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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学伊始 ...

  •   开学伊始
      八月似乎就在凌宇大肆掠杀小池塘的虾米的时候悄悄溜走了,那个只会玩游戏机的十岁少年终于在乡村生活中找到了乐趣,并且欣然接受了和认可了这种与城市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如果说以前他对我的厌弃一半来自他对我丁小安欺负林薇安的不齿,那么另外一半就是他本身对乡村生活的偏见。在这里,他没办法骑自行车去公园,没有了解游戏机的高手陪他切磋,没有漫画和小吃……也许他在那个叫做北京的城市里也像我丁小安一样呼风唤雨,潇洒自由。只是他被迫困在这一方窄窄的乡村世界里无法施展他玩游戏时的聪明才智以及呼朋唤友的能力。我们在两个世界里,彼此称霸,对自己的领土宣示着主权。一旦有任何一方侵占威胁了对方的主权,我们就就焦躁不安,蠢蠢欲动,采取有利时机奋起反击。
      九月的到来预示着新学期的开始。我开始面对的是一个崭新的环境,四年级。凌宇和我一样,步入四年级的殿堂。凌华比我们都大一岁,已经升上五年级了。薇安和丁小杰在同在三年级,虽然薇安比丁小杰大了一岁,但是进度却还是赶不上来。
      东大苇在九月份又变换了新的节奏,暑假的慵懒和忙碌退去之后就只剩下闲适和萧条。荷塘里的妖艳红妆和碧绿青颜暗淡成了残枝败叶,金银花架在墙头凋落成了满地的枯黄。金菊开始打上了骨朵儿,桂树幽幽的香气从空气中散发出来。
      由于上学的路线我最熟悉所以一般从我家集结出发的小孩子最多。也有的家长让我在路上兼顾他们家孩子的安全,我点头应允,俨然一派大姐大的气势。我和凌华虽然不像以前那样疯玩在一起无所顾忌,但到底是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在,不至于太生疏。我们两个属于一群人中稍大一点的,所以责任也大些。九月的第一天,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新鲜的表情,大家带着开学伊始的激动、忐忑和微微的期待,背着装满新书的大书包走在大路上。
      凌宇好不容易拉下脸来和我暂时休战,我仗着在东大苇摸爬滚打十年的经验,对每一条通往东大苇小学的大小道路都了如指掌,仰着小脸,斜着眼看了他一下说道:“以后走这条路要是没劲了,说一声,我还有很多秘密通道。”其实我的秘密通道都是在凌华的点拨下亲自“跋山涉水”探索出来的。不过凌华也没有拆穿我,在我面前一直装成很谦虚的样子,仿佛我真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单枪匹马勇闯天涯的侠女似的。
      说到侠女,这还是凌华跟我说过的一个叫金庸叔叔写的一本书里的女性形象。当时我丁小安恨不得立马找到一座峨眉山之类的地方拜师学艺去,等着艺成归来后闯荡江湖。我记得当时还有个白发魔女的故事深入我心,听完那个故事之后我哭了好久。后来一直追问凌华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故事的,他说是他叔叔说给他听的。我没见过凌华的叔叔,也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存在在东大苇过。据凌华回忆说,他是在上海长大的,后来父母生意做大无暇顾及他,他就回到东大苇由奶奶抚养,而他叔叔在他童年的生活中应该中当了很重要的角色。
      “谁告诉你我不认识路的,我就是觉得人多热闹一点。”凌宇死鸭子嘴硬的个性让我很不爽。我就是想挫挫凌宇的锐气,顺便让他认识到我丁小安也是有闪光点的。不过很显然凌宇对于我的闪光点不屑一顾,而且也没打算重新认识我一遍。
      “你说的路不就是那一条大路吗,在东大苇连刚出生的娃娃都知道,有什么稀奇的。”我知道凌宇上学期虽然有凌华一路护送,但肯定没走过那些惊险刺激的小路,所以故意用轻视的语气激起他的好奇心。
      “还能有什么很希奇的路吗?”毕竟是个孩子,好奇心被我成功的挑起。
