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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

  •   “事儿精”是郑笙私下里给卫斯理取的外号,自从刚进校时在叶璃课堂上那场针尖对麦芒的较量之后,这两人在接下来的高中生活中就相当不对盘,卫斯理表面上不敢对郑笙怎么样,私下里却喜欢搬弄是非,之前郑笙与宋毅成的那场情书风波能闹得那样大,就少不了卫斯理地推波助澜,这次郑爸的事情爆出来后,更是给卫斯理提供了一个好素材,但凡见着郑笙的面,总要摆出一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嘴脸,然后形容她是“贪官的女儿”。

      开始几次郑笙咽不下这口气,也会同他争辩几句,但后来郑笙忽然看开了,自己干嘛要理他,这种人你越是搭理他,他就越得瑟越起劲,你要把他当空气,他再怎么蹦跶也就一个哗众取宠的小丑。

      于是但凡再有和卫斯理碰面的时候,她就主动绕路,如果卫斯理恬不知耻地自己凑上来,她就戴上耳机听英语,一面跟着念单词一面看他唾沫横飞的嘴巴一张一合,听不见心不烦。后来这场景被卫麟撞见了一次,卫大少向来是动手不动嘴的主,加上早就看这装模作样的表弟不顺眼了,上来便几记老拳一顿胖揍,打得卫斯理抱头鼠窜,他便再有没有在郑笙面前找恶心过。

      郑笙把这事写信给宋毅成说了,几个星期后收到回信,宋毅成一反常态地表示卫麟这样的武力威慑相当可取,因为他最近也碰到了件麻烦事,他打工的那条街附近冒出了一群无赖,三五成群,总是趁着他们这些兼职学生深夜下班返校的时候拦路勒索,头一次被夺了身上的钱后,几人到警署报案,却因为涉案金额太小的原因被挡了回来,和他同宿舍的新加坡学长灵机一动,等他们第二次再被那帮人拦下时,齐刷刷大喝一声,摆出了从武侠片里学来的pose,结果把那些外国流氓唬得一愣一愣的,不光没被勒索,连上次被拿去的钱也要回来了,他于是感叹道,有些事情靠讲道理根本行不通,强权社会还是要讲拳头,谁胳膊粗谁就能占据主动,所以该强势的时候,强势一些也好。

      剩下的内容,他又提了一些在学校的琐事,并且托郑笙向郑妈问安,结尾的署名后边,宋毅成也画了个笑脸。

      几次通信下来,他们之间似乎养成了这种默契,每次在通信的结尾,都会画上一个笑脸。

      偶尔她也会把宋毅成信里一些祝福的内容带去医院给郑妈看,经过这段时间的疗养,郑妈已经勉强能下床了,只是手脚还不灵便,想到医院的花园里去晒晒太阳,都得有人扶着。郑笙一直没敢把郑爸的判决告诉她,老人家也极有默契地没问过,更多的时候,她都在和郑笙说自己年轻时的故事,有时讲到一半,忽然断了,埋下头想想,再抬起来,也只是摇头:“老了老了,好些事情想不起来了。”

      郑笙察觉到郑妈最近总是记不住事情,似乎记忆力衰退得厉害,医生检查了一番对她说这是老年人常有的现象,一般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又在精神上受过巨大打击后,会有几率加速大脑的衰老,加上郑妈还中过风。记忆力缺失只是前期现象,到了后期,还会演化成老年痴呆。

      医生告诉她最好的保养方法是多给郑妈吃些可以补充大脑营养和富含卵磷脂的东西,例如大豆之类,郑笙却忽然想到自己几年前因为拍了个不靠谱广告而拿回家的“天然卵磷脂”胶囊,一直扔在衣柜的角落里,不禁开始懊恼,早知道有用得上那东西的一天,就该长个心眼带出来,而不是留在衣柜里跟着一起被查封。

