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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正如余末一喜欢阎征,自从遇见了对方,他便懂得了心动的感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脑子里装的全是那个人,心里想的也全是那个人。
好像喜欢上了,就再也忘不掉了。
每当余末一回想起他和阎征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就忍不住发笑。
其实早在两年多以前他已经体会到一个人若是犯起二来有多么令人啼笑皆非,而对方那副二愣子形象从此便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
记得那年他正在读高二,因学业紧张,精神压力大,搞得他天天睡眠不足,总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一放松成绩就会掉下去。那时候除了学习他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在他看来,哪怕多吃两口饭或者把自己稍微打理一下也是严重地耽误了学习时间。由于长期不好好吃饭,他瘦得像黄花菜似的,脸色泛着营养不良的蜡黄,刘海长至盖住了眼皮也懒得去修剪,脸上还戴着一副样式老土的近视眼镜,他当时的形象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而就是在他最丑的时候偏偏迎来了他和阎征的第一次相遇。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他像往常一样下了晚自习后便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大概是骑得太快、赶得太急,他和一个突然从小巷里冲出来的人撞到了一起,当场摔了个人仰马翻,整个自行车几乎都压在了他的身上,而就在他倒地的时候,他的小腿被地上的石子划破还渗出了血,一时疼得呲牙咧嘴,趴在地上动弹不得。那个被他撞到的人倒是没受半点伤,安安稳稳地站在原地。
对方打量了他一会儿,眉头渐渐揪起,嘴上喃喃地说道:“你把我撞了,反倒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碰瓷?”
他听后大惊,生怕对方误会,赶紧推开压在身上的自行车,颤颤巍巍地爬起来,双手合十又是解释又是赔礼道歉。他说自己不会做这种无赖的行径,只是不一小心摔倒在地,他还诚恳地说了声对不起,希望能得到对方的谅解。哪知话还没说话,那人就像见了鬼似的用手指着他的腿惊讶地大叫,“哇!你的腿流血了!这回真的能敲我一笔了!”他顿时感到哭笑不得,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正打算说点什么使对方安心,可嘴还没张开,那人丢下一句“你在这儿等我一下”便跑得没影了。
看着空荡荡的街道,他半天回不过神来,心想那人该不会怕被他赖上了所以干脆溜之大吉?
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扶起自行车,慢慢朝家的方向走去。可还没走多远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喊,“喂,那个碰瓷的,你别走,等等我。”嘴角止不住抽了抽,他转身望过去,果然看见刚才被他撞到的那个人提着塑料购物袋大步朝这边跑来,刚跑近就开始埋怨起来,“说了让你在这儿等着,你就应该乖乖地等着,为什么要走啊?难道你在害怕什么?可又有什么事儿值得你害怕的?我都不怕被你讹钱,你一伤者有什么可怕的?”
听了这番话他忽然觉得今天算是遇到神经病了,本想推着车离开,给对方一个臭不理。不料那人从袋子里掏出一包纸巾和一盒创可贴递给了他,“先把血止住,再贴一块创可贴,免得伤口发炎。”
对方的语气很真诚,眼中似乎还透着担心之色。感动在这一刻凝聚,他顿时觉得心里暖呼呼的,伸手将东西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便取出纸巾擦掉了腿上的血迹。
当他正沉浸在喜悦和感激中时,对方突然说,“听说口水能杀菌消炎,我建议你试一下。”
闻言他的手猛地一抖,这人煞风景的功夫简直一流。
对方看他没做出回应,接着又说,“你要是觉得别扭,用我的口水也行。”说完蹲下身,一把抓住他的小腿,然后将脸慢慢靠近,看样子还真准备朝他腿上吐一口口水。
他大惊,连忙收回腿,慌慌张张地拒绝,“不用了,不用了,贴块创可贴就行了。”接着心有余悸地看着对方,在心里暗下决定,如果这傻大个敢嘟起嘴做出吐口水的样子就一脚将他踢飞!
好在对方没有坚持下去,而是找他要了一块创可贴,撕开后帮他贴到了腿上。
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种想笑的感觉。
这人虽然脑子有点脱线,但心肠却是好的。现在的社会,人心复杂得很,一个个肚子里全是些弯弯拐拐的坏肠子,像对方这么单纯又直率的人真是不多见了。
忍不住笑了笑,他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人,发现对方的长相还不错,把下巴上乱糟糟的胡渣子刮掉了绝对是帅哥一枚,只是脖子上那块乌漆墨黑既不像老虎又不像豹子更不像狮子和狼简称各种不像的兽头刺青却有些碍眼。这人该是有多么没品位才会将这种怪异狰狞让人看了心里直发毛的图案纹在那么显眼的位置上面?
