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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奇迹的邂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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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那个男孩的衣着和近看后满身的伤痕都是世间黑暗留下的烙印。但却绝不会让人觉得可怜兮兮。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真正的王者,不需华衣装饰和王座哄抬,他们哪怕身处最不堪的境地,也贵气逼人。
那会儿,他正在全神贯注的描画一株含羞草。本来素描功夫就已经十分惊人,又以草汁作颜料,作品更是有形有神,青翠欲滴,十分漂亮。我看得入神,他也画得入神,一时,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就这样在鸟鸣声和秋日的凉风中静静的相处着,直到太阳升上高空。
他仔细画完数页,这才慢悠悠的站起来,像是有些贫血,摇晃一下脑袋才恢复视力,看见了我。
我也才发觉自己半蹲得双腿酸软,扶着树干站直后对他一笑,说道:“你画得好漂亮!”
他看我一眼,没有回答我,大概是不知该怎么回答。他冲我礼貌性的点头示意,转身便走,我见他脸色发青,嘴唇发白,瘦得几乎只剩皮包骨,不加思索的伸手把他拉住。
“嗨,要不要和我一起烧烤?我捉到很多好吃的。”见他回头,我扬了扬手中装着田鸡的网袋和里头有田鼠不断折腾的麻袋。“就当成看你的画展的门票怎么样?”
他犹豫一下,点头答应了。
这一天我确实是抓到特别多的食物,之后又和他一起在林子里捡了树枝,采摘了蘑菇和浆果,甚至还抓到了一只野兔。我们架锅烧火,本只打算烧烤,但我临时变卦,用装烤肉的锅子煮了一大锅汤。
他吃得不紧不慢,细细咀嚼。但我故意吃少一些之后,却发现他食量惊人。很快就解决了5,6碗汤和不计其数的肉,蘑菇和浆果。吃得高兴时,我们交换了名字。我告诉他我Hypnos.winder,他却只说他叫lee。
吃完之后,他便独自走进了林子深处,也不知道是去哪里。我收拾东西回到家,因为从早上玩到了下午两点多,中午也不懂回家吃饭,被瑰士好好说了一顿。
下午依旧是像往常一样去培训班。大孩子们不想和我这个小鬼交往,我也和他们无话可说,便无聊度日。老师说过的课程我早就弄懂了,但考虑到太高调并非好事,便也没申请晋级考试。只好百无聊赖的用光脑上网或者自己练习。
放学回家,瑰士正和猎人同伴进行视频通讯,那些人都是些美女。我很乐意凑过去看,瑰士便把我抱起来让大家和我打招呼,叫我“小帅哥”。被一群年轻美丽的御姐围绕的福利小时候总能轻易得到,长大之后…就变得复杂了。
她们聊到我快到上小学的年纪,要不要搬家到教育条件比较优越的星球去学习。很多人推荐到中’央星系的星球里去,但我和瑰士都不同意。
瑰士是不想看见那个男人满街的海报和粉丝,而我是太过留恋蓝烟的生活了。
说这时的我有多么留恋蓝烟,我也说不清楚。我在蓝烟没有去交一个朋友,我看着其他孩子和大人,总觉得他们离我很远,远得我没兴趣走过去和他们进行未知的交流。
目前我在乎的,仅仅只有自己和瑰士,瑰士的猎人伙伴们很好,但没有了她们也不打紧。说起来,在蓝烟的人这方面,我唯一感兴趣的只有森林里的Lee。
他总让我觉得无限神秘。自从遇见他后,我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林子里走动,一边玩着采摘和打猎的游戏一边寻找他。要是遇见他又在写生,便像初次见面一样安静的欣赏他细瘦的手指握着几乎快用完的铅笔头在纸上像施魔术般滑动,然后邀请他和我一起烧烤。他一开始并不是每次都答应,但在后来会在烧烤过程中应付我几句话后,我们的相处就开始变得有些接近朋友。
这多亏他教养很好,不会故意不理人。
日子就这样平凡悠然的流失着,几个月后,隆冬已至,因为我开始显然出畏寒易病的症状,瑰士开始严令禁止我大清早到林子去。每次我想翻墙出门都会被她抓住。
冬日的寒空已降下两场小雪,我开始想Lee现在会不会还穿着那件破烂的白衬衣走在林中的浓雾里,试想一下那情景,总觉得以常理来看毫无可能。但那样一个人,恐怕不能以常理来看。
一次信息技术课后,我没有走上接送飞艇,而是拿零钱让一架出租艇送我到林子旁边。那附近也有几户人家,我骗狐疑的看着我的驾驶大叔说那是我的家。
非常幸运,如果是大城市那些智能AI控制的出租艇只会直接报警。说这里有个离家出走的小孩云云。
果然人类就是省事。
驾驶员大叔把我送到后就走了,我独自踩着积雪走进林子。这时,我已有些懊恼,每次我遇见lee时都是清晨,这时暮光已霸占天穹,我怎么知道他这个时候在哪里?
