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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王瑶拉开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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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瑶拉开椅子坐好,伸手去拈菜:“听说你把手机下油锅了?没想到你是这么狠的女人。”
我伸去拈菜的手一僵,而后挥向王瑶的爪子:“你手脏,去洗洗。恶心!”我觉得打击的力度不够,稍稍整理了一下,又说,“王瑶,跟你说个事。”
王瑶一脸吞了大便的表情,想是料到,急忙摇头拒绝:“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我不为所动,缓缓开口:“你胸太平,躺平了把这四菜一汤放上去都不会洒。”
我不像苏禹和王瑶,都有个不错的老爹,而且重点是他们的爹都有钱!我用不起爱疯,就一个山寨机也是苏禹去年送我的生日礼物……而且是我目前为止用过最好的手机了。所以,王瑶踩到我的雷区了。
我说过我是个极其小心眼的人。
我心里默念:这不是仇富,不是仇富。便心安理得的用手去拈菜。
人们都说美女的脑子和胸部成反比,这句话在王瑶身上一点也没体现出来,或者从侧面说明了另一个真相,那就是王瑶她不是美女。王瑶的胸和她的脑子一样。所以有两样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一个是别人说她脑残,一个是说她飞机场。在我话音刚落,她便像踩了脚似地跳起来:“你才平!你全家都平!”而后挺胸对着从厨房回来的苏禹问:“禹哥哥,你看看,快看看,我哪平了?”
看着王瑶向苏禹搔首弄姿的挺着胸,个人认为画面很是奇怪。我企图在苏禹的脸上找尴尬,可他目不斜视,慢条斯理的递给我一个碗,然后拿起另一个碗盛汤,慢条斯理的说:“哪能?你的小身板就只能摆两菜一汤,四菜一汤摆不下。”
王瑶在与我的唇枪舌战中尚能苟活。在苏禹面前,只有阵亡了。
不得不说,苏禹那嘴比我还毒舌!
苏禹把汤递给王瑶的时候还不忘嘱咐:“听浅浅说这汤丰胸的,多喝点。”王瑶捧着汤一脸绝望的望着我们,表情壮烈的一口喝完。然后化悲愤为食欲,举着筷子迅速扫荡桌面。
我也盛了一碗汤,慢条斯理地喝着,羞于与王瑶那厮饿死鬼为伍。
餐桌上的战火暂时得以停息片刻,奈何王瑶吃着饭也不忘耳听八方眼观六路,看见苏禹的筷子绕过面前的糖醋鱼去夹她面前的宫保鸡丁,便想伺机报仇雪恨,眉毛一挑,筷子伸向糖醋鱼,“禹哥哥,听说这是你家祖传秘方且由你监督指导完成的糖醋鱼,我尝尝啊……啊呸!什么呀?这么难吃!”还忙不迭的盛口汤漱口。
说起毒舌,苏禹比我还高一级别,我经常被他噎得无言以对,只是他经常自诩大丈夫不跟我们这些女子与小人计较。然,他今天心情貌似不是很好的样子,狠狠的和王瑶计较了一番。
看他面无表情,嘴角似笑非笑,眼神却冷冷的看着王瑶,夹了一筷子木瓜炒肉丝递过去:“遥遥,糖醋鱼不丰胸,木瓜的效果倒不错。”不等王瑶反驳,接着又说,“还有,你幕姐姐房间里有两箱木瓜奶,一会儿让你顺一箱回去吧。”
我一口汤差点喷出去,幸及时忍住,却呛了个半死。我一脸便秘的表情,皱着眉头看苏禹,这家伙怎么知道我有木瓜奶?并不是我像王瑶一样对自己不自信,而是我喝纯牛奶或高钙奶都快喝吐了!自从车祸后苏禹就不间断的给我买牛奶喝,不是伊利就是蒙牛,不是高钙奶就是纯牛奶。搞得我一看到乳白色的液体就头脑发昏,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真的是谈奶色变了。前段时间才偷偷换成了木瓜奶,我搞不懂他是如何神通广大知道了,更搞不懂他为什么刻意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鉴于对方敌人是BOSS级别,我选择性失聪,默默无语的吃饭。顺便也无视掉王瑶这个三八婆。
王瑶听话向来不听重点,听了苏禹的话后踩着桌子跳起来,一脸小人得志的奸样,甚是嚣张。她一脚踩上椅子俯视我,拿着根筷子对我点评:“我发现了,幕浅浅你其实也很平,你看看你,这身板,绝对可以放上四菜一汤不洒一滴!怎么我以前就没发现?看来你的木瓜奶也不咋地,我也不跟你要了。”
我转过头默默擦汗,我只想快点吃完,快点离开这里,我再也不要和这两个锱铢计较的怪物在一起吃饭了!
送走王瑶,苏禹回房间工作,我便去上网。闲得无聊,跑去逛猫扑,看到这样的一个帖子。
“如果让你捡到阿拉丁神灯,你会要哪三个愿望?”
