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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吟游诗人 多么美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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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的国度/是否依然漫天的飞雪/心中浮现那些幸福的画面
美好的时光/总是一闪而过--/白色的世界在为流浪者叹息
熟悉的气息/在风中渐渐消逝无踪/一个人的身影在火中摇曳
遥远的地方/遗失家的方向/雪在慢慢融化/目光带走了我所有的思念
无畏前行/也许就是明天/希望的曙光并不难以找寻
下一个冬天来临时/那片温暖存在依然
寻找回归/也许就是明天/希望之光就在不远的前方
下一个冬天的雪/那片温暖存在依然/寻找~回归~
“多么美妙的歌声,我从来都没有听过如此动人的旋律,他的嗓音就如同醉人的酒。”陶醉的小姐甲
“啊!他长得好可爱,手里的乐器也好特别喔。”兴奋的女士乙
“我想就算是神殿里的颂神师,也比不上他的声音。”忘乎所以的少妇丙
奥列罗广场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被一群女人围得水泄不通,不时的发出尖叫声。人群的中间坐着一少年样的吟游诗人,他穿着黑色的宽袍,一条灰色的围巾随意的搭在脖子上,头上还系着一块深蓝色的头巾。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双黑色的眼睛,就如同上等的黑耀石。也许是刚才的歌有些感伤,在那双眼中闪着点点晶莹的光芒,透着些许的迷惘。
女人们把手帕抛向他,此时地上已经有不少各色图案的手帕了。少年皱了下眉,他可不认为那些手帕可以当饭吃,现在需要的钱,钱,还是钱。
他清了清嗓子说道:“美丽的小姐们,我来自遥远的南方,带着真诚的心游走于各地。今天来到大陆中最古老的奥列罗城,见到这么多迷人的女士,我已经深深的被这座城市吸引住了。可爱的小姐们,如果能慷慨些,好让我这个四处游走的歌者可以继续旅行,写出更多的赞美诗献给大家。”
刚刚还有些忧伤的少年,现在有了几分调皮,女人们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唱出如此天籁之音的人,也是要用钱吃饭的。女人们纷纷抛出钱币,还有几个大方的拿出的是银币,只一会,地上已经不少了。少年瞄了一眼,不愧是大城市啊,今天的收获不错,省着点花,差不多够七八天的了。
“作为对各位女士的答谢,我就再为大家唱一首。”
手指轻触吉它,悠扬的旋律传出,少年微微低下头,清雅的声音从口中流出。每个人都沉醉其中,随着歌声穿过高山,越过云层,追逐着太阳的光辉。即使少年已经离去,人群还是不曾散去,依然回味着那美妙的歌声。
没错,这位吟游诗人就是方坤宇是也,我们的主角大人。他拖着一堆行里来到一家小旅馆,推开门,满热闹的,各色人种,各种种族。
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了,见的多了,也就不似当初般,看到什么都是一惊一诈的。现在就算有只猪在天上飞,他也不会感到奇怪。他要了一个小标间,侍者拎着行里带他到了楼上,房间还算干净,把自己扔到床上,好软,比在树林里以天为盖地为床强多了。
他不明不白的跑到这个满是魔法,骑士,精灵的世界里来,本来以为这一辈子就算交待到这里了,可是...
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那带着体温的东西,是一个手掌大小的俑人,正宗的秦始皇兵马俑造形。这东西是他在珀尔塞市集里发现的,看到它时,他兴奋极了,原来这里有人和他来自同一个世界。他激动得老泪纵横,是老泪,老长的眼泪和鼻涕,一把把的抹在老板的衣服上,拉着老板的袖子就是不放手。最后终于打听出,此物来自鲁比哈国的克洛西斯城,一位被当地人称为不可思议之手的工匠所做。当时就下定决心:要找到他,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
他请人做了一把吉它,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的一种乐器,却是他以前的最爱。据说,从珀尔塞到克洛西斯城,骑着葛马兽(类似于马的动物)要走上两个多月,可是他没有那么多钱买一匹葛马兽,于是他背上吉它,坐着11路,踏上了旅程。
以前在家时他从未单独远行过,仅有的几次旅行也没有离开过那个省。可是现在,他将要穿越半个大陆。将会遇到什么危险他不知道,至少契维尔大哥给他的匕首他还没有机会使用。本来他最担心的是钱的问题,可是没想到,他的歌还是满受欢迎的,虽说发不了大财,但一路上的温饱不成问题了。
把俑人放回怀中,轻轻的拍了拍,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找到那个和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找到回家的方法。
肚了抗议的叫了几声,他从包里摸出剩了半袋的肉干,那是瓦莱妮大婶亲手做的。想到那位力气很大的大婶,心中就一阵的温暖,离开珀尔塞已经有十多天了,也不知大婶现在怎么样了,瓦莱妮大婶是他到这个世界遇到的最热心的人了。
这半年来,她不仅收留了素不相识的自己,还帮他找了份在贵族家里当私人歌者的工作,虽然挣的不多,但也算是工薪阶层,小白领。当他决定要远行后,大婶不放心他一个人上路,就想让大儿子契维尔大哥陪他走,可是赶上了征兵,契维尔大哥只能留下。想到大婶一家人,在送行时近似于魔音的叮嘱,还有大婶连夜缝制的衣服,他的眼角有些湿了,大婶一家对待他就像是家人一样,他们都是最好的人。突然眼前闪现出两双狡猾的眼睛,不禁冷了一下,终于摆脱那贵族家里膏药般的双胞胎了。今天赚了不少钱,还是到下面改善一下吧。
说是改善,其实...用叉子戳了戳硬的像石头似的面包,而临桌的兽人对着同样的东西却吃得香喷喷地。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再睁开眼,这黄黄的是豆子浓汤吗?——不——这是他的最爱——牛肉萝卜汤。这是一盘不知什么动物的烤腿吗——不——这是流着香汁的烤鸭。再咬一口面包,用力嚼着,这就是新鲜出炉的美~味~蛋塔。
悲哀呀!可怜的方坤宇在这个世界,已经吃了半年的面包,烤肉,豆子汤,此时他是多么的想念我们伟大的中华美食。
他努力地把桌上的食物添到肚子里,心里好笑:那个混蛋总说他是美食家的舌头,皇帝的胃。如果他知道自己连这种东西也能吃到肚子里,会不会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塞鸡蛋?也不知他发现自己不见了,会不会很着急。还真有点想他了,但仅限于想他做的饭菜。吃吧,只有吃东西才会有力气走下去,现在只有一个人,要是生病就完了。
当天幕中的星星逐渐消失,人们迎来了一个天气晴朗的早晨。
方坤宇做了几个深呼吸,享受了一下只属于晨的清新空气。已经向旅馆老板打听好了,从这里到下一个城市西亚要走六天,这意味着他又要在野外露宿了。他以前总是嚷着要到野处宿营,过一个亲近大自然的夜晚。现在可好了露宿街头成了家常便饭,抖擞精神,赶路要紧,哼着歌,迈开大步一直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