      “那当然了,想试试吗?”我倒是直接,直奔主题。
      “那……不会有什么事吧?”我承认我这次是真的有点鄙视凌宇这种胆小如鼠的行为。想当初我和凌华瞒着众人在山林密丛中英勇的杀出一条条道路的时候,他凌宇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玩泥巴呢。虽然我不敢确定他那样的人会不会玩泥巴。
      “不敢去就自己一个人走大路。”我甩下这一句话就很潇洒的大踏步往前走去。身后的小伙伴们虽然开始有一点犹豫但还是兴奋地跟在我后面。别的我不敢说,但是统领这一帮小毛孩子我还是很有自信的,毕竟我有着和他们相同的心理活动,而我善于抓住这些心理成功满足他们所想而又不敢做的。
      凌宇很是不在乎的跑上来,只有我看出他故作镇定的眼睛里面隐隐闪动着的属于十岁的孩子应该拥有的紧张和激动的情绪。
      我一手牵着薇安,一手牵着丁小杰。丁小杰的手就跟泥鳅似的,老是想方设法从我手里挣脱。我横眉一竖,他马上安静下来,不消一刻又故技重施。我眼神示意旁边的凌华,让他帮我牵着丁小杰。凌华不是第一次接受这样的任务,上次我们走这条小路的时候我怎么也制不住丁小杰,还是凌华有办法让他乖乖听话。其实小路就是一条从东大苇主干道分离出去的岔路,只不过我和凌华故意绕了很多平时人多的路线,而另辟蹊径的崎岖山路。这样的路会有一点恐怖,周围没有人烟,显得阴气森森的。每次我们神经兮兮的自己吓自己,一路上战战兢兢的,紧张得要死。但越是这样就越是刺激,每次想走的人还是很多。我不得不承认人性的做大特点就是,既想要新鲜刺激与众不同,却又战胜不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恐慌和惊惧。我仅仅从一个十岁的孩子的角度出发就发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我们往往在越害怕的时候却越想接近让我们害怕的源头。这是怎样一个奇怪的自然现象,这是人性最原始的欲望还是生命对未知的探索?
      虽然我无数次走过这样的山路,早就对这种故作神秘的气氛深谙于心,但是为了给凌宇制造一个永生难忘的回忆,我还是办起了孩子们心目中最恐惧的形象,鬼。我悄悄退到旁边的松树林里,把书包挂在胸前,还把只有稀疏一点的头发拆散,又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红纸沾了一点口水贴在脸上。这个类似于僵尸的形象也是凌华教给我的,想在想起来如果当时没有凌华,我的童年该失去多少乐趣。
      我跑到凌宇背后悄悄拍了一下他的背,他转过头“啊”一声跑了没影儿。等我和凌华反应过来他不认识去学校的路时,才感觉这个玩笑有点开大了。这也不能怪我,以前每次我使出这一招时,那些家伙挺多被吓哭,然后对我也就是稍微有点怨念而已。我没想到凌宇会被吓得一溜烟儿跑得无影无踪。这小后山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找起人来也要费点时间的。关键我们还是在上学的路上,要是开学第一天就迟到那可就不好了。所以我和凌华决定找个稍微大点认识路的人领着他们先去学校,反正这里已经离学校很近,只要不乱跑一会儿就能到。我和凌华留下继续找凌宇,我心里有点慌手心都出了汗。
      “凌宇不会跑多远的,他没那个胆子。”凌华知道我内疚,我当然也知道,不然我们现在也不用找人了。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大的,怎么这么不禁吓。”我语含抱怨。
      “你以为谁都和你丁小安一样,胆子大的能上天去呀。”凌华的这一句也不只是嘲讽还是无奈。我心想,你这样的事干的也不比我少啊,还在这儿说我风凉话。
      “华子,你说,凌宇好好的北京不呆,干嘛来东大苇抢我风头啊。”我那时一时感慨就把内心深处的话给说了出来。
      “小安,你为什么会觉得他抢了你风头。”凌华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反而丢给我一个当时我回答起来有点困难的问句。
