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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黄毛小子说他不是个地地道道的小偷,但还是有些小偷小摸的行为。不过看着他得意的神色说自己去警察局喝茶的时候神情就很欠揍,好像此刻说的是件很光荣的事,毫无羞耻可言。
      其实他偷走我的皮包后没多久又走回来,踢踢我的脚,皮包就扔回我的脚边,鼻孔朝天,似乎对我包里不值钱的东西感到不屑。
      他是我见过最有个性的非正常职业的小偷,在得知我是个流浪人后居然带我去他小窝住,还真不怕我反过来是坏人。
      他的小窝我更愿意用狗窝来形容,脏乱差,在一家七十方左右的屋子里,无论是地上还是桌上都搁着换下来的衣服,还摆着没吃完而发着阵阵恶臭的隔夜菜,我闻着都想反胃。
      我挑开搁在木凳上的衣服扔到地上就坐下,看着似乎有些忙碌的身影感到阵阵的不可思议。而他为此忙碌的对象还是我。
      我接过他递来的水说:“你真是小偷啊?”有像你这样的小偷吗?
      我心中腹诽不已。
      他挑眉:“我不是,难道你是?!”
      我伸手扯了扯他刘海那几束黄发,他就装得龇牙咧嘴的好像扯痛他的样子,我觉得小偷真不该像他这样有个性的。
      “是啊,我可能是。”我笑了笑。
      “是个毛啊是!”他一个劲坐到糟乱的沙发上,撇嘴说,“你还没说自己的名字,亏我还跟你说这么多句话,你行啊。”
      “李志安,志气的志,平安的安。”我说。
      他咧嘴笑说:“行,我叫程北路,工程的程,北方的北,道路的路。”

      因为我不喜欢脏乱的环境,就让程北路自己动手收拾一下,我毕竟是他拉回来的客人,我肯定不会动手的。
      当我翘着腿指使他的时候,他脸色都发黑,还差点被自己那口咽不下去的气给憋着,他说我是故意让他偷东西的,还说我行为品格无耻到爆。我学他那调调说他一个流浪汉的东西都好意思偷,现在我坐这里还拜他所赐。
      末尾,我阴阴说:“我会走的,小北。”
      他手抖了一下,就悻悻的收拾屋子,这都多大的屋子呢,其实收拾起来还是算快的了。我一边看着他,一边对着风扇摇头晃脑的吹。夏天的天气热得像蒸笼,我不怎么喜欢夏天,以前有人总是挑些冰块回家,然后开风扇就吹,那感觉其实蛮不错,不过都过去了。
      浪漫不属于我,但他设下的迷障却花了六年时间。
      为了骗财,为了骗人。而我偏偏信了,信得无怨无悔,除了觉得伤痛外,我并未憎怨过那人,他也只是为了自己,我也从他身上索取了很多,快乐的,痛苦的,然后就是无边无际的感伤。
      我抱着手臂,眼睛缓缓从风扇转移到程北路的身上。
      有那么一瞬,我以为回到了过往。
      “黎杉。”
      我禁不住便吐出噎在喉咙深处令人发痛的名字,是的,他叫黎杉。
      程北路听到这名,停下手侧头疑惑的问:“黎杉?谁啊?”
      我看着他的唇,缓缓吐出:“我一个朋友的名字,你是不会认识的啦。”
      “那有什么,说了可能认识你信不信?”
      我信。
      但我绝对不信程北路可以开发这个奇迹。