但我也没为此头痛多久,刚走进林子不久,就有一双手从黑暗中伸来,一只手捂住我的嘴巴,一只手用力的环住我,好不让我挣扎。
然后,手的主人用力把我拖进一边的草丛。
是Lee?!
或许这奇怪,在之前我未曾碰到过lee,lee也不是愿意去接触他人肌肤的人,哪怕是与他熟稔起来的我,也总能感觉到我与他之间的隔膜。但那一刻,我却马上肯定那双没有半点温度,冷硬如冰石的手属于他,而且没有恶意。
我顺从的让他把我拉进草丛躲好。我没猜错,即使气温已近零度,他却依旧穿着那件单薄的白衬衫,裤子也不过过膝,鞋子破烂,裂开的黑洞里露出苍白的脚趾。
我越来越觉得他是住在这片林子中的精灵鬼怪,不然怎会冷得像个幽灵,却依旧有呼吸?我从他那里唯一感受到的温度是他的吐息,先是有些急促,但很快就恢复平稳。他抓紧我,捂着我的嘴的手更加用力。我这时已听见了那些散乱不谐的脚步声,知道他是担心我叫喊挣扎,暴露行踪。
那种蠢事我怎么做得出来?!
那些人先是默不作声的四次走动,探照灯的寒光遍地洒落,他们镶钢钉的皮靴不断让积雪发出独特的惨叫和悲鸣。瑰士曾让我听过这样的录音,然后和我说星际间那些喜欢对付同类的人就爱这种鞋子。一脚踢过去时,鞋中钢钉会自动伸出,有中指长,直接使目标痛个半死丧失行动能力。
要是涂上毒,那就即死了。
我一点也不想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于是屏息不动,直至不知多久后,终于听见那些人发出声音。
“找不到,头儿,让他逃掉了。”
“看来是这样,没想到那种小鬼还有点本事。”
“但他躲不了多久,也离不开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夫人派人看着呢。”
这时,一个新的声音插进来。
“话说那小鬼真的是夫人亲生的么?对仇人也没这么狠的啊。还不让我们直接毙了,要捉回去天天酷刑侍候。”
“你这就不知道了…女人,尤其是自私爱钱爱权的女人,为了自己可是什么也干得出来。不过我们倒得感谢她和老爷,不然哪里今天的好日子?”
那些人说着说着便笑了起来,脚步轻快的走远了。
lee放开我,我滚到他旁边,费劲解着身上的调温外套。这时,他在旁边幽幽的说道:“你不该接近我的。”
“…因为那些人?”
他没直接回答。只道:“接近我的人,都会死。”
“他们是谁?”
闻言,lee本来如古井一样淡然沧桑的墨蓝色眼睛里突然浮现起宛若实质的杀意。“死人。”
我看着他这模样,不知自己为什么微笑。
“你想杀了他们,对吧?即使如今能力还不足。”
我一边把温控外套披到他身上,给他穿上,一边兴奋的向他提议:“来我家吧!我有办法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