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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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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婷和嘉语最诧异的事,莫过于卿婷的儿子和嘉语的女儿的情事。
嘉语的女儿很得卿婷很喜欢,小女孩活泼可爱,却从来不失礼,长相也好,那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认了她做干娘,展家后来移居上海,她们接触更多,当时卿婷的儿子敬孟在上海念书,跟这个小妹妹玩得很好。
当时卿婷并没有多余的想法,因为自己的儿子比益柔大了十岁,敬孟也没有萝莉养成的习惯,而且后来敬孟也交了女友,更让人想不到那事。
嘉语一开始也没想过那事,但后来的事情发展让他们夫妻始料未及,再看世豪夫妇,也是一脸茫然。
事情说起来也简单,敬孟十六岁时到英国留学,几年不得归国,期间也给家里发过电报,写过信,卿婷把信上的内容告诉嘉语。
和同学如何相处,交了哪些好友,受外国人歧视时他是如何应对,还有,就是自己交了华裔女友,然后分手了,后来又交了新女友——好在爱情只是他生活中的一小部分,他从未耽误过学业,也没干出过让父母尴尬头疼的事情,不过,谁也没想到,敬孟在英国一呆就是八年,后来他又自作主张去了美国,他觉得美国更有冒险精神,更有冲劲,更合适他,这一去又是好几年的光景。
他在国外独立成长,益柔在父母身边也渐渐成长,出落成美丽活泼的少女。益柔被送入女校念书,她是个新式少女,却懂得做家务,跟着奶奶母亲学针线,她有新的思想并不保守,却又遵守应该遵守的旧的礼仪,让她和别的新式少女有些不同,反而更容易得到长辈的喜欢,渐渐有人开始打听她的婚事。
云翔和嘉语口径一致,说女儿还小,现在不流行早婚,等她再读几年书再说。
嘉语跟云翔说,跟念如姐打听打听留学的事情吧,兴许益柔也愿意出去留学,咱们家又不是没有钱,让孩子出去见识见识多好。
云翔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瞒着爹娘,发信给世豪夫妇。
卿婷接到信,觉得有必要照顾干女儿,除了说些留学必备的事情和需要注意的事情外,便提起儿子在美国,如果益柔去美国留学,还有人可以照顾她,当年她女儿出国留学,是和润泽一起去的,也是出于这个目的。
云翔和嘉语一合计,觉得可行,但先要问问女儿的意思。益柔也觉得能够出去开过眼界是件好事,她喜欢物理,想学习更多的知识。这一点上嘉语和卿婷一样开放,自古以来,人们对女子的智慧才智,通常只停留在诗词文章上,把女子的智慧做了狭隘的限制,自己的女儿不落俗套,有着自己的追求和理想,嘉语十分自豪得意。
益柔在卿婷来上海时,问卿婷:“干妈,孟哥哥现在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很忙,我去了会不会打扰他?”
卿婷说:“他已经是大人了,跟以前有很大的改变,但大人会更负责任,你是他的小妹妹,他照顾你是应当的。”
益柔说:“干妈,我才不是小妹妹,我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她们才是小妹妹。”
嘉语和卿婷不同,很有子孙福,她和云翔一共生育了五个孩子,三个女孩,两个儿子,其中女孩的名字都是卿婷给起的。
卿婷微笑,问他们夫妻准备什么时候送女儿去美国。
云翔说:“这事都还没告诉爹娘,有的磨牙的。”
卿婷说:“要办护照,申请学校,不是简单的事,需要时间准备,一边做着准备,一边慢慢说服老人家吧。”没有说服也不要紧,益柔出国的事不会改变。
就这样,卿婷的儿子敬孟,嘉语的女儿益柔,凑到了一块,后来敬孟发电报说要结婚,吓了卿婷一跳。
嘉语百思不得其解,日久生情吗?可是这两个,十岁,在后世那要有几道代沟啊。
