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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麦高德佣兵团 方坤宇坐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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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坤宇坐在石头上,揉着肿胀的双脚,叹了口气。这几天所走的路,比他17年的总合还要多,而离目的地还有远着呢。他抬头看了看早晨初升的太阳,暖暖的催人入眠,只要穿过前面的丛林就快到西亚城了,他决定再睡一会儿,进了丛林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太阳可晒了。
当一队佣兵团从这儿路过时,看到的是一个少年躺在石头上,无所顾及的呼呼大睡。虽然这里只是丛林的边缘地带,但还是会有危险存在着,不知这少年是胆子太大还是无知无畏。
“喂,醒一醒,醒一醒”
被扰了好梦的某人,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老哥,开饭啦?”引起周围一片的笑声。
他刚才正梦到老哥说要给他做满汉全席呢,揉了揉眼睛,抬起头,哇!好壮的一只葛马兽。再向上看,哇!好有性格的大胡子。环顾四周,怎么这么多人,不会是强盗吧!
“小朋友,只有你一个人?”貌似强盗头的大胡子说。
“是呀,我是一个四处流浪的诗人。”还是先声明的好,流浪者都是无产阶级,没有什么好抢的。
“哈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年轻的诗人。你成年了吗?”大胡子笑得浑身的盔甲都叭叭作响。
汗颜!!!这个世界的人变态的长命,一般人都能活个几百年,听说精灵族能活上千年。要是按这个世界对于年龄的界定,他现在17岁,只能算是个小学生。
“我已经成年了”他坚定的说。
“哈哈,我是这个佣兵团的团长,我叫麦高德,可否邀请这位已经成年的——吟游诗人与我们同行,独自穿越丛林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7~~,他心里小小的鄙视了一下,这一路行来,他都是自己一个人,就连被当地人称为死亡墓地的那个,他都一个人通过了,半只野兽也没有看到,连自己都要怀疑他是个天生的探险家。而且在森林里他总是感觉到莫明的安心,仿佛到了家一样,要不是为了赶路,他真想呆在森林里一辈子不出来。
(=^0^=)表怪他,现在他还不知道是因为吃了法亚王之果,继承了法亚王力量的缘故,兽们才不敢露面,要不然一百个小宇也死翘翘了。
他很认真的想了想,又仔细观察了眼前这群人,感觉他们也不像是坏人,跟着他们也好,至少晚饭是有着落,不用啃肉干了。
“感谢您的邀请,麦高德团长,我很荣幸能与你们同行,可是我没有座骑?”有也不会骑。
“我会给你找一个保姆的。”大胡子说着就很轻松的拎起方坤宇,“罗兰,这位小朋友就交给你照顾。”
方坤宇感觉身体‘嗖~~’的一下飞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还香喷喷的呢。
“麦高德,你不要总把麻烦推给我。”
头上响起一个好听的女中音,他抬起头,是精灵A!大陆最美丽的存在。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精灵,那双火红的可以媲美红宝石的双目,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在那份异彩之中,无法自拔。
“喂,你给老娘醒醒,再看就挖掉你的眼睛。”
红眼精灵发火了,吓得他的心脏少跳了一下,忙收回视线,乖乖的坐好。
“罗兰,做女人要温柔,不要吓坏了我们的小客人喔。”大胡子的话换来罗兰的一个白眼,他也不敢再说了,驾着葛马兽跑到队伍的最前面,大声的喊着,“第一小队开路,第三小队垫后,弓箭手居中保护,出发~~”
方坤宇和罗兰还有一个蒙着黑袍的神秘家伙被队伍围在了中间,三十几个人踏进了帝彼维森林。
一路行来,出奇的顺利,看着眼前逐渐低矮的树丛,众人都松了一口气,终于走出那片恐怖的森林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麦高德找了一块空地,决定全队休息。
“奇怪,今天怎么这么安静?”精灵美女自言自语的说,她当然不知道这要归功于幸运星方坤宇啊。
“法亚王保佑,我们居然只用了一天就走出了帝彼维森林,原计划可是准备在森林里过夜。”无关紧要的骑兵甲
“一定是我昨晚对法亚王的祈祷有效了。”出镜有限的骑兵乙