      “我就觉得他一来,所有的人对我都不像以前那么听话了。你看,以前暑假的时候,他们都会找我去东大苇玩,现在只知道围着凌宇的游戏机转。还有,以前你也是天天找我,现在好不容易看到你一次还必须忍受那个讨厌鬼和你一起出现。我觉得你们都不像以前那么喜欢我了,你们都喜欢薇安和凌宇,难道就因为他们是北京来的?”我只是把我真实的想法,甚至是憋了一暑假的话都说了出来。
      “那你觉得北京来的跟我们比有什么不一样吗?”凌华继续循循善诱。
      “如果北京城里的人都和凌宇和薇安一样那我该闷死了。不过,他们为什么都那么白啊,我听我妈说他们那儿的水养人,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我把话头一扯就扯到毫不相关的地方,早就把刚刚那一股脑子的怨气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可是小安也不黑呀,你算是我们中最白的了。”
      “是吗?我怎么没发现。”我恬不知耻摸摸自己的脸,完全忽视了他话里那一段前缀“我们一群人中”,这是一个不包括薇安和凌宇的范围。
      在和凌华的东拉西扯中我很快就发现躲在一丛灌木后面的凌宇,他原本白色的衣服早就被露水染花,同色的球鞋也蹭上了泥土。现在的凌宇没有城市的光环,跟普通乡村里的孩子完全无异。我忽然觉得这样的凌宇更加真实一点,那个好看的凌宇就像后来丁小安在北京街头的玻璃橱窗后面看到的精致洋娃娃。
      凌华过去拉起他,他可能早就意识到是我做的恶作剧,但后来发现自己迷路是真的害怕起来。我撅着嘴巴,貌似不情愿的走过去,但是老天爷知道我心里是很内疚的。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阿。”既然我丁小安做了,也没有什么不承认的,谁让我敢作敢当呢。
      “你就是故意的。”凌宇狼狈的站起身来,声音听起来愤愤的。
      “谁知道你胆子你那么小啊。”我没敢大声说来,就嘀咕了一句。
      “不过,这好像我在电视里看的僵尸片呀,哈哈,真刺激。”我不得不佩服凌宇的适应能力,这样还能笑得出来。可见城里的孩子缺少了多少乐趣啊,我不免有些同情凌宇。就像当初对薇安无意中透露出来的怜惜和心疼,觉得自己有责任让他们体会更多的乐趣。
      “放心吧,以后还有更好玩的呢。”我故意说的很诱惑,凌华也附和的点点头。
      “丁小安,我发现你其实也挺好的,以后我不跟你作对了。”原来凌宇这小子一直在暗暗跟我唱反调,好吧,我丁女侠暂时不跟你计较,这笔账秋后再算。
      “那当然了,在东大苇没人不知道我的。”我骄傲的搬出东大苇第一号美女的架势来,尽管美女的定义和我那时理解的不一样。
      凌宇“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没见过像你这么不害臊的。”笑话,我丁小安的字典里就没有“害臊”两个字好不好。不过我还是好脾气的说:“好了上学快迟到了,咱们快走吧,今天第一天呢,黄先生可不是好惹的。”
      等我们到学校的时候果不其然看见黄先生恭候在大门口。这所学校是社会捐助在老校舍的旧址上翻修建成的,也就差不多和我一样大。不过反常的是,黄先生没有拿着长长的尺子或是木条,而且脸上还有淡淡的笑意。
      我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一见老师立马就变得无比乖巧,这不是我故意讨老师的欢心。我是从心底尊敬,从心底崇拜每一个老师的。这与教师本身神圣的使命和强大的功能相关,我敬畏父母,敬畏长辈,敬畏老师,因为他们代表了一个时代和某些无法言说的情感。
      更加反常的是黄先生笑嘻嘻地对我们,准确的说是对凌宇说道:“快进去吧,新老师已经在等着了。”我和凌宇都露出疑惑的眼神,显然对新老师一无所知。
      我们的教室是并排连在一起的,从一年级到五年级,其他的校舍就是老师的办公室。大部分设施都很简陋,桌椅也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我本来以为凌宇一定很不习惯这样的环境,但是看他上学期来上学好像也没有什么异常,心里有些疑问。新老师就站在水泥砌成的讲台上,灰色衬衫,灰色棉布裤子,一双黑色的皮鞋。我抬头看了一下,头发上不知道喷了什么香香的,额前的刘海被他梳到后面,显得额头饱满,精神奕奕的样子。这是东大苇有丁小安的史可考以来遇见的最年轻的一位老师,不过二十五岁左右的样子。大概是察觉到我的注视,他冲我微微一笑。我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不敢再看他。