好好的一个帅哥干嘛这么糟蹋自己……
就在他感到惋惜的时候,对方朝他咧嘴一笑,说了声拜拜就走了。
等他反应过来,那人已经走远了。
他冲着那个高大的背影大叫,“喂——谢谢你。”
对方挥了挥手,却没有转过身来。
他垂下眼,心里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失落。
这时,远方传来一道声音。
“你别骑车了,把车推着走回去吧。”
他突然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高兴地应了一声,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个身影,才推着车往相反的方向走去。而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这个偶然遇见的陌生人已经在他心里烙下了痕迹。
人这一辈子应该会遇到许多只见过一面就再也不会相见的陌生人。
如果你又一次遇见了和你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这就证明着你和他的缘分不浅。
余末一始终认为缘分这东西实在很奇妙,就好比他和阎征的第二次相遇。
还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也就是他俩在巷口相撞的一个星期之后。
那天余末一正在家里写作业,写一半的时候发现圆珠笔没水了,接着他翻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找出一支笔,没辙只好出门去买。
他撒着拖鞋冲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超市,店里几乎没什么人,只有一个顾客正站在收银台附近挑选东西。由于急着买笔,他并没有注意太多,走到货架前拿了笔就准备去付钱,而就在这个时候,肚子突然咕咕的叫了几声,他又转身拿了一袋面包和一瓶矿泉水才走到收银台前。
当收银员报出价格后,他数了数荷包里的钱竟然发现数目不够,一下子就踌躇起来,心想是该回家拿钱,还是该退掉一样东西?
就在他还没拿定主意的时候,忽然听到身边有人在问,“怎么了?钱没带够么?”
这声音听着好像有点耳熟,他抬起头一看,心脏猛地一跳,原来是上次那个误会他是碰瓷党的傻大个儿!在短期之内居然能和同一个人遇见了两次,这样的巧合让他感到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喜。
看着眼前的男人,他心里惴惴的,也不知对方是否还记得他。
那人还是一副拽拽的样子,也在打量着他,等了半天没等到他的答复,不耐地皱起眉。
“你倒是说话啊,是不是缺钱啊?”
他点了点头,心想这人怎么还是一副直来直去的粗暴脾气,肠子都不带拐弯儿的。
那人接着又问,“缺多少?”
他小声说,“一块五。”
那人从裤兜里掏出两块钱拍在收银台上,接着从货架上取下一根棒棒糖塞给他说,“刚好,不用找钱,我走了,拜拜。”那人仍旧说完就走,他还来不及说一声谢谢,对方已经跑得没影了。
之后他剥开糖纸,一边吃,一边往回走,整个人喜滋滋的,那香甜的味道似乎甜到心里去了。他把糖吃完了,糖纸却舍不得扔,小心翼翼地辗平后,装进那盒没用完的创可贴纸盒里一直保存至今。
而此时那个人已经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甚至开始期待他们的第三次相遇。
他想过许多种与对方再次相遇的情景,令他感到最不好受的就是,两人在熙攘的人群中互相装作不认识的擦肩而过,他原以为最坏也不过如此,却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第三次相遇竟然会给他留下一个难堪的回忆。
记得那天下午,天气出奇的闷热,一场雨要下却下不下来,沉闷的感觉随着天空中飘荡的层层乌云一同笼罩在他头顶之上,压得他透不过起来。
当时他刚考完模拟考试,觉得自己发挥的不够好,心情不禁愈加郁闷起来。
他从学校走出来,准备吃点东西后就返回去上晚自习,可来到校门口,放眼望去全是些辛辣油腻的食物。他突然记起另一条街上有家专门卖凉粉的铺子,立马拍板决定,就去那儿吃。
接着为了省时间,他放着好好的大道不走,偏偏走进了一条逼仄的小巷子。
巷子里的光线不太好,昏暗中他看见四五个混混模样的男人蹲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心中顿时大感不妙,他正准备开溜那几个人便涌了上来,眨眼之间,他就被围在了中间。
大概是看他老实巴交的,那些人倒也没怎么为难他,只是叫他把身上的钱全交出来。
在这种时候,若是反抗,就等于在犯傻。他虽然心里很不甘心,但他明白如果不给,不光钱会被抢走,说不定还会被暴打一顿。他承认他胆小怕事,怕挨打受伤,可他更怕受了伤会住院、会耽误学习,所以只好乖乖地把钱交给了他们。
就在他自认倒霉的时候,他看见一群人从巷子的另一端走了过来。为首的那个霸气十足,眉宇之间透着一股浓郁的戾气,衬得脖子上的刺青更加狰狞可怕。
他整个人猛地一震,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单纯耿直的傻大个儿居然还有这么凶狠的一面。
对方走近了扬起手对着那几个人劈头盖脸地一阵猛抽,嘴上还骂道,“你们几个真他妈活得不耐烦了!居然敢在老子的地盘上抢钱?赶紧给我把钱吐出来,否则等着被砍死吧!”