“请问,这林子有什么问题吗,我看它也不算太大。”方坤宇很好奇的问,在他穿越的过森林中,这个算是小的。
兵乙凑了过来,“帝彼维森林虽然不大,但这是可有赤血蝶。”
“赤血蝶,是蝴蝶吗?”蝴蝶有什么大不了的。
兵甲蹲了下来,“赤血蝶可是十大恐怖魔兽之一,专吸食血液,今天我们没有遇到它,真是法亚王保佑。上次在克吉亚拍卖会,一只活的赤血蝶就拍到了十万金币。”
“啊,这么值钱,那我去抓一只好了。”方坤宇仿佛已经看到一大堆金币了,十万那,还是金币,只要抓一只那个什么蝶,他就不用再一路卖唱到克洛西斯了。
“你这小子,不要命了,要那么好捉,还能轮到你。赤血蝶都是群居,你惊动了一只,就会有成千上万只扑到你的身上,把你的血吸干。”兵甲做了一个很狰狞的面部表情,火光映在他的脸上,还真有点恐怖。
想着有成千只蚊子趴在身上吸着自己的血,方坤宇一阵恶寒,算了吧,还得留着小命回家为国效力呢。天上就算掉下一块比足球场还大的馅饼,也不会砸到他的头上。
又听了会儿骑兵甲乙那些没营养的聊天,方坤宇拍拍手,肚子填饱了,不劳而获可不是他的风格。
他拿出吉它,拨了几个音,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他,“朋友们,谢谢你们的款待,作为回报,我就为大家唱一首歌吧。”
“好!”有几个人附和着。
看那翱翔天际的双翼
背负着每个人的梦想
是否找寻到,想要的永远
无论飞向哪,前方都是希望
永远不会忘,那最初的梦想
经历过的痛苦和苍桑
重新点亮了我的心底
是否能度过,黑暗的黎明
无论身在哪,前方都是希望
将永远记得,那最初的梦想
没有畏惧,没有悲伤
即使失去方向,依然向前
那就是希望
听从内心
不会忘记要做自己
学会期待未来的美好
没有畏惧,没有悲伤
即使失去方向,依然向前
那就是希望~~
随着方坤宇那令人陶醉的歌声渐弱,世界仿佛也沉入一片宁静之中,只有火堆发出的‘pipa’声。人们沉浸在歌声之中,就连一直呆在帐篷里的神秘黑衣人也拉开了帐篷,向他看去。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动人的歌,这首歌出自哪?”罗兰不知什么时候靠了过来。
有人欣赏自己的作品他当然高兴,笑盈盈的对红眼美女说:“是我自己创作的,自从到了这儿,总是很有灵感。”
他在家时,作的曲子总被那混蛋讥笑是无病呻吟,为赋新诗强说愁。可如今,他离家快半年了,如今是识尽愁滋味,这种心境若不是亲身经历是无法理解的。
罗兰见他刚刚还是很高兴,现在却皱起了眉,一脸的哀怨,“你的歌中不是说:无论身在哪里,前方就是希望吗,打起精神来。”
他抬起头看着身旁的红眼美女,看起来和白天截然不同,现在就是一个温柔的大姐姐,那时是母老虎,女人还真是善变。
“谢谢,只是想起了些以前的事。”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罗兰在他的身边坐了下来。
“我叫坤”他名字的发音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很难,只有这个‘坤’字还叫得通。
“坤,你好,认识一天了,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罗兰。”
“你好,罗兰小姐。”
“别叫什么小姐,我比你大,叫我罗兰姐姐好了。”罗兰倒了一杯水递给他,“是不是奇怪我和白天时不一样?”
点点头,他也在想这个问题。
“因为我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所以元素不太稳定,白天时,就会变成那个样子。其实我也很苦恼,一想到白天的言行就觉得很讨厌,坤,你会不会讨厌我。”
“怎么会,白天时罗兰姐姐虽然有些...但在森林时还是在保护着我,我觉得很亲切呢。”
“坤,你真好,你一定会成为伊尔切维斯最特别的诗人。”
“最特别的?”怎么不是最伟大的,最帅的,前所未有滴。
“哈哈,年轻人,你的诗歌中没有赞美神,没有颂扬英雄,这样可成为不了颂神师。”大胡子笑着过来插话。
“如果有哪位神能把我送回家,我就写一大堆歌来赞美他。”
“好,那就由我送你回家,但你要用所有的诗歌来颂扬我—-麦高德佣兵团团长麦高德,哈—哈—,小朋友,快快告诉我你的家在哪里吧。”
方坤宇摇摇头,“我的家离这儿很远很远,远到我已经不知道它在哪里。”。
麦高德和罗兰对了下眼神,心想这孩子难道和他们一样也是孤儿,麦高德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家伙,没有家有什么关系,我们这一队人差不多都是这样。只要身边有朋友,有烈酒,有烤肉,支个帐篷就是家。”
“谢谢你,麦高德团长。”他对着麦高德团长点点头,心想无论到了哪里还是好人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