      由于在路上耽误了一会儿,班里就剩下后排最角落里的一张桌子。我不确定凌宇愿不愿意跟我坐同座,只是拿眼睛一个劲儿的往他身上瞟过去。他倒好,直接不理我,走过去就坐。我犹豫了半天还是坐在他旁边,因为实在是无法选择。
      接下来我知道这位老师姓刘,名惊涛。他是来这儿支教的,大概一年之后就要走。他教我们的是语文。以前我上语文课总嫌太无聊,老是背诵和默写,对那些古诗词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我发现,我竟然很喜欢刘老师的教学方式,他没有要求我们一天要默写多少遍词语,也没有让我们抱着书本读到晚。他总是在讲课的空当儿说一些与课文内容有关的故事或传说,或是安排我们演书中的角色。所以课堂的气氛总是很活跃,没有人觉得无聊,大家都抢着上台发言还有奖品拿。而我以前最讨厌背的那一大段文字也在我每晚的坚持下成功录入了我的脑子。不仅如此,我还很期盼得到他的夸奖,他没有像其他老师那样,用“勤奋,上进,聪明”来形容我,而是拿着我写的字帖说“很硬气,很大方”,或是听我一口气背完课文之后夸道“行云流水,思绪清晰”,甚至作文课上念出我的作文然后对着全班说“有灵气,有感情”。诸如此类,让我对他有着特别的感情,就像我认为他用这些在我看来特别的词语其实也蕴含着特别的感情一样。
      而另一个危机就是凌宇拥有和我一样的被如此赞扬的机会。我的字如果用工整来形容的话,那么他的就是漂亮;我的记忆力如果用很好来形容,那么他的就是异于常人;我的作文如果用规范来形容的话,那么他的就是大家之风。凌宇在所有老师心目中就是一个神话,纵然我再怎么优秀,我们也不是一个级别上的。那好象是与生俱来产生的差距,我无力改变,事实上也无需改变。我们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从家庭背景到成长环境,到处都在说明,我比不上凌宇。
      即使这样,我还是拿出十二分的热情,十二分的努力,我骨子里的争强好胜让我不允许向凌宇认输。凌宇好像没有注意到这点,他一半的时间都在探索好玩的东西,另一半时间就是和我吵架,有时候甚至发展到大打出手。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有时候是自找的。比如凌宇刚发现我和其他人在玩草房子想要参与,我不仅不带他一起玩,还警告其他人不许带他玩。气得他回到教室摔了我的书。我又跑回去发神经似的撕坏了他的宝贝漫画书,他当然气不过想要打我了。还是刘老师来得及时制止了他,说男生打女生是不对的。
      在刘老师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他问我:“小安,你为什么不让凌宇玩?”我低着头,自觉在他面前犯错是很丢脸的事。
      “没有,我就是嫌弃他不会玩。”凌宇一听立马就不服气了,恐怕还没有人用这个借口来拒绝给他玩游戏的机会。更何况孩子的天性是玩,否认我们玩游戏的本领就是否认我们的能力,这一点丁小安也是很有感触的。毕竟,如果现在让我和凌宇比试一下打游戏机,我肯定也是惨败收场。但是凌宇的想法和我是不同的,他一方面急于证明自己,一方面不想被我看低,所以主动提出在半个小时之内学会并且挑战我的建议。而我不明白是,刘老师竟然要当公证人。这要是黄先生早就把我们打回教室罚站了,可是刘老师说体罚学生不好。
      “草房子”,顾名思义就是在地上用笔画上两列四横的格子,我们称为房子。把左边第一个格子分成五部分,中间空白的地方写上一百,其他空白的地方写上五十,这就是价格。再在格子前半米处划一道界限,任何参与游戏的人都不允许跨过这道界限。每个人找好自己的工具。我的是一个瓦片,我曾经磨了好长时间,一直当宝贝似的带在身边,连丁小杰都不让碰一下。其他人大部分用的都是石头,但是凌华的是一块光滑的鹅卵石,很漂亮。然后就是分组,再然后排序。准备工作弄完之后,我们就开始游戏了。