卿婷说:“我是想来认为男人要比女人大,不超过十五岁就挺合适,男人比女人成熟的晚,找个年龄相当的,我反而担心男方不够成熟。”
嘉语说:“你儿子是够成熟了,但你有没有想过我女儿还嫩着呢,你就不怕她阅历不够反而跟你儿子不相配。”
两人回国后,双方家长冷眼看了很久,不像是一时头昏脑热,看着不像是轻易能够分开的。儿女自有儿女福,反正给儿子当丈母娘的是昔日的好友,给女儿做婆婆的是自己的老大,这么想来,还是很让人满意的婚事。
敬孟的姐姐益清,此时已经嫁给四海的儿子润泽有些年了,她笑着打趣益柔:“以前你总说我们俩的名字像姐妹,如今却做了我的弟妹。”
益柔脸色绯红,笑道:“弟妹难道不是妹妹,好姐姐。”
益清拉着她坐到自己身边,略显得正色地说道:“你嫁到我们家也是好事一桩,我父母极其疼爱你,你也知道我父母的喜好,将来容易相处,只是你是做儿媳的,总和以前做干女儿不一样,你看我也是一样,润泽和我也算是一起长大,比起你跟弟弟,我和他更亲近,公爹也是认识多年的熟人,可我嫁过去之后,也要多想着屠家的规矩和习惯,不能事事都跟家里一样。”益清说了一些父母平日的习惯,尤其强调要注意和母亲的关系,父亲是个容易相处的,母亲——“你也知道,我娘这个人人很好,只是规矩多些,不过你是娘的干女儿,我娘到什么时候都会很疼你的,不会为难你,你嫁过去之后,我娘一定会教给你很多有用的东西,保证你受益匪浅。”
益柔笑道:“姐姐你放心,这些事情我都清楚,干妈的为人我知道,我娘也说过,做儿媳跟做女儿不一样。”她轻轻笑着,母亲还教给她一些做儿媳的秘诀,如何跟婆婆相处,怎么管好一个家,如何保持扩展人脉关系,都是十分重要,而且不是那么容易学的课程。
两个年轻人的婚礼,是在香港举行的,沈、展两家已经从内地搬到香港,因为政局总不是那么稳定,加上卿婷、嘉语都知晓后来的事态发展,已经不想事到眼前才找对策。
因为两家都属上流社会人士,两家联姻,很是引人注目,卿婷看着儿子,很是感慨,儿女都长大成人,开始自己的生活。
嘉语看着女儿,忍不住用手帕擦了擦眼睛。“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更没想到,我们能成亲家。”
卿婷说:“我也没想到,不过人生就是这样,你理想中的生活,总和现实是不一样的,不过这样人生才有所期待,要不然太平淡无奇了。”
“老大,你和我的生活,没办法用平淡无奇形容。虽然有些伤感,但是看到女儿有个盛大的婚礼,还是值得人高兴的。”嘉语笑道,她没有经历和云翔的婚礼,让她一直有些遗憾。
“你应该庆幸,当年我被婚姻烦的很想掐死世豪。”卿婷看着满是笑意的儿子,想起当年的世豪,难道男人更容易从婚礼中获得快乐?
“你一定要对我女儿好,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你有多腹黑。”嘉语说道。
卿婷蹙眉,奇怪道:“我腹黑?”
“我认识你第一天就知道了,只是当时还没这个词。”嘉语感叹,差点忘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卿婷想了想,认真地说:“我也有过单纯年少的时候。”
嘉语点头,说:“你也有过看《城市猎人》的时候。”
“里面的枪支画得很逼真,相比之下,其他漫画手里都不知道拿的是什么东西。”卿婷解释自己喜欢这套漫画的原因。
世豪走过来,说道:“你们两个在这里嘀咕什么,快过来,要拍照了。”
卿婷和嘉语笑着走过去,站在穿着新郎装、新娘妆的儿女身边,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
沈家、展家在香港定居,敬孟和益柔婚后旅居美国,闲暇之余,益柔学习油画,如果跟丈夫有了争吵,第二天在吃早餐的时候,敬孟就会看到内容属于猎奇一派的画作。
但敬孟照吃不误。“丫头,你忘了家母是什么人了。”这招对他没有用。
益柔撅嘴:“你不要逼着我在早餐里放炸弹。”
“没关系,我会去学拆弹的。”敬孟山平水静的说。
“如果我有一支枪和一百发子弹,我绝不在你身上留下九十九个弹孔。”
“老婆,”敬孟说的无比认真,“我才是用枪的高手,家父家母,岳父岳母都可以作证。”
益柔渐渐学会,跟他吵架,只能气死自己。