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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风起 ...

  •   西风渐冷,秋色已深,院子里开满了一茬茬的菊,一只苍鹰掠过苍穹,忽然就落在了屋角栖息。马芳铃倚在窗边默默凝视着院中的景致,懒懒地指了前方,道:“小翠,你飞上那头的屋顶给我跳支舞吧!”
      一旁侍奉着的婢女悄悄地抬起眼,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你,你的烧退了吧?”
      马芳铃拢了拢身上披着的雪白的狐皮,然后翻了个白眼,百无聊赖地哼道:“你才发烧了呢!”
      婢女小翠颤颤巍巍地垂下了头。马芳铃无聊地叹了口气。她想自己如果真是发烧了该多好。
      然后会有人告诉她,她只是做着一个长长的梦。梦里有杀人的江湖,梦里有带刀的侠客,梦里有个家住在关东万马堂……
      这个时候,故乡应该还是穿着单衣的温暖的神奇的南国吧。
      当那些记忆最终成为心底的零碎,当她已习惯古时关东的生活,只是偶尔,就像此时此景,也会泛起一点西风独自凉的忧伤。
      “好久没见到老头子了,他最近又去哪个狐狸窝混去了?”马芳铃回到贵妃躺椅上,一边吃着糕点,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小翠柔顺地半跪在地上给她捶腿,一边回答道:“小姐终于想起问问正经事了。近些日子整个万马堂都在为一场盛宴准备着。听说堂主已经发出旌旗令,要宴请江湖上好些个了不起的英雄豪杰。”
      “切!”马芳铃冷笑一声,悠悠地长叹道:“我们家啊,除了杀人越货,还有什么是正经事!”
      婢女小翠识趣地闭上了嘴,而马芳铃也沉着脸,默不作声。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万马堂,也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就是万马堂的三老板,马空群。
      说到万马堂,必然先知道一首歌:
      “天皇皇,地皇皇。眼流血,月无光。一入万马堂,刀断刃,人断肠!”
      “天皇皇,地皇皇。泪如血,人断肠。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
      没人知道,这首凄婉的歌是谁唱响的,正如没人知道,出生低微的马空群是如何成为叱咤江湖、统领关东的万马堂堂主。
      但她知道。她知道自己就是踩着父亲杀人的血,一步步成为万人称羡的千金大小姐。
      关东,边城。她是边城的公主,她父亲即是边城的王。
      “盛极而衰,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马芳铃低低地沉吟着,然后合上双眼,准备再睡个回笼觉。

      秋日苦短。
      她醒的时候,天色竟然已暗。
      桌上的碧玉花灯,火红的烛光跳跃着,照耀着桌边的人,给那略显苍老和疲倦的脸,蒙上一层温柔的暖色。
      “爹!”马芳铃揉揉惺忪的睡眼,慢慢地从躺椅上坐起,小声嘀咕道:“你来了,她们怎么也不叫醒我!”
      马空群看着自己的女儿,开口,声音却一如人前冰冷,“她们说你之前病了?”
      “没什么,换季的时候谁还不得场感冒!”马芳铃撇撇嘴,再说时,父女俩说话的神情语气已是相似。
      这万马堂里,就连与三老板同生共死的兄弟公孙断、宠爱有加的沈三娘,都不敢摆出这样的神色,说出这样的话。
      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也可能是这辈子来讨债的。
      马空群不置可否。对于这个早慧、高傲,又像是万事不放在心头的女儿,他也不知道怎么相处。或者,他从来没有想过如何与孩子家人相处。
      能得到如今的地位和财富,必然也意味着,他已牺牲人生中很多美好的事物。
      “铃儿。”他开口叫自己的女儿,竟发现这个称呼竟已是那么生涩,“为父最近,可能要遇上平生最大的仇家。”
      “谁啊?”马芳铃貌不关心地问道。
      “不知道。”马空群神色淡漠。
      马芳铃盯着父亲看了会儿,嬉笑道:“竟然还有爹爹不知道的仇人?这下可真是好玩了!”
      马空群叹息一声。
      马芳铃已经站了起来,掰着手指数道:“一剑飞花花满天,烟中飞鹤云在天,武当名宿乐乐山,还有什么飞天蜘蛛慕容明珠,爹爹请了这么多人,难道心里还不安稳吗?”
      马空群没有回答。
      马芳铃淡淡地冷笑一声,叹道:“爹爹心里怎么能安稳?从你杀了一个个人开始,就会想到有这么一天,那些人的亲人后代也会来杀你。”
      江湖,就是你杀我,我杀你,没完没了。
      马空群凝视着马芳铃。他的眼神这一刻竟是平和的,就像一个平凡的父亲看着自己的女儿。
      马芳铃忽然间有点要同情自己的父亲了。毕竟她所拥有的,都来自父亲的馈赠。她享受着美食佳肴、绫罗绸缎,从来没有付出过什么,有什么理由来指责生她养她的父亲?
      但是马空群一开口,就打破了一切的幻象,他说,我杀人做事,一向斩草除根!
      “好吧!”马芳铃耸耸肩,“那您老慢慢担心,要是真不放心,不妨再花点钱请些高手来。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别看那些杀手剑客自命清高,还不一个个都往钱眼子里钻!”
      “呵呵!”马空群听了,竟然笑了起来。有多少时候,马芳铃就是这样说着讽刺的话,马空群在一旁大笑。
      因为只有他的女儿,才会将赤裸又残忍的现实,直接戳穿给他听,实在比那些仁义道德的话动听多了。
      “如果你是个男孩子该多好!”马空群笑着笑着,忽然又重重地叹了口气。
      马芳铃白了他一眼,道:“你不是有个儿子,叫小马虎?”
      马空群道:“小虎子今年才六岁……”六岁,六岁实在太小了,如果他的儿子已经十六岁,那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马芳铃懒懒地回到躺椅,靠着椅背悠悠地晃着,一晃又一晃,细微的语声微不可查:“就算我是你的儿子,万马堂也只能是你的万马堂吧……”
      没有人回话。马空群已经走远。