跟帖的人很多,有贪心的:1要佳丽三千,2用不玩的钱,3再丢个神灯来捡吧。也有大爱无疆的:1让世界和平,2让世界充满爱,3让世上没有仇恨。稍微看到个正常点的:1.让国足永远消失2.让中国的腐败份子全拉出去枪毙几个小时3.健康平安过一生。
我在感叹,真是奇思妙想、千奇百怪,什么样的愿望都有人想得到。
我微怔,想到刚才白歌打来的电话,遂认真的想了并回帖:“如果我捡到了阿拉丁神灯,我只要一个愿望,我希望可以穿越时光,回到17岁,我美好的17岁。”
这样我就会选择不去认识白歌,那样我就不会撕心裂肺的爱上他,也就没有后来那荒唐的一切。
是的,若要我对于我和白歌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只予评价,我只有两个字,“荒唐”。
白歌他老爹是爆发户,他老娘的娘家有官势,算起来也算是有钱有势的人家,在A城这不大不小的城市中也算小有名气。白歌只是众多有钱有势的富二代中的公子哥一枚而已。恰巧这枚公子哥一时头脑发热调戏了我,而我偏偏不自知还一头栽进去。
初夏的风中有点甜,阳光透过叶子点点照了下来。彼时我们上体育课,高二的体育课甚是无聊,课前活动一做完,我们班一拨子女生拥在一棵榕树下,嬉戏聊天。
A城初夏的早晨天还灰蒙蒙的,到了中午,阳光却炙热得很,而我们户外活动的场子均暴晒在阳光下,一群怕被晒黑的女生对着球场望而生畏,呼啦啦全躲在树底下乘凉,一个班级占一棵树。
感情是种很奇妙的东西,特别是17岁的爱情,朦胧中透着诱惑,懵懵懂懂的我一头就栽进去了。如飞蛾扑火,痛并快乐的爱着。
白歌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让校警放他进来,二十岁的他对着我们这群女生笑得意气风发,风吹起他的额前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干净白皙的笑脸,迎着阳光,眯着一双风骚无比的丹凤眼在一群女生中辨认我。
白歌从不染发或烫发,他有一头乌黑柔亮的头发。风吹过能看到碎发微微扬起,很是好看。看得我们几个女生有点呆,小声讨论着他是谁,来干什么的。他走到我跟前,递给我一张折叠成心形的信纸,“我有样东西给你。”
透过他温润的手指,我接过信,从他走到我面前时便开始脸红心跳起来。我们大多数女生都会折这个,男生却鲜少有人去折这些无聊的东西,但当时我一点也不怀疑这是他叫别人帮忙折的,一度以为是他为我亲手所折。
当时我们班也有几个怕晒黑矫情的男生在场,大家起哄吆喝着让我打开看看。我满脸通红,娇羞无比,感觉像是中了□□,鬼使神差的就打开了。
信封的背面满是手工画的心形,上书却是:“本人批发七度空间,一包只要9.88!!!多买多送!预购从速!联系电话138770离姐发发发。”
在场的都哄笑了。当时地面要是有个洞我就绝对毫不犹豫的钻进去。
很快有人也认出了他,“我认识他,他叫白歌,到处拈花惹草的!”
一阵唏嘘,却没有盖过刚才的哄笑声。虽然尴尬,但我还是记住了他的样子,和他的名字。
彼时我十七岁,白歌二十岁。
他调戏我,我记住了他。
此后,一放学我便去找他,我打听了他的住处,也知道了他常去一个叫“苏荷”的地方,是个休闲的饮水吧。我每天一放学就去那侯着,我要他给我一个交代。终于被我等到他,他却轻松一笑:“负责?做你男朋友怎么样?你不就是想要这样?”
尽管他的语气很不好,尽管他满身的流氓气质。
我爱了。我爱得认真,爱得炽烈。
我会因为他无意的一句话跑遍大街小巷帮他找一个他喜欢的钥匙扣。他说想我了,就算是寒冷的大冬天晚上,我也会毫不犹豫的骑上自行车去他在外面租住的公寓陪他。
当时一个跟我很要好的朋友一直劝我:“他白歌怎么会缺钥匙扣?只要是他想要的钥匙扣,怎么会买不来?换句话说,就是没有钱买不来的东西。他白歌怎么会缺女人?他一个电话叫来的女人可以把他那80平米的房子挤满而不留你一个余地!”
“他不过是想调戏得你更彻底一点。”
可我就是甘之如饴。爱一个人,你对他多好都觉得不够。就算他做了伤害我的事,只要他对我笑笑,我便什么都忘了。痛着、笑着,如此反复着。
我燃烧着生命去爱他!燃烧我的热情,燃烧我的青春,直到什么也没剩下。
我的好朋友曾问过我,“你到底爱他什么?你知道不知道除了你他还有很多女人啊?你知道不知道你像什么啊?像个不要钱的鸡啊!他寂寞了想起你了就叫你出来,他开心了快乐了可以一个甚至两个星期不找你,甚至连个电话短信都吝啬给你!你怎么还不清醒啊?你怎么这么作践你自己啊?”
可是我爱他啊!可他什么都不缺,我不知道自己可以给他什么啊……
这便是我的爱,谦卑苟合到泥土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