目光都能冻伤人,沈志平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瘦瘦弱弱的女人这么让人有压迫感,他是鼓起十二分的勇气来求兰珊的,本来他绝没想到这事件的后果会如此严重,他软求硬求大半天,兰珊却只是递给他张纸,上面赫然五个字——离婚协议书!
“珊珊,是我错了,我保证决不再犯还不行么?你怎么一下子就不相信我了呢?再说,这就是乔美娟下了个套儿,你都知道的,就不能原谅我么?”
兰珊终于低头看了看沈志平,“没错,是乔美娟下了个套儿,一点没技术含量,特低级的套儿,——可你明知是套儿,为什么要钻进去呢?为什么呢?”
沈志平无言以对,嗫嚅半天才做最后的争取:“我们还有孩子呢,为了孩子再给我个机会好不好?”
这次兰珊站起来,转过身看都不再看他,“孩子没了,咱们两个侩子手还好意思再在一起么?”没有眼泪,也不激动,兰珊非常麻木,从肚子里的孩子逝去的那刻起,她反复告诉自己:我是个侩子手。我是个侩子手。
最后,她转过头,盯着沈志平:“你们两个给我记得,好好等着我,别怕,我不会咋样的,只不过是讨个公道。”
兰珊想做成什么事,总是能贯彻始终,于是,婚离了,她从未婚,已婚,到离婚,兜转了个圈子,容颜未老,心却枯槁。世事弄人,夫复何言。
家庭小主妇又重新杀回职场,只不过,这一次开始的好困难,本城的物流界就那么点容量,退出去的人想回来,谈何容易,尤其有位手眼通天的业界新星乔美娟层层堵截,兰珊简直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以前的同行,不乏同情者,却甚少施以援手,整条平安街是本城写字间最集中的地方。满街的白领都明白一个道理,职场里,成者王侯败者寇,今天你发了善心,明天你就可能被踢出平安街,连谁踹你的都不一定知道,不过兰珊并不气馁,“他自狠来他自恶,我自一口真气足。《九阳真经》的真谛,她当了座右铭了,乔美娟,你好好地玩,你要是不认真点,我怎么能尽兴呢?
如果不是又见到沈志平,兰珊是不会掀开自己那层平静淡定的保护膜的,如果不是沈志平咬定孩子是她打掉的,她也不会崩溃的,王八蛋!在那个凄风苦雨的夜里,她饥寒交迫心力憔悴,所有的感官似乎失灵,肚子疼了那么久都没注意,是必然的吧,在冰冷的手术室亲眼看着那团小生命悄然离去,她已经知道了,是必然的,她什么也留不下。
但即使那时候,她也把失去孩子的罪过分一半放在自己肩头,因为她没控制好自己,她忘了肚子里还有小宝宝,她没保护好他,那是她的罪过!枉我兰珊大好青春都给了这个根本就不懂她的男人,王八蛋居然会觉得是她狠心的做掉孩子?
王八蛋,沈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