      程北路捣乱的能力强,收拾东西的能力更强。
      我看了一眼已经被他整理干净的屋子,又转了一圈,啧啧赞叹,踱步到躺在床上的擦着汗的人边,揶揄道:“孩子功力深厚,若是天天保持,肯定有很多好女孩上门跟你谈风说月,又何愁没钱跑去当小偷?”
      他白了我一眼:“我重申我只是偷偷东西也不是真要的,你就不能当这是我业余职业?还有,我不带女人回家的,这点我是坚决的。”
      “如果我带回来呢?”我试探。
      “没问题啊,是你也不是我的,我大不了跑别的地方睡一晚。”他无所谓的耸耸肩,“对了,你是决定跟我住一块了吧?”
      我对上他突然冒光的眼睛,觉得太罪恶了,后退一步,皱眉深思。
      我跟他认识还不到一天,他还真等不及招待远方客人?难不成孔子的那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真深得人心?
      他似乎也察觉自己的异样,勉强压下有些激动的情绪说:“你别紧张,我这不就是自己一人住有点无聊嘛,反正你也没地方落脚,跟我一起你绝对不吃亏,我会做吃的也能给你好穿的,你信不信我?”
      我打量他那身时髦到让人一眼就知道不正经的衣服,扬扬嘴说:“不信。”
      见他激动的情绪瞬间冻结,我补充说:“你是小偷,怎么给我好日子?再说,我们是刚刚认识的,你也太自来熟了吧?”
      “啊?哈!”他摆摆手,整个儿坐起身,“我正职是学生,我也很正经的,干小偷也只是增添乐趣,我也喜欢进局子喝茶,你也真不知,局子里的茶特别香味道特别浓。”
      “程北路,请说重点。”我打断道。
      他嘿嘿笑了一声:“也没什么要求,如果我被人抓进局子里喝茶你只要当我监护人去领我回来就可以,就当是你在这里住下的费用,如何?”
      “就这样?”
      “是啊,很简单吧?”
      “可是领人的费用很高,我哪来的钱?”
      “这......”他歪头凝思,“要不我准备犯罪之前给你留一笔钱怎样?”
      这也太好了吧?总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我又打量他,除了染了一头不正经的发外,脸蛋也像是白白净净的学生哥儿样,之前也问过他几岁,才二十,干的却是小偷,不过又是有个性的小偷,只为乐趣?进了局子需要我充当监护人?或许他的一切还不如现在所说的这般简单轻巧。
      笔锋般的眉宇,一看就是桀骜不驯的人。

      为了印证我对他的评价,晚上他出去一趟,我在他家里都没怎么耗上,就被请进局子。
      看着直伸腿子放到办公桌上,嚣张的说着“我那监护人就来了啦,你们别搞那么多事了”的小伙子,我脸都挂几条黑线了。
      负责领路的女警带我到他们审讯室里就立马撒腿走人,等我回过神来程北路已经起身一把扯住我的肩膀吼道:“看吧,我的监护人。”
      室里也就一个警察,穿着严谨的黑色制服,等他抬起脸,看到我时却是扑哧一声笑了开来。
      我也笑了,这天大地大,正好相逢。
      警察正是早上那个给补鞋的老爷买早餐跟自己搭讪几句话的年轻人。
      程北路松开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呐呐问:“你们?认识?”
      “还行吧,说过几句话。”
      “一面之缘。”我说。
      “行啊,你们。”程北路显得有些无奈,“我难得捞回来的监护人你也识了,那我以后还怎么跟命运做抗争啊!”
      “你是逃不了,好好读个书什么的要死了不成。”警察拿过杯子喝了口,就朝我说,“我叫陈守玉,陈述的陈,守护的守,玉佩的玉,不怎么好的名字。”
      我礼貌回道:“其实不错的,我叫李志安。”
      陈守玉手里转着杯子问:“是哪个志?”
      “还能哪个志,就志气的志。”程北路抢过我的话就说。
      我笑着点头。
      看来这所谓的监护人不是什么简单的活儿,看着程北路跟陈守玉两人我只觉自己深陷在泥潭里,不深不浅正正动弹不得。
      不过陈守玉还是给面子了,也全把我当做是程北路的监护人,简单露了几句口供就送我们出局子,还不厌其烦的开车送人回家。我是一个人坐在车后的,程北路就坐在副驾位置,听着两人熟络的谈起话来,突地,就有点觉得黄毛小子故意使坏不会就是为了跟陈守玉见个面什么的吧?
      要真是,那程北路也太能豁出去了。
      我安静的听着他们谈话,头就侧着望向车窗外。街道瞬时,霓虹像条会移动的尾巴,然后错过又错过。
      在瞬间闪烁的街道人流,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黎杉的样子,沉静得像石头的男人,喜欢文学研究文学的男人,他穿的衬衫永远不扣最上面的两颗,刚好露出锁骨的位置,手指纤细,其实就是钢琴手,不过他从未在我面前弹过钢琴,除了被他甩的那天,下着暴雨的那天,我站在屋外淋着雨,屋里就传来琴声,跟他生活了六年,在最后的离别我才知道他是个安静到会极尽讨好一个人的男人。
      他会笑,会哭,不过对象却独独不是我。而是他现在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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