那些人顿时吓得屁滚尿流,利索地把钱交了出来。
为首之人大吼一声“滚”,他们立马夹着尾巴狼狈而逃。
看到这一幕,一直站在旁边默默地当着观众的他彻底惊呆了。
他并不是受了惊吓,也不是被对方的霸气所震撼,而是没料到他们的第三次相遇居然会这么戏剧化,以至于令他有点手足无措,除了傻愣愣地站着,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反应。
那人把钱塞到了他手里,二话不说带着一帮手下转身离开。
他大喊一声,“你等等。”立刻跑到了对方的面前,支支吾吾了半天,却说不成一句话来。
他也不明白自己是什么心态,只是不想对方就这么走了。
那人好笑地看着他,接着问道,“你有什么事儿吗?”
他先说了一声谢谢,又鼓起勇气询问了一句,“你帮了我,我、我该怎么报答你呢?”
那人挑起眉,戏谑道,“如果你真想报答我,那就以身相许吧。”
听了这话,他不由得愣住了,明知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但还是忍不住怦然心动。
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对方笑了笑,拍了下他的脑袋再次迈开了步子。
他很想追上去,可是脚却不听使唤,就像被钉在了地上一样,无法移动。
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传来几声哈哈大笑,他听见有人在问。
“老大,你还真打算让那个小子以身相许啊?你难道没看见他简直土得掉渣么?”
紧接着又是一阵爆笑声……
心顿时一沉,他不敢再听下去了,捏紧拳头拔腿猛奔,一口气跑进了学校,接着又围着操场跑了几圈,心情还是难以平复下来。
自从这件事发生以后,他的心里便蒙上了一层阴影,大概是他有意识地回避,放了学宁愿绕道回家,也不愿路过他们曾经相遇过的地方,而那家超市他也不去了,从此他再也没见过那个傻大个。
只是不见面并不代表不想念,他时常会想起对方,吃饭时会想,睡觉时会想,甚至学习时也会想,似乎怎么也忘不掉。他感到苦恼,却又无能为力……最后他决定把一切交给时间去解决,而时间就像是一把筛子,经过反反复复地淘洗,再多的烦恼也会烟消云散。
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份感觉似乎变淡了许多,他读完高二读高三接着又读大一,就在他觉得深埋在心底的思念已经渐渐淡化了的时候,他却又一次遇见了对方。
而这次相遇,心中的悸动比以往来得更加猛烈,他终于明白过来,由始至终他根本没忘记过那个人。
遇见对方的那天,他正巧五一放假回家,由于学校离家太远,他平时都住学校的宿舍里。事后想想,若不是巧合,他怎么也不会走到那个地方去。
当时他刚走到家附近便想起之前有个同学拜托他帮忙查询一下资料,他却一直没给对方答复。放眼望去,恰恰不远处就有家网吧,他立刻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刚走进网吧,他就看见了那个人。对方坐在大门口,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两只手还在键盘上飞舞,看样子正在玩游戏,并且玩得很忘我,连他站在后面窥视了半天也没察觉出来。
他默默地记下了对方在游戏中的昵称和服务器的名字,接着转身离开,一切进行得悄无声息,即使被人看到了,也不会起半点疑心,只会他当是一个正在找位置的顾客而已。
后来他便想方设法地接近对方,先是通过网络打听情况,接着搬到了对方的楼下,最后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对方的生活……
余末一抬眼看了看坐在对面的人,然后退出了游戏,紧接着便听到了阎征的埋怨声。
“怎么不说一声就走了?亏我耐着性子陪你砍了半天木头,真是太不够意思了!”
余末一笑了笑,在心里叹气,为了接近这个二愣子,自己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各式各样的手段都使光了,甚至还说了许多谎话,却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光是想想他都替自己感到惭愧、丢人。
而撒了谎就得想办法圆谎,他实在不想再这样欺骗下去了,可又不敢将真话说出来。总之是左右为难,无可奈何。
有时候他真想把阎征的脑袋敲开了看看里面是个什么构造,试问这世上有谁会无缘无故地给你做饭吃?又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帮你洗衣服?自己已经做得这么明显了,可对方仍然像个木鱼疙瘩始终开不了窍!看来想要在这个呆子的脑门上贴一张属于自己的标签将会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平安夜快乐,圣诞快乐^^
对了,这章还没解释,小余戴口罩其实是怕被认出来,只是他这几年变化很大,即使摘掉了口罩,阎征也认不出来= =总的来说,这个小攻有点傻……
还有,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时间有点对不上,(阎征读了大半年书怎么还在读大一上学期?真是严重失误。。。)所以就把第一章稍微修改了一下,(改为通过老爷子的关系,让他先去当了几个月的插班生,接着正式报名读大一。)我也不知道这么改是不是有点牵强,为了不大篇幅的修文,只好这么着了。请大家见谅,见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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