      忽然已到残秋。秋风里卷起漫天的黄沙,连菊花都已在开始残败。
      这凄冷的秋,肃杀的秋,又有多少人将要离去,埋入永远的黄沙中?
      万马堂张灯结彩,今晚,这里将宴请江湖六位英雄豪客。
      这江湖,真正能被称为英雄的实在不多。或许,李寻欢是一个。可惜她晚生了二十年。
      马芳铃不屑地听着身边的婢女向她诉说今晚即将开始的盛况。要是早个二十年,别说李寻欢、阿飞,就是荆无命、金钱帮主、天机老人,随便拿出一个不是秒杀前院那些个小罗罗。
      马芳铃想起自己第一次听到李寻欢名头的时候,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
      “李,李寻欢?”还是小小萝莉的马芳铃,那时说话还像棉花糖那么软那么柔。
      马空群笑着将马芳铃抱了起来,逗着小女儿笑道:“铃儿也听过小李飞刀?”
      “嗯嗯!马芳铃头一边像拨浪鼓般点头,一边兴奋地拿小手比划着,“我要见!我要见小李飞刀!唰地一声,例无虚发!”
      马空群大笑起来。可惜那时候小李飞刀早已退隐江湖,连马空群至始至终都没有见过李寻欢。

      马芳铃平静地坐在灯火辉煌的大厅里,目光忽然落在了马空群的双手上。
      其实这双手已不能算是一双手,他左手已只剩下一根拇指。其余的手指已连一点痕迹都不存在。
      所有人都知道,正是马空群接下的那一刀,奠定了他在江湖上的名声与地位。那断指代表的不是屈辱,而是光荣与情义。
      二十年前,武林中只知有神刀堂,不知有万马堂。
      十八年前,神刀堂的每个人都被人一刀砍断了头颅,死在冰天雪地里。
      马空群的左手也正在那时被差点斩断。
      这是一个光荣,也是一个秘密。所谓秘密,当然连马芳铃都知道得不甚清楚。
      但她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绝不会白白让自己废了一只手。
      马芳铃正沉默地凝视着马空群的断手,那只手却忽然动了。马芳铃一抬头,便看到马空群也正看着她。
      “铃儿。”马空群想了想,“你现在出门,去帮我请个人。”
      马芳铃淡淡地笑道:“谁?”
      马空群缓缓道:“萧别离。”
      “他?”马芳铃愣道。
      马空群慢慢地点点头。
      马芳铃懒懒地站起身,悠悠道:“既然父亲大人都开口了,我就勉为其难地去一趟吧。不过他要是不来,你可别怪我没努力啊。”
      马空群冷冷道:“就算他不来,你也得跑上这一趟。”

      马芳铃已经忘了上次骑马是什么时候了,甚至连她最喜欢的胭脂奴,都对自己冷冷淡淡的。
      她骑着胭脂奴,纵马奔腾在无尽的黄沙中。碧天,黄沙,荒原,她的身后,同样是无边无尽的万马堂,从草原的一头延伸到另一头,屋宇如星群般数也数不清。
      马芳铃突然勒马回头,遥望着万马堂,心底忽然升起一种恐惧。这种恐惧忽然间深入骨髓,而恐惧的来源,就是这庞大的产业,威风赫赫的万马堂。
      不知江湖上有多少人觊觎着这块肥肉呢!马芳铃重重地叹了口气。
      “大小姐,大小姐……”后来跟上的侍从见马芳铃徘徊不前,等了会儿终于开口提醒。
      马芳铃这才轻轻地扬了扬鞭,一边慢慢地沿着马道骑行,一边悠悠地念道着: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况秦吴兮绝国,复燕赵兮千里。或春苔兮始生,乍秋风兮暂起。是以行子肠断,百感凄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秋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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