      卫麟听说这事后,主动把两大盒看上去就很贵的大豆滋补品送到了医院,说是从自己父亲的储藏室里找出来的存货,那里边都是别人送的东西,父亲平常压根不用,少个一两盒也不会被发现。卫麟这段时间也越来越喜欢往医院跑,他似乎对上次郑家遭难,自己父亲却急于撇清关系的行为颇为愧疚,因此只要有空闲,就会帮着郑笙做些杂事,或者陪郑妈聊聊天,郑笙觉得医院里晦气让他别总来,他反倒还说喜欢病房里的气氛,至少看着郑笙两母女相处着那种温淡而充实的气氛,比呆在自己家那栋勾心斗角的大屋子里要舒服得多。

      那天晚上,他们俩从医院出来,卫麟送郑笙回学校,车在宿舍楼下停住后,卫麟摘下头盔,忽然问她:“丫头,学校宿舍又缺电又缺水的,你要不要换个地方住?”

      他说的是事实,一中学生大多走读,住校的不多,因此学生宿舍很多设备坏了都得不到及时维护,热水几乎没有,也隔三差五的总停电。

      “我哪有钱去住别的地方。”郑笙以为卫麟在开玩笑:“住到你家去吗。”

      “可以啊。”卫麟却立刻点头:“我的意思就是想让你住我家去,反正我家空房间多,还有保姆照顾,什么事都不用自己动手,能腾更多时间出来学习。”

      郑笙眨了两下眼睛,一动不动盯着卫麟的脸看,直盯得他脸色微红:“看什么,我脸上又没花……我这纯粹是在为你考虑,至于我爸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会搞定他的。”

      郑笙终于明白了,卫麟是认真的,不过她感动归感动,还是摇摇头:“不用,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而且我可不想到你家去跟那个卫斯理低头不见抬头见。”

      这句话像是提醒卫麟一般,他也猛然一愣,撇了下嘴说:“他X的,倒忘了这个小王八蛋。”顿了顿,他重新将头盔戴上:“算了,我也不勉强你,不过如果有什么事要帮忙一定跟我说,尤其是被那个小王八蛋欺负的时候。”

      郑笙想说,自己并不是那么好欺负的,而且卫斯理就算能惹事,也就嘴皮子上的功夫,闹不出什么大风浪来,只是郑笙当时不知道,她有时会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也会低估了一些人的无耻程度,而等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所要为之付出的代价,也不再是“听不见心不烦”那个等级的了。

      几周后,郑笙在离学校不远的保龄球俱乐部里找了份推销啤酒的兼职,周末上班。那地方是附近新兴的娱乐场所,跟常规的夜总会和ktv相比颇为新鲜,因此短时间内聚集了大量人气,尤其在周末更是人满为患,老板生财有道,见保龄球的生意成功,又大张旗鼓地捣腾副业,雇佣了一群年轻的女孩子给打保龄球在兴头上的客人们推销啤酒,无底薪,按瓶抽成,卖出去一瓶提成一块五。

      和郑笙共事的姑娘们大多来自一所旅游中专,听说是老师集体介绍来实习的,算“体验社会”,不过郑笙觉得他们或许压根就用不着体验,一个个画着大浓妆,比着涂得红橙黄绿青蓝紫的指甲,娴熟地,社会得不能再社会地同那些左青龙右白虎的大哥们嘻嘻哈哈,三下五除二便能把比外边贵三倍的啤酒一打一打卖出去。同他们相比,郑笙最多也就应付一些写字楼出来的白领,还不太放得开,偶尔碰到一些腰膀肚圆又西装革履的老板,调笑她两句,她便左支右绌起来,还要靠别的姑娘上来帮她解围才能全身而退。

      不过同样的经历多了几次,她便也试着习惯了,自我催眠那些打保龄球的又不是吃人的老虎,不过就是费一番口水,把酒瓶子塞进他们的口袋,然后再把钞票从里边拿出来,碰到一些稍微难缠的客人也能应付过去,再不然,就摆出自己是一中学生兼职攒学费这张苦情牌,很多不怀好意的人一听,便失了兴致罢了手,偶尔还会多给她塞几块钱的小费以示“大哥们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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