      游戏规则是这样的:先站在界线外拿着自己的工具把它扔在标着价格的格子的下方空白地方,而且不能触碰任何线条,然后单脚跳过去把它踢到有价格的格子里,同样不能碰到线。之后单脚跳回来,在有价格的格子旁边的空白格子处停下,拿起自己的工具,跳到界线外。如果中途碰线或是脚着地都算失败下场。如果顺利完成,刚刚被踢进去的价格就是自己的钱,积到一百的时候就可以“买”一个房子。所谓“买房子”就是站在界线外,闭着眼睛把手里的工具往后扔,落在随便哪一个格子里,那个格子就算自己的家了。在自己家里可以自己活动,包括双脚着地,并且别人不可碰到已买的房子。
      这个游戏测试的是平衡能力和判断能力。我属于稳扎稳打的那种,不急于求成,不从一开始就要最大的价位,因为价格越高,就不好踢中。我把规则和凌宇说清楚之后,他就信心满满地说:“没问题。”然后跑到旁边找工具去了,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刘老师让我和他用同一个工具以显公平。我想了想称手的工具也需要时间才能找到,就勉强答应了。
      凌宇上来就挑了一个最大的价码,不过踢得时候力道掌握的不好出了界。我心里暗暗窃喜,凌宇毕竟还是缺少经验的,和我这种久经战场的老兵相比恐怕是讨不了便宜的。我还是和平时一样,挑了五十的价位,很顺利的完成。这样我就比凌宇领先五十分,如果下次凌宇也选五十那么我还是比他多出五十来,因为我自信第二把我也能顺利拿下五十分。如果凌宇想赌一把选了一百的,那么我们还是平手,唯一不利的一点就是他要买房子,我可能要要吃亏。买房子也很关键,这一点我没有跟他说,我长久玩出来的经验可不想轻易地就全告诉了别人。
      这样想着,凌宇又开始跳了。他这次还是选的一百,我紧张的看着他踢着,忽然一片叫好声,心下压力一大。只见凌宇已经踢中中间的一百,露出一口的白牙,晃得刺眼。我看他买房子,他果然不知道这中间的诀窍,买了拐角的房子。我心下一松,给他一个大大的微笑:“谢谢你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为什么我这么说,因为拐角的房子是并排的,这样我就省了力气再跳一格。当然也不排除我这话里浓浓的讽刺和挑衅。
      接下来我也顺利买了一个房子,不过我买的是起跳的那个房子,这样就意味着凌宇必须一下子跨过去一米的距离,而这刚好是一般孩子达不到的。我的奸计得逞,凌宇这才感觉到压力。没错,这是我惯用的伎俩,也就只有凌华才能看出这其中的名堂。不过凌宇天生是善于观察的神童,他不仅看穿了我的诡计,还打算反击。
      我觉得自己还是小看了凌宇,因为他很轻松就跳到第二个格子上。周围的人又是一阵欢呼,好像大家都发现了一个隐藏的高手。他买的第二个房子让我大感吃亏。因为这次他选的是右边拐角处的上面一格,也就是他买的第一房子的上面。我没看出来凌宇也是很有心计的,特别是还能有样学样,我让他着了一回道,他就让我吃一次亏。
      大概一直持续到快要上课的时候我们还没分出胜负,说实话除了凌华之外很少有人让我感到有这种压力。这种棋逢对手的感觉既让我激动又惶恐,我不知道凌宇怎么想,反正我当时是真想和他一决高低的,不过后来就不了了之了。而且以后每次分组我们肯定都不在一组,而我们两个都是组长。这跟一山容不下二虎的道理差不多,毕竟玩游戏时双方的实力要势均力敌才是王道。就像战场上对峙的两队人马,我们分别带领麾下将领拼杀,好像每次都损失惨重。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是为了战争还是为了证明什么。
      我以前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和凌宇成不了推心置腹的至交,后来我回想这样的一幕才算恍悟。我们就像同一件古董上镶嵌得两种风格迥异的宝石,会有人不断拿来比较哪一件更适合古董的气韵。只是他们都忽略了一点,这两颗宝石是无法分割的,因为一起出现才会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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